Salsa不在國標拉丁的十個標準舞中,但在北美的歡迎程度似乎是No.1的,我一直沒搞清楚為什麽怎麽來的,直到昨晚看了PBS Voce的mambo to salsa才明白整個過程,而且是對紐約Bronx的當代發展一個概括,很有意思。原來50年代末中美洲形勢變化,大量拉丁裔移入美國特別是紐約地區,差不多有一年就來了50萬,大部分是多米尼哥的,他們主要聚集在south bronx,也帶來了他們的Mambo,一改Jazz獨霸的天下。但是他們主要是在街頭自娛自樂,酒吧樂隊要麽是全白人要麽是全非洲黑人後裔,拉丁的混血導致他們膚色淺被稱為"light-color",被兩邊歧視,後來古巴人也越來越多,有一個古巴音樂牛人,來後看到這個情況就對還在古巴的兄弟說過來吧,讓我們在紐約搞個樂隊。他們把樂隊做起來而且越來越火,團結了幾個牛人(雖然重複了幾遍我還是記不住),專門演奏拉丁風格,並產生變化。Salsa最初是個概念,可以說有mambo的影子,隨著後來對舞步的嚴格要求才逐漸定了節奏。當時的拉丁舞蹈主要是窮人們瘋狂快速的扭動腰和屁股,身子往前噘,手象打鼓一樣快速揮動,在瘋狂中忘掉生活中的艱辛與不快。
而窮人的增多毒品犯罪也在Bronx急速增長,拉丁黑幫的成長打破了原有白人如意大利和非洲黑人幫派的平衡,一件夾克都可以在街上引來殺身之禍,你不加入自己街區的幫派更容易被其他街區的人幹掉,後來殺得大家都怕了,各個黑幫就帶著兄弟的棺材在河邊的體育館開休戰大會,大家都戰戰兢兢的來,不過大會的效果很好,達成共識,並以熱烈的拉丁舞結束,把各族人民融合起來:-) 於是此時新的舞蹈產生了,即break dance和簡易一些的hip-pop,兩個幫派見麵依然互相挑釁,但不是用刀槍解決,而是通過鬥舞,之所以叫break dance是因為音樂的節奏在高潮的時候會定住,舞者的花樣動作在那個時候也達到高潮定住則是最完美的效果產生最大的群眾效應,並且輪到另一方上台出招。由於街頭幫派性很強,所以基本沒有女的參加,大家應該記得電影霹靂舞裏對手出了一招就是有女的參加即使很拙劣也能挽回場子。相比之下disco是高尚舞蹈(當時搖滾,heavy metal, death music等刺耳的音樂沒有或很少出現),男男女女穿著時髦光鮮,在舞廳裏輕快的扭動。練習break dance的一般在廢棄的房子裏,因為當時高速公路修通,白人富人幾乎一夜之間離開Bronx,整個south bronx陷入混亂,要麽是黑幫火拚,要麽沒人管理,要麽是有人貪圖保險,天天都是火災,整個south bronx基本burn down,用電視裏麵一個人的回憶,天天在火中跳舞長大。而劃碟scrape也是在這個時候發展起來,因為很多人為了在party露一手在家苦練DJ,播放音樂聲音過大常常引起母親的憤怒,當母親衝進來的時候就刹住唱碟,結果發現聲音效果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