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許霆事件有感

(2008-01-20 19:23:38) 下一個

思路應該改改了. 這次事件責任全都在銀行一方. 許霆用的是真名實姓, 用自己的銀行卡在ATM機上從自己的帳戶裏取錢, 何罪之有?

也許有人會說, 他的帳戶裏並沒有那麽多錢.但銀行為來賺利息, 允許客戶透支, 是很正常的事情.ATM 機代表著銀行, 不管他透支了多少, 隻要你ATM機允許他取了, 說明是銀行同意他透支了. 雖然這次透支是在錯誤的情況下發生的, 但錯誤的原因是銀行的ATM出錯. 所以銀行應該承擔全部的責任. 至於什麽叫惡意取款, 請問哪條法律有規定從自己帳戶上取錢的次數? 至於潛逃, 請問哪條法律規定中國人不能拿著真實的有效身份證件在自己的國土上自由旅行?

中國的改革開放雖然已有近三十年的曆史,但不尊重個體的習慣思維還時不時的重現. 思路該改一改了. 政府、 國營商業該承擔責任的時候, 就應該承擔.舉兩個發生在別的國家的例子.加拿大一家銀行曾因錯誤,將一名客戶帳號上的餘額從原本的幾百塊錢變成了幾萬塊錢, 當銀行發現時,客戶已將錢劃走.銀行隻能認賠,而且還要向客戶賠禮道歉. 客戶的理由是由於銀行的錯誤,誤導了他的消費. 另一個例子是,DELL 公司曾在網上銷售一款上千元的電腦, 但由於錯誤,將價格打成了$1, 當發現時已有部分電腦以一元的價格售出,DELL公司也隻能按時發貨,因為在網上別人以你打出的價格付了款,就表示已經已經和你簽了合同,簽了合同,就要履行.

[ 打印 ]
閱讀 ()評論 (3)
評論
ideaforu 回複 悄悄話 幾年前的事了. 您用"許霆 銀行" google 一下, 還能找到.
夏零星 回複 悄悄話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不過你說的這事是哪門兒事呢?
:)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