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3年店,收獲很多,原來一介書生,竟然走上了這種道路,和當初的豪情壯誌比起來是否很猥褻呢?我自己說很值!
看不出來吧?我曾經是傳銷經理啊國內!網絡幾千人!大課堂講課杠杠的!(這一節回頭另有文章),後來自己也覺得這種勁頭受不了,繃得太緊了!單位有事情,就收手了。但是我應該說這是我一生中最有意義的經曆,收獲最大(不是金錢)。扯哪去了!言歸正傳,還說這小店,移民之首選,個中緣由,有時間再一一道來。歡迎交流。
續一:
說來慚愧,剛登陸那會子和朋友閑聊,說這雜貨店是下下之選,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唯有尊崳校長之寶訓,博取gre功名,方為正途,前有同學美國mba成功之路,俺有何不可?說得慷慨激昂,仿佛立馬就功成名就。樓下開店的兩口子好沒抱負!說的耳熱心跳,屋裏踱來踱去,踩得閣樓地板咯吱直響。
轉眼冬去春來,找了一份工作,運氣,還是老本行,名片上正經寫著是科學家呢,實驗員其實是,嘻嘻。有點沾沾自喜,有誰來了就工作呢?看,老子在北美不上學,照樣幹專業,還有自己的辦公室!哈!沒過多長久,工資單發了,矣?沒多少嘛?兩周發一次,卻是嫌少,就這樣,每天早上帶上飯包,和眾多打工的一樣坐上bus迷迷糊糊來,迷迷糊糊回,過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