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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法三章

(2022-11-01 10:07:57) 下一個

成語"約法三章", 創造者,漢高祖劉邦

約法三章一詞,最早出現於《史記》“高祖本紀”。約法三章原指公元前207年劉邦攻入秦朝都城鹹陽後,一度製定簡化秦朝苛法的作為。「約法」一詞,演變成為根本之法律規定,曾成為“憲法”的名稱。又指互相遵守的條件。

約定三條法律內容很簡單: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殺人者處死,傷害他人身體及盜取財物給予和罪行相應的刑罰),其它一切秦法作廢"

如此看來,這個約法三章確實有憲法的意味. 從曆史來看, 當時劉邦確實沒有充分時間也沒有權力在這個時候製定詳盡法律的. 

雖說有義帝楚懷王熊心與諸將約,先入定關中者王之。但義帝是沒有任何武裝力量與實權的, 項羽過於強大, 最後還殺了楚懷王.

劉邦進入鹹陽後, 占領了秦宮,且拿到傳國玉璽, 按照先入關中者稱王的約定, 可以稱王. 但王不王不是靠口頭決定得, 要看誰拳頭硬. 此時項羽帶領四十萬大軍攻破劉邦軍隊把守的函穀關,殺了過來.

本來哪劉邦也飄得想去享受秦宮, 幸虧樊噲頭腦清醒, 自己使勁勸說無效, 去找張良幫忙勸說, 張良此時還不是劉邦手下, 他是韓國的領隊, 與劉邦算是盟友, 他的勸說讓劉邦猛醒, 立刻封存秦宮, 駐軍灞上, 恭候項羽四十萬大軍.

接著項羽叔叔項伯來灞上勸好友張良一起去逃命, 劉邦利用這一機會賄賂項伯, 並要結兒女親家,  有項伯吹耳邊風, 進一步軟化了項羽.

 這才使得給項羽給他個鴻門宴的機會, 否則就即刻被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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