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這篇,還是武誌紅的博客裏的。http://blog.sina.com.cn/wuzii。他這個自戀係列,讀著真覺得挺有道理的。以下是正文:
我們常說,“我做這一切是為了你”,這句話的另一麵是“你得為我的人生負責”。
一天下午,我在自家廚房裏洗碗,和往常一樣,我洗得有些馬虎,一個碟子洗了三遍才算幹淨。
拿著一個碗的時候,我發現自己隱隱有些不開心。我想,這該是我馬虎的原因了吧,我試著覺察下,這個不開心是什麽。
洗碗的動作慢了下來,而在水流衝過手的某一瞬間,我發現,我心中在暗自抱怨:憑什麽是我?
這種抱怨源自兒時,因媽媽體弱多病,我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幫媽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媽媽從未主動要我做什麽,都是我自己主動去做。但是,這種主動隻是事情的一方麵,另一方麵,我這樣做也想換取媽媽或家人的讚賞,同時隱隱還有些埋怨,而這埋怨我從來沒有在家中表達過,但它一直存在。
因為渴望換取讚賞,也因為不情願,所以,我並不能投入到做家務的事情中去,所以,盡管我在原來的家中和現在的家中都會主動去做家務,但都是比較馬虎且效率比較低的。
也可以說,我在做家務時,是處於幻覺中。看起來,是我一個人在洗碗,但其實,我是在為一個幻覺中的媽媽和其他親人洗碗,也對著這個幻覺中的媽媽和其他親人埋怨。
明白了這一點後,我的不情願消失了,我全然投入到洗碗的事情中,而在那麽一刻,我的心中突然一片空明,我發現,原來隻是清水流過手的皮膚的感覺都可以那麽美,甚至當手指輕抹過飯渣時的感覺都帶著一種安寧和喜悅,而以前當手輕抹飯渣時總是有些抵觸。
這一刻過去後,我想,這就是活在當下的感覺吧。頭腦的幻覺一旦放下,我就可以和當下的事物建立一個單純的關係,並能全然投入到這個關係中,這時就能體會到當下任一關係中的喜悅和安寧。
自戀幻覺的ABC
這個小小的體驗也讓我對投射性認同有了更深的體悟。投射性認同即,我將我的東西投射給你,你認同了我的投射,並表現出我的意識或潛意識所渴望的行為。如果精確地表達其邏輯,可以概括為一個簡單的公式:
我做了A,你要做B,否則,你就會得到C。
最近,我寫的一係列文章都是關於自戀的,而自戀的核心就是,我渴望將我想象中的世界投射到現實世界,具體而言,就是我希望周圍人能夠按照我的想象來行動。
不過,我們通常不會也不能單純地命令別人做什麽,因為我們都知道,別人並不情願按照我們的希望來做事。於是,我們就開始玩投射性認同的遊戲,我先付出A——這是我認為很好的東西,而你就得表現出B——這是自戀的我們所渴望的核心。這還不夠,如果你沒有表現出B,我就會向你發出威脅,迫使你表現出B來。
我洗碗的小故事就藏著這個遊戲。我做了自認為很好的事——主動地為媽媽洗碗,而我要換取的是媽媽和親人對我的愛與關注,如果沒得到我所渴望的愛與關注,我就會表達出怨氣——我付出了那麽多,為什麽你們不給我想要的東西。
光這樣也就罷了,因在我的家庭中,我一直都得到了足夠的愛與關注。關鍵是,我這樣做藏著一個更深的邏輯——我懂得媽媽的需要,媽媽也該懂得我的需要。但這種我懂得,可能是一個幻覺,而渴望媽媽懂得我的需要,就不折不扣是一個幻覺。這種邏輯進一步演化,就可以發展成“我為你做了這麽多,你當知道我的需要是什麽,你還得為我的人生負責”。
並且,這個邏輯會延續到我的生命的每個角落,尤其是和女性的關係中,而令我的一貫表現是,我總是主動付出,但每次付出都不堅決,都隱含著不情願的味道,而當對方不能對我的付出給予我所希望的回報時,就會收到我的潛意識發出的否定或威脅的信息——你對不起我。
那些很願意付出的人,譬如我自己,在表現自己獨有的A時,常說的一句話是“我不求回報,我願意這麽做”。但是,如果深入到潛意識深處,就會發現這句話是虛偽的,他們其實在渴望回報。渴望回報本來也不是不好的事情,畢竟付出和回報的循環是人際關係不斷深入的動力,關鍵是,付出者限定了對方回報的方式,你必須以我所渴望的B來給予回報,其他回報我都不想要。而且,付出者還從不訴說自己想要的B是什麽,他們希望自己不必說出來,對方就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麽。
但沒有誰能做到這一點,所以付出者勢必會失望,隨即會發出信息C,他會用種種巧妙的、自知或不自知的方式讓對方感覺,你做錯了,你對不起他。太失望的情形下,付出者就會脫離一個關係,而在脫離時,他感到絕望:我付出了這麽多,你怎麽能這樣對我呢?
你必須聽話——父母的自戀幻覺
需要強調的是,這裏所說的“付出者”並不是什麽利他主義的付出,我們最初做一件事時,都以為自己是在付出,在滿足別人的需要,關鍵隻是付出方式的差異而已。
投射性認同帶來的最大問題是,我們在限製別人的行為方式,而且還是在幻覺中限製別人的行為方式。我做了A,我這麽辛苦,我不說你就應該知道我要你做B,否則,你就是不愛我,你就是壞蛋,你就該死。
讀曆史類小說時,我發現,那些大權在握的人,最喜歡玩這種遊戲,他們渴望自己不說屬下就應該知道自己想要什麽,如果某個屬下常做到這一點,他們會倚重這個屬下,如果某個屬下做不到這一點,他們會疏遠或打壓他。這不過是自戀幻覺的遊戲罷了,他們渴望將自己的幻覺強加給別人,但自己說了別人才知道該怎麽做,和自己不說別人就知道該怎麽做,那種感覺的差異就大多了。
自戀幻覺的投射無處不在,最集中的表現領域並不是政治或社會領域,而是親子關係和情侶關係這兩種親密關係中。
親子關係中,父母常使用的邏輯是:我對你這麽好(A),你必須聽我的(B),否則你就不是好孩子(C)。
許多父母的A是比較明確的,即他們的確是在付出,他們甘願為孩子付出一切看得見的利益,如金錢等物質利益,或時間和精力等精神利益。有些父母的A則不明確,在外人看來,他們對自己的孩子極度缺乏耐心,甚至會嚴重虐待自己的孩子,但是,和前麵那種父母一樣,這些父母一樣會認為自己對孩子有極大的付出,譬如,我給了你生命,我認為這個付出就足夠了。
付出的多與少是一個問題,而接下來的問題則是,父母對B有多執著。有些父母的自戀幻覺要輕,用通常的話來說,這些父母比較民主,控製欲望不是那麽強,甚至沒什麽控製欲望,那麽,他們的B就很輕,既不刻意要求孩子要聽話,對孩子要做什麽也沒有刻意的期望,而孩子會覺得在和父母的關係中沒有壓力。這樣的父母,C也就不大存在了,他們很少對孩子實施懲罰,既沒有主動的懲罰,也沒有被動的懲罰,所謂被動懲罰,也即通過傷害自己來控製孩子。
但是,如果父母對B很執著,即不管A如何,他們都在頭腦中限定了孩子的行為方式,相應的,孩子會感覺自己的空間被限製住了。這種被限製感,有時來自父母的主動懲罰,有時則來自父母的被動懲罰,而那些控製欲望極強的父母則會使用雙重方式,先是使用主動懲罰,如果主動懲罰無效就會使用通過傷害自己來控製孩子。
我了解過很多這樣的例子:一直以來,孩子都覺得自己父母堪稱完美,但突然之間,一切都改變了,父母變成非常可怕的人,會使用一切方式迫使孩子按照自己的意思來做事。
通常,這都是投射性認同的典型例子。父母先是付出A,在這方麵,他們簡直是不遺餘力,毫不吝惜地將自己的所有資源給予孩子,而孩子也回報了他們想要的東西——聽話。然而,發生了一件事情,這件事情可能很大也可能根本不起眼,其表現都是,孩子沒有按照父母的意思去行動,即沒有回報父母以B。
這時,父母便會使用C,要麽否定孩子,要麽壓製孩子,一開始的力度通常都不大。但孩子想捍衛自己的選擇,不想聽父母的,仍然堅持自己的意見。這導致了父母使用C的力度不斷加強,而最終導致了惡性循環。
自戀幻覺勢必會破壞親密關係
一個男子一直都是父母的乖寶寶,他和父母的關係也一直很融洽,他向媽媽承諾,如果談戀愛了一定會先告訴她。
一開始他也的確是這樣做,但後來的一次戀愛,他一直瞞著媽媽,直到媽媽發現後才不得已告訴了媽媽。媽媽不答應他和這個女子來往,暗示兒子聽她的,而兒子先是答應,但仍然偷偷和那個女孩交往。媽媽感到不爽,開始明確表達意見,發現這樣還是不行後,不斷加大施加壓力的力度。最後,她向兒子發出威脅,如果你不和這個壞女孩斷絕關係,我就和你斷絕關係。
我和這對母子聊了約兩個小時,這個媽媽幾次說到,兒子偷偷和那個女孩交往令她非常憤怒,她覺得被背叛了。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表麵上,這個媽媽認為那個女孩很“壞”(除了她這樣看外,別人都不這麽看),實際上,是她的自戀幻覺被破壞了:我對你付出了這麽多(A),你要按照我的意思來(B),否則,你就會受到懲罰(C)。她願意為兒子付出一切乃至生命,但這樣做的一個交換條件是,兒子要把生命交給她支配。
這種自戀的願望,勢必會遭到挑戰,因為大家都自戀,每個人都想活在自己的意誌裏而不想活在別人的意誌裏。
夫妻關係中,這種惡性循環也很常見。剛開始建立一個親密關係時,多數人都樂意付出,但慢慢的,疲倦了,出現所謂的審美疲勞了,有時還有深深的絕望感。
這是因為,剛開始建立親密關係時,我們對自戀幻覺很有信心,啊,我終於找到了一個夢中情人,她(他)和我想象得一模一樣。於是,自己信心百倍地付出(A),同時渴望對方按照自己的想象給予回應(B)。但是,這種夢幻感一定會被破壞,因為對方勢必不是按照你的想象來行動的,她(他)總是按照自己的方式來愛你。無論我們怎麽努力,這一點都不會改變。
當發現不能獲得B時,我們會發生衝突,所謂衝突,就是在表達C。但衝突並不能真正將對方納入自己的幻覺世界。最後,我們累了,所謂累,是我們覺得這套ABC的遊戲玩不下去了。這時,有些人會改變自己的那一套邏輯,而接納對方的真實存在。對此,我們會說,他們磨合成功了。
有些人對自己的邏輯非常執著,他們會將C發展到極致,會一味地譴責甚至攻擊對方,認為他們辜負了自己的付出。
自戀幻覺是將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別人,這是在壓製對方的存在感,最終導致對方試圖遠離自己,而損害了關係,這是我們陷入在孤獨感中的根本原因。
怎樣才能打破自戀幻覺呢?一個關鍵是,徹底明白自己開始某事的初衷不是為了別人,而是為了自己,這是自己的選擇,所以是自己為這一選擇負責,而不是別人為自己負責。
這個邏輯就斬斷了ABC的三個環節的糾纏。既然我做A是為了自己,那麽B就不存在了,而我也就無從發出C的信號了。
你永遠有一個選擇空間
一個讀者給我寫信說,她就要大學畢業了,父母希望她回到老家所在的一個城市,但她很清楚父母的控製欲望太強,所以想去其他城市。但是,不僅父母輪番給她做工作,父母還叫了親人和她的朋友給她做工作,用種種方式向她施加壓力,現在她雖然不情願,但還是傾向於回老家了。
我回信說,回家也罷,去其他城市也罷,你必須明白,這是你的選擇,這不是你父母的選擇,所以是你為這個選擇負責,而不是你的父母、親人或朋友為此負責。
這封信對她猶如當頭棒喝,將她從恍惚狀態中拉了出來,她開始認真地為將來做各種考慮,並最終傾向於堅持自己的意見。她知道這會引起父母的埋怨和譴責,以及親朋好友的不理解,但她決定承受這一切。
很多時候,我們所謂的屈從於別人的壓力,其實是逃避責任。這裏麵也藏著一個微妙的自戀幻覺的遊戲:我為你考慮(A),你也要為考慮(B),否則你就是不愛我,你就該為我的人生負責(C)。具體到這個女孩身上,她已經潛藏著一個邏輯:我為父母考慮,父母就要為我的人生負責,如果未來我的人生有痛苦或不幸,那這不是我的原因,而是父母替我做選擇的原因。
沒有誰真正能替你做選擇,因為所有的選擇都得通過你自身。所以,在任何情況下,你都有選擇權。
當然,我們的選擇範圍會有差別,如果沒有人給我們施加壓力,我們的選擇範圍就很寬,如果有重要人物或強權人物給我們施加壓力,我們的選擇範圍就會很窄,但無論在什麽樣的情形下,我們都是有選擇的。
霍金的身體徹底癱瘓,但他還可以選擇成為一個偉大的物理學家,甚至我們會發現,盡管我們以為他的選擇範圍是太狹窄了,但他卻對自己擁有的選擇範圍非常感恩,而一旦他開始這樣做,他的這個選擇範圍就會出現不可思議的擴張。
說得極端一些,即便你隻有一死,但你仍可以選擇死得有尊嚴。
那些生命中的強者,總能在極端情形下發現自己的選擇範圍。相反,所謂的正常人,倒很容易覺得自己無路可走。當我們所謂被迫服從於別人的意誌時,其實都是在將自己生命的責任推卸給那個人:我既然聽從了你的選擇,你就該為我負責,我的生命中的痛苦就得你負責。
檢驗我們是否為自己生命負責的一個簡單標準是:我們是否在抱怨。抱怨就是自戀幻覺的C部分。如果C產生了,那前麵幾乎勢必有A和B。正如這個女孩,她對父母的埋怨是C,而她的初衷A則是“我順從父母的渴望”,她的渴望B則是“父母認可她且為她的人生負責”。
有些時候,我們的選擇範圍的確會很窄。假若這個女孩的媽媽說,如果你離開我們,我就自殺,而且她真的會去自殺,那麽這個女孩的選擇範圍就非常狹窄了。
但這時,她仍然可以選擇說,我情願留下來,我願意這麽做,這是我自己的選擇。
這樣做也可以在相當程度上打破媽媽的自戀幻覺,因為自戀幻覺的三個步驟是:我選擇了A,我渴望你回報B,否則我就實施C。這三個步驟中都藏著“我要如何”的邏輯。即,自戀者認為是自己在掌控局麵,假若我們說,我這麽做是我的選擇,這就是說,是我在掌控局麵,就可以打破自戀者的幻覺。並且,當你這樣做時,自戀者的“否則”信息也無從發射了。
怨氣:衡量自戀幻覺的標準
如果遇到極端的控製者,這種方式可以是反控製的開始,先是非常堅決地表示,我是自己在做選擇。接下來,可以從一些小事開始,堅決捍衛自己的意誌的地盤,如吃什麽穿什麽去哪裏玩等等。
主動的控製者很容易被我們發現,而被動的控製者則容易被我們忽視。所謂被動的控製者,是通過傷害自己來控製別人。如果說,主動的控製者利用了我們的恐懼,那麽被動的控製者就是利用了我們的內疚和同情心。
例如,一個總是可憐兮兮的人,他們常常散發的也是自戀的幻覺:我這麽可憐(A),你怎麽還不可憐我(B),你這個壞蛋(C)。
假若這個女孩順從了父母和親人的意願,那麽,她很有可能會發展成被動的控製者:我聽從了你們的意願(A),你們要為我負責(B),否則你們就是不對的(C)。
在我看來,評判一個人自戀幻覺的嚴重程度的標準是這個人的怨氣。
18世紀末,羅伯斯庇爾想在法國打造一個純潔無瑕的烏托邦,任何阻擋他這一想法的人都被他無情地送上斷頭台,其中有許多是他的戰友。最終,議會拚命反擊,將他送上了斷頭台。本來,他可以動用他的特權瓦解國民議會,但這會破壞他的理想,所以他遲遲沒動用這一特權,而最終喪命。據說,臨死前羅伯斯庇爾說了一段話:我比耶穌還偉大,耶穌做了什麽?殺死自己,這再容易不過了,而我的路要艱難很多,因為我要通過殺人建立一個美好的社會,這要難多了。
這段話的意思是,我要建立一個偉大的理想社會,為此,我不惜把自己變成一個被人唾棄的暴徒,但為了這個偉大的理想社會,我甘願被人誤解並犧牲自己的形象。這是已成為偏執狂的理想主義者們所共有的衝天怨氣:你們看,為了你們的幸福,我做了多大犧牲啊,而你們竟然不理解我的苦心。
這種說法隻是意識層麵的邏輯的片斷,而一個偏執狂的理想主義者的完整邏輯是:我這麽做是為了你(A),而你竟然不接受我的苦心(B),那麽你去死吧(C)!
有趣的是,盡管手上沾滿鮮血,但羅伯斯庇爾這樣的理想主義者卻很容易打動人心,成為偶像級的人物。
對此,我想,這是他們做了我們不敢做的事情。我們都想將自己的幻覺——它可以美其名曰為理想——強加給世界,但我們知道,別人不接納,所以我們缺乏這份勇氣和執著。但是,在一個偏執狂眼裏,別人是不存在的,別人的想法他們不感興趣,別人的幸福和苦痛他毫不在乎,所以他可以執著地堅持將自己的幻覺強加給世界。成功了,可以獲取權力,失敗了,則貌似是一種美,一個無比美妙的理想主義泡沫幻滅時的美。
宏大的理想主義和親密關係中的“我的一切都是為了你”一樣,都貌似是將注意力放在別人身上,但他們之所以對別人那麽感興趣,不過是渴望將自己的自戀幻覺強加給別人而已。所以,我想,無論是在社會領域,還是在私人領域,將注意力收回到自己身上,明白一切都是自己的選擇,並徹底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都是極為重要的一點。隻有這樣,我們才能放下對別人的控製欲望。
並且,一旦我們能做到這一點,我們就會真正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自己的選擇範圍,懂得感激已擁有的一切,從而可以更深沉、更踏實地活在當下,活在真實的世界裏。相反,當我們的注意力主要是集中在別人身上時,你的世界,就很容易會是一個怨氣衝天的世界。
好啦,以後不轉這樣長的了,大家時間寶貴還是都來短篇一句話的那種吧。:)
同意歌兒紅的話“這個裏麵談到的自戀,和我的自戀概念好像不太一樣”。
明亮,下次憋不出來博客,就教我們中文吧,一隻小花狗。。。。:)
按照武誌紅的定義,戀愛大部分時候其實是自戀的延伸,所以當戀愛關係中的自戀需要得不到滿足的時候,戀愛關係就不再能夠維係。這個好像挺有道理,這就是為什麽很多女孩子經不住男人的死纏爛打而委身下嫁的原因了,對方的死纏爛打滿足了自己的自戀心理,而產生了一種類似戀愛的甜蜜感。嗬嗬。這麽想著,倒是單相思最不自戀了。:))
我胡說八道呢。
不過同意南山鬆,明亮要寫這個,會更有趣:-)
還沒讀完就有點暈了.
還是更愛看明亮寫的文章.;)
歌兒,你這身衣服很鮮亮啊,為網戀做準備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