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什麽。是愛情的墳墓。話說多了就變得沒有攻擊性。一百個人會背頌它,一百個人不拿它當回事。真的大智慧,不是看透。而是看透之後死心塌地裝糊塗,看太透就連片刻的溫柔也得不到。
這世上,還是有堅貞的有夫之婦的。她們除了不跟自己老公以外的男人上床之外,什麽都幹。還專愛跟男人搞曖昧,長期地批量奴役辦公室異性,離間男顏知已的婚姻和家庭。圖什麽?圖個樂。圖個心理平衡,圖個精神勝利法――瞧,自己還是騷氣逼人的。不然哪個男人願意犯賤有這個耐性給自己長年地每天送早餐?讓自己的老公送一天就要抓狂了。男人不是因為翻身做了老公就不再犯賤,他們犯賤在別處。她撒嬌她犯嗔,她裝純潔端天真,她回家給自己老公做牛做馬,出門就翻臉一刻不放鬆地奴役旁的男人。把男人傻傻地捏在掌心裏轉,管他是不是因此妻離子散。你說這是搞曖昧,她就天真地嘟嘴:“人家哪有想太複雜。人家是個女人,愛占點小便宜,你的男人是不是想太多?真的要好好管管。”要不然就先委屈了自己掉下晶瑩的眼淚:“女人不必為難女人。我不懂事對不起。” 分特,對不起管用的話,還要警察幹什麽?!
傻傻的男人還要替天真行道:我們是純潔的男女關係。
關係都有了,還純潔呢。純不純潔不是上了床才可以定論的。而上床是遲早的,隻是曖昧未成熟而已。當然,男女尺度有別。立場不同嘛。男人為了偷吃(可能還偷吃未遂),被抓奸吃醋的女人這馬一攪和,能不惱羞成惱嗎?拜托,你不是不想偷吃而是偷吃未遂被及時發現好不好?就別自詡是個好男人了,好男人的標準並不是這樣可以娘到對一個沒有關係的女人嗬護到早餐這個地步的。
一般的情況,一個男人搞掂一個女人,三到四個月的貼身嗬護做小伏低夠不夠?都做到這份上了,朝夕相處地也耗上大半年了,後院都聞雞起火了還未能得手,這個男人,是不是也太遜了點?
做一個眼睛敏感容不得一粒沙的女人是活該要遭遺棄的。不是你運氣壞,不是你遇人不淑所托非人,不是你做女人失敗。而是,你自找的。世界之大,每分鍾都有狗男狗女在偷情,你真把這事當事了,可不是找不自在摸?媽媽們總這樣靠誡女兒:“天下的男人都是一樣的。”既如此,何必呢,橫豎不是被這個男人睡就是被那個男人睡。既然男人都是歪脖子樹,吊在哪顆脖子上不是死。又何苦執著地追求吊死在某一顆脖子上呢?再說了,一百個男人心裏有一百把尺,或許你命好就撞上一個尺度稍微靠譜的呢?就一個也遇不上,也沒關係,多大個事啊,沒有最壞,隻有越好。最壞不過如此了,還有啥扛不下來的呢?
歪脖男人教會傳統女人一個道理:人盡可夫其實是人道主義的。你扼殺了人的天性,你就活該獨守青燈,把那悔字兒讀。尺度沒有寬窄,隻有放不放開。套一句時下流行語來說:我不是個隨便的人,隨便起來不是人。
那麽,哥兒們,如果某人這次終於被流放,歡迎各色人等放下身份拋開顧慮踴躍前來追求。伊以人品保證,盡量爭取做到人盡可夫。伊的 SMN 已流落民間,隨處可拾,伊的手機24小時熱線狀態,捐錢捐物捐人捐精,來者不拒。伊打著“給伊一顆脖子,伊吊死給你看”的番號橫空入世。不求最賤,隻為更賤。
那個時候,哪裏是滿城盡帶黃金甲,分明是滿城盡戴綠帽子。也挺好玩的。(ZT from 八姑娘 ).
What does this mean?
When there is a relationship, it happens "between"--means both parties are involved. Who owe who?
Woman is not a pig, and it's not a personal property, both parties enjoys when they have relationship, right?
People who live in the modern society seems could have a broader perspective and open-minded. Sex is not something dirty--it's natural like we need to eat and sleep everyday. Relationship is not something forever, it needs "maintainence" like we do to our purchased House to make the value not decrease. Similar principles...
This article is "sarcastics" and narrow-mided, not deser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