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是最沒有資格談論子女教育的問題了,因為我自己還不是母親。但自己是女兒,還有耳聞目睹了很多我的朋友,認識的人,對小孩子們的一片良苦用心,忍不住還是要胡說兩句。
父母對孩子,隻有一個心眼。就是希望他們過得好。但在怎麽就算過得好,和過得不好的問題上,雙方的分歧往往很大。中國的父母,是對孩子付出心血很多的,一步一步,都是要為孩子準備好,可以說操碎了心。他們對孩子的期望往往更高。從孩子還在媽媽的肚子裏,就胎教,音樂,拍著肚子和媽媽說話,等等。一生下來,就更是如同上了弦的鬧鍾,緊盯著,這叫不能輸在起跑線上。在國內,父母為了孩子能上重點幼兒園,就搬家,送禮。因為一步落下,步步落下。你不教孩子學彈鋼琴,不教他背唐詩,讓你的孩子在野地裏瘋玩,瘋跑,可是別的孩子都在學啊。他們出來一個個,聰明,成熟的小大人似的,琴邊的椅子上一坐,一首肖邦流利的手指下叮咚流出來,你自己的孩子,還在懵懂的傻笑,做父母的能不著急嗎。這一眼望去,自己孩子的將來,肯定就輸給了這會彈琴的小子。不管是掙錢還是娶媳婦。
這相貌是先天決定的,爹媽的基因,爹媽的爹媽的基因,反正是想改也改不了的了。可這孩子,會不會彈琴,有沒有修養,可是後天爹媽教育的結果啊。所有的小孩子,都是貪玩的,等他明白自己要學的時候,早來不及了。做父母的責任擺在那兒啊。所以,買房子,一定要學區好。哪怕邊上的房子就會便宜很多。孩子,要上TJ。哪怕在TJ裏,排名落後,孩子自尊受到打擊,到了TJ後幹脆自我放棄。家長對孩子的付出,是無微不至的。可是這樣的孩子,以後真的會幸福,真的會感激父母為他們犧牲的一切嗎?
我覺得未必。我很小的時候,也貪玩。我父母,也曾經向所有的家長一樣,讓我學英文。我媽和我爸為我學英文,不知打過多少架。因為一個逼我學,逼我逼得緊了,我就哭。一個看我哭了,就心疼,說,這麽痛苦,不要學了。於是,他們兩個就會就我以後前途的問題,爭論起來。結果,那本英文書,也撕了。我媽媽並不因此而退縮,又重新買了新書給我學。每次家裏大亂以後,我都會乖乖的從頭學起,不過到第三課以後,以上的故事就又會重演一遍。反正我學的最多,記得最牢的就是”DESK” 本來計劃是一天5個單詞,1年後,我能翻書不用字典的。由於我更喜歡出去和小朋友們玩,那本書,到最後,除了最開始的三課,其他都是新的。我認為,這段學英文的曆程,除了讓我父母有更多的爭吵之外,對我是一點兒幫助沒有。而我記憶裏的童年,全是其他,比如河溝裏抓魚,樹上摘梨,和偷葡萄。真正學會英文,還是到了美國以後。而且,幸虧我童年的記憶裏,有這些其他,而不是那些英文單詞。
其實,大人能夠為孩子做得最好的,是給他們一個寬鬆的環境,能讓他們,怎樣從生活中得到快樂。讓他們順順利利的長大。但童年是他們自己的,他們不應該作為父母實現自己夢想的工具。有些人,有了孩子以後,追求就在孩子身上了。他們很想通過孩子來實現自己未了的夢想。上哈佛,上MIT,等等,形勢不同。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不要一上來,就安裝一堆時髦軟件,以後拆都麻煩。不如把操作係統配好,CPU提速,以後自己喜歡什麽裝什麽。而這些,要從生活,小孩子喜歡做的事情中,潛移默化的學到。如果他喜歡彈鋼琴,可以,隨他發展。如果她喜歡踢足球,也不用逼她去學芭蕾。雖然,看上去,跳芭蕾,更適合這女孩子嫁個好老公。這點,我很佩服一些開明的父母。強迫下的學習,和自我興趣的學習,效果絕對不一樣。
反之,看外國的父母,也不是不愛他們的孩子,可到一定時候,他們就認為孩子有自己的生活,他們的態度更寬鬆和民主一些。你是你,我是我,大人有大人自己的追求和快樂,孩子有孩子們的自由選擇,不管他是選擇街頭賣藝,還是做個拍經堂木的大法官,隻要孩子們高興,他們就很高興。而且,早早的把孩子轟出家門,自己關起門來過日子。和子女的聯係,不象我們中國人,這麽骨肉相聯的親密。
即使成家立業了,中國的父母,相當多的一部分,還是對孩子管的厲害。當然,他們的觀點是他們是過來人,閱曆的緣故,可以使孩子少走很多彎路。可是,有些事情,不是父母能教會的,每個人,都要從生活中自己摔打,錘煉出來人生的道理。晚放手,不如早放手,父母永遠不能守護孩子一輩子。
生命是過程。我們應該更尊重個體的選擇,個體在選擇的過程中成熟,體會生命的真諦。也許,不按你的計劃,他們是會走一些彎路。但事情都不是絕對的好與不好。你可以引導,但最好不要強加。
我看得漫畫,有個天才兒童,別人的孩子在玩玩具火車,他在讀書。別人的孩子,在和小朋友打架,他在讀書。總之,別人的孩子,還在掙紮的就業的時候,他已經西服革履的進出職場。可這時候,他關起門來,脫了西服,還是在玩玩具火車。
什麽叫幸福?就是在什麽階段做什麽事情,一生順順利利。如果該玩的時候沒有玩,該學的時候沒有學,該談戀愛時,早早結了婚,到了事業有成的時候,還在回頭想彌補以前漏掉的玩的東西,和該談的戀愛。這人生就亂了,自己也會很折騰。所以我提倡早戀,晚婚。其實很多婚外戀之類的,有一個原因,就是由於沒戀夠,就結婚了。
順其自然,生命有它自己的規律。我們永遠不知道,我們所做的事情,到底是不是為別人好,哪怕那人,是你十月懷胎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