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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一次正式帶一個男孩回家見父母,也第一次去見男孩的父母
認識男孩是因為一篇小文章,確切的說,是他看上文中的那個女孩,於是愛屋及烏的,想當然的,喜歡上了碼那篇小文的人。
據說是文中的女孩觸動了他的憐惜之心,他希望能“為她撐起一片藍藍的天”,“藍藍的天”當是每個小女生都想要的(其實也不小了,隻不過跟幾年前的大女生比較而言 J),所以,就有了後麵的那些故事。
故事算是有一個頗吸引人的開始,遺憾的是也有一個頗老套的結局。其實,不記得他是不是曾經有過“其人不如文”的後悔,但記得當他見到我能夠自己動手喂飽我們兩個人的胃的時候,他很感歎的說:沒想到你還會做飯呀?- 哈哈,難道我真碼出過一個那樣不食人間煙火的柔弱女生嗎?!
5)曠工達一星期之久
6)坐30幾個小時的火車,不吃不喝不睡
不言而喻,這兩大“壯舉”是與第四點有關的了。除了一個“愛”字,還有什麽能讓人變得這麽“瘋狂”?(其實,這算得上瘋狂不? :))
在那個年紀,是相信隻要有愛,其他的問題都不是問題,都是假以時日就能解決的。於是,放下自己的原則,去接受許多自己曾以為怎麽都不會接受的東西,比如說曲解,比如說不信任,比如說在相聚後歸途的火車上也能惹上個女孩子並發展到信誓旦旦地承諾的花心。
所以,就象一個睜眼的瞎子,一堆堆的問題,看不到心裏。 總是在不由自主的改變自己,在一廂情願的等他的改變,在一如既往的執著和挽回,一千多公裏的距離也擋不住。
當然,生活終究是會給這種天真一個很好的LESSON的。所以,從此懂得,人真是分多種,有些不同是根本的,指望自己能改變那個人,甚或是改變自己去同化,那-是-不-可-能。
7)在小店裏,為買五毛錢還是六毛錢的方便麵猶豫
8)公司為新來的大學生租的農民屋,作整幢樓唯一的女生
9)整天聽鳥語,不過一兩個月差不多聽得懂,然後開始用鳥語蒙人,到現在也停留在蒙人水平
10)第一次吃木瓜,全部扔掉,現在卻是最愛之一
初到GZ工作的日子是很清苦的。如果沒記錯,工資單上的基本工資是七十幾,加上各類補貼,每月是129大元。前半年是實習期,獎金分文沒有;後半年,拿50%獎金,基數每個分廠部門不同。而且,大半年的時間,就火車跑CS,跑HZ的跑了四次來回,跑到有次連回程的火車票都要找父母拿錢才買得起。每分每毛的省,然後把省來的錢都撒在了鐵軌上,還心甘情願。
其實自己一直並沒意識到自己有幸成了那幢窩居的樓唯一的女生,直到同樓的男生有天告訴我,剛才有人在樓外打聽你,我們沒有告訴他們,因為你是這樓唯一的女生。雖然為此我沒能跟自己找上門的幾個老鄉見上麵,我真挺感謝同樓男生們對我安全的關心。
關心我安全的還有一個人,是一個比我還小三歲的本地女孩子。那時偶爾要值中夜班,她總跟我在一起,下班後就用她的自行車送我回家。第一次見到她,覺得她是一個不拘言笑的女孩,並不覺得容易相處。當然,我的第一印象是錯的,我們其實很快就相處的不錯,一直都相處得很好,感覺總是很近,雖然我們最遠的時候相隔個整個太平洋加大半個美國大陸。
前兩天聊起來,她居然是那個單位在我的聯係人上僅寸的碩果。她是個很有故事的女孩,也是我最最佩服的一個女孩,在我心裏,她真的是一個自己想要做什麽就一定做得到的女孩 – 這個周末她又跑馬拉鬆了,我明天要問問她跑得怎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