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寧:反腐“考察團”為何被芬蘭扣下(ZT)
(2006-12-04 06: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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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魯寧()
倘若視歐洲為天堂,北歐諸國譬如芬蘭,就如天堂裏的明珠。那地方令公款消費的中國人特別向往。()
上芬蘭去,對擁有消費特權的中國人,錢不是問題,問題在於直接組團去旅遊犯忌,得先找出個公款出國的理由,最好弄個“考察”什麽的,才名正言順的。()
去“考察”得先拿到芬蘭有關方麵的邀請函。這對絕大多數國家的官員來說,注定是個難事,可在中國有些個官員眼裏,可謂小菜一碟。怎麽著──偽造邀請函呀!()
於是,一個由10名中國反貪官員組成的“考察團”手持芬蘭政府的“邀請函”從上海乘機出發……()
沒料想,才抵達芬蘭首都赫爾辛基的機場就露餡兒了,10名官員當場被機場警方拿下,“凍”了一宿後被驅逐出境。狼狽啊──這些個官員在國內可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哩!()
如此醜聞外加這些人的反貪身份,國際媒體當然絕對不放過。於是乎,盡管不要國格的隻是10名中國官員,但全體中國人包括全球華人都為此蒙羞喲!()
一周前我就讀到了這條醜聞,終於,該醜聞“內銷”了──11月29日的《中國青年報》登出一塊“豆腐幹”,對這條醜聞作了“特殊報道”。()
本來,這條醜聞可以作為反麵典型舉一反三的,隻是一個多星期過去了,好像啥事兒都沒發生過。不過,“內部處理”估計是少不了的。()
在一些中國人眼裏,入黨可以偽造,提幹可以偽造,職務履曆可以偽造,偽造一份“邀請函”算什麽屁大的事,值得如此大驚小怪麽?()
嘿──芬蘭警方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閑事。()
嘿──芬蘭這個國家腦子有病,10名中國官員大老遠地為你們的旅遊產業送銀子來了,咋就不要,天下沒有嫌銀子紮手的呀?()
嘿──這就是芬蘭與中國的差別!()
芬蘭的水、空氣特幹淨,首先是因為芬蘭是個“幹淨的國家”,是個被民主和法製的陽光照耀的“負責任的國家”。()
而且,得益於中國與芬蘭是友好國家,人家的警察對來自中國的“準同行”還是挺客氣的。否則,偽造芬蘭政府的邀請函,定你個“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也不是沒可能呀。最起碼,定個“欺詐罪”是沒有問題的。()
這事估計驚動了中國駐芬蘭的機構。“如果在芬蘭,有人耍這般花招,就休想再出國考察。”──驅逐完10名中國官員後,處理此事的芬蘭官員考問:“不知道中國這邊如何看待這個事件?”()
貪瀆猖獗,底層社會民生維艱,但無論如何,對反貪的、監察的、紀檢的,百姓還是心存期待和寄望的。隻是,這塊神聖的領域也早已不是一方“淨土”,整個中國社會,已經找不出一方“淨土”!()
腐敗沒有禁區,腐敗前赴後繼,腐敗從官場發展到社會,從權力腐敗發展到廣泛的“亞腐敗”。反腐依賴監督,監督就得有機構和隊伍。隻是,直到今天,“單槍匹馬”的監督機構和隊伍仍然“勢單力薄”,對監督機構和隊伍進行監督的監督難題卻已經變得日益嚴峻起來了。()
江山易得不易守,在傳統社會格局內,這是規律是“真理”。可是,若能把傳統社會改造為公民社會,情形就大不同了──放眼世界,這樣的“江山”已經不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