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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婦組織17人將“雙規”總經理劫走(zt)

(2006-11-29 06:52:54) 下一個
法製晚報記者王巍/中國對外建設總公司深圳分公司原總經理姚傳銳在被“雙規”期間,買通了看管自己的保安給親信通風報信,於是他的情婦、親戚等人聯合上演了一出“救人”鬧劇。()

今天上午,姚傳銳的情婦劉倩等17名策劃和參與劫奪的人員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在海澱法院接受審理。()

案件回放()

“雙規”總經理發出“求救”口信()

2005年10月,姚傳銳到北京開會,11月1日,其情婦劉倩便在深圳得到消息,姚傳銳在北京被“雙規”了。()

隨後,劉倩連同姚傳銳的哥哥、侄子等人一同來到北京。2006年1月27日,姚傳銳的一個侄子姚偉用假身份證住進了姚傳銳被看管的地點──位於翠微路的某賓館。距離姚偉房間十幾米遠的地方,便是姚傳銳住的房間──與別的房間不同的是,該房間外麵還有一道鐵門。()

2006年1月28日,姚偉看到姚傳銳從最西側的房間出來,沒人看管。據姚偉歸案後交代:“他走近我的時候,小聲說了一句‘搶,要快’,隨即便被保安帶走了……”()

幹兒子保安通風報信親友製定方案()

姚偉將姚傳銳的口信帶給了劉倩,隨即,劉倩與姚傳銳的親信們製定了4套“營救”方案。()

一是由看管姚傳銳的保安將姚傳銳放出來,外麵有接應的汽車將姚傳銳接走;二是姚傳銳所在的房間後麵是一所學校,可以從學校進入,拆掉窗戶救出姚傳銳;三是花上幾萬元買迷藥,迷倒所有的看管人員後將姚傳銳帶出;四是冒充送飯的服務員,進屋救人。()

2006年2月初,姚偉分別接到幾張姚傳銳所寫的字條:“中餐或者晚餐送飯時,找幾個人進去,把我弄出來”、“把送餐的店承包下來,用自己人送”。同時,劉倩也接到看管姚傳銳的保安李某打來的電話,他說自己已經成為了姚傳銳的幹兒子,通知深圳這邊的人趕快把姚傳銳救出來。()

“我們最終選擇使用了第四種方案。”姚偉在歸案後表示。()

隨送餐員進房間“救出”總經理()

2006年2月25日,姚傳銳的侄女婿戴宏安排自己“道兒上”的朋友熊某等人住進了姚傳銳所住的賓館,他們所住的房間與姚傳銳被看管的地點就在同一層。()

經過商議,他們略微修改了方案,決定由冒充送飯的服務員進房間救人改為跟隨服務員入內。()

2月27日6點左右,戴宏連同3輛汽車來到賓館外的餐廳,這時,熊某所找的十幾人也已經到達了餐廳。7點左右,送餐的服務員開始向賓館裏走去。()

據其中一名參與者事後交代,計劃進行得很順利,他們緊跟在送餐服務員的後麵到達了看管姚傳銳的房間,並擋住鐵門,這時候,裏麵有四五名保安問:“你們是幹什麽的?”他們便開始反問道:“你們為什麽押人?”()

趁裏麵的保安還沒明白是怎麽回事的時候,姚傳銳就趁亂跑了出來。()

姚傳銳逃出來後馬上去了天津,並想由天津轉赴上海,但是僅隔一天,便在由天津開往上海的列車上被抓獲,其他參與者也在北京、深圳等地相繼被抓獲。()

庭審現場()

17名被告人對起訴事實全部認可()

上午9點,17名被告人站成一列長隊被帶上法庭。走在最前麵的27歲的劉倩膚色白皙,當被問到起訴事實和罪名是否成立時,她抬起一直低垂的頭微微有些顫抖地輕聲說:“全部屬實,沒有意見。”其他16名被告人也對起訴事實全部認可。()

“我們是朋友關係。”當被問到和姚傳銳的關係時,劉倩有些遲疑,隨即她表示,自己和姚傳銳在一起已經有八九年的時間,還有一個孩子。記者注意到,旁聽席上的一名家屬麵部抽搐了幾下,隨即用手捂住了臉。()

在法庭上,姚偉表示,在先期的策劃過程中,他們一直是通過與看管姚傳銳的保安發送手機短信獲得姚傳銳的相關消息,但卻遲遲沒有行動,其中一個原因是他們懷疑保安提供的信息的真實性,另外一個理由則是:“我們不敢。”()

但姚偉隨後接到了姚傳銳的求救口信,於是便與劉倩等人開始了“救人”的運作。()

據了解,姚傳銳目前已經被公訴機關移送起訴。本案當天共有20餘人參與,目前有3人在逃,4名未成年人被另案處理,這其中就包括被姚傳銳買通的保安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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