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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振榮:論“10年文革”中的毛澤東(下)(zt)

(2006-11-15 19:31:28) 下一個
來稿()

6、解讀毛澤東錯誤的核心:黨內兩條路線鬥爭論:()

馬克思在世的時候,曾經明確說過階級鬥爭不是他的發明,無產階級專政才是他的發現。依據這樣的思路,我們在分析毛澤東時,把階級鬥爭、無產階級專政這樣的事情就不能夠記在毛的“發明薄”中,但是我們若以此而否定了毛對階級鬥爭和無產階級專政也著自己的“貢獻”,就不符合事實。毛的“貢獻”歸結到一點,那就是他公開提出了共產黨內部“兩條路線鬥爭的理論”(這被左毛派叫“科學論斷”),並且用它解釋中共黨史和文化大革命中的各種問題。所以,在涉及毛的錯誤的問題時,這個問題是不能回避的。()

毛的路線鬥爭的理論雖然成型於60年代,但是其根源卻可以追溯到毛澤東思想出籠的30年代末和40年代初,那時,毛為了使中國共產黨在民主的國際大環境中可以立足,把一個“革命”的中國共產黨自覺地“降低”為一個“不革命”的、反而回過頭去主張“階級聯合”、主張“民主主義”、主張“資產階級革命”的政黨,如果這種變化是一種“思想”而不是“權變”的話,那麽6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是黨要求充實自己的“思想”,洗刷自己在曆史上的“不革命”的汙點,使“不革命”的中國共產黨向“革命”的黨“回歸”的話,那麽由毛澤東加添的那種內容(上篇第4節)就沒有人可以反對之。這樣,你就會發現,在1966年前後的中國共產黨人連同它的“後備軍”共產主義青年團隊伍中,存在著一個類似於“革命”與“不革命”的選擇所造成之廣泛焦慮;就這種廣泛的焦慮存在之事實,毛澤東用“兩條路線鬥爭”的提綱去組織它,也不是無中生有的。()

黨內存在著兩條路線──這也可以說是一種事實:一條主張走社會主義道路;一條主張走資本主義道路,而這兩種沒有轉變成為公開的、係統的政治爭論和政治鬥爭的情形是60年代共產黨內的真實生活,毛的理論想描述這一情況,也談不上有什麽錯誤,隻是毛僅僅以道德的眼光看待它,把一個純粹的“政治事實”判斷為道德的問題,並且站在道德的“製高點”上去單方麵地開展這種鬥爭,那就是錯誤的了。造成這種錯誤是有其原因的:首先毛把“政治決定經濟”這種特殊情況下的特殊事件上升到人類發展普遍原則的高度是非常錯誤的,這種錯誤導致他認為人類各種複雜的問題隻享有一種政治解決的模式,從而把經濟、文化、思想等等事實都捆綁在政治上了,使經濟發展被組織在一個與經濟結構及不吻合的政治架構之中;其次,毛把經濟過程中那些很難避免的弊病認為是特定製度(如資本主義)的產物,因此在拒絕弊病的時候,也同時地拒絕了在中國實行最可能優的經濟發展模式和可能最成功的經濟製度;最後,他把社會和人類生活中的許多無原因可糾的問題歸結到社會上一種特定的人群的身上了,於是就使得古老的巫術政治給複活了,從而使“革命”──這個“神的意旨”──無情地“打擊”了許多無辜的人,這樣做的同時,又“把類的完美硬歸於特殊的個體”(馬克思語)。就這個意義講,也不是鄧小平故意地判定他的理論和實踐的失敗,而在於它本身就是失敗的東西!()

可是,話又說回來了,把毛文化大革命的理論和實踐的失敗,當成是一塌糊塗的失敗和完全徹底的失敗以及沒有任何價值的失敗,卻不是民主的觀點,亦不是高明的見解。在上麵的論述中,我沒有采取流行的方式把毛的“路線鬥爭理論和實踐”放到毛澤東的“惡”這個“類”中去的做法導致了如下的另一個問題,即政治問題必須要有一種政治的解讀方式和方法,若不是這樣的話,我們在分析毛所犯的政治錯誤的時候,不就是還“宗”毛之“法”嗎?毛就是用道德方式解讀政治問題,把他的那些可憐的在戰爭年代同他出生入死的戰友們打成道德上的“壞人”,這樣的方式難道可以替代我們對毛的科學式批判嗎?如果我們也把毛簡單地看成一個“頭上長瘡,腳跟流膿”的“壞人”,那麽今天民間社會中許多維權運動中出現毛的畫像和毛的語錄之現象豈不是意味著它是“壞”的運動嗎?()

毛澤東路線鬥爭問題的價值可以解讀為:如果共產黨要安心躺在一個“不革命”的水平上,那麽就必然要被人民群眾所“推翻”。如果又認為中國民主運動本身就奉著一個“推翻”共產黨一黨專政的使命的話,那麽為什麽毛的上述價值不可以被我們組織在民主的價值體係之中呢?我在幾年前所說的民主的收藏夾可以收藏毛的價值的話,就是這個意思。()

據近期的一份網上資料看,張春橋倒是對上述問題,說了一番沒有被共產黨當局張揚開的話。眾所周知,在鄧小平所搞的“審判林彪、四人幫”的惡作劇中,張春橋是個一言不發的人,在審判員企圖從他嘴裏掏話時,他說:“除非如實報道,否則”他“不準備講”。審判員在答應“如實報道”時,他說:“毛主席發動和領導的文化大革命雖然失敗了,但他的精神和原則是永存的。如果執政的共產黨不認真解決蛻化變質的問題,成為特權階級,脫離廣大人民群眾,高高在上,當官做老爺,那麽人民群眾是會按照毛主席的教導,再一次起來革命,打倒黨內資產階級。”據說,“張春橋這番話在匯報上去後,讓鄧小平、陳雲一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打倒了而又重新掌權的黨內老人們極為尷尬,下令無論如何也不能給張春橋發表這種議論的機會”,所以到張春橋死的2004年3月至今,大陸普通人都不知道他在審判中還說了上述的話(在共產黨那裏毛的問題是一個禁忌,這也是一例.)。()

其實被秘密蒸發了的張春橋上述話隻對了一半,這一半是“人民群眾”要“再一次起來革命”,“打倒”共產黨;但另一半,人民“按照毛主席的教導”起來“革命”就不對了。左毛派和“新毛派”人物現在就處於張的話的水平上,他們根本就不知道造成毛的話語深入人心的那個時代已經一去不複返了。因此,他們好象是把自己對毛的懷念的絲縷緊緊地綁在了一個過時的陳舊的木頭樁上,而沒有想到要解開它,庶幾,他們也不可能對1989年的人民民主運動沒有“按照”毛的一套“搞”的事實能夠給予科學的說明。所以,我在此處做了這樣的一番想象,隻有在中國共產黨的統治被中國人民徹底地“推翻”的時候,那些失去了權力和特權的人,在回味毛的“教導”時,也許會是“別有一翻滋味在心頭”的!但那時的人民,若去回憶毛澤東,所產生的感情和感想有可能和一個成年人瞥見了自己兒童時代的“童車”時所表現出的情緒一樣。()

7、“毛澤東的錯誤”之“矛盾式”解讀()

本文第5節的議論如果給讀者們形成了如下的印象,我的議論便是成功的,即在文化大革命問題上,一方麵,毛要迅速地結束它,1969年4月,當文化大革命結束的條件在任何人看來都不具備時,毛用一個突然的、可以說是“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宣布了“文化大革命的偉大勝利”,並且要把它“載入曆史的史冊”;另一方麵,他卻認為文化大革命根本就不會結束,也不可能結束,要一直“繼續”進行到“共產主義”。()

在這裏,如果我們具有研究問題的水平和能力的話,那麽就應該看到,被毛澤東要匆忙結束的文化大革命就是“人民文革”,這個“文革”不但反對共產黨當權派、反對共產黨製度以及反對共產黨的權威,而且最終的是要發展成為反對毛澤東個人的運動的,因此,毛以“軍管”方式強硬地結束它,事後看來是一種“英明的決策”。一方麵,在運動還沒有發展到反對他個人的時候,他以優秀射擊手們善於“打提前量”的方式,“打”了個“提前量”;另一方麵,毛在把已經被消解了的運動組織在他個人(而不是共產黨)的理論中,並且變成了他對馬克思列寧主義的一種“新發展”(依據當時的左毛派言論,這種“新發展”“把馬克思列寧主義提高到一個嶄新的階段”),就產生了今天為廣泛誤解著的問題,即文化大革命是屬於毛的。於是,文化大革命的意義就脫離了它的直接地參與者們──“7億中國人民”──而變成了他毛澤東個人的“專利”。朋友們:1966年中國社會偉大事變中的最難掌握的一點就在這裏:如果文化大革命是一場“政治的運動”,那麽,它結束於1969年4月,但是如果它被理解成為毛式的“精神運動”,那麽它同人類曆史上所有的“精神運動”一樣,怎麽可能有一個“結束”呢?()

現在,中國有這樣的一些人,把毛澤東描繪成超級惡魔,以為毛有著人世間的人所不可能具有的“超級能量”,可以像《舊約》中的耶和華“摶土造人”一樣地任意塑造中國人。其實,這不過是他們那些人的錯誤看法而已,和真實的毛澤東的情況差距很大。事實是,在文化大革命初期,他支持人民反對共產黨黨委時,是因勢利導的,利用共產黨在戰爭年代和中國貧苦農民所形成的曆史關係去誘導共產黨人認識“人民群眾的運動”就是“黨的運動”,共產黨員脫離它,就是脫離人民,使得當時包括劉少奇、鄧小平在內的黨內最高級的當權派們也不得不承認已經犯了“反對人民群眾運動的錯誤”。1966年8月4日,劉少奇對建工學院工作組講話時,就明確地說到:“我們共產黨人也不知不覺地鎮壓了學生運動,我們這樣做,肯定要失敗……”;後期,他把文化大革命引導他個人的方向也是這樣,在結束這個“造反”的文化大革命時,毛亦是因勢利導的,他對這個時候已經“硬翅膀”了的造反派沒有直接地“動刀動槍”,而是承認兩派都是“無產階級革命派”,然後用“無產階級內部沒有根本的利害衝突”的理由,要求兩派“大聯合”,從“理論”上講,隻要兩派現實了“大聯合”,那麽就意味著“文化大革命取得了偉大勝利”;既然是“勝利”,造反派就應該“刀槍入庫,馬放南山”的了,造反派頭目就應當去“吃”“勝利的筵席”……,民主和自由的這一場“遊戲”不就是應當“結束”嗎?()

說來說去,我好象是說,連“毛澤東錯誤”也是一個“矛盾”的東西了。事實上,我就堅持這個觀點。毛曾經說過:“凡事都是一分為二的,……我這個人也是一分為二的。”事實上,毛一直也是這樣看他自己的,在文化大革命初期,他致夫人江青的那一封聞名遐邇的密信中(我對它的真實性一直是懷疑的),他說自己身上“有虎氣”和“猴氣”的話是對此的腳注。也許因為毛是兩種矛盾因素的塑造物,所以,他一直是一個變化不定的人,因此也是一團極不安定的因素,亦是一個被公開性包裹著的多重疑團。但是目前中國社會的半開放半封閉式的毛澤東研究,都是把毛澤東定義成為一個死板的人和一成不變的人,沒有看到毛主義在沒有成型時就因著毛的死亡而消勢,更沒有看到,毛澤東在沒有成為一個定型的人物的時候就撒手人寰了。()

8、我對毛澤東錯誤的批評:“猴子撈月”()

就毛對自己所做的“猴”與“虎”矛盾之評價來說,對戰爭年代的毛,貼上“虎”的標簽,把和平時間的毛看成是“猴”,是一種不同常識衝突的方式,使用它不會招徠有力的反對意見。若在這樣的話,我講每一個人都知道的“猴子撈月”的故事,就很有必要。猴子在水裏看見了月亮,這是一種“發現”,如果說對於猴子──這種靈長類動物而言,此種“發現”也可以夠成為一種獨立的價值(認識事物的價值)的話,那麽,“水中撈月”的成語諷刺的應當僅僅是猴子的“行為”,不應該把“行為”之外的“發現”也包括在內。其實,說到這裏,我所討論的若是文字學或語言學問題,讀者們可以認為它無聊,隻是我借此要說明的是“毛澤東錯誤”,那就另當別論了。在“10年”時間中,開始的“3年”並不錯誤的原因就在於,毛在共產黨政黨這個集體之外有著一種自己的“發現”,這種發現同我上麵講的猴子的“發現”有異曲同工之妙。現在,我們無妨分析一下他的“發現”(因為這種“發現”產生於1966年,所以,我有時候叫它“66發現”)是什麽?()

簡單地說,毛澤東在1966年發現了中國“不民主”的問題,所以在把“文化大革命定義”成為中國人民“同國民黨反動派長期鬥爭的繼續”時,顯然是把中國共產黨人當成了“繼”國民黨之後的反動派,因此,別的不談,僅就這一點分析,毛的“發現”是民主的。在“3年”的政治大解放運動中,毛澤東其所以破天荒地贏得了“7億中國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就因為他有著如此民主的“發現”。在當時的情況下,這一“發現”對於大大小小、從上到下、從下到上的所有共產黨當權派來講,意味著一場“災難”(可見,共產黨後來的“浩劫說”不是空穴來風),但是對於受壓迫的廣大中國人民來講,它卻意味著“解放”(《十六條》中“讓群眾自己解放自己”),看不到這一點,用鄧小平的方式把這偉大的“3年”人民解放運動看成是“社會大動亂”,那簡直是愚蠢至及。()

但是,如果我們以為毛的這一民主的“發現”完全地引出了一種民主的事實,那麽,毛絕對不會是今天的這個樣子,也就是說,毛今天在眾多的中國人的觀察中,絕對不會是一個“反麵人物”形象,可是哪,毛在後來自己害了自己!進一步的研究就會發現,毛在“前3年”的時間內,認為解決“不民主”問題的方式是允許人民對共產黨黨委和共產黨政府造反,這樣的“方式”在當時看是民主的,在40年之後去看,仍然是民主的,不但不值得批評,而且值得肯定,所以在這個時間段中,可以說沒有“毛澤東的錯誤”,但是(注意:這一個“但是”就重要了),毛沒有堅持這個正確的方式和正確的方向,並且在1969年4月完全地放棄了它,認為應該恢複共產黨製度,並且在恢複的同時給它注入了毛澤東式“血液”,進行“吐故納新”式的“改造”,這樣中國“不民主”問題就好象可以解決。殊不知這樣以來,他就走上了完全“錯誤”的道路,一直到死都沒有回頭。所以正確而又粗略地說,在“10年文革”中,“7年”時間中他是錯誤。()

議論至此,如果讀者們認為我對毛的“7年錯誤”采取“全盤否定”的態度,那麽,你就又猜錯了,這“7年錯誤”也可以分為不同的層次的,一層是政治的,就是說毛在1969年以後,對於政治上的反對派和那些遲遲不肯降服的造反派們采取了和“文革”前一樣地堅決打擊的方法,看不出3年“運動”的民主性質在他的理論中的存在之成分,而目前有關毛是“中國暴君”的形象主要的形成於此;但是如果認為毛在恢複共產黨組織之後,對於共產黨采取了“自由放任”(鄧小平)的態度,也根本不符合事實,相反把共產黨已經放到了一個“邪惡”的坐標上了,認為隻有用“惡”(如文化大革命)的方式來不斷地“鞭打”共產黨人,才可以使這些人不至於變成“壞人”(《十六條》語)。如此這般,在“人性惡”的岔道上,毛又與民主給“交叉”了一下。正因為是“岔道”上的“交叉”,所以毛所攜帶的那一點點民主的價值才飄忽不定,好象“鬼火”一樣地在中國大地上“徘徊”著,時明時暗……。()

用西方的人物做對比,“毛是共產黨世界中的尼采”(《無奈樓論毛》),用中國人的語言說,毛是共產主義的“野狐禪”。也許正因為如此,即使毛的“發現”是有價值的,但是這一價值他自己也沒有組織起來啊,非但沒有組織起來,反而在他死的前“7年”,幾乎可以說是把它“浪費”完了。1976年,“打倒現代秦始皇”的口號在中國響起時,前毛澤東時代就完全地“落下了帷幕”。()

在本文中,我們采取“10年”時間來觀察毛,造成“前3年”民主的那一步,是因為毛作為共產黨的主席,其行為卻“超越”了共產黨秩序、範圍、利益而要直接地和“人民群眾站在一起”,如果說這一“出格”、“出軌”行為在1969年的“恢複”時期中從“政治”上終結的話,那麽他在“精神”上卻沒有“歸位”,一直遊離在共產黨之外,從而造成了今天中國知識分子所說的反對共產黨的“體製內”聲音(中國知識分子們對毛的“體製內反對”之消音,是非常錯誤的)的先聲。所以,就是到今天為止,當一個人聽到共產黨的主席在說出如下的話的時候,他若不感覺到驚訝,那麽他就是一定是感覺不正常的人了:“搞社會主義革命不知道資產階級在哪裏。就在共產黨內,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走資派還在走。”()

9、評論毛:是做“曆史的抱怨派”還是做“曆史的發動派”?()

《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1966-1982)》一書,在說到文化大革命給中國社會可能造成的負麵影響之後,說了這樣的一番意味深長的話:“不過,時過境遷,文化大革命留給人們的記憶可能會變得模糊起來,回想文化大革命將顯得比今天更壯觀和有益。如果是這樣的話,文化大革命可能仍會成為中國下一次為政權而鬥爭的樣板,或者另一次試圖通過發動群眾糾正特權、腐敗和人治現象的樣板”。在20年過後,我們回味上述話,的確感覺到它說得非凡。在胡錦濤統治時期,我們看到一個人在網上寫了幾篇文章就要獲刑,在江澤民時,三、四個青年人組織一個“新青年學會”都要入獄,想一想文化大革命中的那鋪天蓋地的大字報,想一想那時數以千萬記的造反派組織,那的確顯得比“今天壯觀和有益”啊!因此,當今天的中國繼續存在著“為爭取政權而鬥爭”的任務,存在著人民廣泛、普遍反對“特權”、“腐敗”、“人治”的鬥爭,那麽文化大革命就的確是我們的“樣板運動”。()

問題是:當毛在與一個未來中國的可能的“樣板”運動發生了不可分離的關係的時候,我們需要“樣板”運動做我們中國民主運動的曆史參照係,就不可能對毛采取回避的態度,與這樣的事情有關的是,中國民主在40年前就已經形成了的那種傳統和傳統精神也是需要我們繼承的,因此,我們在研究世界上如此規模巨大的政治運動的“發動”情況時,如何學習它,就是我們民族今天民主的重要的一課。在搞民主的問題,我們學習外國的經驗固然重要,但是比之更重要的是我們應該學習我們民族自己的經驗,如果說這種學習時刻關係著我們中國人民應當怎樣發動目前的民主運動,那麽的66經驗,就是我們必修的一課。誰都知道,在這一課中,毛澤東問題和毛澤東現象是占一個很大的比例的,因此我們在毛的“3年”民主的時期可以發現“發動意義”上的民主。可是,當我們在坐著等民主,不想著要“發動”民主運動的時候,當我們認為民主不需要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時,當我們認為民主就是維護個人權利、而不是解放個人、使之由奴隸變成公民時,我們為什麽要扯住40年前的文化大革命不放呢?()

前幾天,胡平寫作了《毛澤東為什麽要發動文化大革命》一文,提出了毛“生怕篡權,死怕揚灰”的觀點,閑話不同意其中的觀點,寫了一篇批評性的文章,他們兩人的文章我雖然都看了,但沒有介入爭論,因為在我看來,文化大革命是毛澤東“發動”的觀點無論在中國和世界上都是很流行的,隻是它其所以流行的原因之一是簡化了對文化大革命這個異常複雜事物的認識,把由毛澤東“加添”了的文化大革命誤認為是毛“創造”的(共產黨內的左毛派和目前社會上的“新毛派”都是這樣看的),所以構不成一個有價值的學術論題(“文革史”專家宋永毅對此有許多高論,請參閱),閑話的批評倒是很有價值的,表現了他個人在文化大革命問題上的獨立的見解,但是更令我感興趣是著名的民運大批評家朱學淵先生的一句話:“閑話”(但願不是“冼岩”)的文章是告訴我們,胡平是曆史的“抱怨派”,而中國需要的是曆史的“動員派”。朱先生的上述話,雖然很短,但是那一下子就擊中了問題的要害,按照胡平的觀點,我們今天在回憶文化大革命時,的確有權利“抱怨”毛殘酷,“抱怨”7億人民參加的66運動無道、愚蠢,“抱怨”我們中國人民運氣不好,為什麽在那個時刻不打倒毛,反而打倒了劉少奇、鄧小平?總之一句話,把那時的“7億”中國人民的政治解放運動說成為錯誤的──這如果這是一種“自由”的觀點,尚且有成立的可能(因為,在自由主義中一個人可以對抗人類和全世界),但是說它是“民主”的就毫無道理的了。()

就“自由”的觀點講,文化大革命從產生到現在已經40年了,但是對文化大革命的描述、討論和研究今天也還沒有完全地解禁,因此,胡平的觀點是在一個完全自由的環境中發表出來的,沒有什麽值得批評的,人有“抱怨的自由”(包括抱怨神、曆史、世界、人民和自身),這應該是自由主義的一個常識,但是這遠遠不是民主的常識,民主的常識的基本特征是“是對於普通人和普通事物的重要性有了認識和興趣。我們的民主精神和它所有的希望和願望,就是以尊重普通人為根據;我們的科學和它所有的成就和希望,就是以尊重普通事物為根據”(詹姆斯-哈威-魯濱遜《新史學》)。進一步的分析表明,在今天“民主”如果不是掛在民運人士嘴上的兩個字,而是要一定借助於政治運動的形式以求其表現的話,那麽朱學淵先生說的,“中國需要曆史發動派”的話,就可以產生出畫龍點睛的作用了。()

10、結束語:()

在這一篇文章的末了,我要說明的是,別人在寫作文化大革命和文化大革命中的毛澤東的文章時要表達什麽?希望達到什麽目的?我不加妄猜,我寫作的類似每一篇文章,都是本著一個“發動”新的民主運動的動機的,因此,我以為所有對此沒有興趣的人,也就是說無心做民運人士的人就讀不出我文章的意思。一句話,我的文章的“目標讀者”是想搞中國民主運動的人,我也是為這些人寫作的。()

我打一個比方,毛澤東問題有很多很多的頭緒,堆積在我們中國人民麵前,可以說是相當於一坐小山,但是我從其中抽出來的也不過是它在1966年支持人民造反運動的這麽一條線索而已。因此,我在抓住了這一條的時候,我對於那些如山的眾多的堆積著的毛澤東問題頭緒,不妄加評論,也不感興趣。因為在這裏,我不是毛澤東問題的奴隸,我是它的主人,因此它是由我言說的,而不是它決定我的研究。想當初,在20世紀70年代初,當我還沒有“出毛”時,感覺到毛主義的壓迫很重,自己的研究也處處都有禁忌,90年代初,當我已經完全地“走出”了毛主義時,回頭再看毛主義,我就可以模仿莊子的口氣說“毛主義,其醯雞也!”()

200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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