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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雲峰村民就拆遷問題致習近平書記公開信(ZT)

(2006-10-01 19:04:07) 下一個
杭州市江幹區彭埠鎮雲峰社區村民致中共浙江省委書記習近平的公開信

中共浙江省委書記
習近平先生:

我們是杭州市東郊彭埠鎮雲峰社區的數百戶村民,世世代代都以種植蔬菜為生。由於屬於市郊,外加土地肥沃,隻要勤勞耕作,日子過得還是不錯的。特別是三年前,鎮政府批準讓我們翻建舊房以來,我們不少村民除農業生產以外,還能開店搞些經營,加工類的三產服務。

但是,最近我們遇到了一件百思不得其解的事,使我們終日人心惶惶,不得安寧。

事情是從8月中旬,國家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和監察部三部委叫停黨政機關集資建房開始的。中央政策出台後,我們村裏突然進駐了大批的“杭州市三堡經濟適用房建設前期指揮部”、“工作組”人員,挨家挨戶要我們農民與他們簽訂拆遷協議,並威脅說不與他們簽約下一步就不客氣了。我們聽後驚詫不已,因為我們從沒有聽說過我們這裏要拆遷。何況我們新翻建的房屋才住了兩年,建房所欠的數十萬元債務才剛開始陸陸續續地在還。所以我們想不通,於是我們向鎮政府、區政府、市國土局、省建設廳上訪、谘詢,想打聽這批“指揮部 ”、“工作組”究竟是何方神聖,有沒有合法手續?在我們的再三追問下,這個“指揮部”終於在8月底向我們出示了一張去年9月份杭州市國土資源局核發的《房屋拆遷許可證》,並告知我們:你們已經不能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訴訟了,因為已經超過時限了。我們一打聽,果真如此,我們在不知不覺中已經被剝奪了訴權。所以,時至今日,事至如此地步,我們隻能向您反映。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條的規定,我們有權對這種明火執仗的掠奪行為提出檢舉和控告。我們認為這張《拆遷許可證》的核發,既破壞國家的土地管理製度,又破壞商品房市場秩序,更侵害了城市住房困難戶的權利。

從“杭土資拆許字(2005)第052號《房屋拆遷許可證》”來看,申領許可證的主體是杭州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建設項目是三堡經濟適用房。何謂經濟適用房?這應該是個眾所周知的問題,其供應對象是定向的,是麵對城市最困難群體,既要符合經濟條件最差,又要符合住房條件最差標準的弱勢群體。經濟適用房的供給,具有民政救濟的特點,故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是免交土地有償使用費的,包括應交給中央財政的30% 也免了。這實際上是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一種形式。為什麽要轉移支付?因它是撥付給城市最困難群體的。市級機關的幹部們肯定不在此例。根據國務院相關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文件都可以看出,國家把經濟適用房與扶貧資金、救災物資是排在同一序例的。政府機關利用手中的權力及影響違法撈取經濟適用房用地,這無異於賑災官員私分救災物資和扶貧資金。這是剪徑,是劫貧富己,是明目張膽的腐敗!政府對經濟適用房有專職的管理機構,需預先登記,需嚴格審核,需登報張榜公布,並可舉報。總之,一切都在透明、公開、公正中進行,是個陽光工程。可是涉案的杭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做得到透明公開嗎?它應該是經濟適用房的主體嗎?完全不合格的申請人來申請,杭州市國土資源局竟也會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以此類推,今日機關事務局能批,明日廣播電視廳自然也能批了,後天新聞出版署就更應該批了。全國有那麽多黨政機關,恐怕960萬平方公裏全批完,也是不夠造“經濟適用房的”。

別的地方不知道,杭州的大戶型和特大戶型“經濟適用房”裏住的都是公車族和有車族,而普通市民幾乎沒有一家住得上這樣的“經濟適用房”的。按照規定,經濟適用房的管理部門是要審查每個申請人的經濟狀況的。若18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買得起的話,他(她)肯定不是困難戶,肯定不屬於供應對象。杭州從安居房到經濟適用房已有十年曆史了,這十年中經濟適用房戶型越造越大,設施越來越豪華,在大戶型居多的小區裏車滿為患。這一切說明了什麽?恐怕省裏、市裏都是心知肚明的。

8月中旬國家三部委叫停黨政機關集資建房雖然是不得已,但也不失為一項好的政策,也是反腐倡廉的一個具體作為,我們舉雙手讚成。但是,我們也很擔心,因為幾年來的事實明擺著,政策在對策麵前,往往束手無策。令行禁止的時代好象已遙遠許久了,我們眼前明擺著的事實就說明了這一點。三部委沒有叫停時,我們這裏沒聽說要拆遷,也沒“拆遷指揮部”和“工作組”來強廹我們般遷。三部委一叫停,我們這裏反而雞犬不寧了,這說明好的政策同時也激活了腐敗的潛規則。杭州市政府的官員似乎沒有象省政府的官員那樣趕上“經濟適用房”的頭班車,於是他們隻好搶趕末班車了。中央的經濟適用房政策是為老百姓造福的,但浙江的 “經濟適用房”卻是為幹部造福的。如果僅僅是為幹部造福,我們也無怨言;但在為幹部造福的同時,卻給我們這些農民帶來橫禍,這是我們絕對不能接受的。我們也是中國公民,為什麽一部公民(公仆)的“富起來”要以我們這部分公民的“窮下去”為代價?!

尊敬的習書記,您身為浙江省最大的父母官,我們不得不向您陳情,但話多了,唯恐耽誤了您的寶貴時間。其實,我們還有好多話要對您說,好多問題要找您反映。譬如那麽大宗的基本農田審批權是誰給的?我們失了地該怎麽辦?我們的就業、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問題,都象懸在我們頭上的一把劍,時時刻刻都在威脅我們。失去土地後,我們的生存環境將變得異常惡劣,真是“瞻念前途,不寒而栗”哪!為此,我們敦請省委省政府立即製止杭州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這一與民爭利的違法行為。否則我們集體將不停地上訪,直到有一個滿意的答複為止。

杭州市江幹區彭埠鎮雲峰社區村民

2006年10月1日


(記者:蔡楚) (Modified on 2006/1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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