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密“奴才”在清朝典章製度上的特殊地位(ZT)
(2006-09-27 18: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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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奴仆常被稱為“奴才”。清人梁章钜《稱謂錄》有別解,釋為“奴仆之所能”,即奴仆的能耐。“奴才”一詞,本是古代北方遊牧民族的一句罵人話,意為無用之人,隻配為奴,故又寫作“駑才”。今人罵某某人奴氣重、是走狗,常稱之為“奴才”。
“奴才”一詞,雖含鄙意,卻在清朝典章製度上有著一個特殊的位置。清朝規定,給皇帝上奏章,如果是滿臣,便要自稱“奴才”;如果是漢臣,則要自稱“臣”。漢臣如果自稱為“奴才”就算是“冒稱”。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滿臣天保和漢臣馬人龍,共同上了一道關於科場舞弊案的奏折,因為天保的名字在前,便一起稱為“奴才天保、馬人龍”。乾隆皇帝看到奏折後,大為惱火,斥責馬人龍是冒稱“奴才”。於是,乾隆帝做出規定:“凡內外滿漢諸臣會奏公事,均一體稱‘臣’”。這個規定,目的就是不讓漢臣稱“奴才”,為此,寧肯讓滿臣遷就漢臣也稱“臣”。
清朝皇帝何以要在奏章上做出上麵這些規定呢?本來,滿族統治者是一向嚴求漢族人與自己保持一致的。他們強迫漢人剃頭發,易衣冠,搞得血雨腥風,都是為了讓漢人歸化於自己,臣服於自己,但惟獨不肯讓漢人也與自己一樣稱“奴才”。這是為什麽呢?
魯迅先生的雜文《隔膜》裏有一段話,實際上回答了這個問題。他說:“滿洲人自己,就嚴分著主奴,大臣奏事,必稱‘奴才’,而漢人卻稱‘臣’就好。這並非因為是‘炎黃之胄’,特地優待,錫以佳名的,其實是所以別於滿人的‘奴才’,其地位還下於‘奴才’數等。”
滿洲人入關前,大體處於奴隸製向封建製過渡的社會,雖然占據了中原,但奴隸製的胎記並未完全退去,“嚴分著主奴”,就是一個明顯的表現。即使到了晚清,滿洲人內部仍保持著很濃厚的奴隸製習氣。坐觀老人《清代野記》記雲:“每有旗主,貧無聊賴,執賤役以糊口,或為禦者,或為喪車杠夫,或為掮肩者。若途遇其奴,高車駟馬,翎頂輝煌者,必喝其名,使下車代其役,奴則再三請安,解腰纏以賄之,求免焉。故旗奴之富貴者,甚畏見其貧主也。”這就叫“嚴分著主奴”。“嚴分著主奴”的習慣反映到典章製度上,便是滿臣奏事時要自稱“奴才”。滿臣自稱“奴才”,不僅表示自己是皇帝的臣子,更表示自己是皇帝的家奴;而漢臣則沒有滿洲人傳統的主奴關係,所以也就隻有臣子的身份,也就不能稱“奴才”。正因為這個原因,馬人龍奏事時自稱了“奴才”,便被認為是冒稱。
“奴才”與“臣”這兩個稱謂,誰尊誰卑,以今人的眼光,無疑是“奴才”低於“臣”。但這種判斷,與清朝的實際情況相差甚遠。“奴才”一稱,從表麵看,似不如“臣”字體麵、尊嚴,實則“奴才”要比“臣”金貴得多。“奴才”,實際是一種滿洲人主奴之間的“自家稱呼”,非“自家人”的漢人是沒有資格這樣稱呼的——正如趙太爺罵阿Q:你也配!漢臣稱“臣”,並不是皇帝為了照顧漢臣的麵子,“特地優待,錫以佳名”,而是為了與“奴才”一稱相區別,以顯示漢臣的地位低於滿臣。俗諺雲:“打是疼,罵是愛”,清朝皇帝讓滿臣自稱“奴才”,實際是罵中之“愛”;反之,不讓漢人稱“奴才”,則是因為缺少這份“愛”。
在實行奏章稱謂製度的過程中,也出現過特殊的情況:即有漢臣雖然稱了“臣”,卻遭到皇帝的申斥。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滿臣西寧、達翎阿與漢臣周元理,聯名上奏“搜捕蝗孽”一折,二滿臣皆自稱“奴才”,周元理自稱“臣”,按理說,這是符合規定的;但乾隆皇帝卻懷疑周元理稱“臣”是“不屑隨西寧同稱,有意立異”,是不服當奴才。實際上,周元理哪敢作如此想?他巴不得能自稱“奴才”呢!沒想到卻受到乾隆帝的猜疑。乾隆帝在這件事上,大約是玩弄了韓非子所說的“恃術不恃信”的詭道。規矩本來是自家定的,但他卻出爾反爾,責備臣下,完全不講信用。“恃術不恃信”,本是中國曆代皇帝駕馭臣下的一個寶訣,乾隆皇帝對此顯然運用嫻熟。
魯迅先生一生憎惡奴氣,屢屢說到中國人的奴性重。他又常說,中國人做了滿洲皇帝二百多年的奴隸。中國人的奴性之養成,固然與封建專製製度有關,但是否與皇帝特別喜歡奴才有些關係呢?清朝大概是由於自己的奴隸製基因,尤其喜歡奴才。清朝奏章上的“奴才”的特殊地位,就是皇帝特別喜歡奴才的一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