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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當夜不抵抗政策的責任爭議.(圖)(ZT) (圖) (圖)

(2006-09-18 10:19:40) 下一個


張學良

因為“九一八”當夜的不抵抗,張學良被罵為“不抵抗將軍”,但多年以來一直流傳著是蔣介石在“九一八”事變爆發後下令不抵抗,張是代人受過的說法。其中最有名的是曾任張學良機要秘書的郭維城在1946年8月15日發表廣播演說時稱:“‘九一八’事變當時,張學良將軍在北平,一夜之間,十幾次電南京蔣介石請示,而蔣介石卻若無其事地十幾次複電不準抵抗,把槍架起來,把倉庫鎖起來,一律點交日軍。”(《東北日報》1946年8月24日)

但直到今天,始終無法找到任何一份蔣在“九一八”事變當時命令張不抵抗的電報或手諭。對於當夜是誰下令不抵抗,中國社科院曾景忠研究員有新的看法。

從時間節點上看,9月18日,蔣介石正匆匆登上永綏號軍艦離開南京前往南昌督剿江西境內的紅軍。19日淩晨南京中央黨部接到張學良報告“九一八”事變情況電報時,正在艦上的蔣還對此一無所知。19日永綏號軍艦到達湖口,蔣才得知消息。“而且所謂張學良執行蔣介石的不抵抗主義方針,其前提是將‘九一八’發生前後張學良與蔣介石之間的關係單純地視作前者絕對聽從後者的指示命令,這未免將蔣張之間的關係看得太簡單了。事實上,東北易幟這種統一在相當程度上還是表麵的、形式上的。當時國民政府的號令並不能暢通無阻地行於全國,一些地方軍政勢力擁兵自重、自成體係,東北當局與中央政府的關係當時亦是如此。”照曾景忠的看法,“張知道如果此時抵抗必敗,他在東三省的勢力以及在國內的地位將不保”,“會寧願采取這樣的政策”。

事實上,張學良在1990年6月和8月兩次接受日本NHK電視台記者公開采訪,談及“九一八”事變時曾坦承:“我當時沒想到日本軍隊會那麽做,我認為日本是利用軍事行動向我們挑釁,所以我下了不抵抗命令……我對‘九一八’事變判斷錯誤了。”當日本記者問他是不是接受了蔣的命令時,張回答:“我不能把‘九一八’事變中不抵抗的責任推卸給國民政府,是我自己不想擴大事件,采取了不抵抗的政策。”

不過,蔣介石顯然默認不抵抗主義,此前蔣介石曾在8月張學良向他報告日軍的反常行動時表態,“不要與他衝突”,要“隱忍”。實際上他對“九一八”事變和日軍的舉動看得很清楚,“是倭寇果乘粵逆叛變,內部分裂時,而來侵我東省矣”(《蔣介石日記》1931年9月19日)。但如何抵禦?他身感“夫我內亂不止……而況天災頻仍,匪禍糾纏,國家元氣,衰敝已極,雖欲強起禦侮,其如力不足何”。“所以應該說兩個人都有責任,”曾景忠研究員說。

來源:三聯生活周刊(2006年09月18日)


蔣介石向張學良下過“不抵抗”命令嗎?


長期以來大陸通行一種說法:九一八事變時,東北軍對日本關東軍的進攻未予抵抗,是張學良“忍痛執行”蔣介石的不抵抗主義命令,他蒙上“不抵抗將軍”罵名,是做了蔣的“替罪羔羊”。研究中存在一些誤區,須要澄清。

1,蔣介石、張學良之間並非簡單的上下級關係,張學良具有相當的獨立性,他與蔣的意見不同時,對蔣的命令可以不聽,防守錦州問題即是如此。

2,這一觀點主要靠一些回憶錄作依據,而許多回憶資料的說法存在種種漏洞。

3,事變前中國一方對日軍挑釁采取“力避衝突”方針,對此蔣張二人具有共識。事變前蔣氏指示對日軍挑釁采取“力避衝突”方針,對事變後張學良實行不抵抗政策不無影響,但事變前“力避衝突”與事變發生後“不抵抗”方針,二者有明顯區別。

4,事變發生後,張學良和榮臻等人的電文均證明,是張學良對東北軍下了不抵抗命令。

5,九一八事變發生後,蔣介石和國民政府中央處置事變的方針,並非可以簡單地歸結為不抵抗政策。國民政府對事變的處置是,訴諸國聯,並準備抵抗。四個月後就發生了“一二八”淞滬抗戰,采取的是“一麵抵抗,一麵交涉”方針。

6,張學良晚年一再說過,下不抵抗命令的,是他自己,而不是中央政府。

1949年後,有關九一八事變時中國東北軍對日本關東軍的進攻“不抵抗”問題,大陸通行的說法是,張學良奉行蔣介石不抵抗主義方針。這種觀點遠播,影響及於海外。有的著作批評對九一八事變的處置,國民黨政府在事變前“嚴令張學良所部東北軍不作任何抵抗”,事變發生時,蔣介石又令“東北軍絕對不抵抗”。

1、或者說:九一八事變後,蔣介石向張學良下“不抵抗”命令,張學良“忍痛執行”蔣的“不抵抗主義”方針。

2、或謂: “張學良隻不過是不抵抗政策的執行者,蔣介石才是不抵抗主義的發明人”。

3、有論者說:日本人占領了張學良奉天的軍事大本營,張學良遵循蔣介石的不抵抗命令,而對日本人的進攻,他一退再退,把整個東北讓給了日本人,在全國民眾的一片唾罵聲中,他又做了蔣介石的替罪羔羊。“不抵抗將軍”的臭名落在他的頭上。

4、對東北的淪陷,“張學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若要把這一切都歸罪於他,則似乎太不公平,因為他僅僅是不抵抗政策的執行者,而這一政策的製定者卻是南京的蔣介石。5事實究竟如何?本文擬就此試作澄清。

一 澄清之一:東北當局絕對聽從中央政府的指示命令嗎?

所謂張學良執行蔣介石的不抵抗主義方針,其前提為,將九一八事變發生前後張學良與蔣介石之間的關係單純地視作一般的地方與中央、下級與上級的關係,前者是絕對聽從後者的指示命令的。這未免將蔣介介與張學良之間的關係看得太簡單了。

事實上,國民政府1928年完成北伐,東北易幟後,中國隻大致實現了統一。但是這種統一在相當程度上還是表麵的,形式上的,實質上,中央政府的號令並不能暢通無阻地行於全國,一些地方軍政勢力擁兵自重、自成體係、各行其是的情況還延續了相當一段時間。特別是有些地方的軍政集團還與國民政府中央發生戰爭,最大的一次是1930年的中原大戰。可見,北伐完成、東北易幟後國民政府統一全國,並未達到真正完全的統一。而東北當局與中央政府的關係亦為如此,甚至比其它地方表現出更明顯的獨立性。

東北易幟前,東北當局與國民政府中央雙方的代表談判了較長的時間,中央政府滿足了東北地方保持相當獨立性的一些具體條件。正如張學良所稱:“餘之願與國民政府妥協者,蓋欲完成中國統一,實行分治合作,以實現東三省經濟和平政策故也。”6 他所要求於中央政府者,即是與中央“分治合作”。原先奉係軍事集團統治的東北三省,外加熱河省,成立東北政務委員會,統管東北四省政務。名義上,各省官員由中央政府任免,實際上東北各省人事決定權操於東北當局之手,中央政府隻是補行一個任免手續而已。關於在東北成立國民黨黨部,東北易幟後暫時緩行。至1931年2月26日,國民黨東北黨務指導委員會才成立,由張學良擔任東北黨務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外交方麵,總的說權力歸於中央政府,但東北亦有自行外交活動的情況。1929年中東路事件後,張學良派代表蔡運升赴伯力與蘇聯談判,於12月22日訂立《伯力議定書》。報告國民政府後,國民政府1930年1月30日議決:《伯力協議書》已逾(中東)路案範圍,不予批準。2月6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議決:伯力會議,蔡運升越權瀆職,應從嚴議處。7 1930年11月12日-12月4日,張學良出席國民黨三屆四中全會時,與蔣介石商定,東北外交完全歸中央辦理,而在內部決征詢張學良之意見。8

軍事上,原奉係軍隊由東北邊防司令長官張學良統率。奉軍改稱東北軍,四省統一編排。中央政府不能調動其一兵一卒。東北軍擁有沈陽兵工廠和軍事學校,裝備訓練自成一體,並有航空部隊、海軍,實力強大。東北軍內甚至自詡較中央軍“占很大優勢”。張學良晚年回憶說:東北易幟之初,“我們奉天軍擁有30萬兵力,有海軍,還有飛機。蔣介石的軍隊不過20萬,沒有海軍和飛機。所以從數字上看,我們占很大優勢。”9東北軍是一個舉足輕重的軍事集團。1930年中原大戰時,閻錫山、馮玉祥和蔣介石雙方都竭力拉攏張學良東北軍加入自己一方。張學良更藉勢自重,坐山觀虎鬥。實力雄厚的張學良東北軍入關,成為中原大戰中國民政府中央蔣氏與“擴大會議”派決定最後勝負的關鍵。南京國民政府6月21日以任命張為陸海空軍副司令一職相請,張遲遲不作表態。直到中央軍打下了濟南,勝敗形勢已經分明,張學良才命令東北軍入關(9月18日),進行“武裝調停”,基本上不費多大力氣,取得了華北地盤。由此可見,張學良東北軍之獨立性及其在國內軍政大局中之地位,非同尋常。從此,蔣介石對張學良之倚重有加。1930年11月14日,蔣介石與張學良磋商北方善後,決定北方政局由張學良全權處理。10 1931年廣東與南京對立,西南方麵也竭力拉攏張學良,張雖然不同於中原大戰時的騎牆態度,但亦偶作曖昧,使蔣介石更須對他倚畀。1931年5月1日,東北軍改編,原則是既與中央軍序列一致,又保持東北軍之獨立,故東北邊防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陸軍獨立旅、獨立騎兵旅。8 p554-555

財政經濟方麵,東北亦自成體係。諸如興安屯墾,修路築港,財經管理,東北當局自行規劃,采行舉措。東北軍政費用自收自支。因東北地域遼闊,物產豐富,東北財政經濟比較寬裕。11 12自1922年直奉戰爭後,張作霖宣布東北獨立,東北一直截留鹽稅等國稅收入。統稅收入也獨自處理。4 p60-61曾任遼寧省財政局長的張振鷺證實:東北既不向中央財政部解款,中央也不接濟東北財政。4 p60-61 東北原自行發行貨幣--奉票,1929年12月張學良召開東北財經會議,決定奉票由東三省官銀號與邊業銀行、中央銀行、交通銀行四行聯合準備,聯合管理、發行。1930年初,成立東北金融整理委員會。東北軍取得華北的地盤後,成立河北財政特派員公署,該署將國稅收入撥付副司令行營軍需處。4 p91,92

至1930年11月,東北外交、交通、財政移歸中央辦理。12月6日,《大公報》記者向張學良提問:東北財政、交通是否須交中央?張學良在回答說:“不特東北,凡北方全部,胥應立於統一政府之下。惟地方當然應有管理建議之權,如東北交通委員會並不裁撤。”6 p389-398東北之中國鐵路原自行管理。後東北地方與中央政府商定,國有四(平)洮(南)、吉(林)長(春)、天(寶山)圖(們)三線交鐵道部,吉敦、奉海、吉會三線由東北管理,國民政府監督。聯係關內外最重要的北寧路,東北方麵反對交中央鐵道部,張學良親電中央政府,稱北寧路難於移交鐵道部管理。有關另一條鐵路大動脈的管理機構平漢鐵路局遷往漢口事,張學良與鐵道部長孫科亦意見相左。8 p524-526

從上述幾個方麵均可看出,東北地方當局對中央政府之獨立性的程度。

當年國民政府即認為:東北“僅名義上歸屬於國民政府,而軍權、政權、財權,儼然獨立,至少可以說非革命勢力範圍以內之地。國民政府對東北的統治,事實上是有名無實”。13國聯調查團通過調查發現,東北當局,“凡軍事、民事、財政、外交,其與中央政府之關係,純係乎一種自願之合作,至必須嚴格服從之各項命令、訓令,不甚忍受於滿洲”。14自1928年12月,東北宣布服從中央政府,“實則在滿洲之武人統治製度依然存在,與從前無異”。15雖然這種說法未必很準確,但它確實反映了東北當局對中央政府相當大程度上的獨立性。蔣介石說:“事實上,東北在‘九一八’以前,僅名義上歸屬於國民政府,而軍權政權財權,儼然獨立,至少可說非革命勢力範圍以內之地。”16

東北地方當局對國民政府中央相當大程度的獨立性,自然決定了張學良與蔣介石之間的關係,非同於一般的地方長官、軍隊將領與國家政府首領、軍事統帥的關係。有的論著說,“東北王”張作霖死後,張學良子承父位,“繼承父業,成為東北王”。4 p309 張學良身任東北地方軍政黨的最高職務:東北政務委員會主席,東北邊防軍司令長官,國民黨東北黨務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由於東北地區的特殊獨立地位,即便張氏僅僅擔任這些職務,國民政府中央也是不能輕易能夠指揮得動他的。張學良以地方實權人物,又兼任一些中央職務,諸如國民政府委員,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中央政治會議成員。更重要的是,中原大戰後,張學良升任中華民國陸海空軍副司令。1931年1月,國民政府令,在北平設立副司令行營。所有東北、華北各省(遼、吉、黑、熱、冀、察、晉、綏)軍事,均受張學良節製。1月16日國民政府通電,自本月1日起,陸海空軍總司令部公文均由張學良副司令副署。8 p537-5414月19日,副司令行營在北平成立。張學良宣布:“陸海空軍副司令部為最高機關之一。”6 p460他還向外國記者宣布:“今後發出軍事命令時,決定餘與蔣介石連署宣布。”6 p462

有的著述評論說:“1931年張學良在政治生涯中處於登峰造極的時期,在國民政府中的權力居於僅次於蔣介石的第二號地位。”9 p670確實,在諸多地方實力派人物中,當時張學良的地位之隆、權力之重,均為其它人物所不及。

很明顯,自東北易幟後,蔣介石與張學良之間表麵上是上下級關係,後又增添正副手之關係,而實質上他們是各自獨立的軍政集團首領間的平行盟友關係。蔣有什麽指示,往往要與張商量,征詢其同意。張對中央政府的命令有時服從,有時不服從。九一八事變後,蔣介石和中央政府多次請張學良到南京研商方策或出席會議,多數情況下張借口身體狀況、公務繁忙不肯赴南京。12月間,日軍向遼西進逼,進攻錦州,國民政府領導人蔣介石、宋子文和外交部長顧維鈞多次命令或勸導張學良,不能從遼西撤兵,要對日軍的進攻進行抵抗,但張不聽,還是自行撤兵。張學良不是凡中央政府指示他都執行的。試想,九一八事變發生後,如果張學良執意抵抗,中央政府即使不同意也阻止不了他抵抗;相反,中央政府命令他抵抗,他卻不服從不抵抗,防守錦州問題即是如此。正因為如此,一些學者認為:張學良“作為奉係軍閥的後代,尚有相對而言的獨立性和抗禦蔣的實力及脾性”17蔣張二人形式上是中央與地方、上級與下級的關係,實質上卻是“平等的同盟關係”。“中央無法強迫張學良做他不願意做的事情”,張對東北有決策方麵的權限。

二 澄清之二:能輕信回憶錄的記述嗎?

有關九一八事變發生後“不抵抗”方針決策責任的判別, 有些論著往往依靠某些回憶錄作為憑證。


殊不知,並非所有的回憶錄都是準確可靠的。回憶錄因年代較長,回憶者記憶有誤,或有感情因素,有意褒貶,均在所難免。對於回憶資料中真偽雜陳的情況,需要認真考訂核實,不能不加查考,隨便拿來就用,否則,容易發生以訛傳訛現象。

有的論著引證曾任張學良機要秘書的郭維城之回憶:“九一八事變當時,張學良將軍在北平,一夜之間十幾次電南京蔣介石請示,南京方麵卻若無其事地十幾次複電不準抵抗,把槍架起來,把倉庫鎖起來,一律點交日軍。”3 p173 * 前已分析,東北當局對中央政府具有相當大的獨立性,特別在軍事方麵。張學良身當陸海空軍副總司令,隻居蔣介石一人之下,而蔣氏對他也不能隨意指揮。9月18日,蔣介石離開南京,南京還有誰能對張學良發號施令呢?況且,命令這樣具體,讓東北軍“把槍架起來,把倉庫鎖起來”,而且“一律點交日軍”。指揮到這樣具體的程度,有任何可能嗎?一夜之間,十幾次請示,十幾次複電,有這種必要,有這種可能嗎?而從顧維鈞回憶和張學良副司令行營秘書處機要室主任洪鈁等人的回憶,張學良是19日才致電南京報告沈陽事變情況的。國民政府中央得知沈陽事變的信息,是在19日,這也可從國民黨中央臨時會議的記錄和邵元衝日記等資料中得到證明。總之,郭維城的回憶漏洞很多,難以憑信。不知所謂事變發生後下令張學良不準抵抗的電文保存在哪裏?但有一點是清楚的,這段回憶中存在著明顯的錯誤。且不論“九一八”當夜,張學良“十幾次電南京”請示的說法,多麽難以令人置信,隻說一點即可知其不確:當天夜裏蔣介石本人根本就不在南京。蔣氏於事變發生的當天(9月18日)乘艦前往南昌督師剿共。7 p126 19日晚,在南京之國民黨中央黨部召開臨時會議,決定“電請蔣主席回京(南京)”。13 p275

*郭維城回憶原載《東北日報》。查對原文,引據書中引文內“南京方麵”,應為“而蔣介石”。報道中還寫到:郭維城將軍說:“蔣介石(命令不許抵抗的)這些電文(報),一直到現在還保存著。”18

再如,另有一段回憶錄說:西安事變後,張學良在南京軍事法庭上辯護說:“過去國人都責怪我出賣東北。現在我要讀一封蔣委員長給我的電報,請大家看看我是不是抗日。”說著,從衣袋裏掏出個小錢包,從中拿出蔣介石的電報,宣讀,大意是:沈陽事變,命令張學良不抵抗。3 p173這段回憶固然具體生動,甚至說到張學良“從衣袋裏掏出個小錢包”這樣的細節。但是,它絕不可靠也是很明顯的。當年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高等軍法會審庭審判記錄的檔案資料已經公布。查閱已公布的審判記錄,在張學良回答軍法會審判庭提問的辯護詞中,絕無這一內容。這次軍法會審庭審判的主題是西安事變問題,當問及:“黨員官吏向中央建議,向有一定程序,……君既有所主張,自應婉詞向中央及蔣委員長陳請采納,乃平日未曾向中央有所建議,突然出此(指兵諫),有何辯解?”張申辯:“我曾將我們意見,前後數次口頭及書麵上報告過蔣委員長”,因“我們痛切的難過國土年年失卻,日日增加”,“無法表現意見於我們的國人,也無法貢獻於委員長,所以用此手段以要求領袖容納我的主張”。張表示:“中國抗日非委員長領導不可。”他指斥的是“親日者之障礙高過於抗日者之進行”。他申辯時未將矛頭指向蔣介石,而是“信崇蔣先生之偉大精誠”,要“恢複及崇高領袖之尊嚴”。9 p476 這是張氏申辯的基調。張學良怎麽會拿出九一八事變時蔣介石命令他不抵抗的電報(假如有的話),來證明自己是抗日呢?

而且,這次軍法會審庭審判長李烈鈞和審判官鹿鍾麟二人,在回憶這次對張學良的審判經過的文章中,對蔣介石均有不滿之辭,甚至指斥過:那次審判“簡直是演戲”,蔣介石對張學良,“幕前看到的都像是大仁大義,寬大為懷,可是幕後所幹的卻盡是陰險毒辣,窮凶極惡”。“組織高等軍法會審的一幕,看來好象尊重法律,煞有介事,揭穿來講,無非是蔣介石玩弄的一套把戲。”而對張學良在受審時表現,他們二人的回憶文章中頗有讚譽,如說:“張漢卿態度光明磊落,對話直率,無所畏懼。”張“神色自若,直言不諱,侃侃而談”,“不愧為張作霖之子”。他們甚至在回憶錄裏,將張氏在申辯中以民初李烈鈞在湖口反袁與西安事變中逼蔣相比擬,麵質李烈鈞本人這段情節都寫出來了。19 20如果在審判過程中,果真有張學良將九一八事變時蔣介石命令他不抵抗的電報拿出來宣讀,李、鹿二氏絕不會不將這一段頗有戲劇性,而且是揭露蔣介石的情節寫入他們的回憶錄中的。因此,將這些資料對照一下,我們可以判定,所謂回憶張學良在南京受軍法審判的過程中,掏出九一八事變時蔣介石命令他不抵抗的電報宣讀的那個資料,誠不足信。

與郭維城回憶相近,還有荊有岩的回憶:事變發生後,榮臻(東北邊防軍參謀長)打電話報告北平副司令行營。行營當即請示南京,得蔣介石指示:不能打,並已經由王正廷(外交部長)報告國聯。南京接電話者為軍事委員會辦公廳主任熊斌,電話由南京轉牯嶺。蔣一再指示不要抵抗。21 荊的說法,似乎彌補了郭維城說法的一個漏洞,講清楚了蔣介石“九一八”之夜不在南京。南京接電話的是軍事委員會的熊斌,由熊斌向蔣介石請示後,再向北平轉達蔣的指示。可是,荊氏回憶錄越說得這樣具體,漏洞也越多。第一,9月18日夜裏,蔣氏是否在牯嶺,就成問題。蔣氏9月18日乘軍艦從南京出發,當天夜裏能否就趕到廬山?第二,據可靠記載:“蔣介石於19日乘艦至湖口,換船,經鄱陽湖,至南昌。”7 p126蔣氏18日根本就沒有從軍艦上下來,根本不會上廬山。第三,國民政府最早也要等到19日才得知沈陽事變的信息,然後才可能由外交部長王正廷指示中國駐國聯代表,向國聯報告日本軍隊在東北向中國進攻。怎麽可能在18日夜裏就會說出已經由王正廷報告國聯呢?這顯然是事後了解到王正廷指示報告國聯等情節,硬將它安到回憶“九一八”之夜的情況中去的。所以,這些回憶均與曆史事實不合,不足憑信。

有不少回憶錄的作者並非某一事件的當事人,但也對某一事件說得有聲有色。對於這些情況,引用時更要留心。有關不抵抗主義的責任問題,馮玉祥也有一段說法:“日本人占了東北,蔣介石也沒有什麽辦法。果然在‘九一八’這天先把遼寧的北大營占了,接著又把遼寧省城占了。張學良的參謀長由遼寧打電話報告張學良,問張怎麽辦。張正在戲園子看戲,才打完了嗎啡針,張回答他的參謀長說:‘日本人要占什麽地方,隨日本人占,我們是不抵抗主義。’為什麽這樣說呢?因為張請示過蔣介石,蔣對張學良說:‘無論日本人占什麽地方,都隨日本人占,我們是不抵抗主義。’蔣說:‘這話是我說的,但你不許對別人說。’當時的全國輿論,因為張學良說的不抵抗主義,大家都攻擊張學良,但張學良有苦說不出來。”馮玉祥這段說法,出自其《我所認識的蔣介石》一書。“這本書,是馮玉祥將軍和蔣介石在政治上分手之後,在美國口述,並由其夫人李德全筆錄而成的。”22馮氏所述蔣介石對張學良的話,是張學良親自對他說的,還是他從別人那裏聽到的,不得而知。其可靠性也很難證實。馮氏與蔣介石的關係,前後反複,至抗日戰爭勝利後到美國時,他已與蔣徹底翻臉。馮氏對蔣的言行所作論述似難憑信。從前述“不抵抗主義”一語的源起看,係出自臧式毅和榮臻致張學良電,而非首先出自蔣介石或張學良。馮氏所雲,顯然不確,因此也很難以其為據。

一篇敘述杜重遠事跡的文章說:“‘九一八’事變之夜,他(指杜重遠)和一位老前輩孫季賢先生正住在天津交通旅館。據孫老先生回憶說,當時天津電話局會計主任李桂五邀他二人旁聽(北)平沉(陽)間電話,張學良正傳達蔣介石的反動命令:‘有抵抗者、開槍者,槍斃,這是蔣委員長的命令。’”23天津電話局會計主任竟然邀請客人偷聽全國陸海空軍副司令張學良顯然是軍事機密的電話,這一情節著實驚人,也真不可思議。張學良與沈陽東北邊防公署間的機密電話能讓電話局偷聽嗎?偷聽電話時,是一人聽再轉告其它二人呢,還是放大電話的音量三個人同時聽呢?他們是“九一八”那天夜裏一直在偷聽北平與沈陽間的長途電話,偶然聽到張學良下令的電話嗎?否則,當時他們怎麽知道張學良要向東北軍部下通電話下命令呢?命令中“有抵抗者、開槍者,槍斃”,話說得這樣斬釘截鐵,這樣嚴厲,對不執行不抵抗命令的將士竟這樣懲處。蔣介石能對東北軍下這樣的命令嗎?編得都有點荒唐。

三 澄清之三:“力避衝突”與“不抵抗”方針相同嗎?

九一八事變前, 日本有意製造、利用萬寶山事件和中村事件煽起反華浪潮,為發動武力侵占東北作準備。

中國政府對日方的挑釁采取了“力避衝突”的方針。蔣介石與張學良對此具有共識。蔣氏“力避衝突”指示,張學良加以貫徹執行。這一“力避衝突”方針,對張學良事變發生後實行“不抵抗”方針或許不無影響,特別是在事變剛開始爆發,還未能判別關東軍製造柳條湖炸軌和進攻北大營,與此前屢起釁端的不同,尚誤以為是尋常故起釁端之時。但事變發生前預防日軍藉挑起事端發動武裝進攻的“力避衝突”方針,與事變發生後,應對日軍的武裝進攻和占領而實行的“不抵抗”方針,這二者是有區別的。

但一些著述偏將這兩者混為一談。例如,應德田的回憶說:“事變後一二天,麵臨國家危亡的緊急關頭,當張學良將軍正在考慮如何采取對策的時候,接到了蔣介石命令他不準抵抗的緊急密電:‘沈陽日軍行動,可作為地方事件,望力避衝突,以免事態擴大。一切對日交涉,聽候中央處理可也。蔣中正。’(這封電報的內容,是後來在西安時張學良將軍親口對我說的。一次,我與他談到聯共抗日問題,他說,關於抗日問題,‘不抵抗’的罪名無論如何加不到他的頭上,並向我口述了這封電報的原文。)”24 應氏早年由張學良保送公費留學美國,九一八事變後才回到國內。1934年後在東北軍總部任職(上校,參謀,秘書室負責人),是張學良手下的少壯派核心人物,參與發動西安事變的機密。他回憶張學良轉述蔣介石致張學良電報的內容,是否準確,不得而知。但從時間看,應氏所稱蔣致張學良電報命令不準抵抗,是在“事變後一二日”。可見,不是事變發生當時,蔣介石命令東北軍不抵抗的。事變後一二日,當為9月19日或20日,當時蔣氏剛剛得知事變發生的信息,尚未回到南京。蔣9月21日回到南京前曾致電張學良,讓他到南京共商處理事變對策(後張未赴寧,而是派萬福麟、鮑文樾到南京聽候蔣的指示的),在這一過程中,蔣是否會對張發密電指示方針,亦很可疑。而從內容看,應氏所述電報指示,仍與事變發生前所說相同,即“力避衝突”,這也不符合事理,因為這時已不是“避免衝突”,而是如何應付日軍的武裝進攻和占領了。不知是否張學良自己將“力避衝突”與“不抵抗”混為一談,或是應德田將張學良所述事變前蔣的指示誤植到事變發生後了。總之,“不抵抗”與“力避衝突”性質不同,應德田的回憶即使確有其事,也不能證明事變發生時張學良實行的“不抵抗主義”方針,是出自蔣介石。

再者,應德田回憶有關九一八事變後一二天蔣介石命令不準抵抗的電報事,是在西安事變前夕張學良親口對他說的。西安事變發生前,在是否停止剿共軍事問題上張學良對蔣介石有一股怨氣,在述及致使他和東北軍痛失家園的九一八事變時,他是否也帶有情緒,此點似乎不能排除。如果張學良確實講到過,“‘不抵抗’的罪名無論如何加不到他的頭上”,也未免是推卸責任了。且不管蔣介石的責任如何,對於九一八事變時東北軍對日本關東軍的進攻不加抵抗,丟失大片國土,張學良本人無論怎樣都難辭其咎。連認為蔣介石應負不抵抗責任的東北軍高級將領何柱國也是承認這一點的。何柱國說:“東北軍的不抵抗,蔣介石固然要負主使之責,而東北軍自己也並不是沒有責任的。”25

有關事變發生前,蔣介石曾下令張學良,對日本軍隊可能性發生的進攻,施行不抵抗政策,這方麵的回憶錄,最重要的,是當年陸海空軍副司令行營秘書處主任洪鈁和東北軍旅長何柱國二人的回憶。洪鈁回憶:1931年8月16日蔣介石曾致張學良一電(稱“銑電”),謂:“無論日本軍隊此後如何在東北尋釁,我方應予不抵抗,力避衝突。吾兄萬勿逞一時之憤,置國家與民族於不顧。”張學良曾將此電轉知東北各軍事長官一體遵守。26何柱國回憶:9月12日,蔣介石曾由漢口乘專車來石家莊,張學良自北平乘專車前去,二人在專車上晤談。當時何駐防石家莊,擔任其二人會晤之外圍警戒。會晤後,張氏告何:日軍可能要在東北動手,蔣氏要求張嚴令東北全軍,凡遇到日軍進攻,一律不準抵抗。如果我們回擊了,事情就不好辦了。明明是日軍先開釁的,他們可以硬說是我們先打他的。他們嘴大,我們嘴小,到那時就分辯不清了。27 23p264如果這兩則回憶屬實,也是在事變前命令東北軍避免與日軍衝突,免予日方借口,遂其擴大事態,發動武裝進攻和占領的狡計。此與日軍發動武力進攻之事變發生後,仍命令東北軍放下武器,毫不抵抗,任憑日軍宰割,尚不相同。

九一八事變時正在北大營的東北軍第七旅團長王鐵漢,事後對“不抵抗”問題作過分析:“當時榮(臻)廳長、王(以哲)旅長何以下令‘不抵抗’?根據二十一年(應為民國二十年)的日記,知道‘不抵抗’出自“不與抵抗”的‘魚’電,那是二十年八月六日(應為九月六日),張司令長官從北平發給榮臻廳長的。原電:‘查現在日方對外交漸趨積極,應付一切,亟宜力求穩慎,對於日人無論其如何尋事,我方務須萬分容忍,不與反抗,免滋事端。希迅即密電各屬切實注意為要。’當夜事變發生,榮廳長用長途電話向北平報告的是十時三十分鍾以前的情況。那時日軍隻是炮擊北大營,沈陽及其它各處,都沒有變化。張司令長官基於累日日軍演習司空見慣一點,仍令遵照‘魚’電批示辦理。等到沈陽當局發覺日軍大舉進攻,再向北平請示,電話線已被日軍割斷,雖改發無線電,但輾轉到達張氏麵前,已是十九日上午,日軍業經占領沈陽,實已超出‘尋事’的範圍太大。現在回頭想起來,‘不與抵抗’係以(日方)‘尋事’為條件,當不會以‘占領’為條件。如果北平當局所得為‘全麵占領’的情況,究竟是否仍令遵照‘魚’電,應有問題。這就是說,‘不抵抗’似由於情況不明及通信不靈而促成的。……當時在沈陽的軍政負責人員,昧於情勢,事前未能提高警覺,來防備敵人的侵襲,臨事未能適應情況,作權宜積極的措施,遂於倉皇失措中以‘不抵抗’應付問題,實為一件最大的錯誤。既係敵人‘攻占’而非‘尋事’的情況,就不應作消極的‘不抵抗’之處置。倉皇中以‘不抵抗’來應付問題,實為一大錯誤。”12 p288-289

王鐵漢身為一名團長,對於上層決策未必了解。他敢批評當年在東北沈陽的軍政負責人員,沒有批評蔣介石與張學良。但他將事變前有關遇有敵人尋事(挑釁),力避衝突,“不與抵抗”,與事變發生後敵人已開始進攻“占領”,仍命令“不抵抗”兩種情況作出區分,應是有道理的。其實,遇敵尋釁,忍讓退避,決不先開火,是為事發前確定之“力避衝突”方針;至事變發生之後,遇敵開火進攻,不加還擊,甚至讓出陣地,是為“不抵抗”;至己方已被敵攻,反而自解武裝,即發生傷亡,亦不還手,“束手繳械”,讓出營房城池,任由敵方占領,這是徹底、絕對的“不抵抗”,是“不抵抗”的極致,即所謂的“不抵抗主義”也。我以為,“不抵抗”與“不抵抗主義”沒有界限,隻是後者為前者發展至極端而已。但“力避衝突”與“不抵抗主義”有別是顯而易見的。

對於事變前,蔣介石主張對日軍挑釁“力避衝突”的回憶資料,台灣學者劉維開撰文考析,洪鈁回憶中之“銑電”,不僅大陸無源文件作證,即台灣所藏《蔣中正總統檔案》中亦查閱不到根據。他認為:“洪鈁的回憶是否正確,則是一個疑問。”而對何柱國之回憶,劉維開亦考訂:9月12日蔣介石整日在南京活動,並未有至石家莊之行程;從蔣、張二人當日的活動看,二人幾乎不可能有時間見麵。28 29顯然,這些回憶資料的準確性猶需考訂核實。

四 澄清之四:究竟是誰下達的不抵抗命令?

有些學者將九一八事變發生後國民政府和張學良的兩段文電連在一起, 試圖論證:“張學良是不抵抗主義的執行者,無論九一八事變前或是九一八事變後,都是蔣介石給張學良下達的不抵抗命令。

”他們寫道:“9月23日,時任國民政府主席的蔣介石發布的《國民政府告全國民眾書》中說:‘已經嚴格命令全國軍隊,對日避免衝突。’9月24日,張學良致蔣介石、王正廷的急電中,已經隱諱(晦)地說清了這個問題:‘先是我方以日軍迭在北大營等處演習示威,行動異常,偶一不慎,深恐釀起事端,曾經電令各軍,遇有日軍尋釁,務須慎重,避免衝突。當時日軍突如其來,殊出意外。我軍乃向官方請示辦法。官方即根據前項命令,不許衝突。又以日軍此舉,不過尋常尋釁性質,為免除事件擴大起見,絕對抱不抵抗主義。’這個‘官方’隻能是蔣介石,因為蔣介石是全國陸海空軍總司令,張學良是副司令,張學良隻能向蔣介石請示,是不言而喻的。”30

這段論證存在不少問題,須作討論。一是猛一下從時間看,國民政府發布的告民眾書在前(9月23日),張學良致蔣介石、王正廷電在後(24日),這一敘述容易使人誤解張學良因執行國民政府“避免衝突”的指示而抱不抵抗主義的。然而,張學良24日電中所述是9月18日夜之事,遠在國民政府告民眾書發表之前好幾天。須注意者,看這段話時不要按語句的前後順序將事情的前後順序弄顛倒了。

二是事變前避免衝突的方針對事變後實行不抵抗可能不無影響,但二者性質不同,前已論及。而且,事變發生後“避免衝突”的指示,顯為對“全國軍隊”遇到可能發生的日軍挑釁情況而言,至於東北,那裏已經發生衝突,而且日軍已經大肆進攻並占領許多城市了。

三是說“‘官方’隻能是蔣介石”的解釋頗值得商榷。張學良電文中第一句“先是我方……曾經電令各軍……避免衝突”,應指張學良和東北當局“電令各軍”,因為隻有張學良才可能直接對東北軍各部下令。當然,這裏的主語“我方”,是相對於日方,強調指中國一方。力避衝突,本是中央政府的意旨,張學良亦同意此主張,並下令執行。故“電令各軍避免衝突”,即東北當局按照中央指示下令之意。如“官方”指蔣介石,後麵的話“官方根據前項命令”,就隻好理解為蔣介石根據張學良和東北當局的命令了。這在邏輯上顯然是說不通的。合乎情理的解釋應是相反,“官方”應為張學良和東北當局,電文內容就解釋得通了。就詞義而言,“官方”係相對於民間之意,並非專指中央。當年通用的語言,地方當局可稱作“官方”的。這裏且舉一例左證。《申報》曾載:“太原8日訊 官方接京電,中央將於太原設西北政治分會,任閻為主席,明令日內可發表。”31 官方即指晉省地方當局也。

四是引述者解釋“官方”隻能是蔣介石的理由是,“因為蔣介石是全國陸海空軍總司令,張學良是副司令,張學良隻能向蔣介石請示”。這也說得似是而非。蔣介石固然可以被稱為“官方”,張學良身為全國陸海空軍副司令、東北軍政領導人,為什麽不能被稱作“官方”呢?張學良固然可以請示蔣介石,東北軍內部亦可請示張學良呀。張學良既擔任陸海空軍副司令這一全國性職務,同時他又是東北政務委員會主席、東北邊防軍司令長官,東北軍完全可以向他這個“官方”請示的。事實經過亦為如此,下麵再述。

五是可以補出張學良9月24日電文“絕對抱不抵抗主義”後兩句話:“未幾,日軍攻入北大營內,驅殺士兵,毫無顧忌。我軍不得已,乃退出營房。”6 p499 電文意思非常清楚:9月18日夜,“我軍乃向官方請示辦法”(東北軍將領榮臻、王以哲電話請示張學良),“官方即根據前項命令(指張學良根據此前避免衝突的命令),不許衝突……絕對抱不抵抗主義……日軍攻入北大營內……我軍不得已,乃退出營房”。事情的經過不是一清二楚嗎?

事變發生後,東北邊防軍參謀長榮臻立即打電話向遠在北平的張學良將軍請示應付辦法。榮臻對事變過程的報告中說:“報告張副司令 信號聲音爆發後,餘即電話詢問各方,得知日軍襲擊北大營。當即向北平張副司令,以電話報告。當經奉示,尊重國際和平宗旨,避免衝突。故轉告第七旅王以哲旅長,令不抵抗,即使勒令繳械,占入營房,均可聽其自便等因。彼時,又接報告,知工業區迫擊炮廠、火藥廠均被日軍襲擊。當時朱光沐(東北邊防司令長官公署秘書兼東北電政管理局局長)、王以哲等,又以電話向張副司令報告,奉諭,仍不抵抗。遂與王以哲、朱光沐同到(遼寧省政府主席)臧式毅宅研究辦法,決定無論日軍行動如何擴大,攻擊如何猛烈,而我方均持鎮靜。故全城商民軍政各界,均無抵抗行為。”12 p245-246守衛北大營的東北軍第七旅官兵是根據張學良的不抵抗命令退出北大營的。

九一八事變發生當夜,張學良未向國民政府蔣介石請示。洪鈁、顧維鈞的回憶均記載說:張學良18日夜至19日晨召集會議後,才決定向中央政府報告。26 32當年張學良的多次通電、談話都是這樣敘述的。這裏引述一段當年張學良本人的敘述。9月20日晚,張學良與外報記者說:“18日夜,日軍突襲沈陽,並將該處與滿洲其它各處占領,成一作戰行動。此舉實毫無理由,且為未有之先例。……其作此行動,適逢中國在水災、共禍與內戰分擾期間。餘窺透日軍擬在滿洲有某個行動後,即令部下,倘遇日軍進攻,中國軍警不得抵抗,須將軍械存入庫房。當日軍進攻消息傳來時,立時又下令收繳軍械,不得作報複行動。故當日軍開槍與機關槍,並用炮轟擊北大營與其它各處時,中國軍隊並無有組織之報複行為……”6 p494-495這段話中“餘……令部下……不得抵抗”,“當日軍進攻消息傳來時,立時又下令收繳軍械,不得作報複行動”,再清楚不過地說明了是張學良本人下令不抵抗的。

五 澄清之五:國民政府處置事變方針可簡單歸結為“不抵抗”嗎?

所謂張學良執行蔣介石“不抵抗主義”方針的觀點, 是以蔣介石和國民政府處理事變的方針即為不抵抗為前提的。

但是,果真蔣介石和國民政府處理事變的方針可以簡單歸結為“不抵抗”嗎?九一八事變發生後,蔣介石和國民政府中央究竟以何方針處理事變,因情況比較複雜,對此要作專門研討,這裏隻能作簡略的分析。

蔣介石於9月19日到達南昌後,方得知沈陽發生日軍武裝進攻之事變。他立即致電張學良。電報全文為:“限即刻到。北平。張副司令勳鑒:良密。中刻抵南昌。接滬電,知日兵昨夜進攻沈陽。據東京消息,日以我軍有拆毀鐵路之計劃。其借口如此。請向外宣傳時對此應力辟之。近情盼時刻電告。中正叩。皓戌。”33從此電看,蔣氏是從上海方麵的信息來源得知九一八事變發生的消息,可見張學良於九一八之夜請示蔣介石,蔣命令不抵抗雲雲,沒有根據。蔣氏此時隻知日軍在沈陽發動進攻,似尚不知日軍已占領沈陽等地的消息。蔣氏對於如何應付日軍進攻,東北是抵抗還是不抵抗,並未置詞,他隻是指示張學良與東北當局,要力辟日方散布的所謂中國軍隊有拆毀鐵路計劃之謠言。

蔣介石於9月21日下午2時返回南京,即召集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緊急會議,商討對日方略。蔣氏同意19日中央常務會議之處置意見,主張以日本侵占東北的事實,先行提出於國際聯盟與簽訂非戰公約諸國,訴諸公理,同時團結國內,共赴國難,忍耐至相當程度,乃出於最後自衛之行動。會議決定:“(一)外交方麵,加設特種外交委員會,為對日決策研議機關;(二)軍事方麵,抽調部隊北上助防,並將討粵和剿共計劃,悉行停緩;(三)政治方麵,推派蔡元培、張繼、陳銘樞三人赴廣東,呼籲統一團結,抵禦外侮;(四)民眾方麵,由國民政府與中央黨部分別發布告全國同胞書,要求國人鎮靜忍耐,努力團結,準備自衛,並信賴國聯公理處斷。”13 p281 這次會議作出的幾項決定表明:1,重視並加強外交方麵對日鬥爭。2,軍事方麵,停緩國內軍事爭鬥,包括對粵對共兩個方麵。此前國民黨中央對各級黨部的指示中,已表示對粵要團結之意,但仍然強調“赤匪必須根本鏟除”,而蔣氏回南京後,明確連剿共也要停緩了。3,突出的是國內政治方麵,要與廣東方麵統一團結。4,對於日本武力侵略東北采取的方針,大致是兩個方麵,一是訴諸國聯,一是準備自衛。過去一些著述通輒即謂蔣介石奉行“攘外必先安內”方針,故九一八事變時對日采取不抵抗方針雲雲,並不合事實。當時他在國內著力解決的是寧粵對立問題,竭力想彌合雙方分歧。終因粵方堅持要他下台,後他不得不辭職下野。

前述幾位論者所引國民政府告民眾書的內容,隻引了其“避免衝突”的內容,而對國民政府處理九一八事變的方針還有訴諸國聯、準備抵抗的內容未曾述及,似不全麵。9月23日,國民政府《告全國同胞書》中是這樣聲明的:“政府現時既以此次案件訴之於國聯行政會,以待公理之解決,故已嚴格命令全國軍隊對日軍避免衝突,對於國民亦一致誥誡,務必維持嚴肅鎮靜之態度……然為維持吾國家之獨立,政府已有最後之決心,為自衛之準備,決不辜負國民之期望。”34這裏所謂“避免衝突”,並非專對東北軍下令,而是命令全國避免再發生中日衝突,包括對日僑保護,防止日軍借口尋釁,擴大事態。

或者可以說,九一八事變發生後,國民政府采取了忍痛含憤,訴諸國聯,彌合分裂,準備抵抗的方針。這一方針雖然不僅沒有對日軍侵占東北立予抵抗的內容,並且還令全國軍隊對日軍避免衝突,但是,它與“不抵抗主義”是有區別的。其關鍵在於“準備抵抗”。此點固為11月舉行的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采取的方針及其後下令錦州抵抗的史實所證實,同時亦為事變之初,蔣介石指示對日軍可能在國民政府直轄部隊及其守衛地區發動進攻,應進行自衛的方針,以及開始考慮準備全國抗戰之史實所證實。事變爆發之初,9月21日,陸海空軍總司令部參謀長兼南昌行營參謀長熊式輝自南昌向蔣介石轉報駐煙台海軍劉珍年師長哿辰電:“聞日本於巧晚進攻遼寧,皓晚將省垣完全占領,軍警盡被繳械。又,日軍艦一艘開來煙港,海軍有今日續來登岸消息。除飭嚴加戒備,究應如何態度,乞示方針。”13 p28122日,蔣介石批複:“煙台劉師長 日軍侵略,已提出國聯。此時我國應上下一致,嚴守紀委確定步驟,勿為日人借口。故先勸告民人,守秩序,遵公法,勿作軌外行動,以待國際公理與國內之團結。如果敵海軍登岸,則我方劃出一地嚴陣固守,以待中央之命令。此時須忍耐、堅定、鎮靜,謹守之。 中正養午。”13 p283

9月22日,熊式輝自龍華向蔣介石呈報請示:“淞滬為通商巨埠,日艦駐舶甚多,交涉萬一不能迅速解決,日方擴大行動,對我要塞、兵工廠及重要機關施行威脅襲擊時,我陸海軍究如何行動?”23日,蔣介石批示:“應當防範。如日軍越軌行動,我軍應以武裝自衛可也。”13 p285-286同日,蔣介石致電軍政部長何應欽,指示對日方略:我應采取正當防範。如日軍有越軌行動,我應以武裝自衛。7 p132 軍政部長何應欽亦於同日發布告誡全國軍人書,指出:我同胞一方麵應服從政府之指導,靜候國際公道之解決,一方麵,尤應恪守軍人之天職,妥籌實力自衛之準備。35 9月25日,蔣介石致電山東省政府主席韓複榘:“我軍應在濰縣多加兵力,以防日軍出青島或煙台,侵入濟南。我軍決在濰縣附近與之抗戰。全部計劃容會頒發。”13 p288 10月3日,蔣介石開始考慮全國備戰計劃,決定“以西北為政府之第二根據地,而以洛陽與西安為陪都”。7 p1366日,他並手擬對日開戰時之宣戰大旨,要求各國元首應共負公約上之責任,以共同保持世界和平。7 p136-137

10月5日,上海市長張群電告中央政府:日本海軍有於日內在上海華界登陸示威消息,請示應付方針。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特種外交委員會於10月6日議決:“(一)在此種嚴重形勢下,惟有嚴令各地方軍警當局,盡力維持秩序,不使住在內地日本人民生命財產有被侵害之危險,以免為日本海軍陸戰隊在內地登陸及炮擊沿海口岸要地之借口;(二)日本海軍出動情形,如係為恫嚇中國政府及示威之企圖,無論提出任何條件,我政府決不為其屈服。在此原則之下,一切應付辦法,請主席隨時處辦。”36 蔣介石於同日電示上海市長張群:“日本軍隊如果在華界挑釁,我軍應規定一防禦線,集中配備,俟其進攻,即行抵抗,希與天翼(熊式輝)兄妥商決定。”13 p290 據參加當天特種外交委員會的邵元衝記載:“關於日本近日軍艦來長江之應付,決定令淞滬軍警長官嚴為防禦,必要時取自衛行動。又,對於日軍侵犯首都時,亦決定堅持不屈,以期抵抗。”37

國民政府有準備抵抗的決心,也向各界有代表性的人物透露過。據報載:10月8日,上海各界知名代表人物曾應召到南京,聞聽過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有關對日方針的說明。當問及:如果日方向沿江沿海擴大擾亂,則如何?蔣氏答:當然抵抗。當問及:抵抗有無相當準備?蔣氏答:當然有準備。38至11月中旬,馬占山報告日軍攻擊江省,希望向國聯報告,請求製止,蔣介石電告馬:對江省抗戰,“已急催張副司令派隊援助”。13 p301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作出了蔣介石率兵北上抗日的決定(後因國民黨內部矛盾,蔣氏北上未成,後又被逼下野)。12月當日軍向錦州進逼時,國民政府又一再命令張學良不能從遼西撤兵,對日軍進攻堅決抵抗。但張學良拒絕執行中央政府命令,擅從遼西撤兵。張學良與國民政府的對日方針明顯有別,此處不細說了。

從上述一些資料可以看出,蔣介石和國民政府中央處理九一八事變的方針,並非如過去一些著述所說,可以簡單地歸結為“不抵抗”政策。正因為蔣介石與國民政府對九一八事變的處理有著準備抵抗的內容,盡管國民政府對於日本侵略者在上海的尋釁已竭力忍讓,但日本侵略軍在上海發起武裝進攻後,中國軍隊(首先是十九路軍)終於奮起抵抗。九一八事變時,中央政府無法駕馭而由張學良一手掌握的東北軍實行不抵抗方針。然而,就在四個月後,國民政府直接掌控的軍隊在上海對日本侵略軍作了英勇的抵抗。除第十九路軍外,蔣介石讓何應欽調動京滬線上的第八十七師、第八十八師合組為第五軍開赴上海參戰。39國民政府開始實行“一麵抵抗,一麵交涉”的對日方針。這顯然是與“不抵抗主義”有重大區別的。

六 張學良晚年澄清:不抵抗命令出自他本人,而非中央政府

有關九一八事變時不抵抗政策,張學良晚年多次談及。

他反複說明,九一八事變時下令不抵抗者,是他自己,而不是國民政府中央。

1990年,日本廣播協會采訪張學良時,張氏說:“到現在有很多學者認為是中央政府下達過不抵抗指示。”“中央不負責任。……我不能把‘九一八事變’中不抵抗的責任推卸給中央政府。”九一八事變時,“我認為日本利用軍事行動向我們挑釁,所以我下了不抵抗命令。我希望這個事件能和平解決。……我對‘九一八事變’判斷錯了。”“是我自己不想擴大事件,采取了不抵抗政策。”“當時沒想到日本人會大規模地進攻。”但采訪錄認為:“關於不抵抗政策,張學良極力證明並非蔣介石的責任,考慮到他現在所處的立場,不得不做如是說。”9 p609-610意指張學良身居台灣,不能不這樣說,上述不能代表張的真實思想。其實不然。張學良從來是好漢做事好漢當的性格。一般來說,他不大會曲從於形勢,言不由衷。特別是到了1990年,不僅蔣介石早已逝去,蔣經國亦已辭世,他已逐步解除幽禁,基本上獲得自由。40是年6月1日,台灣政要張群等人和張學良的親友公開為張九十歲生日慶壽,可視作張學良獲得自由的標誌。日本廣播協會采訪他是在這之後。沒過多久,他即赴美訪遊。假如說,蔣氏父子,尤其是蔣介石在世時,他談曆史問題還有所顧忌的話,這時應是可以直言了。也正因為如此,他這時才主動邀請華人曆史學者唐德剛教授記錄“為他的回憶錄捉刀”。1991年張學良赴美在紐約期間,他又主動要求與哥倫比亞大學年輕留學生座談抗日戰爭曆史,由此引發了哥大口述曆史處與張學良合作,記錄他口述曆史的工作。

1991年5月28日,張學良在紐約接受東北同鄉會會長徐鬆林偕老報人李勇等人訪談時,有人問:“大陸拍攝的電影《西安事變》說:蔣介石下手諭,令你對日本侵略采取不抵抗政策。究竟有沒有這道手諭呢?”張學良立即回答:“是我們東北軍自己選擇不抵抗的。我當時判斷日本人不會占領全中國,我沒認清他們的侵略意圖,所以盡量避免刺激日本人,不給他們擴大戰事的借口。‘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是我下的指令,與蔣介石無關。”41

他不僅公開答記者問如是說,即在私下對他所信任的人也同樣是這樣講的。有文章說:九一八事變發生後,蔣介石曾給張學良10餘件電報函件,令其不抵抗。後來張氏夫人於鳳至讓張學良赴歐考察時,特地保存在倫敦匯豐銀行保險櫃中。因為有這些函電,西安事變後,於鳳至即以此威脅,使國民政府中央和蔣介石不敢加害張學良。但有的學者指出:閻、王晚年均在大陸,也寫過有關張學良的文章,但均未提及將不抵抗命令原件存於匯豐銀行這樣的大事。42 43而據為張學良所信任,替張氏記錄口述曆史的哥倫比亞比亞大學圖書館工作人員張之宇記載:“張氏曾自疚,告訴筆者:我是封疆大吏,中東路,九一八事件,對蘇、日關係,平時我有自主權,不能說有了事,推卸責任。外間傳說我有蔣(介石)先生不抵抗手諭存在於鳳至手中,是扯淡。於鳳至不是那種人。”44

張學良對為他記錄自述曆史的著名曆史學者唐德剛談的話記中,有如下一段記述:“我要鄭重地聲明,就是關於不抵抗的事情,九一八事變不抵抗,不但書裏這樣說,現在很多人都在說,這是中央的命令,來替我洗刷。不是這樣的。那個不抵抗的命令是我下的。說不抵抗是中央的命令,不是的,絕對不是的。”“那個不抵抗命令是我下的。”他解釋當時為什麽下令不抵抗:沒想到日本敢那麽樣來(指侵占整個東北――引者注)……事前未料到,情報也不夠,我作為一個封疆大吏,我要負這個責任。”“不抵抗,不能把這個諉過於中央。”當唐述及,五十多年都說蔣介石電令不抵抗,張學良還把電報稿隨時放在身上時,張學良回答說:“瞎說,瞎說,沒有這事情。……這種事情,我不能諉過於他人。這是事實,我要聲明的。最要緊的就是這一點。這個事不是人家的事情,是我自個兒的事情,是我的責任。”45

張學良自述,九一八事變發生後,下不抵抗命令者,是他自己,而非中央政府。這是對“不抵抗主義”最有力的澄清。

【注釋】

1李新、袁明、孫思白、蔡尚思、陳旭麓,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通史(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p124。

2高存信,張學良、蔣介石在“攘外”與“安內”問題上的分歧,北京,抗日戰爭研究,[J]1982,第1期。

3易顯石、張德良、陳崇橋、李鴻鈞,九一八事變史,[M]沈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81,p172。

4張學良生涯論集--海內外專家論文精選,漠笛編,[M]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1991,p310。

5(美)傅虹霖,張學良的政治生涯,王海晨、胥波譯,[M]沈陽,遼寧大學出版社,1988,p81。

6張學良文集,上卷,周毅、張友坤、張忠發主編,[M]香港,同澤出版社,1996,p102。

7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二,秦孝儀總編撰,[M]台北,國民黨中央黨史會編印,1978,p37,p42。

8張學良年譜,上冊,張友坤、錢進編,[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6,p523。

9張學良文集,下卷,周毅、張友坤、張忠發編,[M]香港,同澤出版社,1996,p592-593。

10蘇土登基編著,張學良生平年表--東北少帥榮枯浮沉實錄,[M]台北,遠流出版公司,1996,p121。

11張學良與東北新建設資料選,董慧雲、張秀春編,[M]香港,同澤出版社,1998,p97。

12李雲漢編,九一八事變史料,中國現代史史料選輯,[M]台北,正中書局,1977,p120。

13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緒論(一),[M]台北,國民黨中央黨史委員會編,1981,p618。

14國際聯合會調查團報告書,國聯調查團編,中文版,[M]南京,1932,p48。

15國際聯合會調查團對於中日問題報告書節要報告書,1932年10月2日,外交部發表,九一八事變史料,[M]p478。

16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卷四,[M]國民黨史央黨史委員會編,1984,p114。

17俞辛火享 ,九一八事變時期的張學良與蔣介石,北京,抗日戰爭研究,[J]1991,第1期。

18郭維城將軍揭露十四年前反動派出賣東北罪行,哈爾濱,《東北日報》,1946年8月24日。

19李烈鈞,南京高等軍法會審審判張學良的經過,載李敖編,張學良研究,續集,[M]台北,李敖出版社,1988,p293-301.

20鹿鍾麟,張學良在南京受審紀實,引自《民族功臣張學良》,[M]孟凡主編,沈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88,p291-300。

21荊有岩,九一八之夜的張學良,遼寧省文史資料專輯《“九一八”紀實》,[M]沈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p117。

22馮玉祥,我所認識的蔣介石,[M]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0,p27-27,p1,出版說明。

23《西安事變資料》第二輯,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編,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p248。

24應德田,張學良與西安事變,[M]北京,中華書局,1980,p11-12。

25何柱國,榆關失陷前後,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文史資料選輯,第37輯,[M]北京,中華書局,1963,p53。

26洪鈁,九一八事變時的張學良,從九一八到七七事變――原國民黨將領抗日戰爭親曆記,[M]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編,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1987,p24。

27何柱國,“九一八”沈陽事變前後,文史資料選輯,第76輯,北京,中華書局,1981,p66。

28劉維開,蔣中正先生的東北經驗與九一八事變的應變作為──兼論所謂“銑電”及“蔣張會麵說”,台北,中央政治大學曆史學係編,曆史學報,[J]第19期,2002,p210-217。

29劉維開,關於不抵抗政策,載《中央日報》2001年10月19日第19版。

30《張學良暨東北軍將領傳》,[M]張學良暨東北軍史研究會編,北京,華文出版社,1993,p30-31。

31《太原設政分會》,上海《申報》1932年1月9日第8版。

32《顧維鈞回憶錄》第一分冊,[M]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譯,北京,中華書局,1983,p414。

33蔣介石致張學良電,1931年9月19日,台北,近代中國,[J]第30期,p82。

34《國民政府告全國國民書》,1931年9月23日,台北,革命文獻,第35輯,[M]p1199。

35軍政部長何應欽告誡全國軍人書,1931年9月28日,革命文獻,第35輯,[M]p1205。

36《國民政府處理九一八事變之重要文獻》,國民黨中央黨史會編,[M]台北,近代中國出版社,1992,p25-27。

37《邵元衝日記》,1931年10月6日,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p781。

38《虞洽卿等赴京談話記詳》,上海《申報》1931年12月12日第14版。

39《“九一八”-“一二八”上海軍民抗日運動史料》,上海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編,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86,p441。

40郭冠英《完滿的結局――李震元陪張學良記實》,台北,傳記文學,第八十一卷第五期,[J]p93。

41段幹木,評《張學良世紀傳奇》,傳記文學,第八十一卷第一期,[J]p118-119。

42之宇,張學良一份未公開的資料――《恭讀〈蘇俄在中國〉書後記》,台北,曆史月刊,[J]2002,11月號,p90。

43徐世江,張學良遭終生軟禁之謎,北京,縱橫,[J]1988,第4期。

44畢萬聞,英雄本色――張學良口述曆史解密,[M]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2002,p170-174。

45張學良世紀傳奇(口述實錄),[M]唐德剛訪錄,王書君著述,濟南,山東友誼出版社,2002,p431-434。

作者簡介:曾景忠,江蘇省泰興縣人,1937年3月生,北京大學畢業,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曾任《抗日戰爭研究》執行主編,主要從事中華民國史、抗日戰爭史、中共黨史研究。

來源:和訊網

(記者:胡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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