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和合:關於中國醫療體製改革的建議(草稿)(ZT)

(2006-08-22 18:01:56) 下一個
來稿/(說明:本文暫時定為草稿。因為,此文需要與即將成文的其他幾篇文章,農村體製問題與居民低保問題之法製化解決,如何在自由經濟中落實社會責任,等,綜合考慮後,才能最後定稿。)() 一。總體原則上,我認為,(1)政府不應該建立完全免費的所謂全民醫保體係。(2)政府應該盡量避免直接參與任何醫療保險,和醫院建設和經營。(3)政府應該"幫助"建立價格合理的具有"普及型"的醫療保險和醫院體係。() 所謂價格合理,其關鍵在於如何合理地確定醫保的範圍。如果針對疾病的種類進行區分,某些疾病給治,某些又不給治,那麽,很難在法理上進行合理的解釋。如果根據醫療價格來區分,也難以進行合理的解釋。盡管醫療保險的價格,可以針對某些項目,要求病人必須承擔一定比例的自負金額(co-payment.)。但是,僅僅這些,並不足以實現合理的醫療保險價格。() (4)降低醫保和醫療價格的主要手段有:[1]使用百分之百的國產化係統。[2]恢複農村地區的合作醫療體係。但是,注入法製化的經營方式。[3]用立法的形式,要求醫療保險公司,必須經營一定比例的普及型醫療保險。(見本文第八節。)[4]立法對一些常規醫療過程、手術過程、和藥品,進行最高價格限製。(見本文第九節。)() 我所建議的【普及型醫療】保險和醫療服務體係,具體方案如下:() 二。政府幫助和支持的普及型的醫療體係是,百分之百的中國醫療保險行業[注,見第八節。],百分之百的中國經營的醫院,使用百分之百的國產藥物,診斷設備,治療設備。所有的藥物,設備必須具有百分之百的國內知識產權。() 附加要求是,醫療保險業,醫院,和藥品銷售企業,都不得進行壟斷經營。() 如果某種具有國外知識產權的藥品或者設備,在醫療中具有必不可少,或者重大社會需求,那麽,可以通過立法,要求中國相應企業或者中國政府醫療部,對該知識產權進行一次性買斷。從而獲得百分之百的知識產權。() 這項要求,很可能需要修改中國的專利法。要求針對凡是在中國申請的某些國外專利,如果對中國的國民生計具有重大影響,則必須允許中國政府有關部門使用專款,一次性買斷在中國國內的使用權。() 其實,根據專利法,專利保護期限是二十年。對於某些新穎專利,即便中國人目前不能在普及型醫療體係中使用它們,二十年以後,也能自動具有享用權。() 三。用百分之百國產化,來確定普及型醫保體係的好處是,(1)具有明確而簡單的法律界線。容易進行法理解釋。因為,普及型的醫保水平當然是反映了中國國內的經濟和工業水平,而不是反映了發達國家最高的醫療水平。(2)百分之百國產化的係統價格不會很高。因此,很容易實現普通民眾可以承擔得起的合理價格。(3)避免了國際間的醫療法律糾紛。否則,涉及某些發達國家的醫療法律訴訟,其費用可能達到天文水平。(4)避免了其他國家故意或者非故意地通過法律,政治,經濟,對中國基礎醫療體製的幹涉。有助於社會的穩定性。(5)整個醫保的經濟循環是在國內,所以,不會對政府造成過大的負擔。政府幾乎不可能因為支持醫保體係費用龐大而破產。(6)有利於發展中國的民族醫療工業。(7)如果民眾對醫保體係的要求增高,則可以通過立法,來支持中國的醫療科研。(8)必要時,可以通過中國的法律,或者行政宏觀調控,來控製某些醫療和藥品的價格,或者,對某些診斷和醫療過程進行法律規範。() 百分之百國產化的普及型醫保係統並不與其他自由的商業醫保相衝突。其他商業醫保和醫院,可以盡管使用世界先進水平的醫療條件。為經濟富足的人們提供高檔服務。也不與外國保險業進軍中國相衝突[注,見第八節。]。() 四。政府的幫助和支持在於:(1)對於政府必須承擔的福利院,養老院,以及有可能建立的普及型退休職工的老年醫保,政府將使用普及型醫保係統,支付相應人員的醫保,或者醫療費用。(2)對於貧窮的病人的人道急診治療,將使用普及型醫療係統。其費用由政府支付。() 如果參照美國的製度,醫院首先要求負擔的起的就醫者自己承擔醫療費用。剩下的那些根本無法討到的預支費用,醫院每年向政府進行實報實消。() (3)在農村地區恢複合作醫療體製。用合作醫療體製,幫助推廣"普及型醫療係統"。() (4)政府應該盡最大努力,促進農民參加普及型醫保體係。對那些主動接受計劃生育政策的農民,在參加普及型醫保體係中,給予一定的優惠。() 另外,我將在農村問題的專題中,提出一種設想。就是凍結農村宅基地的擴大。對執行計劃生育的家庭,因為麵對二個孩子支持四個老人的問題,可以製定相關法律,對於主動交還一套宅基地的家庭,將可以得到二個老人,在七十歲以後,進入全保的政府支持的養老院。享受普及型醫保。(我將在關於農村體係的改革文章中,詳細討論。)() 五。政府並不直接經營任何醫保業、醫院、和藥品業。但是,可以直接或者間接通過某機構,對醫保業,醫院,和藥品企業進行定期鑒定,確認其具有普及型醫保體係的資格。對某些大醫院,或者大企業,可以隻確認其中某一分支,或某一部門,具有普及型醫保體係資格。所謂鑒定,就是確定其經營的所有內容,都是百分之百的國產化,以及符合其他相應法律規範。() 六。在農村,建議恢複合作醫療係統。就是在每一個鄉設置一個"公共衛生員"。(或按照人口,和地域大小,確定"衛生員"的密度和人數。)負責醫療谘詢工作。又當地政府承擔其生活費用。() 1。對就醫者進行初級檢查。對緊急外傷進行快速處理。和急救。CPR。等等。2。可以銷售非處方藥品。(法律需要對非處方藥品,進行嚴格規範。例如,人參蜂王漿,太太口服液,深海魚油,膠股蘭,等等保健藥,絕對不可以被算進非處方藥。普通維生素是可以算做非處方藥的。但是,卻必須禁止保健類維生素。)() 除法定的活動外,不得進行任何其他活動。不得進行任何其他銷售活動。不得進行任何其他經營活動。例如,賣報紙,書籍,雜貨等。() 3。推銷普及型醫療保險。4。對就醫農民,進行醫學谘詢。但是,必須事先填寫白紙黑字的法律文件。說明谘詢不是醫生的診斷效果。僅僅提供建議。5。了解情況,做好調查工作。填寫各項醫學信息調查表。例如,就診人數,死亡病因,推薦到醫院人數,等等。() 6。鄉村衛生所將形成類似連鎖店一樣的經營結構。就象美國高速公路旁的加油站的經營結構。() 可以參考的美國模型有:高速公路旁的加油站係統,美國的公有製的郵局係統。() 七。衛生員必須是由高中以上學曆人員,進行過專門培訓,才能獲得資格。培訓可以由醫院進行。可以收費。獲得資格證書者,可以到鄉村衛生所找工作。() 培訓內容應該包括,1。初級醫療檢查,2。急救,3。非處方藥介紹。4。普及型醫療保險銷售,5。衛生員相關法律,6。信息調查,等。() 衛生員可以是由鄉長任命,或者村民選舉。不過,最好采用無過錯連任製。這樣,可以保證職務的穩定性。不過,如果衛生員有任何違法行為,則任何一位村民都有權提出法律訴訟。如果違法事實屬實,應該將其開除公職。() 鄉村衛生所因為是由當地政府出錢建立,而且,公共衛生員也是由當地政府發薪,因此,成為公營企業。這樣,就省出了醫院,和醫保企業的很大一部分費用。因此,普及型醫保得以降低費用。() 但是,為了避免公營企業普遍的缺點,而且,為了避免政府成為醫療訴訟中的被告,可以考慮使鄉村衛生所私營化的方式。例如,采用美國高速公路旁,加油站的經營方式。盡管是由國家規範建立,但是,卻是由各個不同的私有企業進行經營的。() 八。要求醫療保險公司的保險種類,必須有一定的普及型醫保的比例。() 例如,要求任何在中國經營的醫療保險公司,必須保證有至少百分之四十的銷售額,或者保險購買人,必須是普及型醫保。() 這條法律的法理是有根據的。() 美國加州曾經在2002年訂立了一條法律。要求所有的汽車製造企業,在2007年以前,必須實現非化石燃料汽車的銷售額比例不少於一定比例。() 美國幾乎各州都有法律,對汽車廢氣排放中,有害氣體的比例設定上限。等等。() 這些法律都說明,經濟自由並不是不可以使用公法進行限製的。政府完全有權力對企業生產和經營品種,以及生產中的有關安全係數進行立法規範。使得企業在自由經營的同時,必須承擔對社會的責任。() 如果要求普及型的醫保公司,必須是中國企業,(如本文開始所說。)那麽,就容易造成一種印象,就是,凡是國內經營的醫保,都是低檔的,凡是有外資參加的醫保,都是高檔的。這樣,就把醫保的高端,盈利大,的空間,白白讓外資企業占去了。形成了對中資醫保企業不利的環境。所以,可以考慮要求所有在中國經營的醫保企業,無論中資還是外資,都必須具有一定比例的普及型醫保。() WTO法律中,也僅僅規定,中國從某年開始,保險業允許外國企業和中國企業可以公平競爭。但是,並沒有說,政府不可以對外國企業的保險品種進行比例規範。() 但是,外資加入普及型醫保所造成的可能結果是,很可能會出現涉外法律訴訟。或者,外資經營的醫保企業,對百分之百國產化的中國醫院體係,進行一些幹涉。所以,允許外資參加中國的普及型醫保,需要謹慎行事,詳細研究可能遭遇的法律問題。() 九。政府還可以針對某些常規的手術、醫療過程、和藥品設置最高收費標準。這在美國是有案例的。() 十。我認為,通過以上各種措施,是可以建立一套普及型醫療體係的。盡管還不能保證全民都加入醫保體係,但是,肯定可以使絕大多數民眾,都可以加入這個體係了。() 要知道,即便是美國,也還有百分之三十左右的人,沒有任何醫療保險。如果他們是最窮的人,那麽,到那些福利性質的醫院進行治療,可以得到完全免費的服務。(其實是醫院問你要錢,但是,如果你根本就沒有錢,就可以賴掉。然後,醫院找政府報銷這筆賬單。)() 但是還有些美國人處於尷尬的地位。他們往往是有財產的低收入個體戶。如果購買醫療保險,將很貴。但是,如果到福利醫院去治療,又無法賴掉醫療賬單。所以,處於非常尷尬的地步。() 中國政府完全可以從建立"普及型醫療體係"開始,一步一步走向進步。() 對於剩餘的完全貧窮的人們,目前可以通過人道援助,和慈善機構來進行解決。請參考本人"少則一分,多則一元,每月捐獻,終身樂善好施"一文。()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