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良臣:“中國農民自殺率高”症結何在(ZT)
(2006-08-22 18:01:55)
下一個
近兩年前,對於中國農民自殺率高的原因,有人在媒體上轉引專家的話,說這是因中國農民的“人際關係衝突”所造成,①而又因是專家所言,有人也就篤信不疑。
其實,說到中國農民“自殺率高的原因”,若要排隊的話,肯定會排得老長。但雖有專家所言,筆者倒是更願意“跟著自己的感覺走”,相信:中國農民自殺率高的“重要原因”不是什麽“人際關係衝突”,而是因為社會不公、貧窮乃至受社會各種盤剝欺壓所造成。再退一步,即便“人際關係衝突”姑且也算是“重要原因之一”,可以說,往往也是因為不公、貧窮乃至受各種盤剝欺壓所引起的“人際關係衝突”,絕非如那個別專家說得那麽單純,那麽輕描淡寫。
事隔近兩年,北京的《讀書》雜誌在2005年下半年接連發表了幾篇專門談農民自殺的文章,作者不僅想從理論上對中國農民自殺率高的問題作出合理的解釋,而且想通過一些調查事例來找到自殺的世俗原因,尤其想證明農民中大部分的自殺事件都“不是悲劇”,而不過是“鬧劇”,是“兒戲”。隻因作者在2005年第7期《無言的遊魂──“理解自殺”劄記之一》之後談的主要是些理論,談的是“哲學問題”,而就我所知,眼下的中國農民,尤其是那些要自殺的中國農民是不懂理論和“哲學問題”的,我這裏也隻就作者“劄記之一”談點自己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感受。
這篇“理解自殺”的文章給人的感覺是,因沒有觸及到自殺問題的根本也就談不上對中國農民自殺的“理解”,更沒有找出中國農民自殺率高的關鍵所在。作者雖然不讚成客居中國近二十年的加拿大醫生費力鵬(Michaelphillips)和他的中國同事於2002年在國際權威醫學雜誌《柳葉刀》(Lancet)上發表的《中國自殺率:一九九五~一九九九》一文中的有些數據及說法,比如費力鵬等人的文章中正式向世界宣布:中國的自殺率已達到十萬分之二十三(大約相當於美國的兩倍);比如費力鵬等從來不區分“自殺”與“誤噴農藥”等,但作者自己又陷入了另一個誤區。作者在“自殺學諸公爭得熱火朝天的時候”,“在華北一個擁擠的縣醫院的急診室裏,一邊等待前來就診的自殺未遂者,一邊失望地翻看著他們的治療記錄”,而正是這一“翻”,讓作者發現“在治療記錄的病因欄裏,隔不久就可以看到‘農藥中毒’、‘甲胺磷中毒’、‘一六O五中毒’、‘氧化樂果中毒’的字樣。如果不是在夏天,所有這些都會是自殺案例;但如果是在夏天,那你就很難判斷,這究竟是服食了農藥,還是在田間作業的時候不小心噴在了身上。雖然幾乎每一兩天就會有‘喝藥’的病人來到急診室,但是,沒有一個病因寫的是‘喝農藥’或‘自殺’。我感到疑惑的是,為什麽他們從來不區分‘自殺’與‘誤噴農藥’,或者說,為什麽他們從來不把占所有患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自殺者當作單獨一類病人?”於是,作者發出疑問:“費力鵬那裏的統計數字,在他們(指華北的一個縣──引者)這裏究竟有什麽意義?”
筆者一向認為,一個外國人,哪怕是“客居中國近二十年”,也決不比世世代代就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們對我們自己的事情更加了解,因此,對有些外國人對中國的研究,在我,至少是要打折扣的。但我對中國作者的有些說法也不認可。單是“自殺”與“誤噴農藥”,我就認為並非“很難判斷”。尤其難以讓筆者相信的是,一個人的胃裏喝有農藥與“在田間作業的時候不小心噴在了身上”,居然會檢查不出來;一個人的胃裏有農藥與身體表麵被噴上了農藥,居然會難以區別。
是的,筆者雖生於斯長於斯,但對自殺確實沒有專門研究。可筆者雖不研究自殺,更不研究農民自殺率高的問題,但是在中國,隻要你留心,隻要你關注農民的生存環境及生存狀態,甚至還曾經在這些人中間生活過,那麽,對中國農民自殺率高這個問題就非但不會沒有話說,還會因並不比有些專家與農民的隔膜而更有資格說話。這一點,似乎連作者也意識到了,故在文章中說:“麵對這樣的現象,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些自殺學家所提出的問題,是不是從根子上就問錯了呢?”
是的。
中國有關農民的問題多多,有曆史遺留下來的,也有改革開放以來又新造成的。中國農民的問題,相對有些更普遍者而言,“自殺率高”至少應排在“不公”和“貧窮”之後,不然,至少不會有李昌平那句幾乎已成名言的“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現在之所以如此關注農民自殺率高,想來並非政府突然意識到“人命關天”的緣故,也不是中國的自殺率“大約相當於美國的兩倍”,而是因費力鵬這個加拿大人已把它弄到了國際上,有了“國際影響”。不然,我實在難以認可中國農民自殺率高是中國農民問題中最突出的問題。隻要說真話,在中國的農村,對於中國苦難的農民而言,生命確實並不像有些人看得那樣“寶貴”,甚至還不如國外一些大富大貴之人看待自己的一個腳趾頭(投巨額保險)。我也總以為,一個社會如果讓那天大的一部分人中的不少人生不如死,至少活得相當艱難,相當痛苦,若是再與另一部分人相比,簡直是一些人在天堂,一些人在地獄──用梁漱溟先生所言,就是一個在“九天之上”,一個在“九地之下”,那麽,我們,特別是生活在“九天之上”的人們,又有什麽資格來批評甚至譴責另外那一部分生活在“九地之下”的人中有些人的自殺行為呢?說句不該說的話,並非我失去人性,如果讓一個人活得生不如死,反而還要譴責這人不該自殺的話,那麽很難說這個社會還有一點人的氣味。我們大家不是也常常會對什麽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發出這樣或那樣的感慨嗎?
現在作者雖然也承認“大多發生在家庭裏的中國式自殺,更多涉及到的是,人們怎樣才能過上好日子,或者說,怎樣才能獲得幸福”,“家庭中的自殺問題關係到的是個人幸福的尊嚴”,但作者緊接著的說法就顯得太表麵化、太淺層次了。作者說:
“無論國內國外的媒體,所熱衷報道的自殺事件,恐怕大多是與更大範圍的不公和政治相關的;但是在中國農村,自殺絕大部分發生在家庭之中,來自夫妻之間、婆媳之間、父母子女之間和兄弟姊妹之間的爭吵。因此在我想詢問某個自殺個案的故事的時候,人們常常會說:‘能有什麽事兒?家裏還能有什麽大事?兩口子之間還有什麽解決不了的問題嗎?’兩口子僅僅因為小事爭吵起來,話趕話互不相讓,一個對另一個說:‘藥就在這兒,你敢不敢喝?’另一個也毫不含糊,拿起來就喝。一對夫妻拌嘴賭起氣來,丈夫說:‘我喝了藥你敢不敢喝?’妻子也不示弱:‘我為什麽不敢喝’丈夫喝下一口,含在嘴裏;妻子一點也不膽怯,舉起瓶子就喝了一大口,咽了下去。母親教育兒子,兒子就是不聽話,母親把笤帚疙瘩打折了也絲毫無益,跑出去就喝了農藥。樁樁件件,不是令人惋惜,就是讓人哭笑不得。看起來,好像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事故,不是悲劇,而是鬧劇。但是,這麽多家庭裏都在發生這種可以避免的事故,這麽多人都因為大不了瑣事以命相拚,難道還不足以構成大事?這麽多鬧劇湊在一起,難道還不構成中國農村社會的悲劇?中國人是不是已經陷入了這樣拿生命當兒戲的境地?”
且不說作者所舉雖然是自殺事件中一些常見現象,但也畢竟隻是自殺數字中的一部分,並且沒有誰能確切地證明這種“鬧劇”這種“兒戲”就一定占農民自殺總數的絕大多數。再退一步,就算作者所舉這些“鬧劇”這些“兒戲”在中國農民自殺中占了多數,也應該弄明白,在這些被作者所稱作“不是令人惋惜,就是讓人哭笑不得”的“鬧劇”和“兒戲”的背後,是“大有文章”的。
那麽是什麽導致農民“不是悲劇”地如此“鬧劇”如此“兒戲”的自殺呢?我認為正是“社會不公”和“貧困窮苦”這兩個“惡魔”。雖然我不敢保證除掉這兩個“惡魔”之後農民中就沒有自殺的了,但消除了不公和貧窮,中國農民的自殺率至少不會高於城市,甚至還會大大低於城市。這一點,現在西方大多數國家就是最好的例證。此外,即使按我上麵所引作者的這段話作一分析,也不能說中國農民中的一些自殺現象就“不是悲劇”,就僅僅是“鬧劇”和“兒戲”。
先說國內外所報道的中國那些自殺事件,當然“是與更大範圍的不公和政治相關的”,但難道沒有報道的那些自殺就與“不公”(這裏謹允許我拋開“政治”這個敏感的詞)沒有關係了嗎?中國農民眼下最主要的就是貧窮,這已是不爭的事實,無須去找什麽例證。可以說,誰能解決中國農民的貧窮,對眼下的中國而言,事實上也就幾乎等於幫助中國政府解決了農民問題。而中國農民的貧窮除去一小部分因“窮山惡水”的緣故,很大一部分原因正是中國社會長期對他們不公所造成。關於這一點,也用不著去找什麽事例來支持我的觀點。不論是用google還是“百度”搜索一下,就可以得到一堆證據。至於農村中出現的許多“惡性案件”,更多是因不公引起。近年來最典型的2001年10月山西胡文海殺死14人的惡性案件、江蘇楊國柱2004年9月闖進蘇州幼兒園大肆屠殺孩子的駭人聽聞的案件等,我們從胡文海庭審陳述中以及對楊國柱案件的後續報道來看,都是因社會對他們有極大的不公在先。而這些,地方政府,包括我們的媒體,都因要“維護穩定”而盡量淡化再淡化了。
再說,表麵上看,“自殺絕大部分發生在家庭之中,來自夫妻之間、婆媳之間、父母子女之間和兄弟姊妹之間的爭吵”,好像與社會不公與貧窮沒有關係。其實,社會對農民不公導致農民的貧窮是潛在的“導火索”,潛在的“引線”。俗話說:“爛草煙多,窮人氣多。”人一窮,就會有無窮的氣生。表麵上看,那些夫妻之間、婆媳之間、父母子女之間和兄弟姊妹之間的爭吵並不一定是因為貧窮,但根子卻是在這裏;很多家庭中的自殺表麵上看是來自一時的爭吵和一時的賭氣,然而貧窮卻隱在其中。且不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就是在漢語語法中,我們知道也還有個“通感”,而人又是偏偏最會“聯想”的動物。因不公導致貧窮,又因長期貧窮導致對人生沒有什麽留戀,這個時候,再繼續增加此人的痛苦或煩惱,他或她就會產生“生不如死”的念頭,而將此念頭付諸行動,也就會自殺。換而言之,那些有成員自殺的很多農民家庭如果不是貧窮而是都已經真的小康,可以說,那氣也就生不起來,那嘴也就吵不起來;就是生了氣,吵了嘴,也不會就想到要去自殺。西方哲學家斯賓諾莎在他的重要哲學著作《倫理學》中說過這麽一句意思的話:一個自由的人絕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對如何死的默念,而是對如何生的沉思。而英國的大數學家、哲學家、科學家、邏輯學家、世界上惟一獲諾貝爾文學獎的非文學作家羅素先生,有很多關於這方麵的談論。比如,他在《我們能夠建成的世界》這篇文章中就說:“性格的邪惡常常是物質的邪惡的一種病態結果,更常常是權力的邪惡的結果,因為專製使那些行使它的人和受它壓迫的人(就大體而論)都墮落下去。權力的邪惡隨著那些掌握權力的人的性格的邪惡以及無權力的人的物質的邪惡所產生的恐懼而愈加強烈。”②又說,“貧窮隻不過是症狀,奴役才是病根。束縛與放縱達到極端,貧富不免也會隨之達到極端。多數人並不是因為貧窮而被奴役,而是因被奴役而貧窮。”③但是,有的人“卻常常過於注意窮人物質上的貧窮,卻沒有意識到這種困苦是基於奴隸們精神上的墮落。”(同上)在《走向幸福》這篇十餘萬字的長文中他說:“……這種種不幸的根源,部分在於社會製度,部分在於個人的心理──當然,後者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社會製度的產物。”④又說,“當心理分析上的壓抑以任何形式出現時,人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⑤還說,“人不快活是沒有什麽理性、優越可言的。”⑥而就在2005年第2期《讀書》雜誌上也刊有一篇文章,題為《你站在誰的一邊?》,說美國批判教育家阿普爾就不願意使用“弱勢群體”這一概念,其緣故,是因為在此人看來,“弱勢”用語很容易讓人感覺到底層群體的不幸僅是因為其自身原因造成,而並非緣於各種內外壓製性條件(69頁)。又說,“豈不知窮人之所以貧窮,是在曆史過程中一係列外在的壓製性條件的累積性結果”(70頁)。若不諱言,中國農民中的自殺者往往都是因不公而貧困,又因不公因貧困而也就難以獲得物質和精神上的自由;或說因不公因貧困,農民中自殺者在物質和精神上的自由都極其有限,這才會讓一些農民輕易就想到了死。如此這般,如果我們僅是從表麵上去了解農民中的自殺現象,哪怕有些所謂“不是因貧窮自殺”的“話”是從農民自己口中說出來,也還是不能證明農民自殺率高的根本原因就隻是來自家庭中的“生氣、爭吵”。我甚至可以去想,即使農民中那些自殺者至死也未必就想到了我這裏替他們所想到的,但這畢竟是客觀存在。中國的農民對他們長久遭受的不公和貧窮早已麻木,就像奴隸或是奴才在他們那個社會做久了一樣,是不會去想他作為奴才或奴隸所受的屈辱的根源,隻會想到因為自己是個奴才或奴隸,甚至隻會埋怨“是自己的‘命’苦”。
前不久讀到一篇譯文,題為《貧困是對人權的侵犯:論脫貧的權利》,作者是喀麥隆雅溫德中非天主教大學的厄內斯特─瑪麗•姆邦達。作者在文章中講到,在一個井然有序的(按美國哲學家約翰•羅爾斯的公正原則組織起來的)社會裏,即使資源匱乏,也能避免貧困。“問題常常並不在於自然資源的短缺。許多情況不好的社會並不缺少資源。井然有序的社會可能花費很少(……)。壓迫性的政府和腐敗的上層是較貧困社會裏最大的社會災難。”又說,“一個社會有窮人存在,這可被看作是收入不公或沒有第二條公正原則支持的不平等所造成的後果。”還說,“許多統計表明,腐敗、行政低效、司法瀆職和有法不依,都與不平等一樣,是導致窮人境況停滯不前甚至惡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這類惡行不被稱作侵權的話,就是對窮人的不公。在許多貧困國家,公共機構除了經常無力滿足其人民的需要外,更是一些可怕的組織。它們不能履行公共責任,照顧其公民,而一旦可以用腐敗手段從公民身上榨取好處,又是那麽積極主動。‘職能失調的機構不僅不能提供服務,它們通過貶低、排斥和腐敗行為剝奪窮人的權利,甚至使其無聲無息。’由此可見,分配、公正和不平等彼此相關”。⑦
由此可鑒,對農民自殺率高認定是因為農民自殺太隨便所導致,甚至是“鬧劇”是“兒戲”乃至是“人際關係衝突”,這樣的結論下得未免有些輕率。
至於作者文章中說的“還有學者認為,由於農藥這種自殺工具極其烈性,很多本來應該歸於自殺未遂的案例因無法搶救,而變成了自殺成功”,我覺得那些學者也不過是坐在象牙塔裏發些自以為是然而讓我聽了卻感到寒心的“高論”。而“在阿普爾看來,對於每個關心社會正義、平等、人道、個人尊嚴和安全的人而言”,那些“沉醉於象牙塔內的所謂純粹學術研究,他們就會愈來愈脫離現實”,“失去自己在公眾社會生活中的發言權”。⑧記得約兩年前,那出自象牙塔的高論在媒體上甫一露頭,包括筆者在內的一些人即舉手反對。
盡管在當時的新聞報道中,農業部經營管理司副司長劉登高就說:農藥是農業生產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但是農藥在中國農村的易於獲取也帶來了不容忽視的危害。因此,這位副司長告訴我們,農業部已經采取了一係列措施,包括限製生產劇毒農藥、明確標示藥品毒性、為藥品添加警示顏色和氣味、加強農藥出售管理等,農業部還將在今後的工作中繼續尋找新的解決辦法。⑨也就是說,中國的自殺人數會不會還是占到世界的四分之一不說,而這每年自殺的28萬人數中農民是否還是城市人口自殺率的3倍也不說,想依靠劇毒農藥自殺的農民因政府減少對劇毒農藥的生產以及讓農民不容易獲取劇毒農藥肯定會減少。因為有了釜底抽薪的舉措,農民想喝劇毒農藥自殺都難。
不過,好像這還不是預防農民自殺的治本之策。比如,我國現在大多數農民都還比較貧窮。而據我所知,他們之所以購買劇毒農藥,就是既能殺蟲,成本又相應地減少,沒有幾個人是專門購買劇毒農藥留作自殺用的。這還是其一。其二,農民要自殺,主要的絕不是因為有了劇毒農藥和很容易獲取劇毒農藥的緣故,而是生活中遇到了一些過不去的“坎”,比如除了上麵已經說的因社會不公導致他們的貧窮,而又因貧窮導致生活艱難,覺得實在活不下去;比如受一些村霸鄉霸的欺壓太甚,深感“活著沒意思”,甚至覺得“與其這樣活著還不如死了好”,等等。你說既是如此這般原因,即使就是屋中沒有劇毒農藥,到了實在想自殺的地步,找個“解決”的方式還不是輕而易舉?
當然,不能不承認,沒了劇毒農藥,農民中自殺的數字很有可能還是會相應地有所減少,但我估計減少的數字也會很有限。人到了實在不想活的地步,“怎麽個死法”也就不是重要的了。因此,我不僅讚成農業部還將在今後的工作中繼續尋找新的解決辦法來減少農民的這種自殺現象,同時更希望政府用政策讓農民能較快地富起來,能不再受村霸鄉霸以及別的一些什麽霸的的欺淩。我覺得,倘若不是社會不公,倘若不是窮苦,不是受欺壓太甚,別說是劇毒農藥在家,就是說一聲“死”就立即死去,農民們也不會那樣喜歡死。
誰都知道笑比哭好;誰也都知道,生命於人的寶貴價值──農民也絕不例外。我甚至想,那句在中國人口頭上流傳極廣且也不知已經流傳有幾千幾百年的“好死不如賴活著”的話,最先就是出自農民之口,或說就是他們的“創作”。因為曆朝曆代,自古至今,中國的農民都是生在社會的最底層,他們活得實在太苦了!
2005年8月初稿,06年3月修訂
注釋:
①梁劍芳《困苦並非農民自殺的根本原因》,見2003年11月28日《中國青年報》。
②③④⑤⑥《羅素文集》第一卷,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4月第1版第94頁、第95頁、第282頁、287頁、第289頁。
⑦《國際社會科學雜誌》2005年第2期,轉引自《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05年第3期第12、13頁。
⑧《讀書》雜誌2005年第2期第70頁。
⑨2003年11月19日新華網。
原載《世紀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