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公安部發出A級通緝令 懸賞30萬緝拿吳國昌(ZT)

(2006-08-22 18:01:52) 下一個
公安部今天向全國公安機關發出A級通緝令,懸賞30萬人民幣重金緝拿一起重大破壞鐵路案件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吳國昌。 吳國昌,男,漢族,1963年10月20日出生,綽號西瓜皮,住浙江省建德市航頭鎮武口村5號。身高1.68米左右,體態中等,身體較壯,下顎較尖,左臉頰至左耳處有一不明顯黑痣,頭發呈自然卷,有時戴眼鏡,操浙江口音。身份證號碼:330126196310203931。今年3月24日,京九線江西省吉安市境內發生一起重大破壞鐵路案件,吳國昌有重大作案嫌疑,並涉嫌浙江省建德市“2003.10.06”係列縱火案。 公安部已要求各地公安機關接通緝令後立即部署查緝工作,發現該人即予拘留。對提供線索的舉報人、緝捕有功的單位或個人,公安部將給予30萬元人民幣獎勵。(來源:公安部 辛文) 本網新聞資料 通緝作為公安機關通令緝拿應當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一種偵查活動,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中作出了明確規定: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 記者從公安部刑偵部門了解到,1999年底,公安部對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實行“A、B級通緝”,將公安部通緝令分成“A級”、“B級”兩個等級。公安部A級通緝令是為了緝捕公安部認為應該重點通緝的在逃人員而發布的命令,首先通過A級通緝令通緝的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必須能夠明確鎖定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其次必須是案情重大應當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A級通緝令是在全國範圍內發布的級別最高的通緝令。公安部B級通緝令是公安部應各省級公安機關的請求而發布的緝捕在逃人員的命令。 “公安部A級、B級通緝令在‘全國公安信息網絡’上發布,並錄入‘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盤’,並將根據情況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體和全國性計算機公共信息網絡上適量發布,實行公開通緝。”公安部刑偵部門有關負責人說,公開發布通緝令是群眾路線同公安專項工作相結合的充分體現,加大了公安機關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力度,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積極性。 據悉,在發布A級通緝令的同時,對抓獲公安部A級通緝令逃犯或者提供關鍵線索的有功單位或個人由公安部給予獎勵,實行“追逃獎勵”製度。 公安機關還充分運用“網上查詢”和“光盤比對”及時查獲在逃人員。公安機關各部門、各警種發揮各自的職責優勢,結合日常工作,發現可疑人員,及時與“全國在逃人員信息係統”或“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盤”查詢、比對,查獲在逃人員。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