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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運動的動員機製——以“三反”運動為個案(ZT)

(2006-08-22 18:01:52) 下一個
「作者簡介」許蕾,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助理研究員,主要從事中國現代政治史、政治人物研究。(北京100017)   「內容提要」政治動員在現代中國是一個特定的政治概念,“三反”運動的發動,凸顯了中國政治動員的特殊方式,揭示了中國政治運作的內在規律。本文通過梳理“三反”運動的發動、高潮和結束的曆史過程,展示了“三反”運動的表征與實質的衝突,上層決策與群體行為的離合,告訴人們,“三反”運動是怎樣形成某種中國特有的治理模式。   「關鍵詞」“三反”/群體心理/群眾運動   在建國後的一係列政治運動中,“三反”運動並不顯眼,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對曆史過程的敘述上。1980年代以後,它頻頻地出現在各類文章中,其主要的原因是現實中反腐敗的需要。但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三反”運動隻不過是“反映了共產黨懲治腐敗決心”的一個代名詞。本文試圖通過對運動主要決策者毛澤東的思路脈絡的梳理,以窺“三反”運動的由來和它帶來的社會影響,從而探尋共產黨執政初期政治運作的內在規製。   一、從“增產節約”到“三反”   在1950年代前期的中國經濟和中國政治格局發展過程中,一個不能忽視的因素是1950年爆發的朝鮮戰爭,它不僅給中國經濟帶來了巨大的影響,而且在某種程度上也加速了中國共產黨對中國社會的整合。對經濟最直接的影響之一表現在軍費開支的急劇增加,據統計,1950年國防費達到28.01億元[1](p93),占當年財政總收入的42.9%.中國經濟再次進入戰時狀態。   1951年10月,中共中央召開了政治局擴大會議,專門就如何解決財政困難問題作了討論,最後確定了五條辦法,主旨是緊縮開支特別是壓縮軍費,而且第三條還具體要求:各地從當年11月起開展全麵增產節約運動。   “增產節約”這個口號並不是新鮮詞,在抗美援朝戰爭爆發後,報刊上就開始提倡增產節約,支援戰時經濟。到1951年上半年,增產節約活動已經在各地初具規模。但這一時期主要是在經濟部門提倡節約資源、提高勞動效率、革新技術等等,也就是說,是希望通過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勞動生產率,使經濟發展獲得更多的資金和活力。   1951年10月23日的全國政協一屆三次會議開幕式上,毛澤東在開幕詞中提出:“為了繼續堅持這個必要的正義的鬥爭,我們就需要繼續加強抗美援朝的工作,需要增加生產,厲行節約,以支持中國人民誌願軍。這是中國人民今天的中心任務……”[2](p184)應當說,這時毛澤東的語氣還比較溫和,更多是一種號召和鼓勵。但是,特殊的戰時環境和強有力的政治宣傳,使得增產節約很快就發展成為全國性的“運動”。鼓勵變成要求後,人們的行為開始顯得誇張,報紙上關於某某廠保證節約多少資源、某某村保證節約多少糧食的內容越來越多。作為戰時經濟動員手段的“增產節約”演變成了政治運動,但主要還是在經濟部門開展。在這場運動中,比較引人注目的是東北地區。東北地區擁有比較多的大型國營企業,是當時中國工業經濟的支柱,抗美援朝戰爭爆發後,東北地區的壓力是比較大的,所以很早就展開了“增產節約”的活動,而且比較有成效。   同時,根據1951年5月中共中央的有關要求,同年秋天,東北局在黨內布置了一個反對貪汙腐化和反對官僚主義的鬥爭。根據報道,1951年8月31日下午,東北局召集各直屬機關兩千多名幹部集會。在會上,中共中央東北局書記高崗作了三個小時的報告,“深刻而尖銳地批判了貪汙腐化現象和官僚主義作風”《人民日報》,1951年9月17日)。看得出來,這時的反對貪汙腐化和反對官僚主義的鬥爭同“增產節約”還沒有什麽聯係,前者主要在非生產部門,特別是黨政機關進行,其內容和形式都是中國共產黨長期形成的“整黨”的一種。而後者更多是在生產部門——主要是工礦企業展開。   真正把“增產節約”運動和反貪汙腐化的“整黨”結合起來的,是在1952年10月下旬。10月22日,東北局發了一個關於全麵展開增產節約運動的通報,要求擴大實行增產節約運動的部門。“這一運動不僅在工業與生產部門應該開展,而且在東北所有一切部門,包括財政、貿易、合作、文教、學校與政府其他各部門都要開展起來。”通報要求這些非生產部門一方麵要學習國營廠礦企業開展運動的經驗,“另一方麵要結合本部門的具體情況(目前主要的要結合各機關開展的反貪汙蛻化、反鋪張浪費與反官僚主義鬥爭),製訂增產節約與提高工作效率的計劃,有領導有組織地開展這一運動”(《人民日報》,1951年11月5日)。這是目前能看到的比較早地提出把“三反”和增產節約結合在一起的文件(關於“三反”的說法後來有所變化,但內涵上差異不大)。   從這份文件可以看出,“增產節約”運動正逐步地超越經濟領域。但是,在非生產部門,特別是政府部門操作原本屬於經濟領域的行為,存在一定的難度。東北地區聯想到正在這些部門進行的另一場政治運動“三反”,並不是偶然的“發現”。何況,貪汙、浪費直接和經濟相關,官僚主義也可以和各部門的經濟活動扯到一起。於是,兩個本來毫不相關的運動在特殊的機緣下,合而為一。   1951年11月1日,高崗向中央遞交了一個報告,內容是:開展增產節約的運動,進一步深化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鬥爭。毛澤東對這個報告很感興趣,11月20日,他為中共中央起草了一個轉發報告的批語,第一次要求各地:“在此次全國規模的增產節約的運動中進行堅決的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鬥爭”,並且希望各地及時報告有關情況[3](p513)。目前的研究基本上都把這—事件當作“三反”運動最早的緣起。   不過,毛澤東在批發高崗報告時,語氣還比較平和,他的思路基本上還處在東北局的框架裏,也就是說,這時的“三反”運動主要還是為最大限度地動員戰時經濟服務的。   二、急促的發動   真正促使毛澤東轉變思路的是11月29日華北局的一份報告。報告比較詳實地匯報了天津地委書記張子善和前任地委書記劉青山的貪汙情況,。這正是毛澤東一直擔心的問題:共產黨執政後可能會失去對自己黨員的控製,權力將滋生貪汙和腐敗。毛澤東指出:“這件事給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區黨委提出了警告,必須嚴重地注意幹部被資產階級腐蝕發生嚴重貪汙行為這一事實,注意發現、揭露和懲處,並須當作一場大鬥爭來處理。”[3](p528)同一天,毛澤東又在西南局第一書記鄧小乎的一份報告上寫下批語,再次強調:“反貪汙、反浪費一事,實是全黨一件大事,我們已告訴你們嚴重地注意此事。我們認為需要來一次全黨的大清理……”[3](p524)在比較短的時間裏,毛澤東的情緒出現了比較大的變化,他的思路也隨著發生轉變。“三反”的意義開始超越動員戰時經濟的範疇,而轉變為純粹的“整黨”行為。從毛澤東的動機可以看出,“三反”運動實際上是共產黨在新的曆史環境中,對自身的重新整合與“清潔”。   就在毛澤東寫下兩段批語後的第二天,中共中央頒發《關於實行精兵簡政、增產節約、反對貪汙、反對浪費和反對官僚主義的決定》。三天後,12月4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一個指示,兩次使用了“中央責成你們”的語式,要求各地發動群眾,檢查貪汙分子,並且即時給中央呈送報告。   12月7日,政務院會議通過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節約檢查委員會,由薄一波擔任主任,委員會下設辦公機構,每周開三到四次辦公會議。雖然還有“節約檢查”的名義,但中節委實際上成為發動“三反”運動的中心機構,“增產節約”運動離開了原初顯眼的位置,取而代之的是“三反”運動。   剛開始時,毛澤東對“三反”運動的發展態勢很樂觀,他在12月13日對各個大局的一把手說:“我們大家都很忙,但對此事隻須抽出幾天時間,專心致誌加以調查研究……弄出頭緒,寫一個指令,開一個幹部動員大會,鬥爭就可以展開,以後繼續推動鬥爭向前發展,就很容易辦了。”[3](p568)毛澤東的樂觀情緒是有曆史經驗作依據的,在長期的革命鬥爭年代,黨內政治運動曾經最大程度地整合了黨,加強了黨的戰鬥力,黨也積累了相當多而深的“自我鬥爭”和“自我清洗”的經驗。多次的“整黨”“整風”,都是靠著幾個“指令”和幾個“動員大會”,就比較容易地開展起來了。   12月26日,中共中央發出指示,要求各地停止原計劃的整黨學習,全力轉入“三反”運動。但是,實際情況有些不盡如人意,大概由於看不到地方積極響應的措施,毛澤東顯得有些著急,12月30日,他在一段批語裏說:“把三反鬥爭當作一場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之間的大戰爭,務必取得勝利,並且務必於一九五二年一月上半月取得顯著成績,下半月取得更大的成績。”[3](p646)   為了推動運動的發展,中央機關首先帶頭。早在12月22日,中央一級機關就專門成立了中央直屬機關總黨委,由周恩來擔任第一書記,安子文擔任第二書記,楊尚昆和肖華擔任第三、第四書記。總黨委確定的中心工作是集中精力,領導與組織中央一級機關,進行精簡節約與“三反”的鬥爭[4](p205)。實際上,為了實現中共中央和毛澤東的意圖,中央直屬機關總黨委成立後的頭等大事就是發動“三反”運動。1951年的最後一天,中央直屬機關總黨委顧不上過新年,趕緊召開了黨委擴大會議,宣布限期1月1日至10日,各單位務須發動群眾鬥爭,實行坦白檢舉,並於1月11日送來報告。違者,不論部長、行長、署長、處長、局長、科長、股長或經理,一律撤職查辦。會上,指名宣布幾個部是做得很好的,幾個部是中等的,很多部是落後的,並指出部長姓名。同時宣布撤銷幾個單位運動不力的負責人的職務[5](p12)。   過了新年,1952年1月4日,毛澤東馬上為中共中央起草文件,把上麵這些情況告訴各地,並且十分嚴厲而不滿地警告說:“請你們立即抓緊三反鬥爭,縮短學文件的時間(有四五天就夠了),召開幹部會,限期(例如十天)展開鬥爭,送來報告,違者不是官僚主義分子,就是貪汙分子,不管什麽人,一律撤職查辦。在幹部會上應指名批評落後的單位及其領導人,指名獎勵做得好的單位及其領導人,宣布撤職的名單及理由。”[5](p12)   接到這樣的報告,各地動了起來。於是,在一月裏,各地給中央的報告數量明顯增加。按薄一波的說法:“幾個大會一開,中央機關帶了頭,全國範圍的‘三反’運動就勢如破竹地開展起來了。”[6](p144)   三、走向高潮   毛澤東對“三反”運動表現出了相當高的熱情,幾個月裏,他幾乎每天都要批閱各地的報告,還要代中共中央起草決議、指示、電報,有時候一天就有好幾件關於“三反”的文件。對這段日子,薄一波感觸很深:“在‘三反’運動緊張的日子裏,他(指毛澤東)幾乎每天晚上都要聽取我的匯報,甚至經常坐鎮中節委,參加辦公會議,親自指點。有毛主席的親自直接指導、督促和撐腰,我們的工作也就好做了,而且做得很起勁。[6](p142-143)   有了中共中央和毛澤東的親自督查,各地領導也不敢“走過場”,基層運動以比較快的速度推開了。從城市到鄉村,從機關、學校到企業,基本上都被卷了進去。   通過來自各地的報告,毛澤東及時地了解到了運動在基層社會開展的狀況以及民眾的種種反應,並且采取了相應的措施。但是,由於毛澤東對“三反”運動寄予了過高的期待,又急於解決共產黨的內部問題,所以當一些不良信息傳來時,他未必能迅速注意到。再者,毛澤東一向認為糾正錯誤要“矯枉過正”,才能取得好效果,所以在曆史上,對於“運動”中間出現的偏差現象,毛澤東一般在開始時不會多加幹涉,而要等到主要目的達到之後,再進行“糾偏”和“平反”。在“三反”運動中,毛澤東基本上也是遵循這一貫的工作方法。   毛澤東一直在下工夫推動運動進一步升溫,1952年1月9日,他看到甘肅省委的一個報告後,感到很滿意,批示說,“甘肅省委對三反鬥爭抓得很緊,很認真,反映了真實的情況,有些貪汙情況比甘肅還要嚴重的地方,在其報告中卻說成不甚嚴重,貪汙人數甚少,款數不多,這是不真實的”,他提醒各個部門要注意這個問題,“不要被下麵的不真實報告欺騙了”[5](p30-31)。   中央希望發掘出嚴重問題的信息被層層傳遞下去後,各地都加大了運動的力度,運動熱潮終於來到了。當時在中國人民大學擔任團委書記的李新在回憶中提到,運動開始後不久,校門口掛了一個密告箱,“號召大家檢舉大領導、特別是三位校長的‘罪行’”。這麽一來,年輕學生的情緒就上來了,校園裏出現了不少大字報[7].人民大學裏的熱情並不是特殊現象,人們對運動的興趣漸漸高漲起來。1952年1月8日公安部的報告說:“各個單位這幾天實際上都停止了一切工作……每天開會開到大半夜,有的單位群眾自動要求通宵開會,群情激奮,空氣緊張……火力十分旺盛,出現了公安部機關成立以來未曾有過的熱烈的群眾運動。”在這些大會上,一些平常不可能發生的“非常”狀態出現了,有人“從人叢中上台,從衣袋中拿出金鐲等公開坦白他幾年的貪汙情形”,“有幾個貪汙分子當場坦白,痛哭流涕,或痛責自己無知,或追悔自己陷入泥坑”(華東軍區黨委1952年1月13日的報告)。人民大學的副校長成仿吾甚至檢討自己用公家信紙寫私人信件[7].這種狀況下的揭發或坦白很難說是完全理智的,把普通的浪費現象和貪汙行為混淆的情況也就時有發生。西南軍區在一個簡報中提出,把貪汙麵擴大到所有人員身上,會減低反貪汙鬥爭的意義。毛澤東在批示中說:“這個指示不妥,不要發出。西南軍區後勤係統清出百分之三十四的貪汙分子是合乎事實的。目前的大多數機關部隊的偏向是不願或不知道認真去清查貪汙分子。[5](p64-65)看來,這時的毛澤東還不想控製運動的”溫度“,他希望用更加嚴厲的手段,更加深入地打擊黨內腐敗分子。   1952年1月19日,周恩來主持中央直屬機關總黨委擴大會議,宣布運動進入集中力量打“老虎”階段,也就是抓貪汙犯的階段。又是中央帶頭,地方跟隨。四天後,1月23日,毛澤東給各地下達指示,要求“三反”鬥爭展開後,要將注意力引向搜尋大“老虎”,毛澤東明確地提出了一個觀點:“凡屬大批地用錢管物的機關,不論是黨政軍民學哪一係統,必定有大批的貪汙犯,而且必定有大貪汙犯(大老虎)。”[5](p87-88)也就是說,凡是和錢沾邊的人就都有了貪汙的嫌疑。這種在常態秩序下不太可能被接受的論點,到了“運動”時期卻變得合理,而且很快就被多數人接受了。2月份華東軍區黨委的一份報告稱:“像軍區文化部門所屬各部,均有資產階級的進攻和勾引,均產生大‘老虎’,例如照相‘老虎’、燈光‘老虎’、無線電修配‘老虎’、電影放映‘老虎’、印刷‘老虎’等,甚至買樂器文具產生大宗貪汙……”(華東軍區黨委1952年2月2日的報告)在這種指導思想下進行的“運動”顯然超越了原來的“黨內整風”的範疇,不僅領導幹部必須通過審查,凡是和經濟打交道的人員也都受到了懷疑,特別是各個部門的留用人員,日子就更不好過了,他們甚至還要交代解放前的“罪行”。有些人為了開脫和證明自己,幹起了“揭發”他人(包括上級、親人和朋友)的事情,更多的人則是惶惶不可終日。運動初期民眾短暫的興奮感到這時就基本結束了。地方報告反映:“檢舉批評者,由一般幹部至警衛員、小灶炊事員、司機、參謀、幹事,他們知道很多底細,許多是首長不願檢討反省的事,皆赤裸裸地揭發出來,有些女的再度揭發自己的丈夫。……有問題的忙著反省,不能吃飯,睡不著覺,說夢話。其餘幹部忙著開會。”(華東軍區黨委1952年1月11日的報告)   在中國人民大學的李新的印象中,運動使同事間的關係變得緊張,而學校的事務也變燙手了,“學校的工作很快就陷於半癱瘓的狀態”,中央不得不專門派人做協調工作,最後被迫對主要領導進行調整,才算把人民大學的局麵給控製住。李新回憶說:“各單位都因為運動造成人際關係的不和,有的甚至變成了私人間的敵對和仇恨。”[7]在當年,運動的風聲並沒有減弱。從一月下旬到三月間,毛澤東更加勤奮地閱讀和批轉各地、各部門的關於打“老虎”的報告:從以下這些零星的話語中可以看出,毛澤東充滿了一種戰鬥的興奮感:“……窮追務獲,不要停留,不要鬆勁,不要滿足於已得成績。要根據情況,定出估計數字,交給各部門為完成任務而奮鬥。在鬥爭中還要根據情況的發展,追加新任務。”[51(p87-88)“打虎要有一套戰術,凡已普遍展開的,就要迅速總結經驗,組織專門打虎隊,向大小老虎突擊。”[5](p102)“不許草草收兵,必須擴大戰果。停止講空話,必須看成績。”[5](p103-104)   “定指標”的政策給基層帶來的衝擊是可想而知的,一旦“老虎”的數目有了“預算”和“比例”,那麽“打老虎”就變成了一個“任務”,無論通過什麽渠道和方式,都必須達到。   一個最直接的影響是“鬥爭”的手段漸漸升級,有些顯然已經超出了法律的許可範圍。1952年1月北京市委的一份報告說:“單純采用鬥爭大會來強攻硬打,結果發生了偏差,如五四六工廠(原七十兵工廠)在一次群眾會上提出二十一個‘老虎’對象,一天即私自扣捕六個人;有的單位並曾發生打、罵、罰跪、脫了衣服挨凍等錯誤辦法……”而據華東局1月23日的報告,截止1月21日,“貪汙分子自殺身死者四人,自殺未死者六人,神經失常者二人”。1月29日中南軍區黨委的一個指示明確表示:“不準打人、捆人,不得有辱罵及侮辱人格的行為”。這說明當時逼供、私刑等問題已經相當嚴重。   雖然毛澤東也曾提出過“要注意調查研究,算大賬,算細賬,清查老虎真假,嚴禁逼供信”[5](p253),但主流還是要求多抓“老虎”,所以實際上很難阻止基層的非理性行為。   局部地區無法控製“大民主”情緒的延續,中南軍區黨委會1月31日報告:“在武昌,發生了二百多人的請願,一千多人的示威遊行;在羊樓洞醫院連續遊行六天;在武昌紅山醫院,運動被壞分子控製,挾持群眾,指名發言,企圖誣陷好人,將運動弄糟。”而在中國人民大學,被鼓動起來的大學生們準備到城裏的校部去請願[7].雖然這種情況在“三反”時期尚屬少數,而且很快就被遏製住了,但執政黨發動大規模群眾運動的弊端已經初露端倪。   三月起,“三反”運動進入定案處理階段,政務院也製定通過了一係列法規,中共中央和毛澤東開始希望運動能納入正常的運行軌道。但是,“樹欲靜而風不止”,社會心理的慣性使得運動的收場往往比發動還要艱難一些。   由於缺乏正常的司法程序,“三反”運動不僅在審查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而且也製造了一些冤假錯案,它們中有的得到了平反,有的也許將永遠成為曆史的懸案。不過,從整體上來說,在“三反”運動期間,這些問題仍舊處在比較含蓄的階段,人們更多看到的是:嚴厲的打擊帶來了實際效果,不僅領導幹部越來越謹慎小心,連普通職工也不敢隨意浪費。在某種程度上,似乎達到了最初的動員戰時經濟的目的,在某些部門實現了更有效的資源節約。   四、熱情的消退   進入1952年春天,“三反”運動的熱潮就漸漸退卻了,毛澤東對運動也一天天冷淡下來。算起來,從前一年底發動也不過才四五個月時間,而其中的原由離不開另一個運動,那就是由“三反”運動促生的“五反”運動。   由於腐敗問題被解釋為資產階級的進攻,所以當“三反”運動一開始,“五反”運動就有了發生的必然性。1952年1月5日,中共中央在一個指示裏提出了違法的私人工商業者的問題,指出:“請各級黨委對於此事進行嚴密的部署,將此項鬥爭當作一場大規模的階級鬥爭看待。”[3](p21)二十天後,1月26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了關於首先在大中城市開展“五反”運動的指示。“五反”運動開始了。   和“三反”運動一樣,針對行賄、偷漏稅等問題,當時沒有條件采用司法途徑解決,而是采用了群眾運動的方式。在運動的起初,風聲也很緊,毛澤東指出:“一定要使一切與公家發生關係而有貪汙、行賄、偷稅、盜竊等犯法行為的私人工商業者,坦白或檢舉其一切犯法行為……借此給資產階級三年以來在此問題上對於我黨的猖狂進攻(這種進攻比戰爭還要危險和嚴重)以一個堅決的反攻,給以重大的打擊……”薄一波認為,從毛澤東的部署來看,他“並不是把‘五反’運動僅僅看作一場經濟鬥爭,也是把它看作一場關係國家命運和前途的政治鬥爭”[6](p167)。   毛澤東曾設想在兩個月至三個月內基本上完成“五反”任務。可是,經濟領域的規則不同於政治世界,運動發動後不久,就出現了工廠和商店陷於停頓、工人店員失業的狀況。同時,一直沒有減弱勢頭的“三反”也造成了部分地區的混亂,例如在浙江,供銷合作社係統的購銷活動陷入停頓狀態,嚴重影響了春耕生產[8](p130)。少數鬥爭過於火熱的機關甚至不能維持正常的運轉。由於仍舊處於戰爭的沉重壓力下,所以中央政府對經濟狀況的任何轉變都十分敏感,毛澤東意識到這是一個警告。2月9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關於春耕工作的指示,明確要求春耕前及春耕中,區、鄉兩級均不得進行“三反”鬥爭,已經發動“三反”鬥爭者,除縣級以上黨委作為典型試驗的少數地點外,均應停止,以防發生混亂現象[5](p173)。六天後,2月15日,毛澤東又對城市工作作了指示:“各城市市委市政府均應於開展‘三反’和‘五反’鬥爭的同時,注意維持經濟生活的正常進行,如果在一個短時間內出現了不正常狀態,亦應迅速恢複正常狀態。”[5](p212-214)5月,中央決定結束“五反”運動,毛澤東說:“打擊要適可而止,不能走得太遠;走得太遠,就要發生問題。”[6](p176)   “五反”運動的最終處理是比較溫和的,據統計,參加運動的工商戶有999707戶,受到刑事處分的有1509人,占總數的1.5%.大城市裏97%以上的工商業者被定為守法戶、半守法戶、半守法半違法戶,算是通過了“考驗”。   隨著“五反”運動的結束,“三反”運動也在1952年5月進入法庭審判、追贓定案的階段,中央要求各地必須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毛澤東已經完全冷靜下來,他在一段批語中指出:“必須認真負責,實事求是,不怕麻煩,堅持到底,是者定之,錯者改之,應降者降之,應升者升之,嫌疑難定者暫不處理,總之,必須做到如實地解決問題。”[5](p445)經過這一段的反複,毛澤東似乎有了更多的思考,他總結性地寫道:“這是共產黨人統治國家的一次很好的學習,對全黨和全國人民都具有很大的意義。”[5](p445)   應當說,是殘酷的經濟現實和戰時經濟的需要,使得一場轟轟烈烈的政治運動漸漸轉入沉靜。因經濟原因而起,最終也因經濟原因而止,這大概是特殊的時代環境所造就的特殊的政治運動。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縣以上黨政機關參加“三反”運動的總人數為383萬多人(未包括軍隊的數字)。經核實,貪汙1000萬元以上的共10萬餘人,約占參加“三反”運動總人數的2.7%.經審理定案,絕大多數免於處分,部分給予行政處分。判處有期徒刑9942人,無期徒刑67人,死緩9人,死刑42人。這些數字實際上並沒有達到毛澤東原來設想的指標和數量。   毛澤東並不一定真的是在追求數字,隻是數字的確定性可以防止運動推進過程中的疏漏,保證運動的效用和嚴厲程度。這種方式確實給共產黨帶來了一定的好處,“三反”運動是中國共產黨執政後一次痛苦卻有效的自我清洗,它成功地遏製了建國初期的黨內腐敗問題,並且在後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對共產黨人造成了心理威懾,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共產黨的自律能力。   需要一提的是,在“三反”運動結束不到一年後,又一場以“三反”命名的運動展開了,這就是“反對官僚主義、反對命令主義、反對違法亂紀”的新“三反”運動。但這一次,毛澤東的心境顯得比較平靜,他的言辭雖然嚴厲,卻沒有了上一年的熱情,對於如何檢查官僚主義等問題,隻是說:“凡典型的官僚主義、命令主義和違法亂紀的事例,應在報紙上廣為揭發。其違法情形嚴重者必須給以法律的製裁,如是黨員必須執行黨紀”[9](p8-11),“中央和地方各級領導幹部都應該經常地深入下層檢查工作”[9](p46),群眾運動的方式似乎沒有被考慮。《人民日報》社論特意提醒人們:“不應該也不可能把這一鬥爭作為短時期內壓倒一切的突擊任務,更不能用去年‘三反’的方法來開展這個鬥爭。”(《人民日報》,1952年3月13日)看起來,“三反”運動還是給毛澤東留下了一些印象,在後來的一段時期內,對他的決策產生過一定的影響。   五、總結:作為政治運動的“三反”運動   在當年的政治情境中,“三反”運動究竟是一種什麽性質的運動呢?   早在1951年12月8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了一份電報,初步闡述了他對運動性質的看法:“貪汙分子,浪費分子和官僚主義分子當然大多數不是反革命分子(可能有一部分人即是反革命分子),他們的罪名是貪汙浪費和官僚主義”[3](p549)。也就是說,這時毛澤東認為“三反”運動和土改、鎮反在性質上是不同的,後者的敵人是“階級敵人”,而“三反”運動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但不久之後,毛澤東便使用了“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鬥爭”這個概念,運動性質變成了“階級鬥爭”。1952年1月9日,薄一波代表中共中央指出:“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鬥爭,本質上就是反對資產階級腐化墮落思想的鬥爭,也就是對於資產階級在三年以來向著工人階級和中國共產黨所舉行的猖狂進攻來一個堅決的反攻”(《人民日報》,1952年1月10日)。運動的性質升級也許有加速運動發展的用意,但更重要的是,這種說法可能更有利於對腐敗現象的解釋,從而服務於建國初期共產黨整合中國社會的大局。另一方麵,這種解釋暗含著這樣的意思:既然腐敗行為是資產階級進攻的結果,那麽就不必在法律建設和製度完善上作更多的考慮,隻要製止資產階級發出“糖衣炮彈”,同時加強黨員的思想教育,問題就能迎刃而解。這使得“三反”運動在本質上被納入政治運動的範疇,而失去了司法行動和製度建設的可能性。   1951年12月8日,毛澤東指出了開展“三反”運動的方法,他在行文中用了好幾次“一樣的”:“應把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鬥爭看作如同鎮壓反革命的鬥爭一樣的重要,一樣的發動廣大群眾包括民主黨派及社會各界人士去進行,一樣的大張旗鼓去進行,一樣的首長負責,親自動手,號召坦白和檢舉,輕者批評教育,重者撤職、懲辦、判處徒刑(勞動改造),直至槍斃一批最嚴重的貪汙犯,才能解決問題。”[3](548-549)從中可以看出,毛澤東要求采取的方法實際上是一般政治運動常用的辦法:在黨的領導下,發動群眾,揭發檢舉。   毛澤東一向十分注重黨內的整頓,新中國成立後也多次開展“整黨”、“整風”,但基本上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並且限於內部操作,即使發動群眾,也比較有限。“三反”運動可以說是共產黨執政後第一次“開門整風”。   從各地的報告看,“三反”運動的發動方式大同小異,一般都采取了以下的步驟:首先是各單位負責人自己帶頭交代問題,先把自己洗幹淨。第二步,在領導的組織下,在黨員中開會學習和動員,培養運動的積極分子。這一步是發動大規模運動必須具備的條件,積極分子在政治運動中的作用是相當大的。第三步,號召個人坦白和群眾檢舉,這一步的關鍵是要召開聲勢浩大的群眾大會,在大會之前,要做好準備,比如由積極分子帶頭檢舉等等。這種步驟模式並不是“三反”運動的獨創,其實它是中國共產黨在長期的基層工作中,總結出來的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它依托的是共產黨嚴密的組織係統,同時輔佐於完備成熟的宣傳手法。   群眾運動的方式在本質上同司法程序是有所衝突的,1952年1月間,中共中央和毛澤東采納了華東局的意見,“將一般的大貪汙犯的逮捕批準權交地委及各直屬市委(對外以專員及市長名義執行)”,“但對貪汙犯之判處徒刑和死刑是經過司法機關並遵照中央所將頒布的懲治貪汙分子條例的程序和規定處理為好”。這個決定把司法程序部分地行政化了,本來應該屬於檢察機構的批捕權被轉移到了地委和各直屬市委,而主要的法律依據是中共中央頒布的懲治貪汙條例。當然,從規定來看,審判的權力仍然是屬於司法機關。不過,在建國初期司法部門的功能還沒有完全健全,因此,在實際操作中,隻要行政部門批捕,而且符合中共中央頒布的有關條例,判決似乎也就是順其自然而且合理合法的了。後來的事實證明,這樣的操作規程難免出現混亂或失誤。   群眾運動向來是一把“雙刃劍”,在依靠群體的威力看似高效率地達到目的的同時,也破壞了群體賴以存在和延續的準則。群眾運動的辦法在共產黨的革命史上被證明是富有成效的,共產黨人對此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當共產黨成為執政黨後,自身的任務和職能已經發生變化,對群眾運動的運用也應當有所變化。執政黨發動的群眾運動不僅不能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運轉,反而應當置於嚴密的法律規範和製度約束之下。對於這一點,毛澤東始終沒有意識到。“三反”運動因為經濟原因而比較快地收場了,但是,當經濟壓力相對減輕之後,政治運動的熱度能否這麽輕易地“退燒”呢?“三反”運動中所表現出來的群體心理異常和非理性行為,會不會再一次地爆發?雖然“三反”運動表麵上的直接危害隻是製造了少量的冤假錯案,但在它的發動和消隱的背後,卻悄悄蘊涵了社會的危機,並預示了未來可能的“風波”。   「參考文獻」   [1]轉引自董輔礽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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