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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大數學家一席談 之 (Serre 訪問記)

(2007-01-12 07:59:26) 下一個


與大數學家一席談 之 ( Serre 訪問記)

Jean-Pierre Serre訪問記
C. T. Chong   Y. K. Leong

    編者按:Jean-Pierre Serre生於1926年,曾就學於巴黎的高等師範學校(Ecole Normale Superieure)。他1954年榮獲Fields獎,從1956年起任法蘭西學院(College de France)的代數學與幾何學教授。
    1985年2月間,作為法國--新加坡學術交流計劃的一部分,Serre教授訪問了新加坡國立大學數學係。除作了幾個由該數學係和新加坡數學會組織的講演外,他還於1985年2月14日接受了C. T. Chong和Y. K. Leong的采訪。

    問:是什麽使您以數學為職業的?

    答:我記得大概是從七、八歲時起喜歡數學的。在中學裏,我常做一些高年級的題目。那時,我寄宿於Nimes,與比我大的孩子住在一起,他們常常欺侮我,為了平撫他們,我就經常幫    他們做數學作業。這是一種最好的訓練。
    我母親是藥劑師(父親也是),並且喜歡數學。在她還是Montpellier大學的藥劑學學生時,隻是出於興趣,選修了一年級的微積分課,且通過了考試。她精心保存了當年的微積分課本(如我沒記錯的話,是Fabry和Vogt寫的)。在我十四、十五歲時常翻看它們並學習其中的內容。我就是這樣知道了導數、積分和級數等(我采用一種純形式的方式----可以說是Euler風格:我不喜歡也沒弄懂epsilon和delta。那時,我一點也不知道做數學家可以謀生。隻是到後來我才發現做數學也有報酬!我首先想到的是我將成為一個中學教師:這在我看來是自然的。於是,在十九歲時,我參加了高等師範學校的入學競爭考試並取得了成功。一進“高師”,事情就清楚了,中學教師並不是我要幹的,我要的是從事研究的數學家。

    問:您對其他學科,像物理或化學,是否有過興趣?

    答:對物理不怎麽感興趣,但對化學有興趣。我說過,我雙親是藥劑師,所以他們有很多化學藥品和試管。我十五、十六歲時,在做數學之外,經常擺弄它們。我還讀了父親的化學書(我至今還留有一本很吸引人的Jacques  Duclaux著的《膠體》(LesColloides))。然而,在學了更多的化學後,我對其幾乎數學化的外表感到失望:有一長係列一長係列的有機化合物,如CH_4、C_2H_6等,看起來差不多都一樣。我想,如果你不得不跟係列打交道,還不如做數學的好!於是,我放棄了化學----但並不徹底:我最後與一位化學家紹了婚。

    問:是否有中學老師對您數學產生過影響?

    答:我隻有過一位很好的老師。那是在Nimes,我中學的最後一年(1943--1944)。他有個綽號叫“胡子”(Le Barbu):那個時候留胡子的人很少見。他的條理非常清楚,要求也很嚴格;它要求把每個公式和證明都寫得簡潔明了。為了參加名為“中學優等生會考”(Concours General)的全國數學競賽,他對我進行了全麵的訓練,使我得了頭獎。
    說到“中學優等生會考”,我還試著參加了那年(1944)的物理競賽。我們要做的題目完全基於一個我應該知道的物理法則之上,可我並不知道該法則。幸好,在我看來隻有一個公式可能是對應那個法則的。我假定它是正確的,在此基礎之上,做了整整6小時的題目。我甚至以為可以得獎了。不幸的是,那個公式是錯的,我什麽也沒得到----這正是我應得的!

    問:在發現定理時靈感具有怎樣的重要性?

    答:我不知道“靈感”的確切含意是什麽。定理和理論是以很富趣味性的方式產生的。有時,你隻是對已知的證明不滿意,力圖尋求更好的證明,使之可以用於各種不同的情形。拿我來說,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在我做Riemann-Roch定理的時候(大約是
1953年),我把它看成是某種“Euler-Poincare”公式(我那時還不知道Kodaira和Spencer已經有同樣的想法)。我的第一個目標是對代數曲線的情形給出證明----這情形一個世紀前就知道     了!但我想要一個獨具風格的證明。而當我沒法找到這樣的一個證明時,我記不得費什麽功夫就可以過渡到二維的情形(正好Kodaira也已這樣做了)。六個月以後,Hirzebruch證明了完整的結果,並發表在他著名的獲取教師資格的論文裏。

    通常,你不是采取正麵攻擊的方法,來嚐試著解決一個特定的問題。而是,你心中有了些想法,覺得它們應該有用,但又不確切地知道可用在何處。於是,你四處尋找,試圖應用它們。就像你有一串鑰匙,在好幾個門上試開。

    問:您是否有過這樣的經驗,就是您有一個問題解決不了,當把它擱一段時間以後,一個突然出現的想法導致了該問題的解決?

    答:是的,這種情況當然經常發生。例如,在我做同倫群方麵的工作時(~1950),我自信:給定空間X,必存在一個以X為基底的纖維空間E,它是可縮的。這樣一個空間的確可以使我(用Leray的方法)做許多同倫群和Eilenberg-MacLane上同調的計算。但怎麽找到它呢?我花了好幾個星期(在我那個年紀,這是很長一段時間了),才意識到X上的“路徑”空間就是具有所有必需的性質----隻是我改稱它為“纖維空間”。我這樣做了,這就是代數拓樸中環路空間(loop  space)方法的出發點:許多結果很快就跟著出現了。

    問:您經常是一次隻做一個問題,還是往同一時間裏做許多問題?                                                    

    答:通常是一次隻做一個問題,但也並不總是這樣。我經常在夜間(似睡非睡到一半狀態)工作,那個時候你不需寫任何東
西,這使你的腦子更集中,並易於轉換課題。

    問:在物理學裏,許多發現源於偶然事件,像X-射線、宇宙本底軸射的發現等等。在數學中,您是否有類似的經曆?

    答:真正的偶然事件是絕少的。有時,你會感到驚訝,因為你為某種目的進行的論證恰好解決了另一方向的問題。然而,這稱不上是“偶然事件”。

    問:代數幾何和數論的中心問題是什麽?

   答:這我回答不了。你知道,有些數學家有著清楚的、目標遠大的“綱領”。例如,Grothendieck對代數幾何有一個這樣的綱領;而Langlands則有一個與模形式(modular  form)和數論有關的表示論的綱領。我從沒有這樣的綱領,就是小範圍的也沒有。我隻是做我立時感興趣的事情。(眼下我最感興趣的課題是計算有限域上的代數曲線中點的個數。這是一種應用數學:你可以試著去應用代數幾何和數論中你所知遣的任何工具……,但做這件事不會十分順利!)

    問:您認為代數幾何或數論在過去五年內最大的進展有哪些?

    答:這比較容易回答。首先想到的是Faltings對Mordell猜想和Tate猜想的證明。還要提到Gross-Zagier在二次域的類數問題上的工作(基於Goldfeld先前的一個定理),以及用模曲線(modular  curve)得到的Iwasawa理論中的Mazur-Wiles定理。           
(模曲線和模函數在數論中的應用特別使人振奮:可以說是用GL_2來研究GL_1!很清楚這個方向將會湧現出許許多多的玩意……,甚至有朝一日會得到Riemann猜想的證明!)

    問:有些科學家在一個領域做了基礎性工作後,很快就轉到另一個領域。您在拓樸學上工作了三年,然後做別的東西。這是怎麽回事?

   答:這裏有一條連續的路徑相聯,而非跳躍式的變異。
1952年,在完成了關於同倫群的論文後,我到了Princeton,在那裏講我的論文(及其續篇“C-理論”)並參加了關於類域論的有名的Artin-Tate討論班。爾後我回到巴黎。那裏的Cartan討論班正在討論多個複變量的函數和Stein流形。結果發現用上同調和層的語音,可以更有效的表示(以及更簡單的證明)Cartan-Oka之新近的結果。這是很振奮人心的,我在此課題上工作了一個短時間,把Cartan理論應用於Stein流形。然而,多複變量的一個十分有趣的部份是射影簇(仿射簇的對立物--仿射簇在幾何學家看來有點病態)的研究;因而,我開始用層論來處理這些複射影簇:
   在1953年,我就是這樣得到了圍繞Riemann-Roch定理的一係列有關想法。但射影簇都是代數的(周緯良(Chow)定理),用完全可能含許多本性奇點的解析函數,來研究這些代數對象是有點不自然。很清楚,利用有理函數應該就夠了----事實也正如此。這使我
(1954年左右)進入代數閉域上的“抽象”代數幾何。但為什麽         要假設域是代數閉的呢?對諸如Weil猜想之類來說,有限域更使人激動,且從那兒到數域有很自然的轉換……。這大約就是我所走過的道路。
    另一個方向的工作來自我和Borel的合作(及友誼)。他告訴了我他對Lie群的獨到的見解。這些群和拓撲、代數幾何、數論……的聯係非常迷人。我隻給你們舉一個例子(這是我在1968年左右意識到的):
    考慮SL_2(R)的最明顯的離散子群Gamma=SL_2(R)。可以算出它的“Euler-Poincare示性數"kai(Gamma),等於-1/12(它非整數,是因為Gamma是有撓的)。但-1/12恰好是Riemann-Zeta函數在點S=-1的值xi(-1)(Euler知道的結果),這並不是巧合!它可以推廣到任意的完全實數域K的情形,並可用來研究xi_K(-1)的分母。(正如後來所發現的那樣,利用模形式可得到更好的結果。)這類問題不是群論的,不是拓樸學的,也不是數論的:它們隻是屬於數學。

    問:數學中各種各樣的領域達到某種統一的前景如何?

    答:我想說這種統一已達到了。上麵我已經給出了Lie群、數論等等互依互存、不可分離的典型例子。我再舉個這樣的例子(可以容易地舉出根多):
    最近,S.Donaldson證明了一個關於四維緊致可微流形的優美定理。此定理說這種流形的(H^2上的)二次型受到嚴格的限製:如它正定,則是平方和。證明的關鍵是構造作為某個(自然是非線性的)偏微分方程的解集的某一輔助流形(一個“配邊”)!
這是分析在微分拓樸中的全新應用。使之更引人矚目的是若去掉可微性假設,則情況完全不同:根據M. Freedman的定理,此時H^2-二次型幾乎可以是任意的。

    問:怎樣才能跟上數學知識爆炸的形勢?
 
   答:你實在沒有必要去跟。在你對某個特殊問題感興趣時,你會發現隻有很少已有的工作與你相關。若有些東西確實有關,你會學得非常快,因為你心中有一應用的目標。經常翻閱《數學評論》(特別是數論、群論等方麵的合訂本)也是個好習慣。你也能從你的朋友那裏學到許多:人家在黑板上向你解釋一個證明要比你自己去研讀它容易。
    更令人擔心的問題是那些“大定理”,這樣的定理即非常重要又長得無法去驗證(除非你把生命中可觀的時間花在上麵……)。典型的例子是Feit-Thompson定理:奇數階群是可解的。
(Chevally曾把它作為討論班的課題,打算給它一個完全的闡述。兩年後,他不得不放棄了。)如果不得不運用這樣的定理,我們該怎麽辦呢?誠心接受?也許可以,但這不是很舒服的事情。    對有些課題,主要是微分拓樸中的,我也覺得不舒服。在那裏,作者先畫一個很複雜的(2維)圖形。然後,要求你接受它是5維或者更高維情形的一個證明。隻有專家才能“看出”這樣一個證明是對的,還是錯的----如果能稱其為證明的話。

    問:您對計算機將往數學發展中產生的影響有何想法?          
 
  答:計算機早就為數學的某些部份做了許多好工作。例如,在數論裏它們就有多種用途。首先,自然是提供猜想或問題。但它也可以用數值例子來驗證一般性定理----這非常有助於發現可能出現的錯誤。
    要對大量情形做檢查時,它們也非常有用(例如,假若你非得驗算10^6或10^7種情形的話)。有名的例子是四色定理的證明。然而,這裏也存在著有點類似於Fiet-Thompson定理中的問題:對這樣的證明,人是無法親手去驗證的;你需要計算機(和非常精巧的程序)。這也同樣使人感到不舒服。

    問:我們怎樣鼓勵年輕人從事數學,特別是對中學生?

    答:在這方麵,我有個理論,即首先應該勸阻人們去搞數學;因為並不需要太多的數學家。但如果你們還堅持要搞數學,那就應該實實在在地鼓勵並幫助他們。
 
   至於中學生,關鍵是要讓他們明白數學是活生生的,而不是僵死的(他們有一種傾向,認為隻有在物理學或生物學中有未解決的問題)。講授數學的傳統方法有個缺陷,即教師從不提及這類問題。這很可惜。在數論中有許多這樣的問題,十幾歲的孩子如果能很好地理解它們:當然包括Fermat大定理,還有Goldbac猜想,以及無限個形如n^2+1的素數的存在性。你也可隨意講些定理而不加以證明(例如,關於算術級數中素數的Dirichlet定理)。
 
   問:您是否會說過去30年的數學發展比在此之前的30年快?

答:我不能肯定這是真的,風格不同了。50和60年代總是強調一般的方法:分布、上同調等等。這些方法非常成功,而現在的人們則做更具體的問題(時常是一些相當老的問題:例如3維射影空間中代數曲線的分類!)。他們應用已有的工具;這是很美好的。(他們也創造新的工具:微局部分析(microlocalanalysis)、超簇(supervariety)、交截上同調(intersectioncohomology)……)。

    問:麵對數學的爆炸性發展,您是否認為開始讀研究生的學生能夠用四、五或六年的時間吸收大量的數學知識,然後直接開始做開創性的工作?

    答:為什麽不能?對某個給定的問題,你通常並不需要知道很多----再說,常常是極其簡單的想法打開了局麵。
    有些理論得到簡化,有些理論退隱了。例如,我記得在1949年我曾感到沮喪,因為每一期Annals of Mathematics上都有一篇比以前更難懂的拓樸學文章。但是,現在沒有人再瞧它們一眼;它們被遺忘了(應該這樣:我認為它們不包含任何深刻的東西……)。遺忘是一種很健康的行為。
    當然,相對來說,有些學科需要更多的訓練,因為它們需用大量的技巧。代數幾何就是這樣,還有表示論。
    無論如何,某個人要是說“我準備搞代數幾何”或類似的事情,這是不清楚的。對一些人來說,最好就是去參加討論班,幻讀東西並向自己提出一些問題,然後學習解決這些問題所需的那些理論。


    問:換句話說,首先必須著眼於某個問題,然後去弄清楚解決這個問題所需的無論什麽樣的工具。
 
   答:有點這個意思。但既然我知道我不能給自己提出好的忠告,我也不應給他人提什麽建議。我工作時是沒有現成方法的。
 
   問:您提及那些已被遺忘的文章。您認為已發表文章中的百分之幾能存活下去?

    答:我相信不會是零。畢竟,我們還在愉快地讀著Hurwitz、Eisenstein甚或是Gauss的文章。

    問:您是否會對數學史發生興趣?

    答:我早有興趣了。但這絕非易事;我不具備掌握例如拉丁文和希臘文等語言的能力。而且,我能理解寫一篇數學史文章要比寫一篇數學論文花更多的時間。還有,曆史是非常有趣的;它把諸事恰如其分地展現出來。

    問:您是否相信對有限單群的分類?

    答:又信又不信----信的成份多一些。如果有朝一日發現一個新的散在群,我會覺得有趣,但恐怕這種事情不會發生。
    更重要的是,這個分類定理很了不起。現在隻要查一查列出所有群的表格,就能查到許多性質(典型例子:n>4的n-可遷群(transitive group)的分類)。

    問:您對完成分類後有限單群的生命力怎麽想?

    答:你是在暗指某些有限群專家在實現分類後士氣低落;他們詛(大概跟我說過)“以後將無事可做。”我覺得這是荒謬的。可做的當然多著呢!首先,自然是簡化證明(此即Gorenstein說的“修正主義”)。也可以尋找其在數學其它部份中的應用,例如已經有把Griess-Fischer的怪群(monster group)和模形式聯係起來的非常奇妙的發現(所謂“月光”(Moonshine))。
    這正像問Faltings關於Mordell猜想的證明是否結束了曲線上有理點的理論。不!這僅僅是個開端。許多問題仍待解決。
    (當然,有時的確可以扼殺掉某個理論。有名的例子是Hilbert第五問題:證明每個局部歐氏的拓樸群是Lie群。當我還是個青年拓樸學家時,我確實想去解決這個問題----但我未能如願。是Gleason和Montgomery-Zippin解決了它。他們的解幾乎扼殺了這個課題。還能在這方向上做點什麽呢?我隻能想出一個問題:p-adic整數群能否有效地作用在流形上?這看上去很難----但我所能預見的是,即使有了解答也沒有任何膀用。)

    問:可以這樣認為,數學中的大多數問題都是這樣的,即這些問題本身可能很難且富有挑戰性,但在解決後,就沒有什麽用了。實際上,隻有很少的問題能像Riemann猜想那樣,早在解決之前,就知道有許多推論了。

    答:是的。Riemann猜想是很美妙的:它孕育了許多東西(包括純粹的數值不等式,例如數域的判別式)。但也有其他類似的例子:Hironaka的奇性消解定理(desingularization theorem)是一個,當然還有上麵討論過的有限單群的分類。有時,一個證明中所采用的方法有許多應用:我確信Falt-ings的證明屬於這種情況。而有時,問題本身確實並不意味著有應用,而是對已知理論的一種經驗,它促使我們看得更遠。

    問:您是否仍回過頭來搞拓樸學中的問題?
 
   答:不。我未去掌握新近的方法,我也不知道球麵的同倫群pi_{n+k}(S_n)已算到什麽地步(我猜測人家已經做到k=40或50。我隻了解大約到k=10的情況)。

    但廣義地說,我仍然在使用拓樸學中的思想,諸如上同調、障礙、Stiefel-Wiltney類等。
 
   問:Bourbaki對數學有什麽影響?

    答:問得好。我知道把什麽事(例如“新數學”)都歸罪於Bourbaki是很時髦的,但這並不公正。Bourbaki沒有責任,隻是人們錯用了他的書。這些書決不是為大學教育寫的,中學教育就更談不上了。

    問:也許本來應該給一個警告性的信號?

    答:事實上Bourbaki給出了信號,這就是Bourbaki討論班。此討論班的內容根本不像他們的書那麽形式化。它囊括了所有數學,甚至一些物理。如果你把討論班和書結合起來看,你就會有更適當的看法。

    問:您是否發現Bourbaki對數學的影響正在減弱?
 
   答:影響與以前有所不同。四十年前,Bourbaki有一個目標,他要證明有計劃地係統闡述數學是可能的。現在,這個目標已經達到Bourbaki勝利了。其結果,他的書現在隻有技術方麵的重要性;而問題隻在於他們是否給出了那些課題的良好闡述。有的他們做到了(關於“根係”的那本書已成為該領域的標準參考文獻);而有的並不如此(我不想舉例,這更多地同各人的口味有關。
 
   問:說到口味,您能否談談您最喜歡什麽風格(對書或文章)?

    答:精確性和非形式化相結合!這是最理想的,就像講課那樣。你會在Atiyah,Milnor以及其他一些作者的書裏發現這種令人陶醉的溶合。但這極難達到。例如,我發現許多法文書(包括我自己的),有點過於形式化,一些俄文書又不那麽精確……。
    我進一步想強調的是,論文應含有更多的注記、未解決的問題等,這常常比精確證明了的定理更使人感興趣。哎,大多數人害怕承認他們不知道某些問題的答案,結果克製自己不提這些問題,即使它們是很自然會出現的。這太遺憾了!至於我們自己,我很樂意說“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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