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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蘆笛:《萬潤南的悲劇》

(2009-02-06 21:12:26) 下一個

《萬潤南的悲劇》

蘆笛

和合出來胡攪蠻纏一通,倒讓我想起老萬的悲劇來,越想越覺得悲從中來。

許多網友表示了對老萬的欽佩,覺得他為了良知棄榮華富貴如敝屣,光這一點就值得欽佩。我倒不覺得這是最難能可貴的。拋棄國內的榮華富貴跑出來的人也不光是他一個,例如體改所那夥人,若順風轉舵留在國內,現在的富貴日子又豈能是國外能比擬的?極而言之,我黨當年棄富貴如敝屣的誌士也不少,彭湃烈士就是一位,還帶著暴民分他家的家產,這從審美角度來看當然非常了不起,但這種美學上的高尚總比不過神風特攻隊或回回的人肉炸彈吧?那又給人民帶來什麽好處?

老萬最難能可貴之處,我其實已經在和合批駁的那篇文章裏說過了,那就是,他為現代中國文明化作出了難得的犧牲。光是有他那見識就很了不起了,更別說為了身體力行那見識被迫亡命海外,至今有家歸不得。

89年那檔子爛事,凡是長了腦袋的人都能看出來,如果朝野不是那麽愚昧,完全不必以殺得血肉橫飛收場,為全民留下了個無窮隱患。可惜我黨的邪惡野蠻統治既敗壞了朝野雙方的心術,又取消了他們的政治智慧,於是就隻好以大屠殺落幕。

這本是全民的大悲劇,但更可悲的還是,直到今天,整整二十年過去了,反思和激辯的文字汗牛充棟,可中國人仍然沒有多少長進。無論是海內外,都仍然沒多少人看出這爛事本來完全可以用文明方式解決,而六四的最大遺恨,就是老萬及其同道的努力流產了。“殺得好”派的隊伍反而還越來越壯大,囊括了許多當年的示威學生,當真是讓人無話可說。

如果咱們心態正常、神智正常的話,那就該立即看出來,戒嚴令一下,朝野對立便成了難以化解的僵局。雙方都難以下台:朝廷覺得丟了麵子,而人家日本人早就說過了:“中國人的血管裏都流著要麵子的血。”中國政府在百姓麵前尤其如此,因此不能不使出辣手來,讓百姓從此知道敬畏自己,而學生又因為戒嚴令變相宣告他們是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動搖了政府統治的暴徒,如果就此屈服,乖乖撤回去,則勢必要讓政府秋後算賬,不但學領們要被投入黑牢,就連普通群眾都得在檔案上記上一筆(請別忘記那是80年代,大眾對我黨引蛇出洞的偉大戰略餘悸猶存)。因此,兩邊都給逼得無路可退,隻好頂牛到底了。

老萬當初提出的方案,正是化解這僵局的唯一方法:兩邊都各退一步,學生撤回去,人大常委會使用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審查國務院的戒嚴令並overrule之(請法律專家們別忘記,憲法規定人大是中國最高權力機關,完全有這麽做的權利)。如此則既使朝廷免去了學運壓力,又從根本上消除了學領們的擔憂,使學運能以雙方妥協的方式和平結束。

可悲的是,在中國那種爛汙國家,這種明智方案絕無可能讓對立雙方接受,隻會讓自己變成兩頭受氣的風箱裏的老鼠,不見容於任何一方。飽受我黨“鬥爭哲學”洗腦的老百姓不可能接受這種“投降主義”,大概還要對這種“體製內人士”的叵測動機心存戒備。哪怕是今天,魏京生輩恐怕還要大義凜然地譴責這種 “怯懦的跪著造反”。另一方麵,這更犯了朝廷的大忌,所以老萬非逃不可。

和合在樓下質問老萬曰:你既然勸學生撤退,又何必逃出國來?心智正常的人早該明白老萬為何非逃不可了。我早寫過無數文章強調指出,中國現在的當務之急,不是民主化而是文明化,而所謂文明化,就是嚴格按照明規則辦事。中國社會之所以爛汙腐惡,就在於全社會都不按規則,無法無天亂來一氣。這就是我黨統治作的最大的孽。

上次我寫《臨時約法:孫大炮扔下的捆仙索》,老金看後說,其實憲法訂得再合理也沒用,反正大家也不會拿它當回事。我覺得這有點“倒放電影”的意思,即用今日的情況去擬想史事。

須知中國雖無西式法治傳統,但自晚清預備立憲開始,朝野都學著西方規矩,摳著法律條文辦事,民初尤其如此。無論是國會抨擊政府,還是政府答辯,都援引《臨時約法》的條文作為依據,袁大總統還為此專門延請了中西法律顧問(古德諾和有賀長雄都是國際著名法學家)。唯一例外乃是孫黃那些造反派,但那幾個跳梁小醜並未擾亂大局。

正因為《臨時約法》構成了政府與國會唯一的權力來源,而雙方都嚴格照章辦事,老袁才會因為它使得政府無法運作而提出改法,在國會拒絕後才借故解散國會。此後又製定了正式的約法(即《中華民國約法》又稱《民三約法》),以此作為權力來源與施政依據。即使是稱帝,他也嚴格按照了法律程序,經 “全國公投”同意將國體改為帝國,又經參政院一致推戴,這才在兩辭之後“勉為其難”地同意了“國民公意”。後來西南軍閥護國討袁,老袁公布了各地的勸進書,說這皇帝是你們要我當的啊,怎麽出爾反爾,現在倒來怪我了?西南軍閥駁斥曰:你身為總統,宣誓效忠民國都說話不算話,我們憑什麽要說話算話?

後來段祺瑞與黎元洪的“府院之爭”,基本上是《臨時約法》對總統與內閣的權界規定模糊不明造成的。當時雙方拘泥於法律到了這個程度:總統不蓋印,內閣就無法施政,而內閣不副署,總統也無法發命令,為此天天扯皮。雙方鬧僵後,老黎炒了老段的魷魚,他也就乖乖卷鋪蓋,並沒有宣布戒嚴,派兵把老黎抓起來。即使是遺臭萬年的賄選總統曹錕也知道尊重議會,並沒有不待選舉就靠槍杆子自己爬上去。

這種事,能在今天想象麽?誰會在乎憲法是怎麽規定的?它與政府的實際權力有何相幹?有誰會覺得憲法讓政治局的最高統治權名不正言不順,因此有必要去把“人大是最高權力機關”改為“中共中央政治局是最高權力機關”?有哪個國務院總理真是人大選出來的?有哪位總理覺得自己的權力來源於憲法,施政時想得起憲法的有關規定來?又有哪個國家主席會覺得憲法沒有明確規定他與國務院的分權,要去請求人大修改憲法?

國民黨雖然是槍杆子裏出政權,但上台後還是講究規矩的。我上次已經說了,人家製定的《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還是部真法律,不是糊弄百姓的,上麵明確規定了“國民政府總攬中華民國之治權”,而國民政府又由國民黨中央執委會選出。哪像我黨製定的完全是假憲法,明文規定人大是中國最高權力機關,而實際上卻以中共中央政治局為最高權力機關!

連憲法那根本母法都是一部毫不反映真實情況的假法律,刑法民法等子法還能是真的?這結果便是中國永遠不可能變成法治國家,永遠隻能是以潛規則治理的下爛野蠻國家。

這就是我上次為何要建議我黨停止這種欺騙行為,學習國民黨,把憲法修改為反映國家實際權力結構與政治運作的真實法律,規定人大常委會由中共中央選出,以它取代現在的政治局,將實際的最高權力中心與法律規定的最高權力機關合而為一,向社會誠實化、文明化邁出第一步,最終使政府的一切權力都嚴格來自於憲法,結束法外施政的野蠻作法。

老萬的難能可貴之處,不但在於他看出必須以妥協方式化解朝野衝突,深得西方民主精神,而且意識到必須通過現有的法律程序去作出這種妥協。如果他的考慮能夠形成朝野共識,變成了現實,則中國必將向文明化邁出決定性的一步。

可這卻犯了我黨的大忌。我黨施政,靠的就是毫無法律約束,任由強人隨心所欲天馬行空。如果真要行憲,嚴格按照憲法辦事,則鄧小平立即失去實際上的國家元首的權力。這個口子是萬萬不能開的。到底是黨大還是法大?答曰:都不大,拳頭最大!

這就是我黨賴以安身立命的潛規則,而老萬恰恰挑戰了這潛規則,那還能容忍麽?真要按憲法辦事,軍委主席還怎麽能未經人大批準,便擅自調動大軍,發動軍事政變,濫殺手無寸鐵的平民,非法囚禁黨領袖趙紫陽,非法罷免主張和平解決學運的人大常委?

因此,老萬犯的滔天大罪,乃是“試圖行憲罪”,他不但試圖讓朝野雙方拋棄你死我活的鬥爭哲學,和平解決彼此分歧,而且竟然試圖請求黨國政府兌現憲法,按法律程序解決學運問題。前者勢必被對立雙方視為不懷好意,後者則勢必被事實上的黨魁恨進了骨子裏。如果他隻是用請客送禮拉關係求情的“合法”手段去遊說李鵬解嚴,則也不至於闖下大禍來。可惜他與趙紫陽一樣,覺悟太超前,現代文明意識太濃厚,覺得應該按法律程序去和平化解學運,那就罪無可逭了。

不過,在我看來,老萬也沒有什麽可遺憾的。上次我就說過了,芸芸眾生中,隻有極少數的幸運兒能在一生中做件把讓後人感念的事,而你就是這種幸運兒。如果你那時沒這麽幹,如今當然安富尊榮,那又便如何?無非是世上多了個默默無聞的富家翁而已。那又有什麽稀罕的?但若中國將來真有變成文明國家的一天,在全民唾棄了邪惡的“鬥爭哲學”以及“拳大即為爺”的土匪潛規則之後,則後人總會感念為中華民族擺脫這上帝的詛咒邁出第一步的先驅們,到時人們就會想起你來的。

當個人悲劇超越了個人不幸而代表了全民悲劇時,那悲劇就格外使人心碎,然而惟其如此,那個人悲劇的意義就不會隨時光消逝而磨滅。在我看來,萬潤南的悲劇就是這種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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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萬潤南:《我坦白:我是“故意犯罪”》

蘆兄說得透徹:老萬犯的滔天大罪,乃是“試圖行憲罪”。另外,我還可以坦白:我是“故意犯罪”。
 
當時我請曹思源到四通來,辦了一個研究所,專門研究政治改革的問題。政改的目標,自然離不開大家耳熟能詳的普世價值。作為做具體事情的人,我更關心可操作的途徑、步驟,或說路線圖。當時我們認為中國政治改革的安全通道,是使橡皮圖章逐漸硬起來(這是當時的原話)。

橡皮圖章自然是指人大。四通可能最早在共產黨眼皮下首開院外活動的先河。曹思源成功地通過院外活動催生了企業《破產法》,同人大常委建立相當密切的工作聯係。我們還先後舉辦了幾次民間的“修憲討論會”,在當時《世界經濟導報》上都有報道。

1989年那當口,我們很自然地按此思路推動人大召開緊急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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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wenjuyuan 回複 悄悄話 中國社會之所以爛汙腐惡,就在於全社會都不按規則,無法無天亂來一氣。這就是我黨統治作的最大的孽。

黨又是誰?還是人。中國社會爛汙就是因為人都不按規則辦事。如今都說人民當家作主,我看中國民主最大敵人就是中國的人民,從首富到要飯的,都是損人利己,胡作非為。就是把共產黨踢了,換上個民主黨和共和黨,問題就解決了嗎?還是同樣的中國人,同樣的不按規則,同樣的爛汙。中國歷史上為一清廉時期恐怕要算1950-60年代了,可也還是共產黨啊!那也正是許多現實主義人對共產黨還抱有一點希望,尤其是吳爾凱西等學生代表後來的表現讓他們大失所望的時候。在我看,共產黨在壽終正寢之前,還得回光反照,甚至是「文藝復興」重回上世紀五十年代,除爛治汙。

中國民主還有第二大敵人,就是美國。隻要美國還是老大,共產黨內的民主派就放不開手腳,民間的民主智者也得先委屈於民族主義。
至於劉小波,無論他到底為何人都逃不出西方代理買辦的角色,這才是真正的悲劇,可他是聽不進這樣的言論的。萬先生是否也會勸劉小波和共產黨各退一步呢?
bluesky6666 回複 悄悄話 "當個人悲劇超越了個人不幸而代表了全民悲劇時,那悲劇就格外使人心碎,然而惟其如此,那個人悲劇的意義就不會隨時光消逝而磨滅。在我看來,萬潤南的悲劇就是這種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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