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6日, 第一個紀念日和我的生日.
和GG在幸花樓吃了晚餐, 借以慶祝我們的第一個紀念日和我的生日。然後一起到LINCOLN CENTER看了DRAMA SHOW〈THE LIGHT IN THE PIAZZA〉。這個SHOW曾獲6項TONY AWARDS。準備去圖書館借來原著來讀一讀。
故事講的是一個曾經在年幼時大腦受到過創傷的一個26歲的美國女孩與一個人20歲的意大利男孩的愛情故事,他們衝破各種阻撓,與雙方的父母做鬥爭,最終以愛情的勝利而告終。這是一個很簡單的愛情的故事,但是演員的到位演出, 使得這個愛情故事非常的感人。故事還探討了一個問題, 就是到底心理不健康的人是否有資格享有愛情,還有他們的年齡差距在但是社會環境下的不被允許,但是兩個年輕人的超越年齡限製, 語言限製和純粹單純的愛情, 最終感動了父母輩。
健康的人們能夠比不健康的人們更好地選擇自己的愛情, 經營自己的愛情,但是在另一方麵,對於某些人們來說,愛情也變的不那麽單純,被當作獲取利益的一種手段,選擇了後拋棄,再選擇,再次拋棄或被拋棄,尋尋覓覓,然後對愛情失去信心,開始懷疑所謂的美好的愛情是否存在......,可是是否曾經問過自己, 是否曾經單純的愛過, 愛情是平等的美好的兩情相悅, 任何的動機與雜念, 任何的不平等都會使愛情變質.
很喜歡一句話,相愛隻要三秒,相守卻要三生。沒有一份簡單的容易獲得的愛情,沒有一份不需努力的幸福的婚姻。愛情是婚姻的必要條件,婚姻是一個需要不斷努力的一個想和自己心愛的人相守一輩字的一個理想。所以一定要跟自己愛的人結婚,所以一定要堅持自己的這個理想,才能夠握得住屬於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