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國期間,交了許多朋友,就象以前在成都. 我發現自己是一個沒有朋友就過得很不痛快的人.
最值得驕傲的, 當數與同事M的友誼, 因為是同胞加同事的關係. 這種關係一般不容易處理好, 或最多隻是一般同事關係. 但我們一直相互欣賞, 互通有無. 我非常tresure我們的這段友誼, 因為他是我讀博四年間所有喜怒哀樂的第一時間見證人, 耐心的聽眾. 他又是個電腦專家, 遇到我的電腦出了問題, 肯定會在第一時間幫我解決. 可以稱得上共患難的朋友 (還經常一起去打理難纏的簽證).
因著女兒的關係, 我和她學校的朋友Y的媽媽也成了朋友. 我們年齡經曆相似, 又是老鄉, 共同話題很多. 遺憾的是她和她同居男友關係時好時壞, 我又好多管閑事, 再則也是心疼Y, 自然成了他們的關係調解人, 有時搞得自己狼狽不堪. 他們兩人脾氣都夠火的, 吵起架來不管不顧, 有一次竟然深夜1點打電話找我評理. 他們這種時好時壞的關係維持了大概四年, 最終分手. 現在我的這為女朋友苦盡甘來, 又和她的前夫走到了一起, 真為她和Y開心.
最好的朋友,應該是H同學,簡稱豆, 是在後來的B城認識的.其實跟她八竿子也扯不上同學關係,她是學法律的,而且比我小十歲,我做她姐姐綽綽有餘.因為她稱任何人都要在名字後麵加上同學二字,很具有感染力, 大家都學了來用.到後來連中餐館的老板娘也跟她扯上了同學關係.
她有一個也是學法律的老公, 文科生, 動手能力卻相當地強, 人也是相當地實在. 反正在我們相處的短短一年多時間裏, 我家的髒活重活, 都被他一手包攬了. 豆戲說, 他簡直是扮演了我老公的角色, 除了在床上. 有一次女兒肚子疼得厲害, 他就一直抱著她, 被前來診病的醫生當成了她的爸爸. 後來我畢業答辯, 他去拍照, 又被我同事誤以為是我的爸爸, 樂得我, 唉, 都什麽眼神呀, 他比我還小好幾歲呢.
每到周末, 豆就來和我們一起去買菜, 拖著我們的巨大購物袋, 然後在我們家吃上一頓. 非周末時, 我和女兒不想做飯, 又去他們家噌上一兩頓, 現在回想起來, 真是其樂融融!
豆性格開朗直率, 愛憎分明, 正是我這個萬精油溫吞水性格的人所欣賞的. 可惜我們大家都沒定下來, 不知以後還有沒有緣分住得很近, 把這份友誼地久天長下去!
遠親不如近鄰, 朋友當仳鄰而居. 現在來到美國, 一家人終於團聚, 幸福的同時, 也感到一絲遺憾, 那是失去了朋友的遺憾, 雖不痛徹心肺, 卻也悵然若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