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議和雜談
(2006-04-30 11: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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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議和雜談
自來多數論者認為宋高宗為了保全自己的皇位,不讓徽欽二帝返回,故在大好形勢下向金國妥協,殺害嶽飛。但也有一些人認為當時形勢所逼,議和乃大勢所趨,象張中行先生就反問:以全宋的力量還不能收複燕雲十六州,用江南半壁就想打敗金國?
我以前也認同前一種觀點,後來多看了些書才覺得事出有因,查無實據。罵趙構的人言之鑿鑿,卻提不出什麽證據,隻是臆測而已。美國經濟學家奧爾森認為,由於情況的複雜,任何一個曆史學家都可從一個與眾不同的原因解釋曆史事件。隻要曆史結果已知,曆史學家總可以編造出別人難以駁倒的解釋,所以必須反對用單一樣本進行推理。他提出這樣一條法則:任何對曆史規律的解釋必須適用於兩個以上的事件才算成立。奧爾森還認為最好的辦法是將全部事例分類,考察每一類中的全部事例,這樣至少可以排除在這一類事件中選取事例的偏見。這實際是大數定理的應用。隻要樣本多了,偶然性因素的影響就會減小,事件就會呈現出其本來的麵目。無獨有偶,托克維爾在《舊製度與大革命》一書中也提出研究曆史要用對比的案例來比照,就事論事是得不出結論的。這很正常,因為我們能提出解釋在於事件的連續性和重複性。如果隻發生一次,我們如何能確定我們提出的解釋是正確的呢?不過是自說自話罷了。為了想弄清無法確證的趙構在想什麽的問題,我們有必要從曆史類似事件中去尋求輔證。我在自己的知識範圍內搜集了一係列自認為相類似的案例供大家探討。曆史上處於像趙構這樣更合法的皇帝或皇位繼承人在外或不在位,現任皇帝麵臨著一定外來軍事壓力的情況其實不少。春秋戰國時代的案例由於存在著周天子這一最高權力合法源以及被認為合理的如秦晉之好之類的大國幹涉與南宋的情況相差太遠可略去不提,主要就秦朝以來的案例進行分析,不過也包括一些沒有外來軍事壓力而情況類似,讓人開眼界的案例。
我看到的最早的合法君主在外案例是南北朝時的陳朝。當時陳武帝陳霸先病死,他兒子衡陽王陳昌在北周。陳此時正同梁的遺臣王琳作戰,而王琳擋住了這位衡陽王回國的路途。千鈞一發之際,群臣擁戴陳霸先的侄子陳文帝即位,這和趙構的處境非常相似。曆史演進的實際情況是陳軍擊敗王琳,這位丟了皇位的皇位繼承人衡陽王終於回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夥子不服氣,言辭不遜。史載陳文帝“不懌,乃召安都(陳朝大臣侯安都),從容而言曰:‘太子將至,須別求一藩,吾其老矣。’安都對曰:‘自古豈有被代天子?臣愚不敢奉詔。’因請自迎昌,昌濟漢而薨”。在唐朝,最早有玄武門之變。李世民發動軍事政變囚禁其父李淵,合法的前任皇帝李淵在失去皇位後再未登上過帝位。最類似南宋情況的則是唐明皇的案例。長安被占後,他逃到巴蜀,其子唐肅宗在靈武即位,實際上即位時沒有獲得唐明皇的允許,還是一場非法軍事政變。有趣的是當長安奪回後,唐肅宗上表說,老爹你回來吧,我把皇位讓給你,我回去當太子。大臣李泌告誡唐肅宗說,你這樣上表,你老子肯定不會回來。果然,唐明皇見表不敢回去,答複說你把巴蜀給我,讓我在這裏養老吧。後來,唐肅宗隻上表說迎接他回去,唐明皇才敢回長安。實際上,唐明皇回去後也近乎處於被囚禁的地位。不過唐太宗、唐肅宗還算好,隻囚禁自己的父親,沒有把他們弄死,總算不孝之中還有一點孝心。至於宋朝,趙構的例子是我們正要討論的,無法作為輔證提出。其他合法繼承人和篡權者的案例是宋太宗和宋太祖之子的故事。燭影斧聲,宋太宗順利即位,宋太祖的兒子趙德昭卻無力爭位,最後在伐遼的戰役中被宋太宗訓斥後自殺。雖然這裏沒有對外戰爭,和趙構的情況不太一樣,不過它表明合法皇位繼承人同掌握實權的皇帝爭位是不可能的。其實中國曆史上類似的政變案例很多,這裏隻提出這一件,隻是要說明實力是最主要的。在元朝,有兩次這種案例。一次是武宗、仁宗之時,一次是文宗、明宗之際。在武宗、仁宗案例中,當時元成宗病死,武宗領兵在外。當元仁宗發動政變擊敗其他競爭對手並控製京師後,也很想自己當皇帝,可惜他的哥哥武宗是前線統帥,手握兵權,又占有長子的身份,仁宗隻好退讓,約定兄弟相繼。不過仁宗即位後,卻不遵守傳位於侄子的諾言,將皇位傳於自己的兒子英宗,將武宗的兩個兒子明宗、文宗放逐在外,元朝皇位繼承進入動蕩之期。最後,身為弟弟的文宗在權臣燕帖木兒的協助下占領大都即位為帝,這時的情況也和趙構類似:作為長兄的明宗在漠北流亡,在上都有已故泰定帝的勢力全力反撲,文宗的勢力很弱。文宗的對策是宣布自己臨時即位,以後要讓給長兄,爭取政治輿論的支持,對外則依靠燕帖木兒的卓越指揮,發揮內線作戰優勢,各個擊破,將優勢的上都軍擊敗,控製了全局。這時的文宗又麵臨著將皇位讓給自己大哥的窘境。為顧全輿論,文宗將皇位讓於明宗,再次約定兄弟相繼,曆史仿佛又演出武宗仁宗的故事。但這一次和他們老爹的情況不同,明宗流亡在外,手無兵權,又無戰功,徒然以長子的身份來摘桃子,當然不會輕鬆,最後暴崩在前往大都的途中。一般認為,他是被弟弟文宗和燕帖木兒害死的。元文宗自然立刻拿著皇帝玉璽返回大都重新即位。我最後發現的類似案例是明朝小明王以及英宗和景泰帝的故事。應該說小明王的案例同我們要討論的事件相差較大,本不足提出,但它的相似性仍值得我們一看:朱元璋以前一直向小明王稱臣,讓小明王去抵擋元軍的進攻,自己卻經營江南,因此理論上小明王是朱的合法君主。當朱控製江南時,小明王卻被元軍主力打垮而寄人籬下。朱派大將廖永安接小明王來南京,半途小明王沉舟身亡,連封建正統文人都感慨朱此舉“跡近弑君”(這也無聊,弑君就弑君,何來跡近)。明朝中葉,英宗因土木堡之變被俘在外,其弟景泰帝為大臣擁立即位,依靠於謙擊退也先,保住大明江山。這時,朝廷又麵臨著迎回前任皇帝的局麵。過了皇帝癮的景泰帝不願讓英宗回來,經大臣勸說,才讓英宗返回,尊為太上皇,幽禁在南宮。八年之後,乘景泰帝病重,英宗依靠石亨等發動“奪門之變”奪回帝位,成為前任皇帝奪權的唯一案例。經過對類似案例的綜合,我們可以歸納出以下結論:
1. 皇位的爭奪主要依靠實力,擁有合法性的人沒有實力是不可能奪回皇位的;
2. 在麵臨外來軍事壓力的情況下,沒有出現過現任皇帝故意與敵人議和以便讓更合法的前任皇帝或皇位繼承人無法回來的情況;
3. 現任皇帝在麵對外來軍事壓力時總是全力去爭勝的;
4. 現任皇帝無論初衷如何確實都不想再將皇位讓出來;
5. 現任皇帝解決兩難困境的辦法是先打贏對外戰爭,然後再來對付前任皇帝或皇位繼承人; 6.
現任皇帝對付前任皇帝或皇位繼承人的方法一般是將其害死,對自己的父親一般是囚禁。唯一例外的是景泰帝居然沒有害死英宗,最後讓其翻盤,讓人覺得他是朱家的不孝子孫,全無其祖宗殺人如麻的風範。對唯一翻盤的明英宗的例子我們還可以仔細分析:
1. 英宗回來時是被尊為太上皇,沒有重登帝位;
2. 整整八年,明英宗一直被囚禁在南宮,景泰帝有充足的機會將其害死;
3. 英宗的翻盤是在景泰帝病重無力理事之際發生的,如景泰帝身體健康,恐怕明英宗難有翻身的機會。
根據類似案例得出的結論,我以為宋高宗故意放棄勝局的指控難以成立。從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說,如果宋能擊敗金軍,趙構的理想方案是先統一中國,然後再將宋欽宗害死,將宋徽宗囚禁,並不需要選擇偏安南宋的次優方案。曆史已經表明,在外麵的合法皇帝沒有實力根本不可能和現任皇帝爭奪帝位,更無論導致國家敗亡而威信喪盡的前任皇帝了,而看到這一點不需要過人的智慧。對趙構的兩種評論我們都無法找到足夠的證據加以證實,但也無法證偽。那麽,從類似案例引出的推論恐怕就更有說服力。既然我們不能相信故意放棄勝局一說,當時議和就可以認為是形勢所然,至少不能認為是宋高宗怕其父兄返回而達成的妥協。自秦漢以來,除了漢武帝時有過一次中原王朝擊敗強盛統一的北方遊牧民族的案例以外,在北方遊牧民族是統一而且強盛的時候,就再也沒有過中原王朝能擊敗對方的案例了,唐太宗的故事不過是擊敗已經分裂的突厥。其實,中原王朝與北方遊牧民族的關係不過就是以長城為界的腐朽競賽而已。當中原王朝清明而遊牧民族腐朽時,中原王朝就越過長城往外突一突,而中原王朝腐朽遊牧民族清明時,遊牧民族就往內突一突。如果大家都差不多,那就隔長城而對立。宋金之時,宋已經立國160年,按中原王朝的興衰周期也差不多處於腐而不朽的階段,而金國還剛剛崛起,氣勢正旺,官僚集團還沒有腐朽,這時想要徹底戰勝對方不異幻想,直把其他朝代的古人當傻瓜。正因為宋還沒有完全腐朽,才能劃江而治。如明朝,亡國之時已立國270餘年,腐朽透頂,連偏安的局麵也沒有。晉有桓溫、謝安,南北朝有劉裕,明有洪承疇、盧象升、孫傳庭,他們之能未必在嶽飛之下,又有何用呢?連淝水之戰、劉裕北伐那樣大好的形勢都沒有成功,收複中原豈是容易的?最可笑的是,派人北上議和的史可法卻因殉國而成為英雄,可見中國的曆史評價就是要麽學劉邦徹底的勝利,要麽學項羽光榮的失敗,半吊子卻最不討好。承認議和乃形勢所然,不意味著對秦檜可以放棄批判。我不同意朱海軍為秦檜翻案的觀點。我以為,秦檜的罪惡不在於其議和,而在於其全無恢複的欲望。無論是句踐的臥薪嚐膽,還是列寧的布列斯特和約,都是暫時的忍耐,以後總是要想辦法恢複中原的,而我們從趙構、秦檜那裏看不出有任何恢複的打算和措施。金國初入中原,花花世界很容易讓人腐朽,南宋政權對外不采取諸如送美女之類讓對方腐朽的策略,對內也不勵精圖治,整治武力,純屬為了偏安而偏安,這就失去妥協的意義。“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如果沒有以後“星火燎原”的意誌,還不如學文天祥明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精神。雖說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在兩個政權的腐朽比賽中,曆史也表明南方政權往往比北方政權先腐朽,但一個人沒有恢複之誌那也太沒有心肝了。曆史轉到今天,我們應該放棄所謂議和即漢奸的病態之論,承認暫時的妥協是人類政治的正常行為。秦檜的罪惡在於其不思進取,不在於議和。正如錢穆先生所言,秦檜最大的罪惡是因他的所作所為給妥協背上了罪名,自他以後中國就受製於輿論壓力,再也不能妥協,因而就隻能進不能退了。在宋以前,中國的政治家總能根據力量對比決定進退,為國家爭取最大的利益。
當然,關於當時的形勢還可以有別的爭論,比如即使不能直搗黃龍,打下去能否恢複宋遼對峙的局麵等等,本文隻能證明雖然不能從邏輯上排除宋高宗害怕徽欽二帝返回的可能,但這種指控在概率上和人情上都難以成立,這就好比一個一個被指控犯有殺人、強奸、貪汙罪的犯罪嫌疑人,辯護律師迄今隻證明貪汙罪不成立,其他罪行有待法庭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