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e: Tue, 17 Oct 2006 10:23:11 +0800
>我說宋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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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大嘴巴光輝事跡願在我之上,你是裏程碑,難以超越。和你相比,之如,螢火比之夜明珠,餡兒餅比之PIZZA,
>我對你的敬仰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您那“吃那麽多?”"先上床""BABY幾個月"的段子簡直可以媲美郭德剛的相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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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榮今年得25/26了,什麽17/18呀?要真是那麽小的話,我肯定就讓他在北京了。可是現在不敢呀,耽誤了婚姻大事,誰負擔的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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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媽剛剛打了個電話來,一開口就是說自己今天早上倒黴透了,出門撞鬼!!!!當時咱媽給我打電話的時候還哆嗦著呢。原來,近期打狗的瘋子們正在瘋狂地活動。很不幸,咱媽一下樓就碰上了。妞妞很“爭氣“地就直接跑到了人家庭在院裏的車的旁邊。二話沒說,狗證呢?
>幸虧平時我對咱媽的教育很有效,無論如何,夠一定不能讓他們帶走,說破大天,我得自己抱著狗。咱媽一彎腰,趕緊一把抄起妞妞死命地摟在懷裏。“狗有證,但是在家呢,狗不能給你們,你們跟我去家裏看證”大無畏地革命精神發揮了作用!!!!好樣的。其實咱媽一跟我說碰見打狗的了,我的第一句話就是妞妞現在在哪裏?一聽咱媽說在家呢,這才放下心來聽她將經過。不然的話,我的手已經拿著車鑰匙了,拔腿就準備開拔了。結果人跟著咱媽回到家裏,咱媽一拿證,是北京的。那些人就不幹了,說北京的證不行,必須得辦天津的證。不辦證就把狗帶走。咱媽急了,你們要是把狗帶走,我也活不了了。把那些人給嚇著了,趕緊讓咱媽先吃點藥。最後,人家說暫時不追究,過幾天再讓社區民警來看一下,要麽把狗送回北京去養,要麽重新在天津辦證(第一年交1000,以後每年交500,可是北京每年才交200)。咱媽跟我說,要是但是說不通一定要帶走狗的話,他立馬就會拿1000辦證的,看來妞妞的待遇就是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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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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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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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老姐,
這兩個禮拜忙死我了!出差幾天,自己的活兒都押著給自己留著,而且最近有好幾個很重要的會,要做好多東西,再加上每天目不暇接的新工作,簡直透不過氣來。想想看,我昨天居然加班到10:30pm,今天回家又幹了兩三個小時,這種情況至少還得持續一個星期,你說我這不是自找的嗎?!
照片看到了嗎?
國內對居民這個戶籍製度簡直是強盜邏輯,寵物管理就更是逶夷所思。說到底還是對人權的尊重,對動物權利,和自然權利的尊重問題。咱們當老百姓的都沒處講理去。讓咱媽還得千萬小心,實在不行也得交錢,起碼買個安心。而且如果妞妞真是有個好歹,咱爸媽的身體/精神可不是鬧玩兒的。
先聊到這兒,
Love, 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