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公司關於幹部外出撞死母豬的規定(ZT)
(2007-02-02 17: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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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笑話
國內公司關於幹部外出撞死母豬的規定
公司總經理到外地出差,辦完了公事之後,就要司機拉著他到處轉轉。轉的目的是要
為老婆買點禮物。每次外出,總經理都要為老婆買點禮物回去,幾年來已經成了
一種習慣。在一家時裝店裏,總經理看中了一件女式睡衣,那睡衣的顏色是粉紅色的,
很性感,360元。付了錢,總經理才感到有些後悔。原因是營業員沒有開"辦公用品"的
發票。這讓總經理很為難,回去後怎麽到財務科報銷呢?返回的路上,他坐在車子裏
一直想著這個問題。車行至一路口,忽見一老農趕著一群豬過來。總經理頓時來了靈
感,便對司機說道:"我給你嫂子買了件睡衣,回單位後無法入賬報銷,你就打個便條
吧,就說路上開車不小心,撞死了農民的一頭小母豬,賠款360元。"第二天,司機
就
照總經理說的打了個便條,總經理簽了字,就拿到財務科報銷了。
事情本來就這樣了結了,但司機心裏不舒服:睡衣你老婆穿在身上了,花費的
錢公家給報銷了,卻把這個責任推到我的頭上,我成了冤大頭,哪有這樣的道理!終於
有一天,司機也拿著一張便條找總經理簽字。上麵寫道:"某月某日出車至某某路段,
不小心撞死農民一頭小母豬,賠款320元。"總經理拿著便條想了一下,大筆一揮,
簽上了自己的名字。過了些日子,總經理到外地出差,辦完公事,又讓司機拉著他到處
轉,目的還是給老婆買禮物。在一家珠寶店裏,總經理看中了一對850元的耳環。付
了錢,珠寶店的營業員不肯開具"辦公用品"的發票。總經理回去後,又讓司機打了
一張和上次一樣的便條。不過這次總經理在便條上改了一個字,把"撞死了一頭小母
豬"改成了"撞死了一頭老母豬"。總經理的車接連撞死母豬的消息,兩位副總經理和
近10位中層幹部都知道是怎麽回事。於是,今天是李副總經理,明天是王副總經
理,後天是計劃科的趙科長,再後天是安全辦的賴主任……隔三差五,就經常有人拿著
"撞死小母豬"或"撞死老母豬"的便條讓總經理簽字。
於是,總經理召集所有公司幹部開了一個會,專門研究這個問題。經過充分發
揚民主,他們研究出台了一個《××公司關於幹部外出撞死母豬的規定》。《規定》明
確強調:總經理每年可以撞死12頭豬,其中老母豬不得超過6頭;副總經理每年可
以撞死6頭豬,老母豬不得超過3頭;中層幹部每年可以撞死3頭豬,其中老母豬
隻能撞死1頭;一般員工外出一概不準撞死豬。凡超指標的,其費用一律不得入賬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