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情是一種能力
前一段時間,由於一突發的極端事件,引發城裏探討共情與同情這個話題。共情與同情有什麽區別呢?
共情體現在我們能給予他人多少同情和理解,是我們理解他人感受的能力。
同情則更多地是對他人的憐憫之心,讓我們因不再遭遇同樣的問題而感到欣慰(這也是為什麽有人會拒絕她/他人的同情,感覺是一種施舍)
共情生化基礎的動物和人類研究表明,多巴胺能係統和去甲腎上腺素能係統對共情行為至關重要。總的來說,共情行為與多巴胺水平呈負比,與去甲腎上腺素水平呈正比。
多巴胺β-羥化酶 (DBH) 是一種將多巴胺(Dopamine)轉化為去甲腎上腺素(norepinephrine)的酶,由位於9q34染色體上的單個基因DBH編碼。抑製多巴胺β-羥化酶活性會提高多巴胺水平,降低去甲腎上腺素水平,從而降低人的共情能力。
由此而見,共情能力並非普遍至人皆有之或絕對;它因人而異,甚至因情況而異。有些人,例如患有某些人格障礙(精神病態、自戀)或嚴重自閉症譜係障礙的人,可能共情能力非常有限。然而,對於那些天生不擅長表達共情的人來說,可以通過有意識的努力、實踐和有利的環境因素(例如強大的榜樣和支持性關係)來學習和發展。
理解他/她人的行為可以更好地降低個人因未知造成的恐懼心理,理性看待社會群體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從而選擇更積極,有效的方式,方法來麵對現實。
一般來說,大多數同理心低的人缺乏充分理解或體會他人痛苦的能力,同理心較低的人較少受到他人負麵情緒的壓力,嚴重缺乏同理心的人則可能完全不為他人的痛苦所困擾。
美國政治學家, Brian Klaas建議對高層職位競選者進行心理篩選,隻有那些能理解,感受到作為領導者所做的任何決定都會對大眾產生負麵影響人才有可能更好地全盤考慮,做出符合社會的更大利益,而不是僅僅為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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