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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結婚10周年(五) 十字路口

(2017-05-25 02:57:32) 下一個

轉眼五六月到了,大家都在計劃畢業,旅行, 和工作。 我當時在一家很大的谘詢集團實習,實習表現超好,結果就是人家直接offer 我五年工作合同,到了後可以申請PR, 發了正式的郵件給我的。我等於處在人生關口, 到底怎麽選擇呢,當時這種機會真的不多的, 好像我們學校當時中國留學生裏就我。我有了PR 留在英國, 有了工作其他都會慢慢有的啊,那麽小安怎麽辦, 我又有點不舍。 就告訴了他, 我說, 你也在這裏工作不就好了,誰知,他是真的有“皇位“等他回去繼承, 就一定要回去。 如果當時他真就做了這個決定,走了,那我們也就結束了呀。其實如果當時真得想著跟他回去等於什麽都要從頭開始的話, 可能也就沒有今天的我了。 可當時就沒有想那麽多呀。那時的我倒是覺得有用的人在哪裏都能找得到活幹的!況且這也不是主要問題,主要問題是我和他有了一定的感情了。一次突然想著以後如果再也看不到他的話怎麽辦,還挺傷感的。原來阿, 我對他是放不下的。 而這家夥呢, 不管三七二十一, 天天來我房間,幫我打包,好起勁了,看了半舊不新的全給我扔掉, 他說到時我們全部重買(我就聽信了)。然後兩人手拉手一起去公寓對過新開的快遞公司打包快遞到BCN。

其實我也沒有做最後決定,心裏盤算著就算不去大不了就是丟了這些書和衣服,問題不大。直到要打包折疊的Brompton了,問下來快遞費貴得要死,他毫不猶豫讓人家打包,我看著我的紅色的現在已經很絕版的自行車,想著,如果自行車去BCN, 我就一定不能反悔了,否則這小子一定不會還我的。 於是我當機立斷, 按下自行車, 說了句,慢著, 容我再想兩天。他急了, 突然認真的說了以下這段話, 你別再想了,沒啥好想的, 我自從認識了你以後,就很清楚我此生非你不娶的。 而且,我早就認定了這點。那我一下子還真被感動了。 但是, 感動歸感動,自行車先還是不能寄,於是說道, 咱倆先去超市買個烤雞回來,晚飯先吃好,這事回頭再說,正好把BIG BROTHER看完。那一期的BB真心讚啊。裏麵的人後來全成名人了!! 不久, 自行車也寄了,所有衣服和書也全打包寄了。 這下子他放心了。後麵出了件讓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他抱怨我們住的地方提供的早餐的麥片不好吃, 要提前兩天先回BCN。 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我妥妥的記得當時他瀟灑得招了個出租車直奔機場, 在車裏優雅和我揮手告別。 其實要不是自行車寄出去了, 說不定我真改變主意不去找他了。 我還有兩天時間, 和一些朋友聚聚加告別。 然後兩天後,小安在BCN機場接了我, 我便翻開了人生新的一頁。

07年, 他提議我倆注冊結婚吧, 我說好的。

08年, 他提議我們生個孩子吧, 我說好的, 然後09年兒子就來了。

11年, 他提議我們再生個孩子吧, 我說好的, 然後12年女兒就來了。

17年了, 前兩天他自己告訴我, 他對他爸媽說, 你們看看, 我畢業的時候是滿分畢業的(他的專業基本不可能), 我娶的老婆是世界上最棒的, 我的一雙兒女也是聰明又可愛。 我聽了心裏默想, 恩, 不錯, 對我多年的努力是一種肯定。 而我兒子女兒呢,天天都說, 爸爸媽媽, 你們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媽媽!

昨天, 他泡了一壺碧螺春, 在陽台上坐著看報紙, 給我發了個短信,我的皇後,我給你買了很大一個chunk of D^?MLER, 10周年快樂!!我粗看以為是樣吃的東西,不是,是股票。 謝謝,可我還是會給自己買個大鑽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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