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他鄉的鹿

我是一隻流浪他鄉的鹿,在蒼茫的北美大地上,依然追尋著我心中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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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微地愛著,孤高地被愛著 (圖)

(2009-03-17 19:36:28) 下一個



那天同一死黨聊天,他說被女朋友成天纏著,煩死了,完了,他嘿嘿一笑:你知道人都是很賤的。他總算還理智著,清醒著,煩歸煩,對女朋友還很不錯。突然之間,心有頓悟:原來真愛一個,會無端端放下所有麵具,包括自尊,愛的卑微,愛的甚至沒有尊嚴,愛的失去自我,整個是愛的發賤。如果對對方沒有感覺時,所有麵具穿戴齊整,於是成了他人眼中所謂的淑女紳士,矜貴高潔,清冷含蓄,或正人君子坐懷不亂,其實根本就是做戲。

多年前的學生時代曾經愛過一個人,自以為愛的很深,現在想起來不過是青春年少時的嬌情。但那個時候真的非常的投入,事事以對方為重,他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無不牽動自己脆弱易動的心,好長一段時間,我的生活中沒有其它的朋友,隻要他一個招呼,我會放下所有的事情,不顧一切應約而至,自己象個失去主心骨的白癡,為他的痛而痛,為他的傷而傷,因他的不幸而焦躁不安,心中隻有一個願望”隻要他快樂”,我棄自己的快樂榮辱於不顧。終是看著他越走越遠,後來痛定思痛,拒絕與他的一切聯係,而今想起來,是不是那個時候豬油燜了心,他那有那麽好值得自己放棄原則。現在總算明白了,因著自己愛的懦弱,愛的卑微,愛的沒有了個性,已經不是原來那個能夠吸引對方的自己了。不過太多時候,道理通透,做起來卻是另外一回事。

記得在國內時有位同事幾次三番鬧離婚,終不果,很奇怪的是每回離婚大戰後兩人又和好如初,至少看起來仍然幸福的樣子。後來慢慢聽人閑言閑語才知道原委,原來這位看起來楚楚可憐的女同事,在同老公結婚前,同前任男朋友一起走過八年,從大學相戀到畢業後六年一直糾纏不斷,最後實在無力應付前男友的幾度消失又再現,匆匆結婚了。她是幸運的,畢竟她找到一個愛她的男人,她又是不幸的,因為她始終愛著那個在路上的男人。她愛他,什麽都甘願放棄,隻要他一聲招呼,她便飛蛾撲火般跑向他。結婚幾年她都不要孩子,也許是不願意為老公生孩子?無人能解。隻是每次那個男人再現,她便瘋了般同老公鬧離婚,老公總是木木地,任她打鬧,直至那個男人再次失蹤她又恢複安靜與斯文,老公總是百般忍耐她。後來我才懂得,他們走進一個不歸的圈子裏,她的老公至愛她,她又至愛那個男人,不知那個男人的天敵又是誰。原來真愛一個人,可以容忍對方的一切,將自己放在那麽低低的卑微的位置上也不在乎。就象張愛玲說的:低到塵埃裏,從塵埃裏開出花來。

前幾天讀張小嫻的〈麵包樹上的女人〉,其中有段描寫女畫家費安娜的情節,也令人頗有感觸。她是個喜歡小男生的漂亮風情的優雅女人,對誰都一臉輕描淡寫,毫不起勁的孤高著,她身邊的大男孩換了一個又一個,但她總是冷清清的,因為她始終不會陷入愛情,她隻是喜歡,不是愛著。也許16歲時她追隨那個法國男孩一人奔走巴黎街頭時,已經將她的愛情炙烤成灰了,從此她的愛好停留在那個法國男孩的初戀裏,隻喜歡象法國男孩當時那樣的年紀與身段。許多男人瘋狂地愛著她,即使被她拋棄,偷偷從遠處去眺望她,都不能打亂她的孤清,她依然寂寞著孤傲著,不屑一顧別人的癡戀,卻在麻木中恣意放縱著身體,她的愛情已經死了,活著的隻是身體。忽然間好象能夠懂得她,又好象不甚理解。

所以說愛上一個人是痛苦的,就象《飄》中驕傲的斯嘉麗如此卑微地愛著阿希禮,最後故事以悲劇收場。故奉勸大家一定要小心愛上他人,首先要學會深愛自己,管它什麽自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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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88888 回複 悄悄話 有味道,有人性,有道白,有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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