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紅血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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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治言論?一個笑料而已!ZT

(2007-03-23 06:32:00) 下一個


懲治言論?一個笑料而已!ZT

雪紅血白

中國靈鳥網(zglnw.com)源:南都周刊

  袁偉時訪談:懲治言論?一個笑料而已!

  編者按:日前,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術委員喻權域先生,針對某些學者打著學術研究的旗號歪曲曆史,建議全國人大製定《懲治言論法》。此言一出,石破天驚,立即引起海內外紛紛爭論。隨後,喻權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回應批評:製定《懲治言論法》不是以言定罪,有國外法案為鑒,有憲法條文為據。懲治言論,是耶非耶?本報采訪了中山大學從事中國近代史研究的袁偉時教授。

  他這個東西不可能被采納

  南都周刊:您是什麽時候知道喻權域先生這個建議立法懲罰言論的提案的?

  袁偉時:3月6日上午,有記者打電話給我,告訴我說,有一個政協委員要提議製定一個“懲罰言論法”的法律,因為有人發表了很多叛逆言論,為鴉片戰爭、八國聯軍翻案。我邊聽邊覺得好玩,電話交談中我從頭笑到尾。

  南都周刊:您在覺得好玩可笑的同時有沒有想到一件事,這個提案真的通過了會有什麽後果?

  袁偉時:他這個東西完全不可能被采納的。采納這個東西,馬上會對中國的國際形象帶來很大的損傷,同時對國內的學術思想文化的發展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改革開放已經將近三十年了,普通人都不難看出這樣立法的後果,何況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領導和委員都是有豐富政治經驗的。因此,這件事不過是全國政協曆史上一個有趣的插曲,一個笑料而已。

  南都周刊:這僅僅是一件好笑的事嗎?

  袁偉時:當然不是。首先對這個事情的性質,要有一個判斷。

  我認為這個事情代表了某些人的極端民族主義思想。思想文化應該是多元的,開放的,任何現代國家都應該是這樣的。他說要有這麽一個“懲治言論法”,“依法”懲治他所不喜歡的言論。若是三十多年前,文化大革命還沒結束的時候,提出這麽一個議案,那一點兒都不奇怪。而今,改革開放已經將近三十年了,在這個時候出現,就很奇怪了。奇怪中又有不奇怪,那就是中國的狹隘民族主義根深蒂固,不是那麽容易化解的。

  另一方麵,它又是一個文化專製主義的思潮。稍微有點現代觀念的人,不會想出這麽一個歪點子:用法令來懲辦“言論”。現在一些憤青在網上動輒給人扣帽子,如果喻權域的提案真正成為法律,查“言論”的熱潮就會席卷全國,太恐怖了!

  南都周刊:您的一些文章,按喻權域先生的標準,好像是可以扣上“言論”的帽子的。被扣上這個帽子,您的感受如何?

  袁偉時:當然是對我的辱罵了。但我自己是一種看戲的心態。我一向都是對所有的事情有一種觀眾心態,都是作為一個曆史現象去看去觀察去分析。所以我並不感到對我有特別的壓力。

  南都周刊:在此之前,您知道喻權域先生這個人嗎?

  袁偉時:對喻權域這個名字我之前聽都沒有聽過,直到這次才去找有關的資料,才了解有這麽一個人。喻權域是跟我同一代的人,這代人因為與世界主流文化割斷了聯係,所以知識麵非常窄,懂得的東西很少。直到改革開放後,國門打開了,我們才知道世界已經變了。有些人努力更新自己的知識,做出了傑出的貢獻;而另一些人,固步自封,夜郎自大,越來越落後於時代前進的步伐。

反戰的日本人算不算“日奸”?

  南都周刊:喻權域先生建議懲治言論的一個依據是,二戰後德國、奧地利等國都有“禁止為納粹辯解”的立法,您認為這和他提出的“懲治言論法”,有什麽可比性嗎?

  袁偉時:沒有可比性。因為納粹實行種族大屠殺,這些罪行經過國際法庭裁定,證據確鑿。針對這麽一個具體的特定的罪行,為了避免人類重蹈覆轍,必須有這麽一個法令。但是“”是一個泛化的概念,根本就沒有辦法準確界定;他自己都說不清“”的內涵、外延,又怎麽立法呢?

  南都周刊:按照喻權域先生的說法,“行為,就是有直接的行動;跟侵略者帶信、帶路,把我們的軍事情況通報給他們,這一類就叫行為,這一類的罪更重,奧地利的法律就是這樣的。”然後他說提出立法要懲治的是“言論”,他認為“歪曲曆史事實”就是“言論”,“而且前幾年言論不那麽多,現在言論逐步地增加了。”

  袁偉時:“懲治言論”的說法,一是概念不清,二是邏輯混亂。“”是針對漢民族的,而漢民族沒有成為一個單獨的國家,也沒有單獨的自治區。一個多民族國家的中央政府可以立法保護少數民族的利益,但要立法來懲治某民族的犯罪分子,而對其他民族不適用,這是不可能的。“”怎麽界定,這是個大問題。他有沒有觸犯刑法?如果觸犯了刑法,那對任何民族的人都是適用的。這麽看來“懲辦言論法”就已經不通了。第二個是“言論”,通過立法來限製言論,這在全世界任何國家都是一個反動措施。此外,由誰來判定這個那個言論是“”還是“漢英”呢?

  南都周刊:我一直覺得“”這個詞屬於我們童年在影視作品中出現的詞。長大後,覺得這個詞已經留在曆史裏麵了。您是怎麽看待這個詞的呢?

  袁偉時:漢語中的“”,不是嚴格的法律語言,也不是準確的學術概念。出賣國家利益、機密,破壞國家安全,那是罪行。即使這些行為也不是沒有前提的,如果麵對一個對內鎮壓、屠殺人民,對外侵略或製造恐怖活動的國家,揭露他們的反人類措施,那絕對是正義行動。抗戰時期,日本是侵略的一方,而當時反戰的日本人也代表正義,並不存在“日奸”。而且,曆來對“”這個詞的使用很不嚴格。例如,中國第一位駐外公使郭嵩燾就被一些文人汙蔑為“”,現在有不少漢族人在美國政府工作,為美國謀利益;在美、日等國的大小公司工作的漢人更比比皆是,他們為外國老板服務,這些人是“”嗎?

  南都周刊:現在網上大量的文章帖子,把“”一詞普及化,甚至在現實中有大學生幫老外砍價當翻譯,地攤女子還大罵大學生是“”,這個詞被拿出來,您覺得它還有什麽新的生命力嗎?

  袁偉時:“”是十九世紀鴉片戰爭以後到二十世紀上半葉的曆史產物,我覺得這個詞用來判別中國公民現在的言論行動已經沒有意義了。三四十年代抗日戰爭時期懲辦賣國賊,那時候是有意義的;此後,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了。五十年代還有些戰犯正在審判,還有一定意義。現在隨便說別人是“”十分無聊,是愚昧無知的表現。

  南都周刊:這一個詞語的大量使用,折射出中國社會一些人的什麽心理?

  袁偉時:這就是一種民族主義情緒。民族主義情緒在中國要解決並不容易。許多有悠久曆史的國家,一發展後,往往就伴隨著嚴重的民族主義。有遠見的政治家和有遠見的知識分子要努力逐步引導、化解這些情緒。大同世界終有一天會實現,世界正在走向一體化,必須化解這些情緒。這不等於抹殺曆史,那些侵略罪行,屠殺罪行,是人類的野蠻史,應該弄得清清楚楚,永誌不忘。但要分清過去和現在,同時要客觀、全麵、冷靜分析,拒絕情緒化。

言論自由的邊界究竟在哪裏?

  南都周刊:喻權域先生提到“懲治言論”的法律依據是憲法的第51條和54條,他說“你言論自由,學術自由,但是還不能危害國家的利益”。您是怎麽看的呢?

  袁偉時:這就牽涉到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言論自由的邊界在哪裏?看看憲法的原文吧:“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第五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這些說的都是“行為”。言論和行動是有區別的。而且所謂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也應有嚴格的法律界定,不能以某個人隨心所欲的意見為準繩。以言治罪是中世紀專製國家和現代極權政府的行為,現代民主國家都不願掉進這個汙水坑中。一些國家和地區處理言論案件奉行的準則是:就對公共事務發表的文章和談話,除了具有“明顯且即刻的危險”性質的煽動言論,都不予追究。研究曆史問題,有不同意見,就要以“言論”治罪,未免太好笑了吧!

  那麽,言論自由的邊界在哪裏?幾百年來,世界各國不少傑出學者已經寫了不少輝煌的著作。那些優秀著作是人類文明的結晶,正在建設法治國家的中國應該認真吸取。

  照我看來,有三條邊界是不能逾越的:誹謗或侮辱他人,侵犯他人的權益;泄露他人或集體(如公司等等)的秘密;泄露國家機密。還要注意,中國正在推行信息公開,不能胡亂把一些公民理應得到的信息加上機密的名義入人以罪。

  但有兩條所謂的“界限”是根本站不住腳的。一條是喻權域說的,學術研究的成果隻能在少數人範圍中討論,而不能公之於眾。這裏立即碰到一個問題,由誰來判斷哪些學術問題隻能在少數人中討論?這些人的這樣的權力又是誰授予的,有沒有合法性?更重要的是,學術研究就是要不斷推陳出新,用行政或政治手段幹擾學術研究本身不但是錯誤,而且是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其中有些甚至是罪行。

  另一條是另外一個學者說的,學術研究要以憲法和法律為準繩。學術無禁區,任何國家的憲法和法律都是可以研究和批評的,否則就不可能改進了。同時,學術是探索未來的,沒有這個探索,社會就失去了改進的重要驅動力。例如,現行法律是禁止賣淫、嫖娼的,但是有些社會學家總結海內外各國的經驗,主張紅燈區合法化,認為這有利於控製性病,保護性工作者的人權,解決一億多民工的性需要。這樣的探討明顯違反現行法律,卻是學術研究的正常現象。這是學術活動的常識,居然有人要向這樣的常識挑戰,我不知道這是可憐還是可悲!

  南都周刊:喻權域先生提議“懲治言論”,一個出發點可能是為了防止“為曆史翻案”,您怎麽看他說的有些人為曆史事件“翻案”?

  袁偉時:許多曆史人物,查一查從大清帝國到民國到共和國的曆史,有哪一個法院判過這些人的罪?沒有。既然沒有判過罪,也就沒有翻案這個詞。即使判了罪,也可以研究,是冤案也可以翻。曆史事件更是要不斷研究,把一些人偽造的曆史揭穿,努力揭示曆史的本來麵目。

  南都周刊:是不是說,曆史真相總是無法完全地、絕對地還原,但作為史學家有責任不斷地去接近它,這種探究不是翻案不翻案那麽簡單?

  袁偉時:對,不斷去接近曆史真相,將它基本還原是可能的,但完全一致是很難的,因為史料是有限製的。

  南都周刊:但是,喻權域先生認為,重新解讀曆史要分場合,你在少數人中間研究它,這個是自由的,這個不犯法。你拿到報紙上登,讓青少年談論這個東西,會毒害青少年。

  袁偉時:他不相信我們現在的公民,包括青少年,是有獨立判斷力的。公民的理性態度要從各種不同觀點自由討論中才能夠形成。並不是說把青少年隔絕起來,通過思想過濾,青少年才能健康成長。這樣成長起來的青少年很可能會變成政治野心家的工具,因為他完全沒有獨立判斷的能力,不可能獨立判斷是非。這是曆史經驗已經證明了的東西。

喻權域的主張也是言論自由

  南都周刊:目前評論的聲音基本上是一邊倒地反對喻權域先生。這在您意料之中嗎?

  袁偉時:對。這次爭論,中國的國際形象是得分的。為什麽呢,首先起來批判喻權域的是《中國經濟時報》,這是國務院一個部委辦的報紙,是中國政府辦的報紙,還有《中國青年報》,第二天《南方都市報》也發表批駁他的意見的文章。從國家到地方的報紙都發表評論,而且都是旗幟鮮明地反對這麽一個錯誤言論。網上又是多種意見並存,而多數人捍衛言論自由,體現出寶貴的理性態度。中國人經過改革開放那麽多年,經風雨、見世麵,判斷是非的能力大大提高了。這是值得高興的。

  南都周刊:這麽說您是寬容喻權域先生的這一言論的?

  袁偉時:這不是我寬容,而是承認這是多元言論中的一元。有這樣的人是很正常的,同不同意他的意見都是非常正常的現象。

  南都周刊:有網友說如果喻權域先生的言論在西方傳播開來,也損害了中國的形象,那麽按照他的邏輯,他不也是一個“言論”的發布人了嗎?

  袁偉時:確實如此。假如中國的立法機關采納了他的這一言論,作為政治立法,那對中國的形象是毀滅性的打擊。這完全不可能。而且是我們的中央報紙首先起來反對,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監督。這一點值得高興,中國是在進步。

  南都周刊:如果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這個事件有沒有什麽積極的意義?

  袁偉時:這件事反映出大家都很珍惜言論自由,這是很可貴的。喻權域提出這些主張也是一種言論自由的體現。經過辯論以後,多數人都知道了是怎麽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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