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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做生意與打工的比較滿有意思

(2010-05-08 08:22:09) 下一個
這個關於打工和做生意比較的計算滿有意思。俺注意到他沒算能避稅的好處,另外最低利率有點高,好像6%比較合適。


做生意與打工的比較

通常,做生意都牽涉到借款。假定,有地方借到$150,000,加上自己的存款$30,000,可以買下一個$180,000左右的生意;同時,假定貸款要求是維持8%左右的最低年利率,這樣,每年所需要歸還的最低利息(不考慮自己存款的利息):$150,000 * 8%=$12,000/yr,平均每月$1,000左右。

同時,假定夫妻兩人同時打工。需要比較的是,如果兩人都做Labor工,平均每人稅前年收入 $18,000左右,那麽兩個人的年收入就是$36,000左右。

換句話說,如果兩人的生意,每年落實到兩人自己手裏的稅前收入隻有$36,000的話,就跟去打最低收入的Labor一樣。

這樣,加上貸款利息,這樣的小生意,每年的最低純收入,至少要$48,000左右。亦即每月的純收入平均為$4,000左右。維持$4,000純收入的營業額,考慮租用經營場地、水電費用、雇傭人員、生產成本等等各項因素,擴大3倍的計算,是可行的。即每月的營業額需要達到$12,000左右。考慮每月30天計算,平均每天營業額需要$400左右,純利潤$133,才與最低收入的打工相同。

如果把兩人的期望稅前收入調高到$60,000左右,即每月$5,000,所需純利潤為$5,000+$1,000=$6,000,營業額$18,000左右,平均每天$600左右。

如果,貸款方要求歸還本金加利息(P+I)的話,利率10%左右是非常普遍的,並且需要5年內還清貸款,這樣,每年需還貸款約$30,000、利息$15,000、以及期望的年稅前收入$60,000,每年純利潤得有$100,000左右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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