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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泉:李白的的婚姻和家庭悲劇

(2015-04-16 21:04:55) 下一個

本文載於《文史天地》:由於李白的經曆奇特,其所受的文化習俗不同,導致了他的思想觀念、倫理訴求都與內地人有著的巨大差異,因此有誇張的磨墨脫靴的傳說,這可能就是導致李白功業失敗的主要原因,同樣也是導致他子孫後代學無所成,貧困潦倒的主要因素。他兩次入贅相門、所產生的家庭矛盾和複雜的後果,都可供後人思考。

  李白死後,他的朋友及崇拜者魏顥撰寫了《李翰林集序》。其中說道:“(李)白始娶於許,生一女一男,(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於劉,劉決;次合於魯一婦人,生子曰頗黎;終娶於宗。”

  魏顥與李白的後半生交往較深,所以,他寫的這篇“集序”,就成了研究李白家庭的重要依據。根據他的記述,並結合其他史料,可以逐一剖析李白的婚姻及其子女的情況。

魏顥交待了在李白的一生中,分別跟四位女人的事兒,但又有所分別。對於李白一前一後的兩次婚姻,他用了“娶”字;而對於中間的兩次男女結合,他用的是“合”字,表明這不算是正式的婚姻,而是一種“男女同居”的關係。

  不過,魏顥卻也用錯了“娶”字。因為在古代漢人婚俗裏,把女子娶進門,叫“迎娶”,或如通俗說的“娶親”,即是以男性為主體的婚姻;而男子上女方家門做女婿的婚姻,則反過來是以女性為主體的婚姻,就不能稱之為“娶”,在古代叫做“入贅”,用現在的通俗話講,就是“做上門女婿”。

  據李白自言:“……故知大丈夫必有四方之誌,乃仗劍去國,辭親遠遊,南窮蒼梧,東涉溟海。見鄉人相如大誇雲楚之事,雲楚有七澤,遂來觀焉。而許相公家見招,妻以孫女,便憩跡於此,至移三霜焉。”(引自李白《上安州裴長史書》)

  指的是李白在25歲出川後,便一直四處漫遊。他見到同鄉人司馬相如的文章裏,誇耀楚地雲夢的湖泊如何神奇壯觀,就慕名而來觀賞,碰到離此不遠的安陸府地,住著前代相國許圉師一家,把他招進門做了女婿,許家的一位孫女就成了李白的妻子。後來他們還有了兩個孩子,大的是女兒,叫平陽;小的男孩叫伯禽,乳名明月奴。李白的後一次正式婚姻,同樣是被“見招”,做的是另一位唐代宰相宗楚客家的上門女婿,李白“宗夫人”即是宗楚客的孫女。

  在我國古代,男人做上門女婿的社會地位是相當低賤的,被當時人們視作為“異常之舉”。以男性為主體的婚姻習俗,可溯源到我國的周朝。那時,由於以父係為中心的婚姻倫理觀念得到加強,而後“男尊女卑,夫為妻綱”,則成為封建社會人倫關係的重要準則。男子漢肩負著頂門立戶,維持自性血脈相承的大任;而女子出嫁到男家,生兒育女,操持家務,被視為天經地義的事兒。那麽,作為一種反常現象,男子漢到女家做“上門女婿”,就被人們賤視而待了!因而古人對此用了相當精妙的“入贅”一詞,來給以稱謂。

  “贅”在漢語裏的解釋是“多餘的”,比喻“剩餘之物”。漢詞中,對多餘的話叫“贅言”,對人們皮膚上生長的瘊子,叫“贅疣”(比喻多餘而無所用),對男子做上門女婿,便稱之為“贅婿”。在我國秦漢之時,是把“贅婿”當成罪犯等“五類分子”對待,還要把他們強征到邊關去做苦力,稱之是“譴戌”。到了唐朝,雖然當時社會風氣已較為開放,但在漢人聚居地,由於接受儒學傳統占據主流,儒家倫理觀念仍是“正統”人們心中一道難以逾越的藩籬。

  那麽,李白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而接連兩次甘當“贅婿”呢?究其原因,一方麵講,李白畢竟出自“胡地”,在回到巴蜀江油偏居後(當時亦稱為西南夷),那裏也雜居著以“羌胡”為主的許多少數民族,他必會受到當地婚俗世風的影響。所以,對於深具豪放本質的詩人李白來講,他是不會在意於內地漢人的“世俗之見”的。

  據曆史學家的考證,在李白出生地碎葉,以西突厥人的活動影響最大。當時生活於西域之地的各民族,還存有許多母係氏族社會中遺留下來的風氣,且突厥族的社會發展,相比漢族要落後許多。他們突出女性的身份地位,婚俗上往往體現於“女婚男嫁”。

  在玄奘寫的《大唐西域記·序論》上,就講述了這樣一段關於西域習俗的話:“黑嶺以來,莫非胡俗。……(其)嫁娶無禮,尊卑無次,婦言是用,男位居下。”而在《隋書·北狄傳》中,對突厥族人的風俗也有一說:“(他們)雖姓氏各別,總謂鐵勒……唯丈夫婚畢,便就女家,待產乳男女,然後歸舍,死者埋殯之,此其異俗也。”

  因此,我們對李白是否漢人姑且不論,但可以肯定一點,他是出自西域遷來的家庭,必然要受到突厥文化的影響。李白對於先後“入贅相門”為婿之事深感榮光,並時在詩文裏得意自鳴。可見在他的心理上,並沒有這層陰影,也顯出李白“奇”的特征。不過事情也不是這麽簡單。李白對於自己的婚姻大事,是有著想“攀附名門”來提升身份地位,便於結交權貴,躋身於仕途考慮的。也就是說,李白的某些行事作風,也存在未能免俗之處。

  然而事與願違,李白的婚姻選擇,並沒有給他的事業發展增添多少籌碼,倒使他在家庭問題上平添了幾許愁緒,尤其是對養育子女方麵更是欠賬難償!李白雖然在漂泊流離時,對其兒女們表現出深深牽掛且愧疚萬分,但這彌補不了他所造成的子女在育養問題上的傷害!

  安陸府的許相國家族,曾經在唐初至高宗帝年間顯赫一時,但時過境遷,因無後人在朝為官,難以為李白提供較大勢力的保護傘,主要是給他解決了衣食等生活問題。李白是以“酒隱安陸,蹉跎十年”之語,來概括他在安陸所度過的近十年的落魄生涯的。

  僅是因為他錯將安州長史李京之,誤認成自己的老朋友魏洽的這樁“小事”,竟然也惹得李長史大為不快,差點就被“緝拿歸案”。為此,李白不得不上書李大人,再三以卑詞謝罪,信中說道:“(李)白孤劍誰托?悲歌自憐。迫於悽惶,席不暇暖。寄絕國而何仰,若浮雲而無依。南徙莫從,北遊無路。”由此可見李白當時的處境,是多麽的窘迫無依。

  唐開元末年(約736年),許氏夫人不幸病逝,這可是對李白家庭上的重大打擊。有許夫人在,對他們兩個小孩的育養照料,是不成什麽問題的,許家人裏也不能公開反對。於今許氏不在了,基於李白是上門女婿的身份地位,且常年奔波在外,有誰願意挑起撫養他的小孩的重擔呢?如果說,原先許家人對李白還隻是冷眼旁觀,背後閑言碎語,而現在卻會公開地指責他的許多不是之處了,再加上李白在安陸混得並不好,社會空間對他似乎很有限。

  時年36歲的李白,驟然間感到了內外交困的巨大壓力,他是很難再呆在安陸許家了,匆忙間攜兒帶女,移居到東魯(山東)之地。後來李白跟友人提及到這段艱難的歲月,詩中言:

  “少年落魄楚漢間,風塵蕭瑟多苦顏。”

  李白寓家之地,是在兗州郡瑕丘城(郡政府所在地,今山東兗州縣)的東郊外,這裏距離曲阜僅約三十裏路程。這時李白仍將主要的精力放在隱居山林、以隱求名、揚名入仕上麵。但家裏兩個幾歲的小孩靠誰照管呢?這同樣是李白不得不考慮的大問題。於是,他隻得跟一位劉姓女子匆匆開始了“同居”的日子,這不過是想讓她盡到照料小孩的職責,因為李白是沒有可能在家裏“陪老婆”的!

  不料這小女子,看大詩人李白完全不那麽回事兒,人財俱無,興味索然,便趕緊抽身走人。無奈之下,李白又求得朋友介紹當地一婦人,算勉勉強強地湊合著過(也是沒有履行婚姻大禮的同居形式)。那麽李白自己呢,雖然對這婦人的小心眼非常厭惡,但也隻好就這麽著了。至於魏顥講這位婦人生下一兒子,並取名“頗黎”之事,李白以及其他人從未提起過,多數學者認為這是誤記,不知所雲。

  就在李白長期奔走無成,深受困頓落寞煎熬的時刻,他終於時來運轉,接到了唐明皇的詔書,命他進京朝覲。李白臨行之前,作有《南陵別兒童入京》一詩,反映出了他當時的心情和感慨,大有歡欣之餘而又對家庭問題的不滿意。詩言:

  白酒新熟山中歸,黃雞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雞酌白酒,兒女嬉笑牽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爭光輝。

  遊說萬乘苦不早,著鞭跨馬涉遠道。

  會稽愚婦輕買臣,餘亦辭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

  李白在這首詩裏,透露出兩項涉及到家庭的事情:一是他的兩個孩子尚小(此指女兒平陽和兒子伯禽),見到久別的父親後高興不已,歡喜地拉著他的衣衫寸步不離;二是對輕視於他的家中婦人很不滿意,並用了漢代名士朱買臣的典故予以斥責。

  李白用此典故,當出自兩方麵寓意。一是因為自己常年漂泊在外,又無所建樹,這樣沒能得到同居婦人的理解和尊重,還嫌棄他無能。先是劉氏鄙棄離去,後是“魯地一婦人”也多有白眼非言,均屬買臣之妻一類的世俗小人,給自己精神上帶來了極大痛苦,故用典嘲諷之。二是兩個小孩因前妻所生,故未能得到同居婦人很好的照顧,使自己心感不安,便用典告誡“魯地婦人”:你可要盡心照看好他們,等我做了京官,不會虧待你的!

  從李白奉詔進京,到後來被迫“賜金還山”,在開始以開封為中心地(十載客梁園)的長年漫遊的日子裏,他仍將兩個孩子寄居於山東的兗州原地。在這段漫長歲月裏,他曾經回返過兗州,同孩子們共度過一段“美好時光”,還曾在客居地款待過摯友杜甫。但不久他返回開封後,就同定居於此地的已故唐代宰相宗楚客的孫女舉行了婚禮,做了宗家的招贅之婿。宗楚客是武則天堂姐的兒子,曾在十年之內幾經起落、三度為相,純屬是貪贓枉法、禍國殃民之徒。他最後一次竊取宰相,是因無恥逢迎韋後及武三思而得來的。後來唐玄宗起兵誅滅韋後陰謀集團,也將宗楚客一並處死。

  雖然無論宗楚客身前死後,在朝野輿論裏均是聲名狼藉,但離奇的是李白並不計較這些東西,他仍然自認能有“相門之女”做妻子,就深引為榮!這樣不計較配偶家風是否有清望,而誌在聯姻於高門的擇偶作風,實為唐代其他漢人文士中所罕見。

  既然李白重新組織了“家庭”,又在詩裏表現出同宗夫人感情也不壞,就應當趕緊把孩子們接到身邊,讓他們享受家庭的溫暖,得到學習與成長的正常環境。然而,這足使孩子們歡呼雀躍的日子,竟然一天都沒有到來,隻能屬於他們不能成真的美夢!對於這一點,李白深感負疚,也對偏居鄉野的兒女們牽腸掛肚。這樣的情緒不時出現在他的詩歌裏。在友人楊燕與他作別而要去東魯時,極大地觸動了他的相思之情。他還在贈送友人的詩裏寫道:“二子魯門東,別來已經年。因君此中去,不覺淚如泉”!

  後來李白還單獨寫詩給這姐弟倆,托人帶去東魯,以寄托自己的無盡懷想。這首題為《寄東魯二稚子》的詩道:

  吳地桑葉綠,吳蠶已三眠。我家寄東魯,誰種龜陰田?

  春事已不及,江行複茫然。南風吹歸心,飛墮酒樓前。

  樓東一株桃,枝葉拂青煙。此樹我所種,別來向三年。

  桃今於樓齊,我行尚未旋。嬌女字平陽,折花倚桃邊。

  折花不見我,淚下如流泉。小兒名伯禽,與姊亦齊肩。

  雙行桃樹下,撫背誰複憐?念此失次第,肝腸日猶煎。

  裂素寫遠意,因之汶陽川!

  在這首詩裏,李白披露了一些他家中的情況:一是有了少許的農田,還有一處酒樓;二是長女平陽當有十三四歲了,小兒子伯禽也長得跟姐姐差不多高了。李白同這姐弟倆已分別了三年,思念之情溢於言表。

  李白住在宗府,屬於贅婿身份。宗家的那些深受內地傳統觀念熏染的七姑八姨們,想想也不會對他有太多的尊重,而夫人呢,也不會接受他和前妻育養的兩個孩子,哪怕是表麵上願意來哺養他倆。這事兒李白有沒有主動提出過呢?現已無案可查,看來是他感受到了某些始料未及的家庭內的壓力,不方便主動講。或者他提了出來,卻得不到積極的回應,隻得悵然作罷。

  一個奇怪的現象是,李白與宗夫人新婚不多久,就匆忙遠遁,浪跡天涯了。為什麽會是這樣呢?從表象看,李白跟宗夫人之間,感情上還是挺和諧的。在李白長年累月浪遊於外時,給妻子寫下了不少的相思之詩,又以妻子的口吻,數次寫下思念於他的詩作(代內贈詩),想象著愛妻時而倚門待歸。

  為何李白又偏要遊滯於外、偏不歸家呢?從他們之間的“往來贈詩”中,有沒有透露出某些個中原因呢?也許細找一下,還是有所發現的。在李白《秋浦感主人歸燕寄內》詩裏,有此幾句:

  “豈不戀華屋?終然謝朱簾。我不及此鳥,遠行歲已淹。寄書道中歎,淚下不能緘!”

  這裏李白以燕自喻,說自己並非不愛戀華麗的屋宇,如燕子般與妻子時時相擁在愛巢裏,但迫於“宗府”的俗習勢力,隻得長年漂泊不歸,我還不如一隻年年春歸的燕子。因為,容不下自己雛燕的巢穴,是不能感受於完整家庭溫暖的!

  在李白《自代內贈》詩中,也隱約地說了幾句:“鳴鳳始相得,雄驚雌各飛。遊雲落何山?一往不見歸。”

  這裏李白以妻子的口吻敘說,他們剛剛鸞鳳和鳴,就“雄驚雌各飛”了,那隻雄鳳如遊雲一般,一去再不見歸來。是什麽難言之事,使得李白孤飛遠走呢?也許是因為宗府內壁壘森嚴,難以遷就李白本人,更難容留下他的兩個孩子!此間李白的心思,是在想尋找一個相對合適的落腳地。這樣便有了“話語權”,再把他一家人聚合在一起,免除三地相思牽掛之苦。

  但殘酷的現實,阻止了他這一願望的實現。自李白離開長安後,社會上對他的非議相當之多,主要是嘲笑他無論仕途還是生活上,都以失敗而歸結,這使得李白的進取空間大受擠壓。艱難求索途中,李白不得不以一個“正宗道士”的身影,閃現於世人麵前。有位非常同情他的好友,就傳神地描述他駕車訪道中,是“仙藥滿囊,道書盈篋”。

  唐天寶十一年(755年),李白已到了五十五歲。這年安祿山起兵反唐,攻勢甚猛,僅在八個月內,就攻進了西部重地潼關,唐玄宗倉皇之間逃往成都。此時,李白也上了廬山避難。不久宗夫人為躲避戰火,也跑到廬山找著了丈夫,兩人終於因戰亂緣由而重新團聚了。遠在東魯的子女們,讓李白擔心起來,魂牽夢繞。恰逢他的門徒武諤從西部來訪,並十分仗義地表示願意率眾去把孩子們接到廬山。但是,不知出於何種原因阻礙,這一計劃並未實現。

  此時宗夫人迷戀上了“道仙之術”,並拜師於奸相李林甫之女李騰空的門下,李白也並贈詩溢美了這兩位相門之女。後來李白下山隨從永王李璘起兵勤王,李璘轉而妄圖另立中央的陰謀挫敗後,李白受此牽連,遭禁於潯陽(今九江)大獄裏。宗夫人曾經為營救李白出獄而不避風險地東告西求,他被遠放夜郎時,宗夫人還同其弟專程前來送別,表現出了對於李白的真摯情誼。

  李白赴夜郎途中遇赦,返回內地後,就不見他再提及宗夫人了。可能她已經遠離人世;或許是她已遠避紅塵,正行走在深山老林裏的求道訪仙途中。李白最後生命的歸宿之地,是在安徽的當塗。從史料上得知,陪伴他的親人,除了族叔李陽冰之外,還有兒子伯禽一家。他的女兒平陽,此時可能已經故去(既嫁而卒)。

  在李白逝世五十多年後,他朋友之子範傳正出任了宣歙觀察使(李白故居地歸其管轄),便開始了尋訪李白後代的工作。經過三四年的明查暗訪,終於打聽到了李白的兩位孫女尚在本地。她們均是李白之子伯禽的女兒,成年後恰逢父親病故,後因為女子身份,按當時政策是分不到官田的,故淪為庶民,嫁給了兩個老實巴交的佃農,更淪為編戶外的“草野之民”。

  範傳正得知李白後人的境況如此淒涼,便即刻派人把她們接來府中了解詳情。這兩位李白孫女來到後,訴出了一肚子的苦水,讓範傳正簡要地記錄在案:


“我們的父親伯禽病逝於貞元八年,死前無有官府身份。我們有一位兄長,但外出了十幾年,一直杳無音信。我們父親在世時隻是士人(比平民高一等級)身份,當他死後我們就變成了平民。雖說有一兄長在,但未能給予任何庇護,我們又變為普天下的窮苦人。我們並非不懂得紡織,但沒有桑園來養蠶;並非不曉得種田自給,但沒有田地讓我們耕作。我們姐妹嫁人從夫,隻是為活命而已。這樣的淒涼慘景,我們不願意稟告縣老爺,就怕辱沒了爺爺李白的聲名。於今被當地官家‘押送’來府,隻得忍辱負重地坦誠稟報。”

  聽罷此言,範大人也不禁傷心落淚,悲憫之情油然而生。於是他決定利用手中的權力,要讓這兩位李氏改嫁,“跳槽”到有較高身份的士族家門去,這樣就可改變她們的悲慘命運。但李白孫女的回答,卻使得範傳正不敢奪其心誌:“既然已在無奈之時做了草民,今若仰仗權勢,迫嫁強婚,求助於高門之下;這雖然活得是滋潤多了,但到死之後,咱們就沒有臉麵去見李白爺爺了!”

  由於經曆奇特,文化涵養不同,而引導出思想觀念、倫理訴求上的巨大差異,既是致使李白功業失敗的主要原因,同樣如此,也是致使他子孫後代無所學成,貧困潦倒的重要因素。對於兩次入贅相門所產生的家庭問題的複雜性及嚴重後果,應當是奇人李白所沒有預料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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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楊子 回複 悄悄話 謝謝Diana,我也是讀了此文,覺得自己對曆史人物的認識都是詩詞層麵的,對現實的殘酷太不了解。
Diana-Sun 回複 悄悄話 謝謝介紹,長了不少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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