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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憲章》: 判決 與 反應

(2009-12-25 17:32:42) 下一個


判決回放:

因為去年12月起草《零八憲章》,劉曉波案於12月23日周三開庭,訂於星期五宣布判決結果。

劉曉波的辯護律師莫少平由於也是《08憲章》聯署人,被司法拒絕在法庭上為劉辯護。莫少平律師事務所的尚寶軍、丁錫奎出庭擔任劉曉波的辯護律師。星期三開完庭之後,辯護律師得到通知,星期五也就是西方的聖誕節上午9點30分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星期三上午劉曉波案開庭期間,劉霞曾被司法禁止出門。辯護律師跟法院交涉以後,同意讓劉曉波的妻子劉霞旁聽宣判。

星期三開庭時主審法官設定了發言時間限製:公訴人發言多長時間,辯護人和被告人也就發言多長時間。你不能超過這個時間。當時,公訴人在庭上作了14分鍾發言,劉曉波和辯護律師也隻能各自發言14分鍾。辯護律師對此提出抗議,說是變相剝奪被告人和辯護人的辯護權。這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先例,在其他的庭上沒有。法官說其他的我不管,在我的法庭,所以就是我說了算。

周五,12月25日上午9點30分開庭,30分鍾後法院宣布,劉曉波因起草《零八憲章》犯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1。 (文學城 柞裏子):  從劉曉波案看中國的 法治 與 法製

劉曉波是什麽人?品德如何?見識如何?有什麽背景?柞裏子一概不知,僅從網上獲悉因參與發起、署名《08憲章》而以“顛覆政權”的罪名被官方起訴。《08憲章》都說了些什麽?柞裏子未遑閱讀故不得知其詳,僅從網上獲悉其為反對一黨專政之類的政治宣言。

雖然柞裏子對劉曉波案的了解極其有限,相信該案至少有一點是明白無誤的。那就是:劉曉波因言論而被治罪。

在中國現行的法製之下,言論是否可以構成犯罪?柞裏子不甚了了。如果不可能,則劉曉波案乃是對中國法治的公然踐踏。如果可能,則劉曉波案說明中國的法製遠遠未能與時俱進。

雖有法而不守,是失信於民。失信於民會是什麽結果?子曰:“民無信不立。”民不之信,則國難以立。國之不立,政權將何所附耶?試圖通過踐踏法治而維護其政權之舉,無異於飲鴆止渴,渴未止而身先亡。由此可見,倘若屬於前者,絕非當局之福音。

一言堂、一家天下、唯我獨尊的意識形態等等等等,無論所言者為何,無論所姓者為何,無論所主張者為何,皆不為世人所欣賞。不為世人所欣賞者,乃過時之道。過時之道者,古之道也。子曰:“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災及其身者也。”由此可見,倘若屬於後者,亦絕非當局之福音。

多年前柞某因不情願開口歌功頌德而得罪,今日劉某因開口異議而得罪。兩相比較,嘿嘿!還不能不說大有進步。至少,如今的草民有了沉默的權力。 隻是,這樣的進步未必能及時致穩定和諧之世,如當局者所願。

2。 (文學城 Baiwen):  中國要法製 還是要 法治

法律是什麽?如果你在美國或其他西方法律院校上學的話,都會上法律曆史方麵的課。法律的英文詞是laws. 從人類文明發展史中不難看出,法律是西方文化中對人類的重要貢獻。

法律是社會成員對其活動所製定的行為準則。其性質有3:

1)Consensus 整體認同。即反映社會大多數人的意願。
2)Disambiguition(沒有恰當的中文詞,較接近的是“澄清”,但disambiguition是指無法產生混曲解,無法混亂的一種澄清。如,在物類名詞中,太陽是帶有disambiguition的詞。沒人會問哪個太陽;而恒星一詞是ambiguious的詞.)
3) Equality. 即人人平等。

由這些法律特性看,隻有在民主社會裏才會有真正的法律。

在早期西方文明發展史中,西方社會學家和思想家就發現,在任何一個社會裏幾乎沒有任何問題或事情能得到全社會所有成員的認同。唯一得到全體社會認同的事就是:滿足所有人的意願是不可能的。

當99%的人在這件唯一的事情上達到共識同後,妥協,瞬間變成了自然的,必然的現實:以大多數人的意願為主製定對全體社會的法律規範,即,民主。

這種帶有全社會共識的社會活動形式所產生的法律雖然不能得到社會全體成員的讚同(但得到大多數人的讚同),但無一例外的被社會全體成員接受,從而達到社會的法治(rule of law) ,而不是法製(rule by law)。

在美國生活時間長了人都會注意,美國人很守法。有人說美國人有修養,有人說美國人法製觀念強。這些說法都不準確。

美國人守法是因為其法律是美國人自己製定的。雖然某人對某項法律不讚同,但任何一個美國人都讚同法律要以盡可能大多數人的利益而製定的。因為這是維持社會穩定發展的唯一有效手段。這種以多數人利益為準,即民主的思想意識在美國人的思維中占主動地位。美國人強調個人個性的發展。但決不能超出大多數人的意願。少數服從多數是美國人做事所遵循的原則。在這件事上,全體美國人是一致的。


從西方法律的定義來看中國的法律

首先,在中國文明裏自古以來就沒有法律(laws)這種東西. 中國曆代統治階層所製定的所謂的法律不帶有任何法律的特性:

Consensus:是以極少數人(中共)的認同製定的
Disambiguition:混亂,前後茅盾;法律與政策(中央文件)的ambiguity;等等
Equality :法律的執行因人,因地,因時而異。用中共哲學的話,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當法律失去了這三個特性,會立刻失效。由於在中國,法律不是代表大多數人的,法治(rule of law:人以法治政)成了法製(rule by law:政以法製人). 而 人是有道德觀和思想的高級動物。無論其個人修養,文化背景如何,人的本性是抵抗他人對其的約束的動物。所以,在中國不守法是處處可見的。這不是中國人無修養,無法治觀念。而是因為在這個世界沒任何人會去願意接受一個沒有被全體社會認同的法律的約束的。這是人性的必然。是中國人人性的體現。

事實上,中國的法律,雖然叫法律,其實不是法律。隻是中共偷梁換柱,把自己的政策改叫成法律而已。這樣做有易於執政。有易於有國際社會接軌。中國強調法治,實際上是借助中文的在law這個詞的ambiguity,強調的是法製,既:以法製人的意思。是和法治,人以法治政(rule of law)正好相反的意思。

所以,在中國,守法與不守法是接不接受統治的問題。


3. (零八憲章 簽署人之一 冉雲飛):今天是中國人權史上的“聖誕日”
 

一:今天是劉曉波受審的日子,不義審公義,公仆審主人,獨裁審良知,這真是一個天翻地覆的“新社會”。

二:政府知道我們缺自己的曼德拉、昂山素季、馬丁。路德。金,所以幫我們製造一個出來,感謝不義的政府如此善體民意。

三:劉曉波想不出名都難,因為官方在為他量身定做獨一無二的廣告策略。譚作人、郭泉、黃琦的審判,妻子還能旁聽。隻有劉曉波一人享受妻子不能旁聽的“特權”,如此差異可謂空前絕後。因為以後審良心犯,若不讓妻子旁聽,其廣告效力將遞減。

四:雖然劉曉波不是聖人,我們也不搞偶像崇拜,但中國政府正把12月23日弄成中國人權史上的“聖誕日”。把對劉曉波的審判和平安夜、聖誕節連在一起,空前地彰顯劉曉波的受難意義,感謝弄巧成拙的不義政府。

五:今年四大顛覆國家政權(或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的審判日子:8月5日黃琦;8月7日郭泉;8月12日譚作人;12月23日劉曉波。還不包括謝長軍、薛明凱、劉正有、黃曉敏、辛清賢、陸大椿等。執政者每年都瘋狂,今年在加速。

六:因言獲罪在專製國家是很古老的傳統,但在當今中國可謂集大成。連續不斷地審判良心犯,製造侵犯人權的壞紀錄,政府是以此來昭示自己的“大國崛起”嗎?

七:所有的黃絲帶,都在表達對替我們受難之人的祝福,也在表達一種不可阻遏的抗議。民意是什麽東西?在今天它叫黃絲帶。

八:感謝勇敢的網友女貞子@nvzhenzi,她到現場旁聽審訊劉曉波,而被警察抓扯帶走,表達了她對劉曉波受難的共同擔當。感謝陳雲飛、朱國幹、陸清福等人到四川省高院門口去聲援劉曉波。他們的標語是:強烈要求“嚴懲”“劉黑手”!感謝所有到現場或者在各地政府機關去聲援劉曉波的人們。

九:今天注定是不義之徒罪惡的日子,更是義人的蒙難日。罪惡和受難聯合起來彰顯了這個日子的紀念意義。

十:讓我們為劉曉波祈福,為這個多難的國家祝禱。讓我們佩上黃絲帶迎來自由之花。 

4.  (文學城 神八):   劉曉波就因為這些話被判了11年
 
《零八憲章》分“前言”、“我們的基本理念”、“我們的基本主張”和“結語”等四部分,主要內容是闡述自由、人權、民主、憲政等概念,主張修改憲法、實行分權製衡,實現立法民主,司法獨立,主張結社、集會、言論、宗教自由,宣言共提出6點理念與19點的主張。[6]
基本理念

* 自由:言論、出版、信仰、集會、結社、遷徙、罷工和遊行示威等權利
* 人權:人是國家的主體,國家服務於人民,政府為人民而存在。
* 平等:公民不論社會地位、職業、性別、經濟狀況、種族、膚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嚴、自由都是平等的。
* 共和:要求“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分權製衡與利益平衡。
* 民主:主權在民和民選政府。
* 憲政:主張以法治限製政府權力和行為的邊界。

十九點基本主張

《零八憲章》提出了十九點基本主張,包括:

1. 修改憲法
2. 分權製衡
3. 立法民主
4. 司法獨立
5. 公器公用
6. 人權保障
7. 公職選舉
8. 城鄉平等
9. 結社自由
10. 集會自由
11. 言論自由
12. 宗教自由
13. 公民教育
14. 財產保護
15. 財稅改革
16. 社會保障
17. 環境保護
18. 聯邦共和
19. 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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