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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界點(2):賴昌星的最後防線

(2006-05-26 18:39:33) 下一個

賴昌星在加拿大聯邦法院“申請暫緩遣返“的開庭日已經排在5月31日星期三

在這第三次臨界點中,這是賴昌星的最後一次聲辯機會。

成,則在加國可以延緩遣返一年。一年中他的律師可以作很多事。那他有了他的第四次機會。
敗,他就會被當即送上飛機(*1)。加拿大將會成為他永遠的回憶。他的人生將開始另段更為艱難的路程,也可能成為他永遠的解脫。

聯邦法院“申請暫緩遣返“的聆訊,賴昌星的代表律師馬塔斯表示,他會以代表律師的身分參加在渥京聯邦法庭的聆訊,賴昌星本人不會去。聆訊當日會當即作出裁決,他說他不知道屆時會發生什麽結果. 加拿大政府已定於聆訊次日遣返賴昌星。

馬塔斯說,他已去信聯合國反迫害委員會,對方已回覆, 並且稱要等待周三的聆訊結果。如果聯邦法庭作出不利裁決,他會立即提請聯合國反迫害委員會,要求加國政府不要遣返賴昌星。

賴昌星在聯邦法院的上訴程序,包括“暫緩遣返”、“決定是否司法覆核”,以及“司法覆核”三部分。聯邦法庭提議下周三聆訊時一並進行,賴的律師已接納法庭提議,但移民部的代表律師Esta Resnick尚未回覆。

馬塔斯認為,在同一日進行三個程序對賴昌星較有利。如果移民部和邊境服務處希望程序分三次聆訊進行,那麽下周三的聆訊日期就可能延後。反過來說, 如果聆訊仍舊在周三進行, 就說明了移民部的代表律師已同意三個程序一並進行。

賴昌星這次的贏敗率是什麽,雙方律師各執一詞。不過,賴昌星的律師承認賴昌星必須證明上文中所述三點,確實是缺一不可。2)和3)比較容易,第一條將是爭辯的焦點。那就是"必須證明該案還有值得爭議的重大議題(SERIOUS ISSUES)存在"。

賴昌星的命運如何,這一條且僅這一條,已經成了賴昌星的最後一條防線。

賴昌星的贏或輸, 就在這一線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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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拿大邊境服務處發言人弗格森表示:“我們已同意押後遣返,使得聆訊可以在31日進行”。她不知道什麽時候遣返,但不排除法庭作出決定後同一日遣返的可能性,“可能即日進行,要視乎是否有機位和人手等。我們會盡快進行遣返”。
一般認為第二天的可能性較大因為去中國的班機多在中午12點左右起飛。開完庭到機場並且辦完手續太緊張。除非國航辦理延期在機場等待。在不知宣判結果的條件下,國航做此事的可能性不大。
*2. 在賴昌星的保釋聆訊中移民部律師指出,賴昌星前妻曾明娜和三名子女的風險評估結果也同樣不利。移民部已要求曾明娜在5月31日前去邊境服務局“討論遣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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