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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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求愛

(2004-12-23 11:18:52) 下一個

這次同學聚會,有個人因事沒來,有人說也許跟我有關。十多年過去了,很難想象有的人對有的事還會這樣難以釋懷。

大學畢業以後,我曾經收到過那個同學的一封信,洋洋灑灑八頁紙,傾訴了他這些年來的暗戀。印象最深刻的是他說,在我畢業以後,為了偷偷看我一眼,他常常等在我單位的門口,有一天等到天黑,也沒見我出現,一場大雨卻把他淋個透濕。當時看了也是有感動的。信的最後他小心地寫道,請不要把信給其他人看,燒了或者寄還給他。這種事我從來不說給別人,可為了他放心,就把信寄了回去。誰知他好像很HURT似的給我又寫了幾句,說我怎麽就這麽原封不動一個字也沒有的把信退了回去。後來他就不再理我,不僅如此,因為他最好的朋友和我最好的朋友結婚了,他連他最好的朋友也不理了。據他最好的朋友說,當時他曾經尋天覓地的,一直不能GET OVER。後來他也結婚出國了。奇怪地是直到今天,他依然好像不願理我們。

有的時候,大家本是好好的朋友,一旦跟愛情沾了點邊,反倒連朋友也做不成了。記得那時有個校刊編輯的負責人一直對我很好,一次我去校刊編輯室玩,剛好隻有我們兩個人,他說他要給我看一樣東西,然後就走了出去。我一看厚厚的一迭紙上以優美動人的文字密密麻麻地寫了他的感情。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訓,這一次我在本子後麵寫上幾句話,大約是感動啦,感謝啦,一直拿你做兄長,希望永遠如此等等,然後我就走了。誰知還是把人得罪了,說我怎麽連他的信都不屑拿走。真是冤枉呀,我這不是為了讓他放心嘛。

有時候被人求愛,不知怎的就得罪了人。有時候被人仰慕喜歡是件很開心的事,可是一不留神就有了傷害。也有的時候小心翼翼地想不傷害別人,反到自己受了傷害。總而言之,不如輕輕鬆鬆做朋友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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