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從電視大專辯論會的大流行開始,我就對辯論有了成見

(2007-10-15 02:45:51) 下一個
----辯論是一件非常無聊的事情,文字遊戲而已。工作多年, 尤其是結婚以後我又明白了一個道理----雄辯勝於事實。
回到話題,我的直覺是,一段美好的愛情難道會不是婚姻的最佳序曲嗎??樓主的論據裏好像有一個很大的漏洞,現在周圍哪有包辦婚姻?不會是哪我們跟老爺爺老奶奶比較吧?也許說的是按門當戶對介紹的?自由戀愛產生的是愛情,經人介紹產生的就不是愛情了?正常人會在不愛對方的前提下結婚嗎?至於結了婚幾年以後,兩人性格品質裏真正不合拍的地方就暴露出來了,就7年之癢了,這是在所難免。比較可惜的是,有的該離不離,有的不該離倒離了。所以我說,結婚和離婚都是很據挑戰性的事,甚至可以上升到科學的高度。那如何提高成功率?這就需要兩性更多更廣泛地交流,正確區分性別差異與個體差異。雖然分手很痛苦,但結婚前多拍拖幾次多數情況下是好事。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