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氏 (非公開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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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物”與“忌口”

(2007-01-22 03:43:35) 下一個


  中醫食療學認為,不同的食物在性能(偏性)上有差異,盡管都有其可食性和營養功能,但在患病服用中藥時期,如果不了解"發物"和不重視"忌口",飲食不當,則可能引起病變,產生不良反應和副作用。從而加重病情和引起嚴重後果。《金匾要略·禽獸魚蟲禁忌並治篇》指出"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若得宜則益體,害則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難療"。提示不相宜的食物與疾病轉歸的關係。

  "發物"是指某種疾病的患者,在此期間進食某些不宜食用的食物,亦即能誘發疾病的食物。一般按其性能可分為六類:一為發熱之物,如薤、薑、花椒、羊肉、狗肉等;二為發風之物,如蝦、蟹、椿芽等;三為發濕之物,如飴糖、糯米、醪糟、米酒等;四為發冷積之物,如梨、柿及各種生冷之品;五為發動血之物,如辣椒、胡椒等;六為發滯氣之品,如土豆、蓮米、芡實及各類豆製品。

  "忌口",即是在服用中藥期間,為保證其藥效,對於某些能減低藥物功效並發生副作用的食物禁忌,俗稱為"食忌"或"忌口"。

  "發物"致病與人體的體質、遺傳、季節、年齡、食後受涼或發怒生氣等多種因素有關。如屬"熱體"者,享用羊肉美味可能成為"發物",而"寒體"者卻可安然無恙;屬痰濕肥胖之體者,甜膩膏脂食物皆可能成為"發物"。所以,對發物是否需要忌口的問題,還得按中醫的方法"辨證論忌"。如果你形體虛寒,大便溏薄,胃痛喜溫,四肢發冷,則西瓜、雪梨、香蕉等涼性食物當忌;如果你近來麵目紅赤,發熱口渴,失眠心煩,痔瘡下血,則生薑、胡椒、白酒、大蒜等熱性食物當忌;患有蕁麻疹、各種皮炎、濕疹、酒渣鼻、痤瘡的人,一切具有刺激性食物都可能成為"發物",需當"忌口"。有的哮喘病人,平時可以無所顧忌地隨便吃喝,而在哮喘發作期間,蛋、牛奶、魚蝦等高蛋白食物卻成了加重病情的"發物",理當"忌口"。

  一般來說,凡患熱性疾病服藥時,應禁用或少食酒類、辣味、魚類、肉類等食物,因酒、辣味食物性熱,魚肉類有膩生熱、生痰作用,食後助長病邪,使病情加重;當服用解表、透疹藥時,宜少食生冷及酸味食物,因其有收斂作用,能影響藥物解表、透疹功效;服溫補藥物時,應少飲茶、少食蘿卜,因茶葉性涼下氣,能降低藥物溫補脾胃之效能;服清熱涼血及滋陰藥物時,不宜吃辣物,辣的食物性熱,食辣的食物會增加熱現象而抵消清熱涼血藥物(如石膏、銀花、連翹、梔子、生地、丹皮等)及滋陰藥(如石斛、沙參、麥冬、知母、玄參等)的作用;服用補藥人參時,不宜吃蘿卜,蘿卜有消食化痰、通氣的作用,而人參是滋補性藥物,這樣一補一消,作用就抵消了,無疑浪費了貴重藥物人參。

  婦女妊娠期間由於胎兒生長發育的需要,機體的陰血相對不足,而陽氣偏盛,因此凡辛熱溫操之物不宜食用,即所謂"產前宜涼"。若有妊娠惡阻者,則更應忌用油膩、腥臭及不易消化的食物。產後機體常呈虛寒狀態,同時多兼見瘀血內停,此時凡屬寒涼、酸收、辛燥發散之品均宜"忌口",故有"產後立溫"之說。

  患病期間服用中藥,均不能用茶水送服。茶葉汁中含有鞣酸,鞣酸會和藥物中的蛋白質、生物堿或重金屬鹽起化學作用而發生沉澱,影響藥物療效,甚至導致藥物失效。茶葉中含有的咖啡堿、茶堿、可可堿等成分,具有強心、利尿、刺激胃酸分泌及興奮高級神經中樞等作用,所以,貧血病人服鐵劑時,以及服鎮靜、催眠等藥物的前後,都不宜喝茶,更不能用茶葉水送服這些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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