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留學之夢,曇花一現
1986年,大概是我有生以來最“時來運轉”的一年,我的人生像是突然被注入了新的活力。年末時,我那原本平淡無奇的人生竟同時綻放了兩朵花,其中一朵便是單位同意我考研。所謂“花開兩朵,各表一枝”,此處再來講講另一枝——我突如其來的留學之夢。
說起留學,這曾是我連做夢都不敢想的事情。我們家往上數幾代,都沒有任何海外關係,親朋好友中也鮮有人有出國背景。單位能同意我報考國內研究生,已屬意外之喜,至於出國留學,想都不敢想,更別提托福、GRE考試了,我連培訓班都沒報過。
然而,人生的轉折點往往來得毫無預兆。1986年年末,一個越洋電話打破了我生活的平靜。那是我的大學同學從美國打來的,她問我:“想不想出國?如果想,我可以幫你試試。”
事實上,當時我們班已有兩位同學自費赴美攻讀博士學位。這位來電的同學大學時成績優異,赴美後在極短時間內就完成了導師交給的研究課題。她對我在1982年國家統一分配時所遭遇的不公深表同情,一直希望有機會幫我一把。那年她的導師剛好申請到一筆巨額科研基金,便問她是否有人推薦。她當即想到了我,於是,用導師辦公室的電話給我打了這個意想不到的長途。因為當時中美通話費用極高,她表示隨後會寫封信詳細告知我下一步該如何操作。
說實話,我對出國留學毫無準備,連最基本的流程都不了解。但我還是根據她的來信,一步一步盡力去完成所有材料。
第一關便是英文成績單。這看似簡單,卻幾乎成為我留學路上的致命障礙。華東化工學院院辦規定,必須有所在單位的證明,才能申請辦理。在那“沒有單位證明,寸步難行”的年代,這簡直是天方夜譚。上海牛奶公司組織處明文規定,考國內研究生的證明都不開,又怎麽可能同意我去資本主義國家留學呢?滑稽的是,就連開具自己大學成績單,也得先獲得單位批準,現在看來這幾乎是天方夜譚。
我試圖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申請辦理成績單,結果屢屢碰壁。萬般無奈之下,我做了人生第一次“壞事”。長陽生化製藥廠每年都需從青島、煙台、大連等地采購大量魚精,由我們技術股負責出差驗貨。那時出差需由單位開具介紹信,蓋章後方可購票住宿。有時廠辦的W廠長親自蓋章,有時就讓我代勞。這一次,我偷偷多寫了一張證明,再次來到廠辦蓋章。那一刻,我的心跳得厲害,幾乎要跳出嗓子眼。幸運的是,W廠長一如既往地讓我自己蓋章。我強作鎮定,迅速蓋章後匆匆逃出辦公室。
當我第一次看到自己四年大學生涯的成績單時,內心頗感欣慰。除了第二學期的高等數學考了74分,其餘大多是“優”,少數“良”。 對於一個當時隻有小學四年級文化水平、卻通過自學考上大學的工科生來說,這簡直是莫大的榮耀。
有了成績單,辦理推薦信就相對容易多了。我所在係有兩位老教授:一位是建國初期留美的Y教授,一位是留蘇歸來的C教授。他們都對我早年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在我登門拜訪、說明來意後,他們毫不猶豫地為我寫了推薦信。通過朋友,我又聯係到上科院有機所的一位研究員,他也爽快地答應幫忙。這樣,三封推薦信便湊齊了。
我將所有材料寄給那位同學,半信半疑地踏上了出國之旅。
大約在1987年上半年,正值我準備參加北醫複試期間,我收到了來自美國學校的I-20表和博士全獎錄取通知書。因為沒有托福和GRE成績,這份獎學金並非學校提供的TA(助教獎學金),而是由教授自己科研經費資助的RA(助研獎學金)。
通知書有了,接下來自然是申請護照。然而,雖然1986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已正式實施,明確規定除勞教、服刑等五類人外,公民因私出境原則上都可批準,但現實操作仍困難重重。申請護照仍需層層政治審查、邀請函、親屬關係公證、經濟擔保書、單位或派出所同意函等一大堆材料。
我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谘詢,對方給我列出了三種申請方式:
以自費留學身份申請,即使有全額獎學金,仍需提供美方經濟擔保材料;
以“自費公派”方式申請,需通過單位申請;
辭職回到街道,以社會無業青年身份申請。
我家沒有海外關係,無法找到經濟擔保;此次辦理留學單位毫不知情,更不可能幫我申請;而辭職回街道的風險又太大。這三種方法,根據我的主客觀情況,沒有一種行得通。
最終,我隻能黯然放棄。就這樣,我的留學之夢,如曇花一現,綻放得短暫卻炫目,隨即歸於沉寂。
好在,我的碩士研究生申請早已被北京醫科大學(今北京大學醫學部)錄取。1987年9月,我高高興興地啟程前往北醫,開始了人生的新旅程。而在那裏,我又親曆了一場舉世震驚的曆史事件——1989年春夏之交的那場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