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數字化生活全麵滲透,從社交平台到遊戲服務,從電子商務到雲端存儲,各類互聯網賬戶已經與公民的日常生活、社會參與乃至財務狀況緊密綁定。然而,在這類賬戶的實際控製權上,平台與用戶之間出現了日益擴大的權力不對稱。
特別是在**賬號密碼完全正確的情況下仍被強製要求額外驗證(短信、手機號、人臉識別等)**的趨勢,已引發關於隱私權、平台權限邊界與公共政策的必要討論。
本文試圖從製度角度分析為什麽問題正在產生、平台的行為是否合理,以及公共政策應如何回應。
從平台角度,“異常登錄攔截機製”被視為安全措施;
但從公共政策視角,它本質上改變了用戶憑密碼自主訪問數字資產的傳統結構。
當前情況呈現出一個值得警惕的趨勢:
密碼不再是決定權力的憑證
平台有權單方決定用戶是否為“本人”,用戶並不能依密碼本身獲得完整的訪問權。
額外驗證要求不斷升級
從短信驗證碼到實名手機綁定,再到動態風控、人臉識別,平台在不斷要求新的私人數據。
平台掌握解釋權與否決權
任何用戶行為都可能被平台算法認定為“異常”,從而觸發限製甚至凍結。
這些機製沒有經過民主討論,也缺乏政策層麵的透明度,卻在事實上成為行業通行做法。
這種做法可能導致的風險之一是——平台在沒有法律授權的情況下,掌握了類似身份審查、社會行為評估的權力。
在公民權利與隱私的政策邏輯中,“默認無罪”是基本原則。
然而平台的風控體係往往建立在“默認用戶可能存在風險”的前提上,因此需要不斷要求更多驗證步驟。
從政策角度看,這種邏輯帶來的問題包括:
隱含推定用戶存在風險或有罪
平台可以以“安全”為理由介入用戶正常行為,這在權利結構上已經構成不對等。
隱私暴露範圍不斷擴大
手機號、設備指紋、生物信息,都在被納入風控體係,但用戶並無談判權。
用戶不能拒絕,隻能服從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用戶無法選擇不提供額外信息,否則就會失去賬號訪問權。
這意味著平台在事實上擁有“限製公民數字身份”的能力,而這一能力並沒有與公共監管進行製度性接軌。
根據常識與法律原則,平台應承擔以下明確責任:
不泄露用戶信息
保證密碼係統安全
保障內部數據庫與認證係統不受侵入
然而平台往往將更廣泛的用戶端風險(如電腦中毒、密碼外泄等)也納入“安全驗證”的理由,從而提高驗證門檻。
這導致兩層問題:
平台通過額外驗證抵消自身責任壓力
既然平台可以將所有異常歸類為“用戶環境不安全”,那麽平台內部安全責任就被弱化了。
用戶的自主責任被替代甚至被剝奪
本來屬於用戶自行承擔的電腦風險(如本地病毒泄露密碼),現在變成了平台可以幹預用戶正常登錄的合法借口。
從政策角度看,這是典型的權責錯配:
平台通過控製入口獲得更高權限,但並未承擔等比例的責任。
在國際數字治理趨勢中,多個地區已經開始討論“數字身份與賬號所有權”問題:
歐盟在GDPR中提出數據可攜帶權和最小必要收集原則;
美國部分州討論在線服務必須提供“無強製手機號登錄”方案;
日本要求平台限製使用生物識別作為單一強製驗證手段。
這些趨勢反映了一個事實:
當平台的驗證機製影響到公民的正常數字生活,監管就必須介入。
然而在許多司法體係中,尚未對以下問題提供明確規則:
平台是否有權在用戶密碼正確的情況下阻斷登錄?
平台是否有權要求手機號、人臉等額外隱私信息?
用戶作為賬戶持有人,其“數字資產訪問權”如何在法律上定義?
平台如果誤封或誤判“異常行為”,用戶有哪些救濟手段?
缺乏監管導致平台的風控係統天然處於“擴權狀態”。
為了在安全與權利之間取得平衡,可以從以下幾個方向開展製度建設:
包括但不限於:
用戶擁有對賬號的基本訪問權,隻要提交正確密碼即可
平台在何種情況下可以限製登錄必須具有法律依據
平台的風控算法需受到透明度與監督要求
任何額外信息(手機號、人臉等)的使用必須滿足:
必要性證明
數據最小化
用戶可選擇替代方案
平台應承擔因為風控過度導致的服務中斷責任,包括:
提供快速申訴路徑
對誤封用戶提供補償
公開誤封比例與風控算法風險報告
政策上需明確區分:
平台可控的內部安全
用戶自主承擔的外部風險
不要讓平台借“安全”理由取得不必要的權力。
若缺乏監管,
額外驗證最終會演化成對用戶數字身份的實質控製;
而若政策能及時跟進,
數字生活的安全與公民權利之間才能達到合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