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MIT種族歧視事件受到各界的廣泛關注,中國學生的正當反駁值得讚賞並推崇。表麵平和,暗地波濤洶湧的新西蘭,實際上是五眼聯盟裏將種族歧視玩得最極致、最陰險的。
本人近8年來的親身經曆,對發生在我居住的新西蘭奧克蘭一些案件有些疑問,寫出來供大家分析到底發生了什麽,真相什麽時候會曝光?。
案一:2021年11月,奧克蘭中區Sandringham 70歲的Cindy Li 失蹤12天後被發現躲在鄰居家的車庫。 Cindy和她丈夫在奧克蘭著名的K Rd 經營著一家名為長城保健中心的生意,是一家集中草藥和磁療、針灸和穴位暗漫的中醫館。 事發時澳紐網對事件也進行了報道,以下是Skykiwi 的新聞回放 (The Link: https://news.skykiwi.com/na/sh/2021-11-22/439256.shtml)
我也有同問:Cindy到底遭遇了什麽? 她為什麽不能呆在自己的家裏而要躲在鄰居家的車庫?有什麽看不見又說不出的傷害?她失蹤後警察在她家附近進行了地毯式的搜索,直到第12天她奄奄一息時才在鄰居的車庫裏找到她。 這是怎樣的地毯式搜索?
我今年受到來自新西蘭SIS的次聲波和電磁波攻擊,夜間直升機攻擊我的心髒,白天電磁波攻擊我的大腦,有時我在家裏實在呆得太難受也是不得已拿著小凳子坐在鄰居的人行道躲避看不見的波造成的不適, 也2次緊急訂機票短暫離開新西蘭避免強烈波的攻擊。
案二:奧克蘭鍾女士屍塞汽車箱慘案,鍾是 一個五十多歲的女商人,生前曾擁有奧克蘭的私立商校, 兩家電影公司和兩個葡萄莊園。 是否有人對此羨慕嫉妒她? 是否冒犯到了別人的利益了? 所以涉嫌被做局,利用她與商業夥伴孫先生的糾紛,製造了一起駭人聽聞的謀殺案? “凶手”孫先生被強行定了重罪,現坐牢在監獄裏每天喊冤,他為何從一個富豪投資者淪為殺人犯?他殺了鍾女士可以拿回他投資的損失嗎?顯然不可能。那他殺人的動機是什麽?而且對一個都要自殺的人,還需要親自動手嗎? 正如孫先生的辯護律師所說: “他不是一個白癡,” “他充分意識到,如果鍾女士受到任何傷害,全世界都會關注他。” (The link: https://www.chineseherald.co.nz/news/new-zealand/fang-sun/) 誰是真正的凶手? 誰在幕後主導這起謀殺案?
該案的可揭之處在於,鍾女士被謀殺前感受到巨大的威脅,或許主要不是來自於明處的孫先生,而是涉嫌暗處有組織團夥的糾纏和枉法的情報機構長期使壞陷害!? 因為在案發二三年前就有姓黃警員到過她家裏了,黃涉嫌和SIS特務是一夥的!所以她驚恐並頻繁報警,然而警察卻無動於衷,鍾女士遇難後,她住宅附近卻布滿了警力,涉嫌與SIS為掩蓋不可告人惡行有關?
縱觀我近8年的被恐嚇滋擾的經曆,至今報警超過70次了,警察也是敷衍了事。奧克蘭黃姓警員也到過我的住家,誘騙過我,我對同胞警察比較信任,差一點被騙被他唬住,新西蘭SIS還用中國人騙中國人的老一套嘛。不知道他們聯手害了多少華人和留學生了?
甚至我可以懷疑部分警察是新西蘭SIS侵害華人 的幫凶,例如:當我駕駛的公交車受到新西蘭SIS授意下的特務蓄意地圍堵和試圖侵害時到奧克蘭Orewa 轄區警局報案,白人警察Steve 居然要我去做精神檢測,我認為這是對中國人人格的侮辱,不遵從,結果我的所有駕照(Class 1, 2 & P)都被吊銷。 試想,每個人報警都要做精神檢測警察才可以相信報案的真實性嗎? 如果不是,對我的要求就是惡意的種族歧視和霸淩,這些年我連私家車也不能開啊! 我工作中的巴士內外是全程監控的,我向巴士公司經理要求調監控錄像,印度裔經理懼怕情報特務拒絕我的要求,但警察是有權調到錄像的。 警察不公正,我們生活在海外的華人華僑就麵臨險境了。
申明:我任職奧克蘭公交司機需有品行鑒定。 我個人認為傷害和殺害他人是違法有罪的, 但新西蘭法律的天平不能向有權勢的一方傾斜啊, 法外之人是不容許存在的!請同胞為我正義站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