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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管理投資房的一個缺點

(2025-04-03 00:30:01) 下一個
 
今年澳洲是大選年,最重要的競選議題還是民生問題。麵對租金上揚和租不到房子的問題,成為兩黨攻擊的矛頭所指。而海外投資者,或是新老移民回流祖籍國造成的“房屋空置”的問題,都是政府地產政策的殺手鐧。也就說,你有房子,需要拿出來進入租賃房市場的流通,從而降低“房屋空置率”,讓老百姓有房子可租。
 
既然要將房子出租,這就牽涉到投資房的租賃和管理問題。所謂投資房的管理就是指一個房子從登廣告找租客、審理租客以往租賃曆史和財政狀況、租賃合同的簽署、租客押金收取和存儲、租賃期間租金的收取和轉賬、租賃期間房屋的檢查、租賃期間房客出現問題的解決、租賃結束屋況的檢查、租賃合同結尾的手續和押金的退還等一係列問題,這就構成出租房的管理運作鏈。
 
通常出租房的管理有兩種方式:
 
第一種是自行管理:
在一個租賃循環的各個環節裏,自己動手,自己登廣告招租,自己收房租,房客有問題直接找房東,基本上都是一對一的交往。這種形式比較靈活機動,開支也很省,而且租客通常付現金,所以在財務安排上比較隨意。早年很多初期投資物業的朋友,都采用這種形式,加快原始積累的速度。
 
第二種是請地產管理中介全麵管理:
很多朋友在處理一兩個投資房時用上麵的方法,沒有問題,但隨著投資的擴大,很多朋友因著資金的積累,投了數個,甚至一二十個投資房;或者自己身在海外,無法監控物業;或者自己還有專業工作和別的生意要打理等,要是靠前麵第一種方法,幾乎是不可能的。於是就聘用掛牌地產管理中介來處理整個租賃循環中的事務,減輕很多的工作量。
 
介於兩者之間:
介於這兩者中間還有一種請中介做租賃工作,打廣告,找房客,驗證申請者相關的個人資料,簽約。等到租客搬進房子之後,了斷中介的關係,不必再付傭金,由房東自己接手管理。通常這種形式的租賃手續費就比較高,一般會收到相當於3-4個星期租金的傭金。
 
中介管理比較正規
 
聘用中介管理有幾個好處:
  • 減輕很多房東的工作量。
  • 正規公司對房客有一定的威懾力,專業操作。
  • 地產管理公司是房東和租客之間的一個屏障,不會把房東的個人隱私暴露出去,租客有問題找中介。
  • 通常每個年度,中介會對租金按照市場價進行評估,需要漲租金,可以由中介發通知。
  • 做租賃時,按照物業管理程序,中介要檢查申請者的工作,收入,以往的租賃曆史,推薦信,還要去一個“債務數據庫”查詢,是不是有財務上的不良劣跡等等。
  • 租客平時到中介去付租金,或者把租金轉賬到中介的賬戶上,最終再轉給房東。租金不到位,中介會去催債。
  • 房客出現問題要報告中介,經驗豐富的中介會判斷是哪一方的責任?屬於租客負責的部分,中介會告訴租客自行處理;屬於房東的責任,會及時轉達房東,要是房東無法自己修理解決,中介會請相關的維修公司上門修理。
  • 很多中介還有定期的查房,大多數半年一次,給房東一個清單,屬於房客或是房東的責任,都寫得清清楚楚。
  • 很多中介可以幫助房東預付房屋賬單,最後在租金裏扣除結算。
  • 一旦出現租客和房東的糾紛,中介會代表房東去法院參與仲裁。
  • 通常地產管理隻是地產公司的一個部門,一般同一公司還有銷售部門。所以未來這個房子要賣,可以請同樣的公司賣。
但是啟用中介也有一些缺點,因為中介過往的賬目都是正規的,轉帳的租金都有記錄,中介的傭金也要報稅,年度結束還會給房東一個稅務報告,所以要想偷稅漏稅是非常危險的。另外就是開支比較大,一般中介都要收傭金,最便宜的都要收租金的5%,再加消費稅,總計5.5%。每次做新租賃合同要收2-3周租金的傭金。特別是一些修理事項,房東要是自己不會,或者自己沒有修理公司,或者自己偷懶,不願意或者不知道哪裏請修理公司,那就挨宰。通常地產中介介紹的維修公司不便宜,這就是貪圖省事換來的代價。
 
投資當然要平衡收入和開支
 
當然每個租客都有自己的個性,都有自己的背景,文化程度,道德素養,職業和經濟條件,一般經濟條件不錯的長期居住者,過度一段時間就會買房子搬出去。有些實在無法容忍的,可以提出來辭退,但一定要好好溝通。
 
我曾經有位租客在墨大做研究的博士,人非常好。當時是我自己管理的,他的房租也按期交,室內也打理很整潔。但他是一位反戰人士,綠色和平主義者,這個公寓地處墨爾本CBD最中心的二樓,他在落地玻璃窗上橫掛巨幅反戰標語,非常出格。我和他談這是民用住宅,不能用作政治宣傳用途。他表示非常理解,但堅持要是他住在這裏,就要掛橫幅,不然他可以離開,最後物業管理也不同意,他就搬走了,自始至終都是非常友好地處理這些事情。
 
我是反戰的,但這個標語不能貼在民用住宅的窗上
 
但是自己管理投資房還有道義和友情上的因素,這裏我舉個例子:
 
“單親媽媽失業了”:
這是九十年代,當時我處在財富積累時期,克勤克儉。為了節省開支,所有投資房都是自己管理的:自己打廣告,自己上門收租金,自己修理所有出現的問題。這位租客是西人會計師,單親媽媽帶一個10歲的女孩。開始幾年相安無事,房東和租客的關係非常好,逢年過節我還給女孩準備一些禮物,我們似乎成了朋友。租客也按時交租金,我甚至不太好意思漲租金。
 
但問題來了,九十年代末開始了“金融危機”,租客的會計行破產了,這位西人會計師失業了。她倒真的不是想逃租金,但就是交不起租金。問題是我當時還有貸款,我需要還房貸,沒有租金來源,不是要我的命?租客想想也不是辦法,準備去“婦幼收容所”,但被拒絕,不夠格。好在會計師及時拿到政府“失業救濟金”。我們商量後,她出一半的租金,剩下來等找到工作逐漸還給我。
 
這對房東也是一個挑戰,要是聘用房屋中介,當時的租賃法很嚴格,租金不到位,租客立馬清場。平心而論我做不出這種事情,這不是租客的錯,人家實在沒辦法,這就有個道義和情誼上的因素。所幸半年之後,這位會計師在州政府的地稅局找到會計師的工作,政府技術公務員的工作更穩定,工資反而還漲了很多,她也很守信,提前還清欠款。我也很感激她的誠信,從此也沒什麽漲過她們的房租。直到4年後她女兒高中畢業考取大學,要換一個區就離開這個房子。我建議會計師再艱苦也要買一個房子,小一點無所謂,但有保障,特別是失業了,老了沒收入了,一定要有長遠規劃。最終還是皆大歡喜,但這是自己管理投資房典型的缺陷,房東不會“血本無歸”,但肯定有損失。
 
總之進入租賃市場投資的業主,要學習很多功課,特別是一些租賃法的法律條文。但不管了解再多,實際情況不盡相同,所以也是一直在積累經驗。最終要做的是一個真正的“投資”者,而不是一個毫無人性的“投機者”。但各位做好思想準備,即便是一種良好的“投資”產品,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也不會包賺不賠,隻有花時間了解,積累的經驗更豐富,最終才能成為“贏家”。
 
在考慮利益最大化的同時還有別的因素
 
注:
本文不構成投資建議,隻是個人的一些理解和經驗,讓一些在地產上投資的朋友或者準備在澳洲投資的朋友有個概念,減少掙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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