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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神秘的心靈(7) - 腦瘤與暴力行為

(2025-07-11 23:56:56) 下一個

曾轟動美國的查爾斯·惠特曼殺人案是我們導師讓我們這些心理學的學生深入探討的案例。導師說,研究一個人為什麽會犯罪,與審判一個人是否有罪同樣重要。

 

查爾斯·惠特曼(Charles Joseph Whitman,1941.6.24-1966.8.1)是一名美國的“德州塔狙擊手、多重謀殺犯”。他總共槍殺了17位無辜的平民,第17位受害者在那次暴力事件中受傷,35年後去世。

 

查爾斯·惠特曼

 

1966年8月1日清晨,惠特曼先在家中用刀殺死自己的妻子和母親,隨後帶著各式槍支,包括來福槍、散彈槍和手槍跑到美國德州大學奧斯丁分校。他在大學的高塔內致命地射殺了3個人。然後他衝上了塔樓28層的觀景台,在那裏他隨機開槍射殺路上的民眾約96分鍾,殺死了11個人,包括一個未出生的孩子,造成32人受傷。

 

警察趕到現場,那時民眾已經開始用自己的槍協助警察向惠特曼所在的塔樓射擊。

 

一位熟悉塔樓地形的當地居民帶領兩名警察悄悄上塔樓包圍了惠特曼。當時外圍的民眾並不知道警察已經向惠特曼逼近,仍然向高塔不停地射擊。後來兩位警察迅速掏出左輪手槍和散彈槍向惠特曼猛射,惠特曼的頭部、頸部和左半身被子彈擊中,當場死亡。

 

惠特曼,已婚,是美國德州奧斯汀分校工程專業學生,曾加入美國海軍陸戰隊擔任狙擊手。

 

槍殺事件後,警察在惠特曼家中發現了幾瓶處方藥。

 

調查人員發現,在槍擊前一年,即1965年的秋冬,惠特曼曾在大學裏看過至少五位醫生,醫生們為他開了各種藥物,其中一位醫生給他開了Valium。Valium主要用於治療焦慮、戒酒和癲癇發作。它還用於緩解肌肉痙攣並維持鎮靜。曾有醫生建議惠特曼去看校園內的精神科醫生。

 

 1966年7月31日下午4點左右,惠特曼和他的妻子凱西拜訪了他們的好朋友約翰和弗蘭摩根。他們於下午5點50分離開摩根的公寓。凱西要趕去上班,她上班的時間為下午6點到10點。

 

調查人員在惠特曼的家中看到了惠特曼在槍殺前一天即7月31日寫的遺書,部分內容如下:

 “下午6:45,我不太明白是什麽迫使我在鍵盤上寫這封信,也許是為了我最近采取的行動留下一些模糊的理由。這些天我真的不了解自己。我應該是一個平凡懂道理且聰明的年輕人,然而,最近(我不記得它是什麽時候開始的)我一直成了許多不尋常和非理性思想的受害者。這些想法不斷複發,需要集中大量精力去克製。”

 

1966年3月29日,惠特曼去德克薩斯大學健康中心見了精神病學家莫裏斯·迪恩·費利(Maurice Dean Heatly)。惠特曼在他的遺書中提到了他和費利的談話:

“我曾經和醫生談過大約兩個小時,向他闡述了我的擔心。我覺得自己有一股無法控製的、壓倒性的暴力衝動。那次和醫生談話之後,我再也沒有看過醫生。從那以後,我一直單獨地與我的精神混亂搏鬥,似乎無濟於事。”

 

 8月1日淩晨,惠特曼驅車前往他母親在瓜達盧佩街1212號的公寓。在殺死他母親後,他把她的身體放到床上並蓋上床單。至於他如何謀殺他的母親是有爭議的,有官員們認為他用刀刺入他母親的心髒之前,他先將他母親弄得失去意識。

 

刺殺母親之後,惠特曼在她的身旁留下一張手寫的便條,上麵寫著:

“致任何關注此事的人:我剛剛奪走了母親的生命,這麽做令我感到非常沮喪。但是,我覺得,如果有一個天堂,她現在肯定在那裏。……,我真的很抱歉,……,毫無疑問,你們知道我是全心全意地愛著這個女人的。”

 

隨後,惠特曼回到自己的家。妻子凱西正熟睡,他在她的心髒處狠刺了三次。他用床單蓋住了她的身體。

 

他走到電腦前,繼續他在前一天晚上開始寫的筆記。他在筆記頁麵的一側用圓珠筆寫了幾個字:

“被朋友打攪了。星期一,66年8月1日上午3:00。兩個都死了。”

 

淩晨5點45分,惠特曼打電話給妻子單位的主管,解釋凱西病了,當天無法工作。五個小時後,他給母親的工作場所也打了一個電話。

 

然後,惠特曼用筆完成他最後的筆記:

“我能想象這一切能顯示出我多麽殘忍地殺死了我所愛的人。我隻是想做一件快速徹底的工作。如果我的人壽保險單有效,請償還我的債務,餘下的錢匿名捐贈給心理健康基金會,也許研究可以防止這種類型的悲劇再次發生。請把我們的狗交給凱西的父母,告訴他們凱西非常愛它。如果你們能從我身上找出我最後為什麽會這麽做的想法,那麽在屍檢之後或許你們就會把我弄個明白。”

 

他繼續陳述在他死後對他的遺體進行屍體解剖的要求,以確定他的行為是否有明顯的生物因素。他說,他一直承受著難忍的日益加重的劇烈頭痛。

 

他還寫道,他決定殺死他的母親和妻子,但他一直不能確定為什麽要這樣做。他表示他並不相信他的母親“曾經享受過她有權享受的生活”。至於他的妻子,惠特曼寫道:“對我來說,她是任何男人都期望的那種好妻子”。惠特曼進一步解釋說,他要解除他母親和他妻子在這個世界所遭受的苦難,他要拯救她們,以免她們因為他的行為而蒙受磨難。

 

他還給他的兄弟們分別寫了留言。

 

最後,惠特曼在一個標有“今日思想”標簽的信封上補充了幾個字:“66年8月1日。我從來都做不到。這些想法對我來說太過分了。”

 

 人們十分驚訝惠特曼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

 

調查記錄寫道:“童年的惠特曼是個有禮貌的孩子,很少發脾氣。他極其聰明,在一項智力測驗上顯示他的智商高達139。”

 

熟悉惠特曼的人說,“他是個高大的、肌肉發達的青年。他充滿敵意,有的時候他似乎並不是他自己。”還有的人提到惠特曼承認自己有極大的憤怒,隻是很少發現他有挑釁行為。有人提到,惠特曼曾生動地談論“考慮用步槍上塔樓並射擊人”。

 

 醫學專家們按照惠特曼的遺言進行屍檢,惠特曼的父親也同意了。

 

槍殺事件後的第二天,8月2日,奧斯汀州立醫院的神經病理學家恰納醫生(Coleman de Chenar)在殯儀館對惠特曼進行屍檢,取出尿液和血液以檢測是否有其他物質的痕跡。

 

在屍檢過程中,恰納醫生發現了惠特曼的腦部有一個“山核桃大小”的腦腫瘤,他將其標記為星形細胞瘤,該瘤周圍有少量的壞死組織。恰納醫生認為,腫瘤對惠特曼的行為沒有影響。

 

但是,這屍檢報告被康納利委員會修訂為:“專案組的意見是,腦腫瘤與查爾斯·J·惠特曼在生命最後一天行為之間的關係無法明確確定。”

 

德克薩斯州州長委托一個特別工作組進一步檢查與惠特曼的行為和動機有關的屍檢報告和材料。該委員會由神經外科醫生、精神病學家、病理學家、心理學家和德克薩斯大學健康中心主任等組成,曾給惠特曼看過病的費利醫生也在內。委員會表示,惠特曼的毒理學測試顯示沒有明顯的異常。隨後他們檢查了恰納醫生保存的腫瘤石蠟塊、染色的標本、惠特曼的其他腦組織以及剩餘的屍檢標本。

 

屍檢報告聽證會於8月5日舉行,共持續了3個小時。委員會指出:

 

恰納醫生的調查結果是錯誤的。他們發現腦腫瘤具有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的特征,廣泛存在著壞死區域和“顯著的血管成分”,具有“先天性血管畸形的性質”。

 

神經病學家和神經病理學家認為:“我們現在還不能以腦功能現有的知識來解釋惠特曼8月1日的行為。”

 

而精神病學家在該報告中指出:“腦腫瘤和惠特曼的行為之間的關係無法清晰地確定。但是,腫瘤可能會導致他無法控製他的情緒和行為。”

 

法醫最後作出定論:腫瘤壓迫了惠特曼的杏仁核。杏仁核是大腦的一部分,與焦慮、戰鬥或逃跑的應激反應有關。

 

查爾斯·惠特曼並沒有接受審判,因為他在作案當天(1966年8月1日)已被警方當場擊斃。

 

1966年8月5日,惠特曼和他母親的葬禮在佛羅裏達州的一個天主教堂舉行,他們被埋葬在佛羅裏達州的希爾克雷斯特紀念公園。由於惠特曼是一名退伍軍人,他的棺材上鋪著美國國旗,按照榮譽軍人的方式將他安葬。

 

 佛羅裏達州希爾克雷斯特紀念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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