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若北京發動“武統” 73%美國人支持正式承認台灣“ 一文下麵發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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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美國人都以為台灣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所以才會有很多人主張美國應該正式承認台灣。 在美國的所有主流媒體提到台灣的時候,大家都會不約而同的用同樣的表訴: “"Taiwan, which China claims as its own territory"。 從來沒有人會提到台灣自己的憲法也主張(claim)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台灣如果要獨立,就必須先公投修改憲法。必須修改憲法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它用了”中華民國“這個國名。如果隻是因為”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名稱太接近,或者因為”中華民國“原來是在中國大陸建國的,台灣大可現在就聲稱”中華民國“ 是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的一個獨立國家。台灣必須先公投修改憲法的主要原因是它的憲法規定了其疆域(領土)包含了中國大陸。
台灣的憲法,也就是“中華民國憲法”, 列在台灣的官方網站上 (域名結尾是 .gov.tw 的官方網站): https://www.mac.gov.tw/cn/News_Content.aspx?n=FCE654B9A9575A97&sms=26FB481681F7B203&s=D1011F2E4506AD1C。
雖然“中華民國憲法”並不明確列出領土範圍和所包含的省份,但是“中華民國憲法”明確指明西藏和蒙古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見“中華民國憲法” 第二十六條 (三 西藏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第六十四條 (三 西藏選出者), 第九十一條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之。其名額分配,依左列之規定),第一百一十九條 (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製度,以法律定之。), 第一百二十條 (西藏自治製度,應予以保障。)
“中華民國憲法”還提到了邊疆地區,比如 “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但是因為憲法沒有明確說這些邊疆地區是廣西雲南等地區 (盡管曆史上是這麽執行的),政治家們還可以狡辯說憲法裏麵的邊疆地區指的是台灣的“邊疆地區”。 但是如果台灣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怎麽能在自己的憲法裏麵規定其領土包括中國最西南的西藏和最北邊的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