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舊事話百年

本人出生上海企業家家族,祖父1901-1972,父親1924-2008,本人1945-,三代百年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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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舊事話百年 (12) 對洋鬼子說「不」

(2024-04-06 04:46:21) 下一個

上海舊事話百年 (12)   對洋鬼子說「不」

華豐祥最初隻是向批發號批貨轉售給湖州四鄉的棉布零售店﹐賺一點蠅頭小利。繼而他向洋行做小額定貨﹐銷售的對象也不限於湖州了﹐1926年起直接向英商綸昌印染廠加工定貨。

當時上海紡織業外資隻剩英國和日本﹐英商怡和紗廠﹑公益紗廠、楊樹浦紗廠合併為怡和紡織有限公司﹐日商內外棉﹑豐田﹑大日本﹑裕豐﹑華豐等幾大集團控製了上海紡織業半壁河山。但專業印染廠﹐上海隻有一家﹐就是在浦東白蓮涇的英商綸昌印染廠。該廠原爲1923年法商開設的中法印染廠,1925年由英商收購,改名綸昌印染廠,增資擴建,另在陸家嘴開設綸昌紗廠。

華豐祥棉布號是綸昌印染廠的加工客戶和代理商,綸昌產品每疋布上都貼有一張七朵玫瑰花商標。華豐祥在該廠的加工業務較多﹐有時商標弄掉了或損壞了﹐可以向該廠拿商標來補上去﹐一拿就是三千張﹐幾次下來章榮初積累了很多「七玫瑰」商標。華豐祥同時也向日商定花布﹐綸昌產品比較吃香價格高﹐日本產品花樣新而價格較低。章榮初投機取巧把兩萬疋日本花布﹐貼上了綸昌的商標﹐冒充綸昌產品賣出﹐價格高得多。

章榮初沾沾自喜,但此事終於被綸昌知道了﹐綸昌向法院起訴華豐祥棉布號冒牌﹐章榮初接到法院的傳票﹐知道闖了禍,心裡很急﹐因為綸昌證據在手,而且在租界和洋鬼子打官司,非破產不可。

章榮初去找有名的大律師汪有齡﹐把事實老老實實告訴他﹐問他有什麽辦法。汪律師說﹕「這場官司當然是下風﹐官司一定敗訴﹐要想個辦法得到勝訴。讓我考慮考慮﹐等一兩天給你回音。」過了兩天汪律師叫章榮初去,對他說﹕「辦法是有的﹐我已經向法院申請延緩﹐最好能夠把你的日本貨印花布在綸昌找出一個證據來﹐證明是綸昌廠的出品。你有辦法嗎﹖」章榮初說這怎麽可能呢?

汪律師說﹕「你回去想想再説,隻要在綸昌廠裡找出這些布,我就有辦法幫你打贏官司。」

章榮初的智慧,或者也可以說他的運氣,被逼到牆角終能急中生智,一轉彎看見光明,章榮初動足腦筋想了兩天﹐一拍桌子,有了!                                                                    綸昌印染廠寫字間裡﹐有一排文件櫃,裡麵放滿了產品樣本﹐所有產品都剪一塊貼在這幾十本又大又厚的樣本簿裡﹐文件櫃沒鎖,也沒專人保管。章榮初想,假如把我的日本花布剪成同樣大小﹐去貼在他們的樣本簿裡﹐不就成了一個證據麼?章榮初馬上把這想法告訴汪律師﹐汪認為這辦法好,要求章﹕「你要想辦法在這個禮拜六晚上或禮拜日晚上把這件事做好﹐這樣包你勝訴。」章榮初和綸昌交往很多,自然人頭很熟,於是買通綸昌寫字間一個科員﹐允諾他事成之後給他重酬﹐科員說﹕「這個容易,禮拜六下午是不辦公的﹐我可以辦好這件事。」章榮初剪好六十四塊不同顏色和花樣的花布交給他﹐同時立即通知汪律師。第二天這科員回音說已經OK。汪大律師馬上寫一張狀紙﹐居然在禮拜天就把狀紙送進了法院。

禮拜一清早﹐法院派員會同汪律師,帶了幫辦律師和照相機﹐到綸昌寫字間去調查。

綸昌印染廠在浦東周浦,乘渡船過黃浦江還要乘汽車一個多小時,這天不到九點鐘一眾人員就到達了﹐負責的英國人高級職員還沒來﹐由買辦馬家訓接待他們﹐法院人員拿出幾塊冒牌布樣問馬家訓﹕「你們告華豐祥冒牌的案子﹐是不是這種花布﹖」馬說﹕「是的。」又問﹕「你們有什麼證據證明這種花布不是你們的產品﹖」馬指著文件櫃說﹕「這是我們產品的樣板﹐我可以翻給你們看。這些冒牌花布﹐我們樣本裡是沒有的﹐所以不是我們的產品。」

法院人員和馬家訓一起逐本翻開樣本﹐翻到第七八本時﹐就發現了與他手裡同樣的花布樣板﹐法院人員驚奇地指著樣本問馬家訓﹕「這不是和那個花樣一樣的嗎﹖」馬家訓一看「啊」了一聲,目瞪口呆。這時法院人員叫馬家訓拿來一個綸昌的圖章﹐就在樣本騎縫處一個個蓋上圖章﹐同時也蓋上法院的圖章。汪律師叫幫辦律師把樣本簿拍了照﹐這就成了鐵證。

寫字間裡職員很多,都擠過來看這幾本樣品簿﹐麵麵相覷,這時負責的英國人也來了﹐一看大事不好,馬上打電話給高層。高層下來人,法院取證工作已經完成,周圍的華人職員一看英國老闆來了就全散了。英國人攔阻法院人員,說這是假的,法院人員再翻開樣品簿給他看﹐英國人百口難辨,暴跳如雷。

法院人員叫馬家訓寫了一張負責保留樣本的保證書﹐要英國老闆簽字,英國人知已成定局,無法挽回了,拍檯大罵。

汪律師和法院人員離開了綸昌,過了一個禮拜開庭﹐汪律師代表華豐祥出庭﹐原告綸昌方麵一個人也沒來﹐一庭結束﹐綸昌官司輸了﹐還要負擔訴訟費用。

案子結束後﹐汪律師對章榮初說﹐他在法院化了二千五百兩銀子﹐叫章榮初拿出五千兩銀子來了事,錢能通神﹐一場冒牌貨官司就這樣結束。

汪先生(1879-1947)杭州人氏﹐滿清官派赴日留學﹐畢業於東京政法大學。1918年任安福國會參議員﹐大理院推事﹐司法部次長﹐退休後在上海執業當律師。1936年他為被國民黨迫害的沈鈞儒、章乃器、王造時等「七君子案」擔任義務辯護律師,汪先生並不是見錢眼開之輩。                                                

銀子鋪路﹐有錢能使鬼推磨﹐在中國有著悠久傳統。

綸昌印染公司(1923)

汪有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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