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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個人看法 - 自由,秩序和能量

(2024-03-26 08:39:53) 下一個

常常自由和秩序是作為對立麵來討論的,仿佛這兩者是天然衝突的。但事實上自由和秩序是一體兩麵,隻是側重的角度不同。自由是出發於個體角度,而秩序是出發於整體角度。

自由所針對的個體, 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整體的某一小部分。比如要求解除新冠封城的年輕人,要求同性婚姻合法的同性戀群體。秩序所針對的整體可以是一個公司這樣的小群體,也可以大到一個國家。個體的自由總是在整體的秩序內部。個體要求的自由能否在整體秩序中實現,還看是否和其他個體的自由衝突,是否符合多數人的利益。

自由是自然傾向和天性。 秩序是有序組合,是反自然的高級發展,把自由的個體整合成有秩序的群體需要能量加注和維持。岩石之所以聚集顆粒成為岩石,能量是來自地下岩漿的熱能和地殼擠壓的動能。大樹之所以長成大樹,能量是來自太陽能轉化的生物能。隨著能量的消失,岩石會風化回塵粒, 大樹會枯萎腐爛。

人類社會也是一樣。形成秩序和維護秩序需要能量。這個能量就是威權。從個體的自由觀看,沒人願意交稅。從整體的秩序觀看,不交稅國家秩序就無以維持。強迫個體交稅的是整體的威權-政府強力機構。

越大越複雜的整體,內部擁有不同利益的個體越眾多,建立秩序和維護秩序所需要的能量越大。威權的建立和維護成本越高。

秩序就是遊戲規則。遊戲規則的製定必然有利於少數製定遊戲者。穩定的秩序建立於符合多數人的利益。聰明的遊戲製定者會把有利和不利限製在合理範圍內,會考慮整體中的主體的利益。這樣的秩序才能長久。

曾經穩定的秩序不會永遠穩定。因為個體的自由傾向會不斷侵蝕秩序,利用遊戲規則,以獲取更多的利於自己的自由,最終形成自由的極端不平等。這就是秩序的能量遞減過程。王朝的更替就是秩序不再穩定的結果。

自由並不和秩序有真正衝突。真正的衝突是自由和自由的衝突。或者說在某一秩序裏,自由少者對自由多者的反抗。反抗者不是要求廢除秩序,而是要改變秩序以得到更多自由。當自由少的部分人群獲得多於他們反對的自由多的人群的能量,反抗就會逆轉並改變秩序。

新秩序的建立就是威權的授權過程。這種初始形成很多是暴力過程。因為秩序的改變意味著不同群體利益的獲取和剝奪,不同個體自由的增加和減少,這是根本性的矛盾。比如法國王室倒台,美國獨立,土共建政。英國也有克倫威爾革命,雖然王室最後得以保留。這些都是自由少的一方獲得更強大能量後對秩序的顛覆。

個體的自由離開整體的秩序是沒有意義的。塵粒離開了石頭, 隻能隨風飄蕩失去堅硬石頭的屬性。大樹死亡腐爛後,枝葉也就成為爛泥而不是大樹。人的自由如果脫離了秩序的保護就失去了自由的意義。警察管不到的黑幫區是沒有人會願意去住的。住荒島的魯濱遜雖然不再有人類社群束縛,但一般人不會向往。

總之,自由是低級形態。秩序是高級形態。秩序需要能量加持,需要威權維護。自由沒有高尚光環。秩序卻是必不可少。談自由要談是哪些個體或個體人群的自由。看秩序要看是不是多數人或主體人群受益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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