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這種混雜了工業油的食用油,即便殘餘量較少,也讓人惡心,難以下咽,因為普貨罐車不隻是可以裝工業油,還可以裝工業廢水、塑化劑、廢機油、減水劑,同樣會造成對人的傷害。更大的後果是,類似用便盆盛出美食讓人食用,這樣的行為方式,有違人的基本文化行為準則和倫理規範,除非是精神病人,才會有這樣的行為。
因此,用裝工業油的罐車裝食用油,哪怕是清洗過,也會留下一些工業用油殘餘,這方麵又成為一個監管空白。農藥殘餘等有食品衛生規定的安全殘餘量,但是用裝工業油的罐車裝食用油,其中混雜的毒物含量,根本就沒有標準來監管。
關鍵是,能否查清有多少中國民眾食用了多少這樣的混裝油,以及能否阻絕這樣的行為再次發生。
無論是被調查的普貨罐車司機,還是這些司機所屬的公司,都承認驅使他們這麽幹的一個重要動機,是可以節省每次洗車時須要付出的幾百元人民幣洗車費。這幾百元的錢倒是省下來了,但導致的是中國很多公眾都吃上了工業油汙染的食用油,對健康和生命的危害效應,雖然不致有急性毒性副作用(也許還沒有顯現),但長期的慢性毒性副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甚至不排除致癌、致畸、致基因突變等嚴重副作用。
應當承認,這是隨劑量反應而體現為毒性的大小,但即便是較少的劑量,對基因、遺傳的影響,也可能通過下一代體現出來。此外,如果罐車裝運的是機溶劑、酸、堿、重金屬等,不洗車再裝食用油,混合了這些物質的食用油即便量少,也可能對呼吸係統、消化係統、血液係統造成損傷,甚至是急性毒性反應。當然,更嚴重的是造成慢性毒性作用,影響造血功能,誘發白血病等。
北京《新京報》記者經過長時間的追蹤調查發現,中國許多普貨罐車運輸的液體並不固定,既承接糖漿、大豆油等可食用液體,也運送煤製油等化工類液體。為了節省開支,不少罐車在換貨運輸過程中不清洗罐體,有些食用油廠家也沒有嚴格把關,不按規定去檢查罐體是否潔淨,造成食用油被殘留的化工液體汙染。
另一方麵,即便根據“劑量才能決定一種物質是否有毒”的理論,罐車不洗,混裝工業油和食用油,也有違人類社會的行為規則。簡單地講,人們不會用尿壺當作杯子盛水喝,更不會用便盆當作碗盤,盛飯菜食用。不同的器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更與人的衛生和心理認知和感受習習相關。
“運輸規範”條例禁止混裝混運
現在,媒體披露的行為責任人有五大類,罐車運輸行業、儲糧企業、食品公司、能源化工企業和監管部門。中儲糧集團已經要求直屬企業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法》《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規範》及中儲糧集團《中央儲備糧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全麵嚴格排查,從嚴從快嚴肅處理。但涉及此事的其他行業,同樣須要立即行動查處。
“運輸規範”禁止不同油類混裝混運的規定,主要在兩點,一是專車(罐)專用,食用油與非食用油應分開用車罐;二是即便運輸的都是食用油,也必須在每一次裝運前,清洗幹淨,否則就有衛生和食用問題,甚至引發宗教政治問題。例如罐車裝豬油後,不洗幹淨,又裝植物油,難免不會造成前一種油的殘餘留下,不同的氣味或混雜氣味,讓食用者難以下咽。
底層百姓餐餐食毒
現在,輿論還隻是止於揭露和批評這些人不洗車。然而,即便是洗車,也是不允許的。中國於2014年開始實施《GB/T30354-2013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規範》,其中要求,運輸散裝食用植物油,應使用專用車輛,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車或容器運輸。更進一步的是,裝入油脂之前,應認真檢查運輸容器是否為專用容器,以及容器是否清潔、幹燥。
所有這些情況表明,罐車混裝工業油和食用油的要害,不在於是否洗車,而在於根本就不能用同一器具裝有毒的物質和無毒的食物。這種行為本質上是善惡不分、香臭不辨、美醜不察,以為小惡可以為之。但其實這並非小惡,而是大惡。做出這種行為,也在於蠅頭小利損害了良心,讓無數中國民眾,尤其是底層百姓,不知不覺吃下有毒有臭味的、混雜了工業油的食物油,而且是一日三餐,餐餐食毒。
簡單地講,人們不會用尿壺當作杯子盛水喝,更不會用便盆當作碗盤,盛飯菜食用。這種行為本質上是善惡不分、香臭不辨、美醜不察,以為小惡可以為之。但其實這並非小惡,而是大惡。
當然會有人辯解,即便罐車不洗,也沒有多少工業用油混雜到食用油中,因為劑量較少。其實,食品衛生和毒理學原理早就揭示,工業用的煤製油是一種由煤炭加工而來的化工液體,如液蠟、白油等,其中含有不飽和烴、芳香族烴、硫化物、苯和氨基苯等成分,長期食用可能導致中毒。
(作者是北京學者)
即便洗車,一般都要用堿水,洗完再高溫蒸罐,才能洗得相對很幹淨,如果隻是普通的水洗,也會有殘留。殘留的煤製油,會與食用油相混,如煤製油中的白油液蠟,本身是無色的,顏色比較透明,也不容易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