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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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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雄武鬆】33×65 紙本水墨|河夫作品(已在微店上架,閱讀原文可進)
武鬆第一次殺人,極其殘忍:將潘金蓮挖出心肝五髒,然後再斬首。但如此惡性殺人事件發生之後,當地官府的處理,卻讓人大感意外。
武鬆也想過走法律程序。但陽穀知縣不止一次拿了西門慶的錢,以證據不足為由不予受理訴狀。可是,當武鬆手刃潘金蓮西門慶,集齊人證物證和口供赴縣自首之時,陽穀知縣的態度就變了,“念武鬆是個義氣烈漢……一心要周全他”(第二十七回)。
於是官吏協商,將武鬆殺人情節改為:
武鬆因祭獻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爭。婦人將靈床推倒。救護亡兄神主,與嫂鬥毆,一時殺死。次後西門慶因與本婦通奸,前來強護,因而鬥毆。互相不伏,扭打至獅子橋邊,以致鬥殺身死。
然後,將所有涉案人員解送東平府。東平府尹陳文昭了解案情後,也“哀憐武鬆是個有義的烈漢”,不但讓獄吏照顧他,還把罪狀改得更輕再上報,甚至派心腹星夜上京給刑部熟人送密信,請求對武鬆輕判。
結果,終審判決:王婆淩遲,武鬆“杖脊四十,刺配二千裏外”。
這應該是當時律法框架之下所能給出的最輕判了。而且,因為東平府上下都同情武鬆,行刑時,杖脊四十“止有五七下著肉”。
如果說,陽穀知縣對武鬆開恩,是因為西門慶已死,也是想為自己貪贓枉法補鑊,那麽,更高一級的東平府尹、最高一級的刑部,在獲悉案情之後都對武鬆從輕發落,又是因為什麽?
無他,同情、同理心也。
官府如此,再看民間輿論。
當武鬆被解送東平府時,書上說:“這陽穀縣雖然是個小縣分,倒有仗義的人。有那上戶之家都資助武鬆銀兩,也有送酒食錢米與武鬆的。”
武鬆隻報案一次,知縣第二天給出證據不足不受理的答複,他就自己動手。然後,官府幫他脫罪,民間給予資助。這說明,求告無門之後的私力複仇,雖然不合法,卻因為合情合理而得到官方和民間的寬宥。
所以,武鬆這一次完全沒想到要反,刺配路上,他跟兩個解差關係和諧,還經常買酒買肉一起大快朵頤。過十字坡時,張青和孫二娘建議殺了那兩個公差,武鬆拒了,並為二解差求情,說:
“武鬆平生隻要打天下硬漢,這兩個公人於我分上隻是小心,一路上伏侍我來,我跟前又不曾道個不字,我若害了他,天理也不容我。”
這個時候的武鬆,覺得他還有做回良民的機會,所以服罪、認罰。很多人評水滸時張口就來的“官逼民反”,至少用在這時候還是太早了,武鬆的殺人,最多算“官逼民犯”,而“民犯”之後,官也會自動糾錯。
讓武鬆不得不反的,是第二次殺人:在孟州,他遇到了施恩。施恩施恩於他,武鬆醉打蔣門神,幫施恩奪回快活林,然後被蔣門神靠山設局陷害,於是大開殺戒。
這一次,事情的性質變了。
施恩能占有快活林,用他自己的話說,“一者倚仗隨身本事,二者捉著營裏有八九十個棄命囚徒”。所謂“隨身本事”,就是會拳腳功夫,但這不是關鍵,關鍵是他爸是管營(典獄長),官不大,也是當地一小霸,能夠驅使近百個亡命之徒為他效勞。而快活林的生意,除了酒店,還有賭場、當鋪,甚至還向過路妓女收保護費,一個月“也有三二百兩銀子尋覓”。
蔣門神能強奪快活林,靠的也是比施恩能打、靠山比施恩大。所以,兩股勢力其實都是黑惡勢力,快活林之爭,跟自由市場、公平正義無關,不過是黑吃黑。武鬆為施恩出頭,隻為報恩,也沒多少正義含量,隻是踐行“暴力最強者說了算”這一叢林法則而已。
你既然選擇了與狼共舞,也就難怪招來狼群的反噬。
於是就有了張都監的設局陷害,栽贓武鬆,安了個盜竊罪,並買通解差半路殺人,這才引出武鬆大鬧飛雲浦,殺兩解差及蔣門神兩徒弟,然後,再血濺鴛鴦樓。
在張都監家,武鬆一共殺了幾個人?
用他在十字坡對張青的話來說:
馬院裏先殺了一個養馬的後槽。扒入牆內去,就廚房裏殺了兩個丫環。直上鴛鴦樓上,把張都監、張團練、蔣門神三個都殺了,又砍了兩個親隨。下樓來,又把他老婆、兒女、養娘都戳死了。(三十一回)
案發現場官方統計,也說是:“共計殺死男女一十五名,擄掠去金銀酒器六件。”
加上飛雲浦四個,武鬆一共殺了十九人。
這十九人裏麵,有沒有人是無辜的?
馬槽是底層民眾,並沒作惡,且一問就指明了張都監所在,武鬆第一個殺他,可能是擔心他叫嚷。
但是,按武鬆的本領,本來打暈就行。
然後就是一眾婦孺,包括養娘、丫環、奶娘、仆婦等……會不會,武鬆滅門是為了滅口,怕她們說出凶手是他?
他還怕別人不知道呢。殺這些婦孺之前,他已用衣服蘸血在牆上寫下“殺人者,打虎武鬆也”。這時張都監、張團練、蔣門神都已被殺,大仇已報,但武鬆還沒殺夠,直到把所有婦孺殺光,才說一聲:“我方才心滿意足!”
前不久還口口聲聲“平生隻要打天下硬漢”的英雄武鬆,為什麽會蛻變成無差別殺人者?
答案就在他的自言自語中:“一不做,二不休。殺了一百個,也隻是這一死。”反正都是死罪,隻求殺個夠,管你有辜無辜。
再看水滸另一個大英雄:李逵。
江州劫法場,他掄著兩把板斧,“不問軍官百姓”,朝著幾千圍觀群眾排頭砍去,“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渠”。
三打祝家莊,李逵“殺得手順,直搶入扈家莊裏,把扈太公一門老幼盡數殺了,不留一個”。
也是滅門。
更令人發指之事,發生在五十一回,三打祝家莊之後。朱仝放走梁山恩人雷橫,自己被發配滄州。滄州知府惜才,把朱仝當家人看待,知府的兒子小衙內才四歲,也放心交給朱仝帶。梁山泊想拉朱仝入夥,派吳用、雷橫、李逵下山,李逵為了斬斷朱仝退路,先是把小衙內綁架到林子裏,然後用斧頭把他的頭劈成兩半。
一個四歲的幼兒。
【大英雄李逵】33×65 紙本水墨|河夫作品(已在微店上架,閱讀原文可進)
如果說,武鬆殺人,多少還有報仇泄恨、為自己討個公道的動機,李逵則是為殺人而殺人,完全不問青紅皂白,就圖個爽。
可是,這樣的殺人魔王,在書裏書外,有受到譴責嗎?
少到可以忽略。晁蓋、宋江、吳用確實曾批評過李逵濫殺,但那種批評,不過是罰酒三杯。扈三娘、朱仝這些被李逵嚴重傷害過的,雖然也曾表示出不共戴天,但後來也都成為梁山上的戰友,一起“替天行道”。
水滸成書幾百年來,作者、讀者、評者,對武鬆、李逵這樣的“英雄”,幾乎都是一邊倒的讚美。
施耐庵在寫武鬆殺得心滿意足之後,來了一個“有詩為證”:
都監貪婪甚可羞,謾施奸計結深仇
豈知天道能昭鑒,漬血橫屍滿畫樓
前兩句指出張都監因貪婪施奸計陷害武鬆,是血濺鴛鴦樓的起因;第三句感歎天道昭昭,暗含武鬆“替天行道”之意;末句是“天道昭鑒”的結果,鴛鴦樓“漬血橫屍”。整首讀下來,給人的感覺不外就是,惡有惡報,張都監是鴛鴦樓慘案的罪魁禍首。
可有一句提及那些無辜受害者,或質疑武鬆的濫殺?
本號“西遊解毒”多次提過,西遊第三十一回,孫悟空為了將引黃袍怪從王宮引回山洞,命豬八戒和沙僧把黃袍怪和公主所生的一對小兒女摔成肉餅。
《三國演義》第十九回,呂布攻小沛,劉備拋妻棄子逃離,路上投宿獵戶劉安家,劉安想款待“漢室宗親劉皇叔”,找不到野味,“乃殺妻以食之”,把自己的老婆當成食材。“愛民如子”的劉備得知後,也隻是“不勝傷感,灑淚上馬”。
所謂四大名著,除《紅樓夢》外三部,都有同樣的問題:在權謀、功業、大局的宏大敘事下,人命成了草芥、工具,隨時可以犧牲掉。偏偏這三部小說,幾百年來都是廣大民眾主要的精神食糧。在教育不普及的年代,有多少連私塾都沒上過的,就靠聽這些書、看這些戲來“受教育”。這些老實人一旦被欺淩,求告無門,自然而然就有樣學樣。
那麽,把這些書禁了,天下不就太平了嗎?
沒錯,明清皇帝也這麽想,所以他們不隻一次幹過這種事。
結果呢,不用我說了吧。
那麽,這問題就是無解的了?
當然不是。
回到武鬆第一次殺人之前,陽穀縣知縣不拿西門慶的錢,武鬆告狀,法律能為武大郎申張正義,武鬆也就不用私力複仇,此後的一切鏈式反應,也就不會出現,眾多無辜者也就不用慘死。
但誰都知道,知縣拿西門慶的錢,不全是因為貪財,也有不得不拿的原因——西門慶朝裏有人,給你錢不拿,就是給臉不要臉,小小知縣,還想不想當了。
所以,健全法製,鏟除這樣的土壤,才能斬斷不斷循環的鏈式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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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聊齋No.5
逢人隻說三分話
見鬼全拋一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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