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皇帝的“猜防”越甚,專製心思也就向著強化專製的方向自然而然地用力。結尾圖為點睛之筆(憨笑)

(2023-01-10 20:50:15) 下一個

中國曆史上皇權為何會持續強化

無限思想者 2021-05-31 08:39

大一統的形成

 

Image中國曆史上,有兩種統一的模式。一種是夏、商和西周的“天子-諸侯”模式。按照這種統一模式,那時候的天下,是天子、諸侯各治其民。天子為“天下共主”,從大的方麵來說,就是統領天下諸侯,抗衡周邊蠻、夷、戎、狄的侵擾,並維持內部的和平。商征服夏,固由於軍事上的勝利,但真正讓諸侯承認其取代夏之“共主”地位的,是向諸侯承諾“各守爾典”的原則不變。同樣,周滅商之後,能讓諸侯承認其“共主”地位的,也還是向諸侯承諾“宅爾宅,畋爾田”(編者注:住原來的地方,種原來的土地)。可見,夏、商、西周各自的“天下共主”地位,主要針對的是外部入侵,內部則是諸侯自治。
 
但是,夏、商、西周時期,這種統一體內部,兼並戰爭也在不斷進行,並且愈演愈烈。夏禹時的“諸侯萬國”,到了商滅夏,已是“諸侯三千”;再到西周滅商,則是“諸侯千八百”;而到了春秋初年,隻剩下“二百二十四國”;及戰國之世,列國不過十餘,而以齊、楚、燕、趙、韓、魏、秦為強。
 
兼並戰爭最終破壞了社會原有的組織,基層的村社共同體解體了,世襲的貴族領主製度蕩然無存。而在這一過程中,社會的道德風尚也被摧毀;其中最嚴重,對後世影響最深刻的變化,就是“矜(恃)勢力與尚詐力”,成為社會上下的普遍行動準則。而各國君主則越來越專製,為達到集權於一人的目的無所不用其極。
 
西周時,“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觀念,還僅僅是周天子對天下的一種主權宣示。但是到了春秋中期以後,所謂“封土之內,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誰非君臣”,反映的則是各國君主對土地和人民的實際控製。蓋其時,諸侯“政事”的最終目標,就是追求“廣土眾民”。於是乎兼並加劇,爭霸徹底地演變為吞並,“統一”的目標不再是做“天下共主”,而是“並諸侯,吞天下”的“大一統”。此中,自然而然就埋伏著一種由一人專製天下的趨勢。
 

皇權總是趨向專製的

 

秦始皇統一天下,實行由皇權專製的中央集權政治製度。這種統一模式的結構特點,就是天下為郡、縣的官僚化統治。於是,曆史上的分封製被徹底廢除了,“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這樣的製度設計,顯然是借鑒了曆史的“經驗教訓”。而其立意,表麵上是追求天下大一統,本質上卻是追求皇權的排他性,徹底消除對皇權任何可能的覬覦與競爭,以使其皇位可以平平安安地“二世、三世,至千萬世,傳之無窮”。從此以後,即便是分裂時代,國家無論大小,皇權總是趨向於專製的。
 
然而,“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始皇帝的“以史為鑒”,對曆史上諸侯、卿大夫擅用天子的“禮樂征伐”之權,以及天子、諸侯、卿大夫子弟爭權並釀成禍患的經驗教訓是記取了,但是對諸如“陪臣執國命”(編者注:家臣把持國家權力)這樣的曆史事實就重視得很不夠。所以,當時設計的皇權專製的中央集權政治製度,對如何從官僚製度上徹底消除對皇權的覬覦與競爭的可能性,可以說是考慮得極不充分。結果,丞相李斯和宦官趙高的一次勾結,就改變了始皇帝的臨終遺囑,殺了本該繼承皇位的長子扶蘇,卻讓少子胡亥篡奪了帝位。
 
後人對於秦亡的原因講得很多,卻往往忽視皇權專製的中央集權政治製度本身對秦朝的短命所起的作用,是十分令人遺憾的。而秦亡之後,從漢唐一直到明清,朝代的興亡,或由於外族的入侵,或由於人民的揭竿而起,或由於政治體製內化生出來的異己力量的篡奪;這三個方麵,除了入侵的外族正處於鼎盛狀態之外,致亂之源更多的是來自皇權專製本身。二千年間,中國的政治製度,就是在不斷的朝代更替之中,尋找如何有效地強化皇權專製的辦法。
 

削奪相權與地方勢力擴張

 

秦朝創製的中央集權政治製度,其本身的設置原則,是皇權專製。秦如此,秦以後中國曆朝曆代所有的政治製度改革,無非是在原有的政治製度上增加使皇權變得更為專製。這種專製的總趨勢,一是不斷地削弱宰相之權;二是不斷地削弱地方之權。中國曆史上,向來有所謂宦官、外戚專政。其原因,就在於皇帝為削弱相權,在內廷設置各種機構,侵奪原屬於宰相的職權,而用宦官、外戚來主持;皇帝還在內、外廷建立各種機構,設官任事,以分相權。
 
然而,以外戚、宦官分掌相權,固然可以使皇權更為專製,卻難免使皇權淪於外戚、宦官之手。西漢外戚專政,結果是王莽篡政。東漢宦官專政,而招致袁紹舉兵入宮誅殺宦官,董卓進京廢立皇帝。
 
兩漢專注於削奪相權,卻未能有效節製地方,而使郡一級權力成為皇權的直接延伸。這是當時製定製度的人,因迷信“中央集權”而導致的疏忽。惟其如此,皇權愈專製,則郡縣官愈專橫。西漢設刺史監察郡縣,但無法改變“天下郡太守多為奸利”局麵;東漢在郡縣之上設州,則更導致了天下“知有牧鎮而不知有朝廷”的狀況。
 
兩漢的州、郡、縣官,與地方豪強朋比為奸,造成了地方豪強勢力的長足發展。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長達兩三百年的分裂,其實都是拜兩漢之所賜。其間,隻有西晉出現過曇花一現般的短暫大一統。這一時期,分裂各國雖不斷強化皇權專製的中央集權政治製度,惟對地方豪強勢力毫無辦法,以至隋朝重建大一統,地方豪強卻時時與中央抗衡。隋末各路反隋武裝,其基本力量仍是地方豪強。到唐朝再建大一統,豪強的勢力才差不多在隋末的戰爭中廝殺殆盡了。
 
唐朝強化皇權專製,在中央無非是將兩漢以來削弱相權的做法進一步製度化。為了防止地方勢力久而坐大,唐朝將地方權力分得很細。惟其對中央委任的各種監察地方事務的官員授權頗重,遂使之逐漸演變成為更高一級的地方行政;地方之權反而又加重了。由於地方分權太細,不便行政,唐朝還在邊防各軍事重地設置了總攬一切事務的節度使。
 
安史之亂以後,唐朝在地方遍設節度使,集一方軍政、財政與民政於一身,結果形成割據之勢,不再受中央控製。至於唐朝中央,宦官專政較東漢末年更有過之而無不及,等到藩鎮舉兵入京剿滅宦官,唐朝也隨之覆滅。
 
曆史清楚地表明,怎樣在削弱相權的同時強化對地方的控製,是皇權專製之下的中央集權政治製度所麵臨的一個更嚴重,也更為複雜的問題。

 

 

科舉製釜底抽薪

 
隋唐時期所采取的科舉製,在削弱和抑製地方勢力上,是具釜底抽薪的作用。
 
當初,秦滅六國,建立皇權專製的中央集權政治製度,在秦始皇看來,天下從此隻須“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即可保萬世太平。至二世皇帝,仍十分自信地認為,天下總不會有人敢於造反,搗亂的終不過是些“鼠竊狗盜”之徒。皇帝顧忌的,不是戎狄,就是六國孑遺,哪裏想得到連“黔首”也會有“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思想。
 
兩漢世家豪族勢力的發展,以及魏晉士族製度的形成,大有使政治權力固化的趨勢。“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說明貴族製度雖已被廢除,卻也還可以重新長成。惟隋唐實行科舉選官的製度,則無論予富予貧、予貴予賤,從此都由皇帝來操控;而那些沒有士族門蔭的人,這才普遍有了躋身於統治階級的希望。
 
對此,唐太宗看得非常清楚,所以才會得意地說,有了科舉選官的製度,“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矣”。從此,曆代官僚子弟雖或仍享有某些“門蔭”特權,但做官總還以科舉為正途。由此,中國社會的權力和財產的轉移速度加快。一方麵是“仕者多起自草野”;另一方麵則是“千年田換八百主”。其結果,就是兩漢以來的那種世代為官的士族豪強,在中國社會徹底絕跡。天下皆以科舉進用,然則富貴與貧賤移勢,不過轉瞬之間耳。
 
唐末五代割據一方的藩鎮,與魏晉以來中國北方的那種集政治、宗法、軍事、經濟和文化為一體的世家豪族的塢壁,已不可同日而語。藩鎮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上的力量都相當薄弱;驕兵悍將擁立無常,“國擅於將,將擅於兵”;政權像是無根的浮萍,興滅如走馬燈一般。趙匡胤輕易地篡奪後周之後,之所以能夠順利地重新統一天下,依次剪除藩鎮,其實正是拜科舉製所賜。蓋科舉製之下,漢魏以來所形成的那種世家豪族勢力既已絕跡,社會也就不再有割據者紮根的基礎。
 
科舉製實行了一千四百多年,直到清末才廢止,可以說是行之百代而不易了。由於科舉取士,唐以後所選拔的官員,大多是會讀書卻不一定能夠做事的人,所學又不切實際,以至於官府胥吏的行政作用越來越大。唐、宋、元、明、清各朝,“胥吏專政”的情況越來越嚴重,皇帝甚至被認為是“與胥吏共天下”,官員的行政權亦由此而被更進一步地分解和弱化。
 
與此相對應的,則是在唐太宗眼裏的“英雄”們,到了宋朝或還受到優禮,但到了元朝就淪落於“九儒十丐”的境地了。明太祖曾頒布律令:“寰中士大夫不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誅其身而沒其家,不為之過。”當時還有一種專門用來對付大臣的刑罰,就是在朝廷上按住打屁股,稱“廷杖”。“彀中英雄”一至於此,可見科舉製之下,天下讀書人哪裏還有半點英雄氣概。

 

專製需要統一

 

自秦漢以至五代十國,將近1200年之中,“治日常少而亂日常多”,完全的分裂差不多400年,半分裂狀態也超過200年。統一本身已不再成其為可以避免天下“樹兵”的理由,也不再具有使天下安寧的意義。所以,到宋朝統一的時候,大一統本身已不再具有任何神聖價值。趙匡胤對其之所以要統一,講得非常露骨:“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這句話所表明的僅僅是:無論天下是怎樣的“治日常少而亂日常多”,哪怕統一並不需要專製,但專製卻需要大一統。
 
從宋朝開始,的確可以說,曆史已為專製和大一統鋪平了道路。一方麵,皇權專製在製度和經驗上已經有了相當完整的積累;另一方麵,科舉製最終造成了地方勢力再無可能崛起的社會基礎。故自宋而下,中央集權的官僚製度,在分散相權和地方之權方麵,實行起來遠比前代要有效而且容易得多。
 
在宋代,軍政、財政、司法、監察和言路都獨立於相權;宰相不止一個,輪流掌印,而且設副相予以牽製;從中央到地方,除了基層的縣域,辦事的權力被分解成許許多多的條塊,形成了一個由皇帝直接控製,相互製約和監督的非常複雜的官僚係統;皇帝則有學士院作為自己的辦公機構。
 
元、明、清三代,中央集權的政治製度,也都不外乎是按照這樣的方式來構建的;無非是強化中央的派出機構,使整個官僚係統的條塊更加整齊有序,相互之間的牽製力也越來越強。然而,在皇權專製之下,隻要皇帝稍有疏忽,專製的權力就可能淪於皇帝所寵幸的臣僚之手。權相擅政的問題在兩宋轉趨嚴重,性質上雖非相權的重新擴張,其人卻因皇帝的寵幸,得以將原來因分拆而被削弱的相權集中而強化之,逸出皇權專製的法度之外。
 
有鑒於此,明朝幹脆徹底廢除宰相之職;將相權並入皇權;用司禮監和內閣兩套機構共同輔政、對掌機要;並使這兩班人馬始終處於相互監督和製約之中;中央各部則純粹成為執行機構;又設專職,監察各執行機構;並以直接聽命於皇帝的廠、衛軍組織,執行京城內外一切有關維護皇權的特殊任務。閣權在明中期以後又有擴張,勢頭壓過司禮監,造成皇權控製的失衡。清朝對宦官限製頗嚴;內閣也不再參預機要,隻處理一般政務;另設軍機處,權力在內閣之上,作皇帝的核心工作班子,屬員和職權都出於皇帝的隨時差派。
 
上述中國曆代政治演變的過程,按呂思勉先生的概括,就是“務集權於一人,但求其便於統馭,而事務因之廢弛,則置諸不問”。說得更具體一些,就是事權越分越細;任何部門、任何個人掌握的權力也都越來越狹窄;而部門和部門之間,官員和官員之間,始終是互相鉗製著的;整個官僚係統便因此而不脫皇權的掌握;有關民生的事業,有沒有人去辦,辦得好不好,甚至辦不辦,反而無足輕重,一切放任了。
 
惟其如此,在這樣的專製體製之中,任何動作稍大一點的“改革”,都會引起體製的失衡,引起政治動蕩,不利於皇帝專權。所以,“變亂成憲”的事情,就像人體對於器官移植一樣,必然會引起強烈的排異反應。於是,“守成”就成了必須恪守的基本政治道德;而對於一切弊端卻可以放任。
 
明朝自仁、宣致治之後,內亂外患不止,國勢迅速衰頹,軍備廢弛,民生凋敝,宦官專權,黨爭亂政,官吏貪瀆,世風日下,一發而不可收拾。但是,這些看上去非常嚴重的問題,與維護皇帝專製的獨一無二性來說,都不過是枝節。所以,像張居正這樣的人,無論其所進行的改革如何“起衰振頹”,必然會被認為是包藏禍心而受到清算。
 
然而,恰如黃仁宇指出的那樣,當張居正被清算之後,申時行因顧全大局而備受攻訐;戚繼光、李成梁重整軍備的努力亦歸於失敗;至於像李贄這樣有“異端”思想的人,身陷牢獄自不足惜;而海瑞這樣堅持舊道德、廉潔奉公、執法不阿的“模範官僚”,也令人如芒刺在背,同樣不合時宜。其時,有大臣上疏:“今天下之勢,亂象已形而亂勢未動;天下之人,亂心已萌而亂人未倡。今日之政,皆播亂機使之動,助亂人使之倡者也。”
 
總之,“變亂成憲”固然不可接受,由“成憲”所造成的問題卻必須聽之任之。因為,這不僅符合官僚們陽為道德、陰為私利的處世原則,也有利於皇權專製對於政治平衡的需要。可就是在這樣的狀態之下,憑著製度的慣性,明朝仍得以繼續坐穩江山。若非明末由河南、陝西連年饑荒導致的大規模民變,決不至於引起像李自成攻入北京這樣的事變發生,滿族的軍事力量也就未必有入關的機會。

 

強化皇權專製的心理動力

 

仔細想來,兩千年間,中央集權的政治製度,以加強皇權專製為宗旨,結果就是使專製越來越深刻。唐以後,直到近代以前,這種皇權專製的中央集權政治製度,已基本杜絕了從體製內被篡奪的可能:宦官、外戚和嬖臣的專權擅政雖不免發生,其實完全處於皇帝的掌握之中;各層級和條塊上官員威勢雖重,所謂“官大一級壓死人”,也絕無專擅的可能。
 
另一方麵,在當時社會上,縉紳之家或能在鄉裏舉辦一些興利除弊的事業,卻影響甚微,成不了什麽氣候。
 
這一曆史時期,要說最具危險性的,是來自境外異族的入侵,宋、明都因此而亡國。但是,宋朝總是以“歲幣”與遼、西夏和金人議和。當時主和的人,雖或有使人民免於兵燹的良苦用心;卻也懂得皇帝害怕戰敗,且又不願意人家戰場立功的心曲。而主戰的人,多數也不願擔上“幸兵以自取重”的罪名。宋朝的寇準,因“澶淵之功”,一度為真宗皇帝所厚愛,但皇帝轉念之間又以為受了“城下之辱”,而將他一貶再貶。這種愛與恨的微妙變化,正反映了皇權專製非常深刻的複雜性。在皇帝的“猜防”之下,外敵似不足道,“內敵”卻遍布朝野。
 
另一個例子,是關於明成祖朱棣的。明初在長城以北設東勝、大寧、開平三衛,構成抵禦蒙古的第一道防線。大寧後來撤衛建藩,為寧王朱權的封地。蒙古兀良哈部歸附明朝後,朱元璋便在兀良哈故地設泰寧、朵顏、福餘三衛,由寧王節製。“靖難”兵起,朱棣奪了寧王兵權,兀良哈成為“靖難”之師。功成之後,明成祖即允許兀良哈入據大寧,不惜隔斷東勝衛與開平衛之間的聯係。之後,東勝衛和開平衛不得不先後內遷;遂使大同、宣府、薊州三座拱衛京師的軍事重鎮,與遼東之間的聯係也就此阻絕;北京因此而“孤懸絕北”,先後處於蒙古族、滿族鐵騎的逼迫之下。這種軍事上缺乏遠見的舉措,很大程度上也是囿於明成祖對“內敵”的顧慮。
 
清朝的武功是空前的,即便到了鴉片戰爭時,以當時中國軍隊的實力,未嚐不能與隔海而來的英軍爭勝。然而,清廷和戰無定計,幾番戰敗之後,就輕易地割地賠款。個中緣由,未嚐沒有顧慮英人勾結“內敵(漢奸、奸民、醜類)”的因素。據記述,當時沿海各戰,無不有漢奸為英軍效力。從那時開始,清朝總是稍經戰敗,就接受不平等條約,其中自亦含有對內憂的考慮。故所謂“寧與友邦,不與家奴”,雖或出於臆測,亦非空穴來風。
 
揆諸曆史,則也不僅清朝如此。當年,宋高宗寧可殺嶽飛,豁出半壁江山與金人議和,目的就是要阻止金人送徽、欽二宗回國,威脅自己的皇位。相反的例證,則是明朝景泰皇帝拒絕與瓦剌議和,結果導致英宗被送回,致有南宮之變。“與友邦”,或可偷安下去;“與家奴”,變生肘腋亦未可知。其中的因與果,皆與此種皇權專製的性質有關。“公與私”、“惡與善”、“利與弊”,在政治上顛過來倒過去,不過係於皇帝一念之間對於“內敵”之猜防。
 
專製的性質既然是“務集權於一人”,皇帝的“猜防”當然不會有盡頭。
 
明清兩朝的文字獄,對皇帝歌功頌德用了一個“則”字與“賊”諧音,那就是汙蔑皇帝曾經是盜賊;科舉出了個“維民是止”的題目,“維止”二字懷有將“‘雍正’砍頭”的莫測居心。明明是自己牽強附會,卻斷定他人含沙射影。皇帝的心理有多陰暗,則天下人的心理就有多陰暗。
 
猜防之心到了這樣的程度,無論什麽微不足道的事情,都足以引起皇帝的警惕。以至於身邊臣僚們比自己睡得早些起得晚些,或遠在數千裏之外的“江南富足翁”睡到“日高丈五猶披被”,皇帝也不能釋懷。大臣勸皇帝讀《大學衍義》,就被懷疑是在譏刺皇帝沒讀過《大學》,連家帶口把人家打入監牢五年。專製的心思就這樣越來越變得無微不至,皇帝的猜防之心自亦深入骨髓,無處不在,無孔不入,無所不用其極。
 

兩千年的曆史經驗證明,這樣的專製體製除非變得更加專製,否則皇帝就會擔心自己的權力被削弱。所謂兩千年所行之政皆為秦政,實在是秦政的一個個的加強版。而猜防是皇帝專製心思的本質,是強化專製的心理動力。皇帝的“猜防”越甚,專製心思也就向著強化專製的方向自然而然地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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