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一平

研討世界曆法改革方案以及漢字輸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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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的理論與實踐

(2022-12-25 15:45:47) 下一個

古今中外世界上有過許多不同的曆法,也出現過許多未曾實行過的曆法方案。但能稱為理想的世界曆法,卻還沒有出現過。這歸因於人們對理想世界曆的認識不能統一。筆者本文從理想世界曆的理論談起。

曆法起源於天文。人們從對天體的觀察開始,逐步發現最大天體日月運行的周期規律,自然產生記錄這些周期規律,從而產生以這些周期規律來計數時間的想法。這樣就產生了曆法。人們要生活,要勞動生產,計數時間是非常必要的。因此曆法就成為人類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

曆法既起源於天文,當然“合天”就是首要原則。合天的確切含義是什麽?人們有不同的看法。人類文明大體有東西方之分。東西方文明對天文的認識共同點,莫過於春夏秋冬四季。要證明這一點,隻要看春分、夏至、秋分、冬至這四個天文點的位置和名稱就可以了。這四個天文點的位置別為黃經0°、90°、180°、270°。其名稱分別為春分、夏至、秋分、冬至。

從中國24節氣的名稱就可看出,春分是在立春和立夏之中間,夏至在立夏和立秋的中間,秋分在立秋和立冬的中間,冬至在立冬和立春的中間。

因此可知東方人認為這四點是春夏秋冬四季的中點。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是四季的界點或起點或終點。

西方許多國家把“夏至”這一天作為傳統節日“仲夏節”。從這一個民俗傳統就可證明,西方人從古代就是把夏至看作夏季的中點的。由此容易推出,冬至是冬季的中點,春分是春季的中點,秋分是秋季中點的結論。所以西方的傳統認識也是把分至點看作四季中點,而不是像現代官方所定的分至作天文四季的起點的。現代官方的規定從何時開始,由誰提出,仍然是一個沒有根據的無人能回答的懸疑問題。

東西方在天文上的這一點共識,說明春夏秋冬四季是天文的一個對人類生活最重要的特征。因此曆法必須依據這個重要特征,反映這個重要特征。所以這應當作為製定世界曆法的首要原則。

要實現“合天”原則,首先需要年首與春首一致。由於春夏秋冬四季循環的時間長度不是整數日,所以立春點也不可能總是日的起點,所以年以立春日為起點隻能是近似的取整數日。這樣取定的整數日就稱為規範立春日。年首與春首一致後,第二步是曆季首要與春夏秋冬四季首一致。這就是要求1、4、7、10四個月的一日與24節氣的四立日一致。但24節氣的節距不是整數日,所以絕對一致是不可能的。這就要求將節氣節距整日化為規範的,即24節氣的規範化。這樣就可以將四季長度規範化。四季長度的近似值為:春91日,夏94日,秋91日,冬89日。規範化為:春90日、夏95日、秋90日,冬90日。這樣曆季季首就可與春夏秋冬四季季首基本一致,誤差一般在一日以內。

曆法是生活的需要,因此簡明是必要的要求。所以“簡明”是曆法的第二重要原則。當然簡明是在“合天”原則之下的。簡明的具體要求是“分月公平”、“計時單一”和“閏法簡明”。比如一年太長要分月。月是生活中長度適中的時間單位,使用頻繁,因此必須等長,才能體現責、權、利的公平。星期是使用更頻繁的短時間單位,與月必須相容,否則就會是雙軌計時了。雙軌計時不符合簡明原則。閏法在足夠精確條件下應盡可能簡明。

要實現“簡明”原則,分月要取30等長月。這樣責權利公平。而且30=6*5,可以取五日層次周,使星期計日與月日計日統一為單軌計日。取6日星期也可以,但沒有5日簡明。

這樣還存在兩個問題,就是:曆年365或366日,還有5或6日為年餘。注意到天文季的四季長約為91、94、91、89日。規範化後為春90日、夏95日、秋90日,冬90日。取1、4、7、10月為曆季首月和30日為等月長後,尚有5或6日的年餘,正好補在6月後,作為獨立於月外的年中,以補夏曆季95日的不足。

閏法保持公曆閏法,有足夠精確度,而且簡明方便。

以上是理想世界曆法的理論概要。理想世界曆的必要條件是:年正、季清、月齊、節明、周層、閏簡。可作為評測曆法方案優劣的客觀標準。

在此理論的基礎上,一個理想世界曆的具體框架已經浮現出來。它就是筆者創製的《自然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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