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個人資料
正文

北京警方查抄摩托車作示更大的惡

(2023-01-07 13:50:00) 下一個

北京警方查抄摩托車作示更大的惡

                           2006年8月31日

何必

8月30日起,公安部門開始整治無牌無證的摩托車……(2006年8月31日北京電視台《首都經濟報道》)

記者在建議觀點裏寫道:(略。)

其實,現在的北京街頭,摩托車到處亂闖,很多時候更是上了被法律明令禁止通行的環路主路上,很多車更是摘掉消音器,任憑震耳欲聾的噪聲充斥周邊,頗有年輕人對外展示自己的存在與威風的架勢。而且,由於針對行進狀態當中的摩托車不準追逐,因此帶來了很大的執法難度。對此,我前不久也曾經有過“摩托車把北京撞進曆史”的胡言亂語,認為如此對摩托車的網開一麵將導致以儆效尤,起到縱容違法亂紀的作用。

現在,北京市的社會治安狀況越來越混亂,犯罪率居高不下,各種各樣的犯罪手段層出不窮,從高科技到原始作案,從單槍匹馬到團夥,呈現出日益難以遏製的態勢。以前,北京人隻是在電視上看到過作為中國刑事犯罪重災區的廣東街頭那些騎著摩托車搶劫路人的畫麵,大概沒想到,這種景象很快也傳染蔓延,活靈活現地在北京街頭上演了,受害人已經從千裏之外的廣東變成了身邊的人。

我們當然可以認為,這是中國城市化進程的一個產品,更是中國特色的城鄉二元結構所導致的惡果,現在,我們在為新中國建立以後經年累月的城市對於農村的掠奪付出代價,工業化進程與城市化進程不協調匹配的後果,正在由我們承擔。

而現實情況也證實了人們的擔憂,那就是在一派農民工拜物教的背後,農村人口大量進入城市,給城市帶來了巨大的壓力,並對城市固有的運行秩序構成了嚴峻的挑戰。到現在,城市管理當局也不曾確實以人為本,腳踏實地為農民進城創造條件,反倒采取了形形色色的歧視性措施,從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諸多方麵對進城農民進行虐待和盤剝,將其邊緣化,也使得越來越多的進城農民淪為不法分子。

看看騎搶案件多發地點,哪個不就在我們的附近?環路輔路和公交車站是騎搶案件多發地,而北京這樣的地方有多少?如果不加製止,很可能會形成蔓延之勢,所有環路輔路和公交車站都會成為犯罪分子猖獗之處,而在北京的人也會個個因此談之色變,人人自危。這對於正在緊鑼密鼓籌辦奧運會的北京來說,當然是不可容忍的。

無論如何,針對路人進行搶劫都是被任何社會道德和法律所不容的。因此,針對北京的城鄉結合部居住的進城農民中那些違法犯罪人員進行清剿,本無可厚非。

但是,現在的治理措施,有的很難實施,有的則嚴重違背了現代社會的治理理念。

比如,不給無照車輛加油,這種措施究竟能夠在多大程度上遏製無照車輛的存在?如果僅僅是那些大的加油站如此行動,那些小的加油站和城鄉結合部甚至農村以及北京以外的河北加油站並不拒絕為無照車輛加油,那麽這種加油政策就勢必形同虛設。

而針對城中村裏的居住人員所擁有的摩托車進行查抄,就更是於法不容。

在道路上無法攔截違法行駛的摩托車,這原本就是執法手段欠缺的表現。警方表示,如果在道路上對行駛狀態中的摩托車進行攔截,有可能導致摩托車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也可能導致警方人員因此受到傷害,卻根本沒有提及有可能秧及無辜的路人。

而如果摩托車主進行騎搶行為,那麽就與摩托車涉嫌無照駕駛或者進入禁駛區域等行為有了性質上的根本區別,已經構成了犯罪嫌疑,在處理上當然不能等同於無照或其他輕微違法行為。如果發生了騎搶行為,還比照不能在道路上攔截摩托車的規定進行執法,那麽就有坐視犯罪置若罔聞的成分了。

從畫麵中看,一個個荷槍實彈的特警,攜帶著威風凜凜的警犬,衝入了那些外來人口聚集的村落的院子裏,檢查是否有摩托車。

但是,這種檢查並不是由核查摩托車身份的合法主體的交管部門行為,卻是由刑事警察當中的特警來執行,這本身就有警種之間界限模糊的色彩。這次執法行動,連一個交警都沒有,也就徹底表露出警方連裝門麵帶上個哪怕臨時換上交警服裝的人這種事都懶得做了。

如果說一個行政執法行為變成了一個刑事執法行為,那麽也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可現在卻被束之高閣不管不顧了。

同時,誰給警察權力可以擅自闖入民宅了?居民的院牆裏麵,就是居民的私產領地。200多年前的德國,就為人類貢獻了那個經典的“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的私權保護範例,可在新憲法規定居民合法私有財產受到法律保護的現代中國,在首都卻發生著武裝到牙齒的特警人員悍然闖入民宅的情形,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對居民院落和住宅進行搜查,這種執法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

對於車主不在現場且沒有牌照的摩托車進行扣留,這也違反了我國的法律規定。在沒有履行任何針對當事人的告知義務的情況下,扣留居民財產,這種行徑的違法性質也是很清晰的。

從這次的執法行動上看,進入村落挨家挨戶搜查,凡是有摩托車的都要接受檢查,這種針對所有居民的執法行動,在沒有緊急狀態的情況下是不被允許的。

同時,針對所有摩托車的執法,本身就帶有有罪推定的痕跡,也就是說,先假定該村落裏所有的摩托車都有可能發生過騎搶,車主都可能是騎搶的行為人,然後再按照排除法進行甄別。這顯然也是與目前的法律精神、法律原則和法律規定相抵觸的。

更何況,依靠如此低效率的一個個村落地查抄,真能夠把北京的摩托車隱患杜絕,無論從理論上還是現實中,都是不可能的。

法律是幹什麽的?原本就是維持程序正義的,是通過強製性規範來確保社會各種程序能夠正常運行的。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是程序正義,程序正義往往比結果的公平更加重要,因為沒有了程序正義,結構的公平也就不複存在,或者說,程序正義是結構正義的充要條件。

可我們看到的是,北京警方在針對摩托車的查抄行動中,根本無視基本的法律精神、原則和規定,悍然侵犯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如此執法行為,超出了法律的界限。如果說針對騎搶行為的查處是對惡行的治理的話,那麽這種公然侵害公民權並蔑視法律的執法行動,就因為程序的不正義,形成了新的惡行。

而且,很難說騎搶行為本身和這種針對騎搶行為查處的執法行為二者之間,在惡行的性質上哪個更加惡劣。在我看來,程序非正義對於法律的破壞更加嚴重,換言之,針對騎搶行為的如此執法行動帶給社會的危害甚至要大於騎搶行為本身的害處。

特別是,警方此次執法活動,還邀請電視媒體到場采訪,並對將這種執法行動公諸於眾的後果無動於衷,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這也的的確確地表現出警方的法製或法治意識和水準,更是通過媒體的宣傳,告知天下,首都的警方是如何無法無天的。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