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個人資料
正文

小產權房治理直指中國國家體製軟肋

(2023-01-21 06:02:03) 下一個

小產權房治理直指中國國家體製軟肋

                         2007年6月30日

何必

北京市國土局剛剛宣布:小產權房必須停工停建,而對於小產權房是否應該在市場上繼續存活,專家有不同看法……(略。)

記者在建議觀點裏寫道,(略。)

明顯可以看出來,這是一個追蹤報道,是對正在發生的事件進行的進一步解讀,通過不同的聲音,對事件的走向進行分析和預測。因此,該節目中也就沒有了例行的街采。而其緣起則是26日節目。(略。)

而北京市之所以會如此大張旗鼓興師動眾地清理小產權房,其根源在於建設部6月18日的公開表態。(略。)

看看,建設部是多麽執政為民,如此高風亮節,對類似小產權、鄉產權房的法律地位給出了明確的界定,並向消費者發出了警示。

這下,咱消費者又得像孫悟空那樣,必須得有火眼金睛,具有辨別開發商資質、審查建設手續,謹防被開發商忽悠了。

咱消費者怎麽著也想不明白,為什麽咱中國人向衙門繳納了當今全世界都名列前茅的稅,卻換來的還是得自己去當孫悟空?明明這些審查開發商主體資格、審查建設手續、避免上當受騙之類的活計,以及在險象環生的全部消費領域裏消費者都要睜大眼睛掌握專業知識避免被無商不奸的人給坑了,這些粗重活計都應該是拿了越來越多納稅人供奉的委府衙門應該幹的事,怎麽到頭來又全都得納稅人自己來擔待了?委府作為“民選”權力機構,最應該幹的事就是給納稅人提供一個放心安全月白風清的生存環境,讓咱納稅人可以進行傻瓜式的消費,可到現在委府卻隻剩下了個消費警示的功能?如果收繳了那麽多的稅款,卻不能提供合格的公共產品和服務,這豈不怪哉?如果委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也是這麽大打折扣,充斥了質次價高假冒偽劣,這社會還好得了?

要是說,新世紀以來,咱遇到的是最能八股八卦、在喊口號製造新概念上推陳出新、但卻是最口惠而實不至、並且愚蠢無能隻會作秀的各級衙門,應該並不是空穴來風。

王未名從美國給我發來BBC的相關內容。

中國人談中國

2007年06月28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3:27北京時間 21:27發表

 轉寄朋友   打印文稿 

黑窯事件說明了什麽

(何必注,略。)

可就這樣還是攔不住各地衙門刻意製造的歌舞升平國泰民安的文過飾非。就像網上流傳的CCTV新聞聯播的驚人發現:開會沒有不隆重的,閉幕沒有不勝利的,講話沒有不重要的,決議沒有不通過的,鼓掌沒有不熱烈的,人心沒有不鼓舞的,領導沒有不重視的,進展沒有不順利的,問題沒有不解決的,完成沒有不超額的,成就沒有不巨大的,竣工沒有不提前的,接見沒有不親切的,中日沒有不友好的,中美沒有不合作的,交涉沒有不嚴正的,會談沒有不圓滿的。

咱花了大價錢弄了個管家,可人家隻會花拳繡腿念經叨嘮裝神弄鬼,而到頭來家裏所有的事還都得主人幹,管家所有的職責就是若無其事地在旁邊揮舞著拳頭對主人指指點點,告訴主人小心別觸電跑水掉下樓去,這管家請的,也算是曠世奇聞了吧。

1993年那當口,我在北京從事房地產銷售工作,天天開著麵包車拉著客戶到那時的北京昌平縣去看房。那都是什麽房?都是現在所謂的小產權別墅和樓盤。

也就是說,這小產權房早在1990年代初期就已經大規模存在。

到現在,光是在北京,這種小產權房在整個住宅盤子當中所占的比例是多少?差不多1/3!

城區當中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要有動遷成本,雖然說,拆遷都要由委府壟斷的部門進行暴力劫掠,但畢竟這也是要有支出的,而且還要向主管官員進貢行賄,其開銷可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北京市朝陽區一個房地產開發項目,光是前期拆遷過程中,僅僅向管片民警就白白提供了10多套商品房。一個看似不起眼的管片民警尚且如此,更不用說別的官員了。如此開銷,最終都是要攤到房價當中,要由購房者買單的。這樣的房價要是不高才叫怪了呢。

城區開發還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以及各種稅費。最新報道說,全國房地產開發當中,衙門職能部門所撈取的財富占到了房價總額的四成,這個消息讓很多受眾大驚失色,但像我這等烏鴉嘴早就對此見怪不怪了,並且嚷嚷過多少回,委府就是最大的房地產開發商。

如此局麵裏,房地產商們自然會把目光轉向農村土地。在城鄉政策設計和製度安排大相徑庭的情況下,通過劫掠農民節省房地產開發成本,這當然是理性的經濟人的不二選擇。

而這種行徑的曠日持久,到現在就形成了住宅市場上大規模小產權房存在的現狀。

特別是,在新農村建設的名義下,各級委府競相展開了對農村的新一輪搶劫,把新農村建設當作是房地產開發的墊腳石和合法性借口,使得小產權房轟轟烈烈大行其道。

那麽,小產權房現象的存在已經十多年了,這麽長時間,建設部怎麽就不出來告誡購房者,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如此曠日持久的小產權房的存在,委府卻視若無睹默不作聲,這除了行政不作為,是不是也有官商勾結對農民強取豪奪的成分?建設部的裝聾作啞,是不是更帶有默許甚至鼓勵城市對於農村的血腥盤剝意味?同時,那些不受法律保護的小產權房主們,麵對委府遲到的提示,當自身的房屋處於非法狀態時,是不是該為了避免夜長夢多而盡早動手向比如建設部之類的委府通過訴訟來主張自己的財產權利?

現在,當小產權房在北京市已經占據了大規模之際,建設部又人模狗樣地站出來以正視聽,這個時機有什麽精妙之處?我們當然可以設想,建設部讓北京的購房者忍受不了日益攀升的房價,不得不自我放逐到農村去,群體性遷移成為既成事實,人們通通都被套牢的時候,建設部才幹這種賊走關門亡羊補牢之措;或者說,建設部聽任各地委府對農地進行掠奪之後,才羞羞答答地表示,這種農地上的房產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通過這麽一招,讓百萬小產權房人口轉瞬之間成為非法房屋所有者,並為各地以清理小產權房為名進行新一輪的搜刮民脂民膏、開拓新的設尋租空間埋下伏筆。

更可怕的是,為什麽建設部要在這個時候站出來表態?眾所周知,中南海對於中國住宅市場進行宏觀調控已經三年多,到現在是以失敗告終,但中南海心知肚明,國民對於高房價正在逐漸失去忍耐力,高房價成為區隔貧富人群的重要手段,那些祖祖輩輩居住在城市之中的家庭,由於無法通過市場滿足住房需求,不得不動遷到郊區甚至農村,形成貧富差距按照城市中心區梯度效應向城市外圍進行漣漪般的擴散,貧困人口隻能搬離市區,而其中所蘊含的社會不滿一觸即發,很可能形成群體性惡性事件,這讓中南海憂心忡忡。

同時,源自於去年的股市火爆,使得銀行儲蓄出現大挪移,央行最新調查數據顯示,居民投資意願首次超過儲蓄,而居民消費意願更是降到了近年來的新低,人們對消費的群體性抵製,將中國經濟帶入了甚為危險的地帶,使得中國經濟三駕馬車成為地地道道的跛足。按照格林斯潘最近的說法,對中國委府出售54億美元的做法完全應該不以為然,這不僅僅因為中國無法找到美元買家,更重要的是,“中國經濟已經失控”。

在如此大背景下,房地產市場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蕭條,並且呈現出令人瞠目結舌的奇觀:一方麵,房價上升的勢頭依然堅挺,北京已經連續19個月在房價升幅方麵在全國位居三甲,保持著兩位數的增長;另一方麵,房地產市場交易卻異常冷清,成交量急遽萎縮,房產展覽會門可羅雀。

如此一來,房價節節攀升,但卻無人問津,人們看到,開發商捂盤惜售坐等市場火爆卷土重來。

而這樣的情形,卻是在房地產項目資金當中約80%都是銀行信貸的情況下僵持著,開發商並不稀罕低利率下資產占用成本,最終倒黴的必定是銀行,一旦房地產泡沫破碎,銀行將跌入萬劫不複的深淵。而中國銀行依靠存貸款利差存活,特別是信貸當中短存長貸的現實,會讓中國經濟如履薄冰,一旦出現類似股市火爆的財富效應誘使人們將儲蓄向股市搬家,銀行信貸風險就畢顯無疑。

而且,建設部作為房地產開發商的大本營,自然要為開發商明火執仗,不能容忍房地產市場的蕭條,讓證監會和央行因為股市火爆而搶了風頭,攪擾了建設部貪官汙吏們中飽私囊的大局。

凡此種種,才是建設部現在站出來搔首弄姿表示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的環境因素。建設部此舉的真實目的,就是讓城裏人在農村無法居住,不得不在喪心病狂的高房價下繼續當作各地委府以及房地產開發商的提款機。

建設部如此態度一出,各地國土部門欣喜若狂,一個個都像瘋狗一樣急不可耐地對小產權房大打出手,恨不得一夜之間將所有小產權房都推倒重來,讓城市中心區的房地產項目平步青雲。

麵對建設部以及各地委府對小產權房的格殺勿論,社會上有不少聲音呼籲,能不能讓小產權房具有合法性,給小產權房一個出路。媒體上各式各樣的評論比比皆是。比如:“大產權房買不起 處置小產權房堵不如疏”、“住房暴利不除 小產權房難禁”、“對於小產權房禁止不如引導”、“‘小產權房’能否合法化”、“房主急拋二手‘小產權’ 價格僅為商品房一半”、“‘小產權存廢’之爭 ‘關門’還是‘開門’需要小心求證”、“‘小產權房’背後的‘大問題’”、“給小產權房這個‘妾’轉正”……

聽聽,媒體多麽愛起哄架秧子,多麽樂善好施,多麽追求公平正義,閑極無聊的新聞界,也熱衷於把這麽個事情炒得沸沸揚揚滿城風雨。

可接下來的問題是什麽呢?這麽個疏導、引導、合法化、轉正、開門……呢?將小產權房合法化,該從什麽方麵入手呢?

應該說,建設部的表態是正確的,沒問題的。小產權房本身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為什麽?這源於中國特殊的二元結構的土地製度,即城市土地國家所有(咱也就不討論這抽象的國家概念被偷梁換柱為委府所有了吧),農村土地集體所有。農村土地製度與城市土地製度之間存在的產權上的差異,卻是與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規定直接背道而馳。更不用說,空洞無物的“國家”、“集體”方麵存在的所有者難以界定甚至缺位,究竟應該是城市當局作為“國有土地”所有權的擁有者,還是城市裏的其他群體?究竟是村委會作為集體土地的管理者,還是村長或者書記?如此規定,不過是在無法明確權屬的情況下為委府圍魏救趙的把戲而已,偷換概念裏蘊藏著的是土地財富的快速流失。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本屆委府信誓旦旦要保住18億畝耕地的承諾,我要是相信能夠兌現才叫見鬼了呢。

對於農村土地製度,爭論得你死我活,認為應該私有化的有之(比如秦暉),認為絕不能私有化的有之(比如溫鐵軍)。

但是,其中最重要的,卻直眉瞪眼指向體製的軟肋。

胡星鬥給我發來他所撰寫的建議書。

對二元戶口體製及城鄉二元製度進行違憲審查的建議書

(何必注,略。)

胡星鬥也算是個建議書的高產戶了,有過如此這般五花八門的建議書。我不知道,胡星鬥這份建議書的命數如何,按照我的判斷,也會被委府照貓畫虎束之高閣不理不睬萬事大吉。

如果對二元結構的體製進行違憲審查,那麽還有什麽能夠符合憲法呢?在中國,憲法精神不過是男盜女娼般的貨色,指望著在“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這種先天規定社會階層之間主次的國家體製規定性下,還能夠有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本身就是癡人說夢;而如果對城鄉二元結構進行違憲審查,結果會是什麽樣的呢?

恐怕,黨指揮槍的體製是違憲的,軍隊被黨所把持也是違憲的(最近軍報載文旗幟鮮明反對軍隊國家化文章的做法實在是愚蠢之極,這如此當口拋出這麽個玩意兒來,抹殺了好不容易淡化了的專製本質的各種努力,凸顯出冥頑不靈的凶神惡煞本來麵目),二元結構理論指引下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製本身也是違憲的……

但這是可能的嗎?鄧小平改革開放之初蠻不講理地剝奪對改革開放本身討論的知情權和表達權,惡狠狠地以“不爭論”來掩蓋改革開放本身合法性方麵的巨大缺失,並且以“不討論姓社姓資”繞過政治體製的根本問題,采用了極端不擇手段的實用主義的“貓論”和“摸石過河論”回避了國家基本發展方向上的是非曲直,將擊鼓傳花的接力棒一代又一代向下傳遞,看看到底在哪一任上會形成總爆發。

可問題是要用來解決的,而不是被回避的。問題始終存在,躲避隻不過是將風險轉嫁給了未來,並且隨著問題的積累使得其嚴重性複雜性艱巨性得以沉澱固化並發生本質性變遷,逐漸演化為病入膏肓行將就木。

所以,在小產權房的處置上,繞不過去的是公有製本身所攜帶的問題。所謂讓小產權房獲得合法性,不過是使得小產權房及其所附著的土地性質發生根本性的變化,讓農村土地可以作為商品進入市場流轉,而這就讓作為社會主義本質和僅存在理論上的殘留物的公有製徹底命喪黃泉。

更不用說,如果農村土地可以上市交易,那麽在二元結構社會未能從根本上得到正視和對待的情況下,將不可避免地演化為又一次對農民赤裸裸的血腥掠奪和屠戮。一盤散沙式的組織化程度非常低下、處於舉世無雙的信息不對稱狀態下、處於“高度分散的小農兼業經營”(溫鐵軍語)狀況當中的農民,麵對強悍的委府和無商不奸的同胞以及無所不用其極的房地產開發商,能夠捍衛自己的財產權?假如真能夠如此,我們早就進入共產共妻的烏托邦理想國了。

我曾經寫過“中國也配叫做社會主義國家”的文字,在網上廣為傳播,引起了不少議論。可今年發生的山西黑磚窯事件,讓我們對中國的國家體製有了刻骨銘心的體察。

因此,小產權房不過是一個劫貧濟富總體趨勢裏的怪胎,而讓小產權房獲得合法性,將觸及國家體製中安身立命之根本,直指中國國體的軟肋,事關中國到底還能不能自我標榜為社會主義國家的問題。

當衙門本著得過且過把社會主義製度當作是個累贅甚至火藥桶般盡快向下傳遞的規則精神時,小產權房不過就是個注定了的製度性的犧牲品。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